首页 >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 HJ 2.3-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3-2018

中文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HJ 2.3-2018
标准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8-09-30
实施时间:2019-03-01
标准大小:718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水环境保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有:
修改了标准名称,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修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调整、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完善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简化了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增加了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
增加了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期的确定内容
调整、完善了现状调査与补充监测要求,简化了间接排放项目的调查要求:
完善了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增加了河流、湖库、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的数值解预测模型完善了解析解预测模型:简化了间接排放项目的预测要求
完善了水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要求,简化了间接排放项目的评价要求
增加了污染源排放量、生态流量的计算要求和评价内容
增加了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内容要求:
调整、增加了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废止
本标准附录A~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9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