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85-198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77.080黑色金属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3稀有高熔点金属及其化合物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03-0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电子部745厂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GB/T 4185-1984 钼钨合金条 GB/T4185-198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钼钨合金条
Molybdenum-tungsten alloy bars本标准适用于以粉末冶金法制得的钼钨合金条(以下简称合金条)1合金条的牌号、用途及规格
1.1牌号和用途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合金条规格应符合表2规定。
2技术要求
2.1合金条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规定。牌
2.2外观:
2.2.1合金条应呈灰色金属光泽。用
用于旋锤拉制制取铝钨合金丝杆表2
UDC 669.2T'28
GB4185—84
(10~12)×(10~12)×(300~400)表3
杂质总含量
不大于
2.2.2合金条表面不得有吸水现象。2.2.3合金条不得有过熔、分层、裂纹、鼓泡、劈头、沾污等缺陷,允许有8mm长,5mm宽,1mm深的掉边,掉角和每面不超过2个直径为1mm,深为0.5mm的麻点(每根条不超过5个)。2.3合金条最短长度不小于300mm。2.4合金条的直线度不超过长度的2%。合金条的密度应符合表4规定。
国家标准局1984-03-09发布
1984-11-01实
2.6合金条的断面不应有疏松、夹杂。3试验方法
GB4185-
12.0~12.6
10.5~11.0
3.1根据2.2.1和2.2.3条要求,合金条外观用目测(或放大镜)检查。3.1.1根据2.2.2条要求,用蓝墨水检查表面吸水性。3.1.2根据2.6条和2.2.3条要求,可用5倍放大镜检查合金条断面分层、疏松、机械夹杂,麻点和表面裂纹等缺陷。
3.2根据2.1条要求,合金条化学成分的分析按GB××××一84《钨钼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进行。3.3根据2.5条要求,合金条的密度按GB4196一84《钨、钼条密度测定方法》进行。3.4根据2.3和2.4条要求,合金条放在平面上用直尺检查长度和直线度。4检验规则
4.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4.2需方收到产品进行检验。应在到货日期起三个月内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经双方鉴定后退回供方。
4.3化学成分的试样从每提交批或生产批产品中任取一根,在上夹头四分之一处取样。进行化学分析,应符合2.1条,如不合格则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4.4从每提交批产品中按1%抽取试样(每批不少于1根)测量密度,应符合2.5条,如不合格则加倍取样,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4.5对2.2条、2.3条和2.4条作100%检验,不符合者为不合格品。4.6从每提交批产品中按1%抽取试样(每批不少于1根)进行检验。应符合2.6条,如有不合格则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5.1产品每6~12根用纸包扎好装人塑料袋内,袋口扎紧放入干燥的硬纸盒内,用纸屑塞紧以防窜动。将纸盒放人木箱内。每箱重不得超过20kg。5.2每盒上应标明产品牌号、批号和净重。每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重,并附有“防潮”、“易碎”字样或标志。
5.3每批产品应附有标签并标明:供方名称;
产品牌号:
产品批号,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本标准编号:
检验日期。
5.4产品运输时,应防潮湿和酸碱浸蚀,不得剧烈碰撞。5.5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酸、碱气氛中。30
GB41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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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745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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