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6010-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6010-2001
中文名称:叶轮增氧机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6-01
实施日期:200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5940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4渔业机械与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3818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1-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谷坚、刘晃
起草单位: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提出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叶轮增氧机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叶轮增氧机。 SC/T 6010-2001 叶轮增氧机技术条件 SC/T6010-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6010—2001
叶轮增氧机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impeller aerator2001-06-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2001-10-01实施
SC/r6010--2001
本标摊是对SC/T6010-1987叶轮增载机技术条件》(原SC160-1987)的修订。本标准与SC/T6010—1987的主要差别::一将试验方法单独列为一章,并增加了不合格分类和判定规则;对增氟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增氧能力和动力效率值作了部分调整;一将空运转噪声由声压级改为用声功率级表示;一增加了浮体密封性的要求;
一增加了对涂层不应含有水溶性有毒物质的要求,且要求制造方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一增加了电动机温引试验和冷态绝缘电阻的要求;删去了部分有关设计上的要求,对主要零部件材料,材质的要求改为由设计部门」.制造方确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SC/门6061G一1987,本标推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坚、刘晃。
本标准委托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机械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叶轮增氧机技术条件
Speciricatian for Impeller aeratorSC/T 6010—2001
代替S6010-1987
本标准规定广叶轮增氧机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推适用于叶轮增氧机(以下简称增氧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758一199G声学声压法测建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表面的简易法GB/T13306:1991标牌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HB/T9619-1499Y系列(IP44)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15)SC/T60091999增氧机增氧能力试验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净浮率netbuoyanryTate:
·台增冠机全部浮体所能产生的浮与增氧机所受重力的比值,4型号表示
阿拉伯数子,表示配套电动机额定功率·“叶轮的“轮”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增氢机的\氧”字汉语拼音第·个字母小例:Y1.-3.心表示配套电动机额定功率为3.0k的叶轮增氧机。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增氧机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如果用户有特殊费求时,按用户与制造方签订的合间规定制选。5. 2增氧机在下列1说条件下应船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为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1-06·01批准2001- 10 -01实施
SC/T6010-2001
b)电动机输人电压被动不超过让额定值的土5为。5. 3性能要求
5.3.1增氧机运行时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声响或其他异常情况。5.3.2增氧机的增氧能力和动力效率应符合表的规定。表1中未列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制造方的明示标识。
表1增氧机增氧能力和动力效率要求型
注:动力效率以输人功率计。
配查功率
增氧能力
动力效率
kg/(kw.h)
5.3.3增氧机空达转时,配套电动机功率1.1kW的噪声(声功率级)应≤95dB(A).配套功率≥1.1kw的噪声声功率级)应≤10d(A),5.3.4增氧机主机与浮体的连接应半固.浮体的净浮率应大于1.25。53.5增氧机应在明显部位标示或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叶轮的浸没深度和旋转方向。5. 3. 6 增氧机的尤故障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 (00 h。5.4安全要求
5.4.1电动机绕组对机光的冷态绝缘电阻应大于1MP,并行明显的接地标识。5.4.2电动机成有防护罩。
5.4.3增氧机减速箱不允许渗漏油,5.4.4增氧机的表面涂层不成含有水落性有毒物质。5.5材料和外购件要求
5.5.1制造增氧机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并有供方的检验合格证明书,奶供方无证明书时须经制造方质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5.2制造增氧机的材料必绷满足本标准对整机的各项要求。5.6上要零部件要求
5.6.1铸件表面应经消理,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缩孔、冷隔等缺陷。5.6.2接件应除净焊泄、氧化皮及溅粒,焊缝应半整、均匀、牢固,不允许有烧穿、裂纹效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5.6.3浮体应满足增氧机的使用要求,不允许有渗漏或影响浮力的现象。5.6.4电动机应符合J13/T9619的要求,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电阻法)应不超过80K。5.7外观质屋
增氧机的金属外露表面,外露的紧固件成作防锈处理;涂应平整光滑,无医底,不应有起泡、流痕、起皱等缺陷。
6试验方法
6.1运转平稳性
将增机放在试验池中连续运行30min,应符合5.3.1的规定。7
6. 2增氧髂力
按SC/T6009的规定进行。
6.3动力效率
按SC/T6009的规定进行。
6.4 空运转噪声
接GB/T3768的规定进行。
6.5绝缘电阻及接地标识
SC/T 6010---2001
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动机绕组对机壳的冷态绝缘电阻,并检查电动机是否有接地标识。6.6防护装置
检查电动机是否有防护罩。
6. 7噻满油
增氧机空运转20min,检查其减速箱是否渗漏滤,并在增氧能力试验后再次查是否有漏油现象。
6.8滁层要求
由制造方提供涂层的无毒证明文件。6.9净浮率bzxz.net
测量出增氧机浮体的总体积和称出增氧机的总质量,按式(1?计算净率;Ve-Ve
式中:B——净浮率;
V—~增氧机浮体的总体积,rm;水的密度,敢1×10°kg/m;
一重力加速度,m/s\,
6-10标记
增氧机的总质量,kg.
检查增氧机的标记,应符合5.3.5的规定。6.11铸件质量
检查增氧机的铸件,应符合5.6.1的规定。6.12焊接件质量
检查增氧机的焊接件,应符合6.6.2 的规定。6.13外观质量
检查增氧机的外观,应符合5.7的规定。6.14浮体密封性
对空心浮体,用 (. 02 MPa 的压做水密试验,保压 5 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对非空心浮体,在增氧能力试验后检查浮体是否出现影响浮力的情况。6.15电动机温月试验
将增氧机置于试验池中,先测量电动机绕组R。和绕组温度6。,开机运行,待电动机温升达到热稳定后,测量电动机统组电R,和冷却介质温度,按式(2)计算绕组的温升值:R~ R(K. +8) +8, - 0
式中—-绕组的温升值,K;
R试验结束时的绕组电阻.:
R试验开始时的绕纽电阻,2
SC/T 6010- 2001
8—一试验结束时的冷却介质温度,亡;%—试验开始时的绕组温度,℃;K。—常数。对铜绕组,为235;对铅绕组,除另有规定外,成采用225.6.16无故障工作时间
从用户中抽样调查统计。
7检验规则
验分为出」检验和型式检验,
7.1出厂检验
每台增氧机都应按5.3、1、5.3.3,5.3.5.5、4.1.5.4.2.5.4.3、5.6.1,5.6.2、5.6.3和5.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投产后在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并两年进行一次;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牛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1)有关量监督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2型式检验时成对第5章(除5.3.6外)规定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对5.3.6可根具体情说由确定做型式检验的单位决定是否进行抽样调查,7.2.3抽样方法
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抛样,除7.2.1f)出有关部门确定外,批量小于等丁200台时,每饮抽取2台+批量大于209台时,每饮抽取3台。7.2.4不合格分类
被检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按对产品质量特征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心类不合格。不合格分类见表2。表2不合格分类
增氧能力
项口名称
绝缘电阻及接地标识
渗润油
浮体密封性
动力效率
防护装普
涂层要求
净浮率
空运转噪声
电动机温升战骑
技术要求的条款
试验方法的条款
项日名称
运转平稳性
辞件质其
短接件候世
外观质量
7.2.5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7.2. 5. 1单台不合格判定数
A类不合榜的不合格判定数为1项;B类不合格的不合格判定数为2 项;C.类本合格的不合格判定数为3项;B类十C类的不合格判定数为3项。SC/T 6010—2001
表2(完)
技术要求的条款
试验方达的聚款
7.2.5.2被检捡项口的不合格顶数小于7.2.5.1规定时.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大十或等于7.2.5.1规定时·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
7.2.5.3每次拥样的样品经检测应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其中有一台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每台增氧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耐久性产品标牌,标牌尺寸和要求应符合(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至少应有下列内容:
)产品的型凸和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增氧能力、动力效率);)出」缩号或生产口期
d)制造厂名和地址:
e)执行标准号
8.2包装
8.2.1包装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也可以由用广与制造方协商而定.但制造方应采取必要的阳护措施。
8.2.2每台增氧机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并装布防水防潮的文件袋内。a)装箱单:
h)产品出厂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
8.3运输
增氧机在装运过程中不得翻滚和倒骨。8.4贮存
增氧机存放在干燥,通风且无腐蚀性气体的率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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