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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 X 10070-198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ZB X 10070-1986

中文名称:酱腌专用辅料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虾油

标准类别:国家专业标准(Z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89-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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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专用 辅料 生产工艺 通用 规程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0食品加工与制品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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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 X 10070-1986 酱腌专用辅料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虾油
ZB X 10070-1986 酱腌专用辅料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虾油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酱腌菜专用辅料生产工艺通用规程皇虾油
ZBX10070-86
本标准适用以海虾为原料,经盐渍、发酵、提取过程制作而成的虾油。1原料及辅料
1.1原料
海虾取清明到夏至间的麻线虾。要求新鲜,无异气味,无腐败变质。1.2辅料
1.2.1食盐
庆符合GB2721—81《食盐卫生标准》的规定。1.2.2花椒
要求红皮白里,麻味足,香味大,无硬梗,末受潮。1.2.3八角
要求色经褐红,朵大饱满,完整不破,质干味香,无杂质,无腐烂。1.2.4茶叶
应符合GBn144-81《绿茶、红茶卫生标准》的规定。1.3配比
1.3.1盐渍阶段
鲜海虾100kg,食盐25kg。
1.3.2抽提阶段
虾酱100kg,盐卤230~240kg。
2工艺流程
【食盐H
「海虾」→盐渍→发酵→加盐卤→抽油→虾油3操作方法
3.1盐卤制备
用水或二虾油100kg,加入花椒、八角、茶叶各0.05kg,置铁锅中,用直接火加热至100℃,即汤料。取出汤料用冲盐法溶解食盐,调整盐水浓度至20~22°Be',静置、冷却,三天后用两层棉布过滤,滤液即盐卤,备用。3.2虾油制作
3.2.1挑栋
海虾进厂,将海鱼,海草等杂物及腐败变质的海虾挑出。3.2.2盐渍
用容量100kg的圆柱形陶缸作容器。每100kg海虾用食盐25kg。盐渍时一层虾一层盐,容器中部以下,用盐量占总量的35%,中部以上用盐量占总量的45%,盖面用盐占总量的20%,每隔一天翻拌一次,盐渍10~20天,缸内即有大量水分及部分溶性物质渗出。3.2.3发酵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在发酵期间,日晒夜露,每天日出前和落日后各打粑一次,每次打10~20耙,以调节虾酱上、下品温,排除浊气。随着气温上升,来自海虾本身的蛋白酶,将虾肉中的蛋白质降解为肽类和氨基酸,同时胖有其他发酵,使虾肉成为糊状虾酱,发酵至3个月左右,即有虾油析出,浮在虾酱上面。3.3抽油
3.3.1稀释虾酱
取30%原虾酱,兑入70%盐卤,搅匀,即成稀虾酱。3.3.2抽提头油
抽提虾油用圆柱形竹篓,插入稀虾酱中,虾油渐渐渗进竹篓,抽出,即头道虾油,供浸渍咸菜坏用。
3.3.3抽提二油
向抽完头油的虾渣中,注入20~22°Be'盐水,每天打耙一次即二酱。3~5天后,再将圆柱竹篓插入二酱中,虾油又渐渐渗进竹篓,抽出,即二道虾油,可供配制盐卤用。4成品感官质量要求
4.1色泽
浅红褐色。
4.2香气
具有虾油特有的香气,无腥臭气。4.3滋味
咸鲜,无异味。
4.4体态
澄清,透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微生学会酿造学会酱腌菜学组及武汉市副食品调料公司起草。本标准委托中国微生物学会酿造学会酱腌菜学组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润生、余庆颐、学孟、顾秀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6-12-31发布1987-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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