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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06-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3206-2000

中文名称:干海参(刺参)

标准类别: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2-22

实施日期:200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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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40200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SC/T 3206-1988(原标准号GB 8584-198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1-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杨宪时

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提出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煮熟、盐渍、再煮、拌灰、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 SC/T 3206-2000 干海参(刺参) SC/T3206-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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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SC/T3206—2000
本标准是对水产行业标准SCB/T3206一1988《于海参(刺参)》(原GB8583—1988)进行的修订。
本次修订在技术内容上与SC/T32061988比较,增加了对销售包装的标签的规定,还增加了盐分及感官指标的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对水分、盐分的试验方法改为直接引用相关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C/T3206—1988。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宪时。
本标准于1987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干海参(刺参)
Dried sea cucumber
SC/T3206—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刺参(Stichepus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煮熟、盐渍、再煮、拌灰、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2457—1990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GB/T14769—19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3要求
3.1规格
产品规格可以按个体大小分等,也可以混等。按大小分等的要求见表1。表1规格
个体重
3.2感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2—22批准中
10.1~15.0
2000—04—01实施
SC/T3206—2000
感官要求见表2。
组织形态
一级品
感官要求
二级品
黑灰色或灰色
三级品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体形肥满,肉质厚实,「体形细长,肉质较厚,「体形不正,刺有残
刺挺直无残,嘴部石灰
个别刺有残缺,嘴部石
质露出少,切口较整齐灰质露出较多缺,嘴部石灰质露
出较多
体内洁净,基本无盐结晶,体表无盐霜,附着的木炭粉或草木灰少,无杂质,无异味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3。
净含量允差
4试验方法
4.1规格
理化指标
在目测基础上,随机取10个海参,用感量不大于0.1g的天平逐个称量。4.2感官
将样品平摊于白塘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3.2的要求逐项检验,肉质及内部杂质应开后进行检验。必要时,水发后检验。4.3水分
按GB/T14769的规定执行。
4.4盐分
按GB/T12457的规定执行。
4.5净含量偏差
检验所用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低于被称样品重量的5倍。净含量偏差按式(1)计算。
x(%)=m-m2×100
式中:X—
5抽样
净含量偏差,%;
-产品标示净含量,g;
每件试样的净含量,g。
5.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检查批:或以交货批组成检验批。5.1.2抽样方法
每批抽取样本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批量小于1t时应抽5~8个运输包装,批量在1t以上时,应抽20个运输包装,从上、中、下各个位置抽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2—22批准2000—04—01实施
SC/T3206—2000
抽样量不少于500g。
5.2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5.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5。3判定规则
5.3.1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应符合标准中要求,规格中若有2个以上海参的个体小于标示规格,则规格下调或判为不合格:每批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示量。
5。3.2所检项目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5。3.3所检项目中若有二项或二英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
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必须符合GB7718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品标准代号、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乾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6.2包装
本品采用纸箱、木箱等包装,同批中各箱净重必须统一,内衬食品包装用塑料袋或内容物用食品包装用塑料袋(或其他防潮的食品包装材料)、纸盒等分装。包装必须牢固、严密。
6.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运输中应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
6.4贮存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常温下保质期1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02—22批准2000—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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