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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 1007-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H/T 1007-2001

中文名称: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

标准类别:测绘行业标准(CH)

英文名称:Metadata for digital products of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3-05

实施日期:2001-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4415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5测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测绘出版社

页数:31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1-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 CH/T1007-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线划图、数字栅格地图的元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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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7.040
备案号:842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Metadata for digital productsof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2001-03-05
国家测绘局
2000-04-01
CH/T1007-2001
本标准是为了适应目前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栅格地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线划图)的生产和建库而制定的。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1的元数据标准以及美国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DC)的数字地理空间元数据内容标准(CSDGM)。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明、肖学年。CH/T1007-2001
范围·
2元数据文件的结构
3元数据文件的记录
4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附录A提示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附录C(提示的附录)
附录D(提示的附录)
数字栅格地图(DRG)元数据文件样本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元数据文件样本数字高程模型(DEM)元数据文件样本数字线划图(DLG)元数据文件样本(1)
·(2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Metadata for digital products of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CH/T1007-2001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栅格地图(DRG)、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线划图(DLG)四种数字产品的元数据的内容、结构和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的生产、建库、更新与分发服务。2元数据文件的结构
2.1元数据文件包括矢量和栅格数据文件的元数据内容。它存放有关数据源、数据分层、产品归属、空间参考系、数据质量(数据精度、数据评价)、数据更新、图幅接边等方面的信息。2.2数字栅格地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线划图这四种数字产品的文件格式中都必须要有元数据文件。
2.3元数据文件为一个纯文本文件,其结构采用左边为元数据项,右边为元数据值的存储结构,并且不限定字节数。
2.4元数据文件的数据标志为Metadata。3元数据文件的记录
3.1一般规定Www.bzxZ.net
3.1.1元数据内容中所列出的各元数据项是元数据文件中都必须要提供的项,应逐项记录,不应有空项。有值时,必须如实记录;无值时,记为“无”;值未知时,记为“未知”。其中某些元数据项的值可以根据不同的作业方法、产品需要或用户要求进行选择和增加,允许有缺省。3.1.2元数据文件一般以图幅为单位进行记录。3.1.3’元数据文件的记录应根据生产、建库和分发等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记录。具体数据项的记录按本标准4的规定执行。
3.1.4元数据文件中某些需用文字说明的数据项,应以简法、清晰的语言完整地表达。3.1.5文档簿中填写的项目,其值和说明应与元数据文件中相应项目符合一致。3.2其它规定
3.2.1“产品名称”应记录产品的全称,如:1:50000数字线划图(DLC)。3.2.2“产品生产日期”、“产品更新日期”应记录产品最后一次生产、更新的日期。3.2.3“出版日期”指数字产品包装完成可以对外提供的日期。国家测绘局2001-03-05批准
2001-04-01实施
CH/T1007-2001
3.2.4“图名”、“图号”应记录新的“图名”、“图号”;“原图图名”、“原图图号”应按原图如实记录。如果图名中出现目前字库中没有的汉字时,可以拼音代替并附加说明。3.2.5“图外附注”指图廊外对图内某要素的附注说明信息。3.2.6本标准4中的元数据文件内容和格式表中,从“属性精度”至“数据质量总评价”这8项由数据质量最终检验评价单位记录。
“参照交换格式的版本号”指所用的数据交换格式的全名和版本号。如“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3.2.7
V1.0”。
3“参照图式的标准号”指所用的图式的标准编号。如GB12342-1999”。3.2.9
“参照分类编码的标准号”指所用的分类编码的标准编号。如“CB/T15660-1995”。“西南图廊角点X坐标”指数字产品西南内图廊角点在1980西安坐标系中的X坐标值,其它相应的各项与此相同。
“54-80坐标转换参数(X,Y)\指将1954年北京坐标系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的X,Y坐标的平移参数。
3.2.12“航摄日期”指地图原图上的航摄日期或利用航测方法生产数字产品时,航片的摄制时间。3.2.13
“调绘日期”指地图原图上的调绘日期或利用航测方法生产数字产品时,航片最后的调绘时间。“三北方向线夹角”应记录真子午线与磁子午线之间的夹角以及真子午线与坐标纵线之间的夹角,其间用逗号隔开。
5“原图图式版本号”按原图所标注的记录。如“1987年版图式”。3.2.15
3.2.16本标准4中的元数据文件内容和格式表中,从“更新资料源”至“更新要素”这14项为更新时所涉及到的内容。
3.2.17如果“更新的资料源”为航片时,表中“更新的航摄比例尺分母或卫星影像分辨率”一项应记录航摄比例尺分母;如果为卫片时,则应记录卫星影像分辨率,其单位为米。3.2.18“平面位置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指数字产品经检测得出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3.2.19“结论总分”按有关检查验收标准的规定得出的百分制的分数。3.2.20
“数据质量总评价”指对某一数字产品总体质量的综合描述。在数字产品分发时,只录人“合格”。有些元数据项可以多选或有多个值,如有两个或多个值时,则顺序记录各值,中间用逗号隔开。3.2.21
DLG产品分要素生产时,各要素的生产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记录其元数据。全要素DLG产品应重新记录其元数据。其中,全要素DLC产品的元数据中,“总层数”指要素的大类数。4
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数字栅格地图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代号
数据项
比例尺分母
产品生产日期
数据类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YYYYMM
建库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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