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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201-2011

中文名称: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10-28

实施日期:2012-02-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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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卢政辉、黄志龙、廖剑华、林衍铨、蔡丹凤、肖淑霞、陈丹红、谢宝贵、王泽 生、杨淑云。

起草单位: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

归口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质量安全要求、栽培场所要求、投入品要求、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与生产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季节下双孢蘑菇、巴西蘑菇、鸡腿菇等3种草生食用菌的安全生产,其它草生食用菌可以借鉴。本标准规定了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栽培场所、投入品、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与生产记录等。适用于双孢蘑菇、巴西蘑菇、鸡腿菇等草生食用菌的安全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5/T1201—20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政辉、黄志龙、廖剑华、林衍铨、蔡丹风、肖淑霞、陈丹红、谢宝贵、王泽生、杨淑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质量安全要求、栽培场所要求、投入品要求、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与生产记录等。本标准适用于自然季节下双孢蘑菇、巴西蘑菇、鸡腿菇等草生食用菌的安全生产,其他草生食用菌可以借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NY/T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T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NY5010-2002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NY5095 无公害食品食用菌 NY5358-2007 无公害食品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3.1 草生食用菌 自然生长在草本植物残体上的大型真菌,如双孢蘑菇、巴西蘑菇等。 3.2 培养基质 由主料如稻草、牛粪等和辅料如尿素、石膏等按一定比例组成,为食用菌生长发育提供营养的物质。 4 质量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应符合NY5095的规定,出口的产品还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对该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5 栽培场所要求 5.1 产地选择 应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给排水畅通,周围1000m无工业废弃物、专业畜禽饲养场及垃圾(粪便)等污染源,并且远离公路主干道和人口密集的居民点的场所。 5.2 产地环境空气 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NY5010-2002中3.2的要求。 5.3 覆土质量 5.3.1 双孢蘑菇、鸡腿菇覆土时,土壤质量应符合NY5358-2007中3.3的规定。 5.3.2 巴西蘑菇覆土时,土壤中镉、汞最高限量分别为0.1mg/kg和2.20mg/kg。 5.4 栽培场布局 应根据不同草生食用菌的生产流程、栽培工艺,结合当地的地形、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进行科学安排。栽培场的区域划分以方便操作,提高栽培成功率为原则,宜采用分区制栽培模式,生产区和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活区应严格分开,堆制场地与生产场地应设有阻隔墙。 5.5 前发酵场所 根据生产规模须配有相应面积培养料前发酵的场所,地面宜为水泥地,周围挖排水沟。 5.6 菇房 5.6.1 应根据不同草生食用菌确定相应的菇房规格,菇房大小要适中,应有利于其科学栽培管理和采收管理。具有防雨、遮阳、挡风、隔热等基础设施,地面应坚实、平整,给排水方便,通风透气及密封性良好,保证草生食用菌生长对自然散射光的要求。菇房的门、窗应安装70自防虫网和防鼠钢网。 5.6.2 菇房在进料前应进行消毒。每100m栽培面积的菇房用甲醛2kg熏蒸,密闭24小时后,开门窗通风3天~4天,排除废气后即可进料。老菇房还应及时清料、清洗、凉干,以备下一产季使用。 6 投入品要求 6.1 生产用水 草生食用菌生产用水包括培养料堆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可用自来水、泉水、井水、湖水、山水等,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的要求。 6.2 培养基质 6.2.1 草生食用菌培养基质应符合NY/T1935规定的要求。 6.2.2 不同草生食用菌的培养基质的配方各有不同,应根据栽培品种和当地资源情况选择适宜的配方。培养基质中C/N参见附录A。 6.2.3 选用的原料如稻草、麦秆等应为新鲜、洁净、干燥、无虫、无霉、无异味。秆茎较粗、较硬应预先碾压撕碎处理。 6.2.4 秸秆、棉籽壳等农副产品下脚作为草生食用菌安全生产的原辅材料,其作物应在收获之前一个月不能施用高毒农药。 6.2.5 培养基质中不允许添加农药和含有植物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与成分不清的添加剂。培养基质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限量参见附录B。 6.2.6 草生食用菌重金属富集程度与培养基质中重金属含量以及原料配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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