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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286-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 286-2008

中文名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

标准类别:卫生行业标准(WS)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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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WS 286-2008
标准名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for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08-02-28
实施时间:2008-09-01
标准大小:6.53M
标准介绍: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诊断、报告。
2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2.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2.1.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是由SARS冠状病毒( SARS-COronavirus, SARS COV)引起的一种具有明显传染性,可累及多个脏器和系统,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具有传染性强、人群普遍易感、病情进展快、预后
较差和危害大的特点。
2.1.2密切接触 close contact
治疗或护理、探视病例,与病例共同生活,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接触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排泄物(如粪便)等
2.2缩略语
SARS: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SARS-COV: SARS-Coronavirus,SARS冠状病毒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
ARDS: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LDH: lactate dehydrogenase,乳酸脱氢酶
AST: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天冬氨酸转氨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维中、阮力、冯了健、高占成余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