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198.1-198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198.1-1988
中文名称:传真机技术要求 一类文件传真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8-12-22
实施日期:1989-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677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通信网>>M16信息传输指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作废;
采标情况:CCITT T.2-1976 IDT
标准简介
为了使一类文件传真机能通过电话线路在6min左右时间传送一张GB 148《印刷、书写及绘图用纸幅面尺寸》所规定的A4幅面的文件,要求文件传真通信与电话能交替接通。当双方设备有一方或双方是自动的情况下亦能接通;其操作程序应按《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中进行文件传真通信的程序》(CCITT T.30建议书)的规定进行。 GB/T 10198.1-1988 传真机技术要求 一类文件传真机 GB/T10198.1-198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198.1—1988
传真机技术要求
类文件传真机免费标准bzxz.net
Requirements for facsimile apparatusGroup I documents facsimile apparatus1988-12-22发布
1989-08-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传真机技术要求
一类文件传真机
Requirements for facsimile apparatusGroup I documents facsimile apparatusGB/T10198.1—1988
为了使一类文件传真机能通过电话线路在6min左右时间传送一张GB148《印刷、书写及绘图用纸幅面尺寸》所规定的A4幅面的文件,要求文件传真通信与电话能交替接通。当双方设备有一方或双方是自动的情况下亦能接通,其操作程序应按《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中进行文件传真通信的程序》(CCITTT.30建议书)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公用电话交换网和租用线路上的一类文件传真机的设计和操作。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建议书CCITTT.2(1976)《文件传真一类机的标准化》。1扫描轨迹
在发送机和接收机中均应以相同的方向对信息区进行扫描。在垂直平面上观察信息区,扫描方向应从左至右,后一扫描必须紧接于前一扫描之下。2合作指数
标称合作指数为264,备用合作指数为176。在用户双方同意降低垂直分辨力时采用。每台传真机合作指数的允差均应保持在标称值的士1%以内。3设备参数
3.1传真机至少能容纳GB148规定的A,幅面的文件(标称值为297mm×210mm)。3.2扫描线全长(有效区加上空段)应为215mm。扫描或记录的有效长度为200mm,剩余的为空段。3.3合作指数为264时,每页文件的扫描线数标称值应为1144线(合作指数为176时扫描线数应为762线)。合作指数为264时,接收机在每页文件上应能记录1144线(合作指数为176时,记录762线)。
3.4当扫描线全长在210~250mm之间,并且有效记录线长与扫描线全长保持相同的比例时,只要合作指数相符,可以使用其它参数的传真机。4扫描密度
标称扫描密度为3.85线/mm。
5扫描线频率
用户之间通过公用电话交换使用时,扫描线频率应为180线/min(见注)。对于租用线路上工作的最佳扫描线频率,可以根据线路特性选择为高于或低于180线/min。在传输过程中扫描线频率应保持在标称值的士10X10-\范围内。注:当接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两端的设备都为人工操作时,可按双方操作者的协议选用其它扫描线频率(如240线/min)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12-22批准1989-08-01实施
6对相
GB/T10198.1—1988
发送机对相信号的持续时间应为15士1s。在优先采用的对相方法(见注①)中,发送机发出一串黑、白交替的信号,这种方法中白信号脉冲(对相脉冲)是扫描线全长的4%6%,对相脉冲的前沿超前空段中心2%~3%。接收机应在空段的中心处对相,其位置滞后于收到对相脉冲的前沿0.5%~4.5%(见注②)。注:①目前生产的设备中,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发送机发出一串黑白信号,其中白信号脉冲是扫描线全长的2%~12%,而且该脉冲前沿超前空段中心的2%~3%。②由于对相不准确引起的记录线长度的最大损失不应超过扫描线全长的3%。由于发送和接收扫描线频率累计偏差导致记录线长度的最大损失不应超过扫描线全长的4%。因为这些损失超出时可能使记录线长度小于标称值200mm。
7调制和解调装置
7.1幅度调制(仅对租用线路)
传真信号在黑信号时为高电平,白信号时为低电平。载波频率范围应在1300~1900Hz间,按使用线路的特性而定。7.2频率调制(对租用线路和交换网)对应于黑信号的标称频率应为f。十400Hz,对应于白信号的标称频率应为f。一400Hz。使用交换网时f。1700Hz(暂定)。使用租用线路时f。应在1300~1900Hz之间,中心频率f。的选择将取决于线路特性。
发送机的频率稳定度必须做到:在15min内不超过fo士32Hz。7.3发送机输出功率
在调幅系统中,发送机输出的黑信号功率应能在一7~0dBm之间调整。白信号功率必须低于黑信号功率约15dBm。
在调频系统中,传真机的输出电平应能在一15~0dBm之间调整。设备应设计成使操作者不能随意进行输出功率的调整。7.4接收机输入功率
传真接收机必须设计成,当输入功率在0~一40dBm能正常工作,后一值作为暂定考虑。在调幅情况下,接收机输入功率相当黑信号功率,操作者不需调节接收机的灵敏度。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有线电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银锁、张柏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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