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302-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3302-2000
中文名称:烤鱼片
标准类别: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2-22
实施日期:2000-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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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6751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0-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远惠、王联珠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提出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烤鱼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冰鲜或冷冻马面吞鲀鱼(Navodonmodestus)、鳕鱼(Gadus macrocephalus)制成的调味鱼干,经烤熟、轧松等工序所制成的产品。其他原料鱼制成的烤鱼片可参照执行。 SC/T 3302-2000 烤鱼片 SC/T3302-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SC/T3302—2000
本标准是对水产行业标准SC/T3302一1986《烤鱼片》(原GB6631一1986)进行的修订。
本次修订在技术内容上与SC/T3302一1986相比,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原料鱼的品种,将产品的等级分为两个等级,将盐分指标纳入正文,对水分与盐分的试验方法改为直接引用相关标准,增加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C/T3302—1986。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远惠、王联珠。本标准于1986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1—22批准2000—04—01实施
1范围
SC/T330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烤鱼片
Roast fish fillet
SC/T3302—2000
代替SC/T3302-1986
本标准规定了烤鱼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冰鲜或冷冻马面吞鱼(Navodonmodestus)、鳕鱼(Gadusmacrocephalus)制成的调味鱼干,经烤熟、轧松等工序所制成的产品。其他原料鱼制成的烤鱼片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17—1998白砂糖
GB4789.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 5461—1992
食用盐
GB 5749—1985
GB 7718—199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2457—1990
GB/T14769—1993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QB/T1500—1992味精
3要求
3.1原辅材料
3.1.1原料鱼
冰鲜或冷冻鱼,鱼肉鲜度良好,无异味。3.1.2精制盐
符合GB5461的规定,氯化钠含量97%以上。3.1.3白砂糖
符合317的规定。
3.1.4味精
符合QB/T1500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1—22批准2000—04—01实施
3.1.5生产用水
符合GB5749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滋味及气味
3.4理化指标
SC/T3302—2000
表1感官要求
肉质呈黄白色,色泽均勺匀
鱼片平整,片形完好
肉质疏松,有嚼劲,无僵片
滋味鲜美,咸甜适宜,具有烤鱼特有香味,无异味
无杂质
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2
二级品
肉质呈黄白色,边沿允许
略带焦黄色,鳕鱼片允许
一面有棕红色
鱼片平整,片形基本完好
内质较疏松,有嚼劲,无
滋味鲜美,气味正常,无
土5(15g/袋以下)Www.bzxZ.net
净重允差
3.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的规定见表3。
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汞(以Hg计),mg/kg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沙门氏菌
4试验方法
4..1感官
表3卫生指标
土4(15~40g/袋)
±3(40g/袋以上)
≤3×104
不得检出
将试样平摊于白塘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3.2条逐项检验。
4.2净含量偏差
净含量小于100g时用分度值为0.1g(或小于0.1g)的衡器称量;净含量大于100g时用感量为1g(或小于1g)的衡器称量。净含量偏差按式(1)计算。X(%)=
式中:X—净含量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1—22批准(1)
2000—04—01实施
SC/T3302—2000
mo产品标示净含量,g;
样品净含量,g。
4.3水分
将样品剪成细颗粒状,按GB/T14769的规定执行。4.4盐分
按GB/T12457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4.8菌落总数
按GB4789.2的规定执行。
4.9大肠菌群
按GB4789.3的规定执行。
4.10沙门氏菌
按GB4789.4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
5.1.2抽样方法
每批抽取样本以箱为单位,100箱以内取3箱,以后每增加100箱(包括不足100箱)则抽1箱。
按所取样本从每箱内各抽取样品不少于3袋,每批取样量不少于10袋,净含量检验后,将样品以缩分法取得适量均匀混合试样,供感官、理化检验用。微生物检验用样须单独取样,使用未打开包装的样品。5.2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5.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5.3判定规则
5.3.1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应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每批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1—22批准2000—04—01实施
于标示量。
SC/T3302—2000
5。3.2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批。5.3.3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5.3.4检验结果中有二项及二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5.3.5卫生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标签
6。1.1销售包装的标签必须符合GB7718的规定。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原料鱼品种、净含量、产品标准、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1.2运输包装外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商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贮存要求等。6.2包装
本品采用纸箱包装,内衬食品包装用塑料袋,销售包装采用食品用塑料袋(或其他防潮的食品包装材料)、纸盒等分装,包装必须牢固、严密。6.2.1包装材料
6.2.1.1纸箱
采用单瓦楞纸箱,表面最好涂无毒防潮防油或其他防潮性能良好的涂料。6.2.1.2塑料袋
采用清洁的食品用塑料袋。
6.2.1.3所用包装材料均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6.2.2包装要求
6.2.2.1一定数量的小袋装一大袋(或盒),再装入纸箱中。箱中产品要求排列整齐,大袋或箱中加产品合格证。6.2.2.2纸箱底部用粘合剂粘牢,上下用封箱带粘牢或用打包带捆扎。6.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防晒,运输中不得靠近或接触潮湿、有腐蚀性和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防日晒雨淋。6.4贮存
贮存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防凉通风,底层仓库内堆放成品时,应用木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常温下本产品保质期为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1—22批准2000—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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