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97.1-199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玻璃和陶瓷工业>>81.080耐火材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耐火材料>>Q45定型隔热耐火材料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625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9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9-08-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卫令宣、周静、张晴、仲兆裕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江苏省连云港节能建材厂
归口单位: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冶金工业局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的定义、原理、设备、试样、试验步骤、结果计算、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定形隔热耐火制品的重烧线变化。 GB/T 3997.1-1998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3997.1-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T3997.1—1998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2477:1987《定形隔热耐火制品一重烧线变化的测定》,在以下方面作了补充:-取样数量:
-试样尺寸;
保温时间;
结果表示。
本标准与原国家标准GB/T3997.1—1983在以下方面有差别:一试样大小,
试样在炉内的放置;
升温制度。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3997.1--1983。本标准由国家治金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江苏省连云港节能建材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卫令宣、周静、张晴、仲兆裕。114
GB/T3997.1-1998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际标准团体(ISO成员团体)的一个世界性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各技术委员会进行。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工作。与ISO有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或非官方),也可参加有关工作。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至少获得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75%的赞成票,才能作为国际标准发布。国际标准ISO2477是由ISO/TC33国际标准化组织耐火材料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本次标准版本(第二次)取代第一次版(ISO2477:1973),主要差别是试样的选择、大小、放置以及升温制度。
用户应注意国际标准经常修订,除非另有规定,引用标准应为最新版本。11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
线变化试验方法
Shaped insulating refractory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permanent change in dimension on heatingGB/T 3997. 1 -1998
eqv IsO 2477:1987
代替GB/T3997.1—1983
本标准规定了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的定义、原理、设备、试样、试验步骤、结果计算、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定形隔热耐火制品的重烧线变化。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998--1982定形隔热耐火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重烧线变化指试样在加热到规定温度,保温一定时间,冷却到室温后,所产生的残存膨胀或收缩。
3.2隔热耐火制品按照GB/T2998,测定真气孔率大于45%的耐火制品。4原理
将已测定长度的矩形棱柱体试样,放在氧化性气氛的炉内,按规定的速率加热到试验温度,保温一定时间,冷却到室温后,再测量其长度,计算重烧线变化。5设备
5.1试验炉
用电炉或其他炉,炉内必须为连续的氧化性气氛。试验炉应能按7.6条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5.2热电偶
最少3支,测定试样所占空间的温度分布。5.3温度/时间记录装置
与5.2条的热电偶配合使用,获得连续的温度记录。5.4长度测量装置
国豪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2-15批准116
1999-08-01实施
GB/T 3997. 1 - 1998
使用游标卡尺或其他测量仪器,精确到0.1mm。5.5烘箱
应能鼓风,并使气流畅通。
6试样
6.1试样数量:样品取样数量应根据有关方面同意的取样方案进行。注:一般每次试验至少从3块制品上各取1块试样。若尺寸允许,每个样品可取超过1个试样。6.2试样尺寸:100mm×114mm×64mm或100mm×114mm×76mm,100mm应在制品的长度方向上切取;114mm和64mm或76mm分别在制品的宽度和厚度方向上切取。试样尺寸亦可采用100mmX114mmX65mm或100mmX114mm×100mm。6.3不能取成上述试样时,应从样品上切取长度为100mm的试样,记录其厚度和宽度。6.4试验前,试样100mm间距的两相对面必须是平面并且互相平行。7 试验步骤
7.1试验前,试样须在110℃±5℃下烘干至恒量。7.2试样的测量
线变化的尺寸测量应在试样100mm长度方向的4个位置上进行,见图1。应把两端面中心线距边缘15mm的点作为测量位置,测量精确到0.2mm,用耐火涂料标记测量位置。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7.3试样放置
以试样100mm×64mm(或100mm×76mm)的一个侧面为底面,放入试验炉的均温区。应避免电炉加热元件的直接辐射或燃气炉的火焰。试样不得叠放。为使热气体自由流动,试样间距不得小于50mm,距炉墙不得小于70mm。
7.4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应为800℃或以50℃的倍数增加温度7.5温度测量与分布
最少用3支热电偶(离开炉墙和加热元件且不接触火焰)测量、记录试样所占空间的温度分布,3支热电偶温差不得超过20℃。
7.6加热制度
7.6.1升温速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试验温度1250℃以下
室温至低于试验温度50℃:
最后50℃
试验温度1250℃以上
室温至1200℃:
1200℃至低于试验温度50℃:
最后50℃
注最后50℃,升温速率宜为1~2℃/min。5~10℃/min
1~10C/min
5~10℃/min
2~5℃/min
1~5℃/min
7.6.2保温
距边15
GB/T 3997. 11998
L(100公称)
图1试样尺寸的测量和放置
3支热电偶中每支热电偶测量温度值与试验温度之差土10℃以内,保温12h,或根据技术条件确定保温时间。记录3支热电偶温度的平均值为实际试验温度。7.6.3若为燃气加热,在7.6条规定的加热时间内,取试样周围的气体样品,测定其氧含量。7.6.4冷却
停止加热后,试样随炉自然冷却至室温。7.7烧后试样测量
记录试样的外观。如7。2条规定,测量每块试样两相对面间距。8结果计算
按下列公式计算重烧线变化率:AL
试样重烧线变化率,%;
L,—加热后试样长度,mm,
La——加热前试样长度,mm。
列出每个试样的4个线变化率及其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尺寸增加为正(十),减小为负(一)。注:一般重烧线变化结果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一位,所取位数后的数值按GB/T8170进行处理。118
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所用试验炉的类型;
d)试样尺寸及其在炉内的位置;e)每个样品所取试样数;
f)执行的标准;
g)试验温度及保温时间;
GB/T 3997. 1—1998
h)每个试样和每块砖的单值及其平均值;i)炉内含氧量(对燃气加热炉);j)试验单位;
k)试验人员;
1)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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