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926-198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1天然食品添加剂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000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8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02-0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周树南、蔡云青、姚荣萱、陈云萍
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轻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红曲霉(Monascus anka Nakazawa et Sato)接种在大米上,经培养制得的红曲米(又名红曲、赤曲、红米、福米),可作为食品着色剂。 GB 4926-1985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 GB4926-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
F ood ndditire
Red koic rice
UDC 638.18:664
GB 4926--85
本标准适用于红曲霉(Monascus 臻nka Nakazawa etSato)接种在大米上,经培养制得的红曲米(文名红曲、赤曲、红米、福米),可作为食品着色剂。1技术要求
1.1性状
外表为棕红色到紫红色的米粒,断面为粉红鱼,质轻魔,无霉变。1.2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下表。
指标名称
水分,%
碑(以As计),ppm
六六六,PP群
滴滴涕,Ppm
黄曲莓毒素B1ppb
2试验方法
2.1色价试验
称取红进米样品0,500g,放人带刻度的100m1具磨口塞试管中,加人70%醇至50载1,摇包后放人60℃水浴保温萃取2h,取出冷却(必要时补充定容),用普通定性滤纸过人具塞试管或三角瓶中,约出10ml左右即可。暖取滤液1ml放人25ml刻度试管或容量瓶中,加人70%乙醇稀释定容至25ml用1cm比色以70%乙醇作空,在分光光度计上取波长505nm,测定样品萃取稀释液的吸光度,将测得的样品平均极光乘以2500(稀释倍数),即作为红曲米的色价。国家标准局1985-02-04发布
1985-10-01实施bzxz.net
2.2水分
2.2.1试验
GB 4926--85
在已知重量的称量Ⅲ中,称取约3.000~4.000g红曲米,放人100~105℃烘箱中烘1h,取出放人干燥器内,30min后称重,然后再烘1h,直至恒重为止。2.2.2计算
ml-m2z × 100
水分%=
式中:m称量皿重量,g
-称量皿加样品重量,g
烘至恒量后的称量皿加样品重量,名。2.3.1仪器
见砷斑法测装置图。
2.3.2试剂和溶液
2.3.2.1盐酸(GB622—77):分析纯。硫酸(GB625—77):分析纯。
碘化钾(GB1272—77):15%溶液。2.3.2.3
氯化亚锡(GB638一78):40%氯化亚锡-盐酸溶液。2.3.2.4
无砷金属锌(GB2304一80):分析纯。乙酸铅棉花:按GB603一77《化学试剂制剂及制品制备方法》制备。溴化汞试纸:按GB603-—77制备。2.3.2.8砷标准溶液:1ml相当于0.005mg,按GB602-77《化学试剂杂质标准溶液制备方法》配制,稀释20倍后使用。
2.3.3试验
取样品2.0g(准确至0.1g),加入硝酸镁1g,于电炉上小心炭化后,放入550℃高温电炉中灰化至完全。加水适量,加盐酸中和,并使之溶解,加水至23ml,移人测瓶中,加人盐酸5ml,15%碘化钾溶液5ml及40%氯化亚锡-盐酸溶液5滴,摇匀后放置10min,加无砷金属锌2g,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定砷管塞上,放置于20~30℃暗处1h,溴化汞试纸呈现的色泽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0.4ml标准溶液与样品溶液同时同样处理。砷斑法测碑装置见下图。
2.4六六六、滴滴涕
GB 4926—85
砷斑法测砷装置
1—锥形瓶:2—橡皮塞,3 一测碑管;4—管口.5—玻璃帽
按GB5009.19—85《食品中六六六、滴滴递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中气相色谱法。注,只准用0.3%冰乙酸作杀虫剂。2.5黄曲雾毒素B,
按GB5009.22—85《食品中黄曲毒毒素B,的测定方法》。3检验规则
3.1本品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3.2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核对其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3取样时,应从每批包数的2%中选取试样。从选出的包数中,用取样管等取样工具伸人每包的四分之三处,取出不少于100g的样品,每批的总样品质量不得少于1kg。将选取的试样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箱减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250ml有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一瓶送化验室检验,一瓶密封保存两个月,以备仲裁检验用。
3.4如果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应重新从两倍量的包袋中选取样品进行核验,核验结果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整批不能验收。107
GB 4926—85
3.5如果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
包装、标志、购存及运轮
4.1红曲米用内衬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的麻袋或编织袋包装,每袋净重25kg或40kg。4.2每袋包装外表应标注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公斤)、存条件。4.外包装上注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本标准号。运输装卸应轻搬轻放,防止雨淋、日晒,车船应清洁、无毒、无味,禁止与有毒物品或其他污染物混合存放。贮存产品应离地面10~20cm高,以防潮湿。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轻工业部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防疫站。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树南、蔡云清、姚荣萱、陈云萍。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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