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3.2-200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44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0, 字数:57千字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2002-06-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1-08-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陈洁、章蔷英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叙述的高温试验适用于散热和非散热两类试验样品。对于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Ba和Bb基本上不违背早期发行的标准。本高温试验的目的仅限于确定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高温环境条件下使用或贮存的适应性。本高温试验不能用来评价试验样品的耐温度变化性和在温度变化期间的工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用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高温试验方法分为:非散热试验样品高温试验:试验Ba:温度突变;试验Bb,温度渐变。散热试验样品高温试验:试验Bc:温度突变;试验Bd:温度渐变。本试验方法通常用于条件试验期间能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试验持续时间是从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时开始计算。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条件试验期间试验样品达不到温度稳定。则试验持续时间从试验箱(室)达到规定试验温度时开始计算。相关规范应规定:a)试验箱(室)内温度变化速率;b)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室)的时间;c)试验样品在试验条件下暴露开始的时间;d)试验样品通电或加负载的时间。对于这些情况,相关规范的制定者可根据GB/T2424.1-1989导则选定以上4个参数(包含以上这些情况的修正件在考虑之中)。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2-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19.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23.2—2001
idt1EC60068-2-2:197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2:Test methods-Tests B.Dry heat2001- 11-02 发布
十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雅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龄 B; 高温
GB/T 2423,2 2(01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泰皇岛印刷厂印剧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开本880×12301/16印张2字数57千字2002年7月第一版2002年7月第次印刚印数1-3000
书号:1550661-18141定价16.00元网址bzcbs.com
科日607—668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GB/T2423.2—2001
IEC前言
IEC序言
试验B;高温试验的历史概况·
试验 A:低温与试验 B:高温下标字母之间的关系次
第~篇试验B:非散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的高温试验1
·般说明
试验设备的说明
严酷等级
预处理
初始检測
条件试验
中间检测
最后检测
相关规范应给出的信息
第二篇 试验 Bb:非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目的
-般说明
试验设备的说明·
严醛等级·
预处理·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
中间测
最后检测
相关规范应给出的信息·
GB/T 2423. 2-2001
目的…
-般说明·
试验设备的说明·
严酷等级
预处理…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
中间检测
最后检测
第三篇
试验Bc:散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的高温试验相关规范应给出的信息
第四篇i
试验Bd: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月的
般说明
试验设备的说明
严酷等级
预处理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bZxz.net
中间检测
最后检测
相关规范应给出的信息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ID(标准的附录)
附录E(提示的附录)
附录 F(提示的附录)
试验样品的体积
环境温度校正计算图
试验 Bl 方法 A 有强迫空气循环试验温度状态的图示试验 Bc 和试验 Bd 方法 B 有强迫空气循环试验温度状态的图示试验[3d(40.1.2)中方法A简要流程图试验 Bc(29.1,2)和试验 Bl(40.1.2)中方法 B简要流程图10
GB/T2423.22001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1EC60068-2-2:1974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及其修正件1:1993,修正件2:1994。修正件在下列文件中可找到:
标准草案
50B(中央办公室)332
5013(中央办公室)340
投票报告
50B(中央办公室)336
50B(中央办公室)344
本标准是对GB/I2423.2—1989的修订。本标准与GB/T2423.2—1989主要有下列差异:为与GB/T 2423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系列标准的名称协调一致,本标准名称为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I3:高温试验方法》是等效采用国际标准1E60068-2-2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商温》(1974年版)及其第次补充文件IEC60068-2-2A(1978)。在编写格式与表达方式L.与IEC60068-2-2:1974相差甚大,将标推内容简化分成10竞,拜把有关图表、附录删去,而本标准在技术内容、文本结构和措辞、编写方法和颇序等方面与TEC60068-2-2:1974相同。有关引用标准信息,在本标准中也随版本的更新而作了相应修改。根据GB/T1.11993≤标推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关于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仅对原标准作个别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是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系列标准之一,本标准涉及到的与IEC出版物相对应的国家标准有:
GB门2421--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州(idt1EC60068-1:1988)GB3/T2422—1995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术语(eIEC 60068-5-2:1990)GB/T2424:198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高低温试验导则(cgv1FC:60)68-3-1:197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从实施之H起,同时代替GB/T2423.2-1989。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工也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洁、章蓄英。山
GB/T2423-2—2001
IEC 前言
1)IFC关于技术事项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有特殊兴趣的所有国家委员会派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它尽可能地表达国际上对所讨论问题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性,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用 IEC 推荐标准的正文形式为国家标准形式。在国家标谁与IEC标准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时,要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
IEC序言
本标准由IECTC50环境试验技术委员会50B气候分技术委员会制定。口前所采用的版本是试验B:高温试验第三版(1966),其中增加了试验Bc:散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的高温试验和试验Bd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第一草案是在1970年华感顿会议上进行讨论的.根据会议结果,拟订了第二草案50B(中央办公室>159,并于 1171年二月按六月法”提交给各国家标准委员会以寻求批准。修正件 50B(中央办公空)168 于1972年六月按“二月法”提交给各国家标准委员会以获得批准。以下国家明确表示对出版物的赞同意见:澳大利亚、创牙利、罗马尼亚、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共和国)、加拿大、日本、瑞士、捷克斯洛伐克、荷兰、瑞典、丹麦,拯威,土耳其、芬兰、萄牙、美国、德国。法国国家标准委员会提交的否决意见不是对文件中的技术内容有异议,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在1971年50B分技术委员会列宁格勒会议上大多数国家委员会要求的提交形式过干复杂。法国国家委员会要求这一否决投票其原因应记录在案。美国费成试验和试验b,但不接受试验欧和试验叫d,思为他们倾向干采用有强追空气循环的试验条件,并希望此意见记录在案。这些建议可在IEC60068-1基本坏境试验规程,第--部分总则以及IEC60068-3-1,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三部分背景资料,第一章:低温试验和高温试验中找到。试验:高温试验的历史概况
第一版(1954)
仅包含一个程序试验阝:高温试验,关于温度突变。第二版(1960)
等同于上述的试验B,但标准试验温度范圃扩大到200℃。第三版(1966)
介绍:
试验Ba,等同于上述的试验B;但标准试验温度范围扩大到1000℃:GB/T 2423. 2—2001
试验 Fh,关于温度渐变的新方法。第四版(1974)
介绍:
试验 Ba,等同于上述的试验 Ba试验Bb,等同于上述的试验 Bb;
试验Bc,关于敬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的新方法!试验d,关于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新方法。与此直接有关的标准见:
GB/T2421-.1999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idtIEC60068-1:1988)GB/T2424.1-198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高温低温试验导则(egvIEC60068-3-1.1974及IEC60068-3-1A:1978)
试验A:低温与试验B:高温下标字母之间的关系试验A:低温与试验B:高温下标字母之间的关系,见下表;下标
试验样品
非散热
非散热
试验A:低温试验
试验样品
度变化
试验开始时
的样品温度
稳定”
试验样品
非散热
非散热
试验B:高温试验
试验样品
温度变化
试验开始时
的样品温度
稳定’
稳定·
稳定…
稳定·
#衣试验持续时间并始之前,试验样品通常要达到温度稳定。在特殊情况下,则不是这样,就需要在相关规范参见引言第一章和G乃/T 2424.1—1989(包含这些情况的懿正件正在考虑中)。中提拱附加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Environin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is-Part 2:Test methods--Tests B:IDry heat引言
1概述
GB/T 2423. 2—2001
idtIEC 60068-2-2:1974
代替CB/T2423.2—1989
本标准叙述的高温试验适用于散热和非散热两类试验样品。刘丁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3a和13h基本上不违背早期发行的标准。本高温试验的目的仪限于确定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高温坏境条件下使用或贮存的适应性。本高溢试验不能用来迷价试验样品的耐温度变化性和在温度变化期间的工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用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高溢试验方法分为:
非散热试验样品高温试验:
-试验 Ba :温度突变;
试验Bh:温度渐变。
散热试验样品高温试验:
试验 Bc:温度突变;
试验 Bd :温度渐变。
本试验方法通常用于条件试验期间能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试验持续时间是从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时开始计算。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条件试验期间试验样品达不到温度稳定,则试验持续时间从试验箱(室)达到规定试验温度时开始计算。
相关规范应规定:
a)试验箱(室)内温度变化速率;b)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室)的时间:c)域验样品在试验条件下暴露开始的时间;d)试验样品通或加负载的时间。对于这些情况,相关规范的制定者可根据GB/T2424.11989导则选定以上4个参数(包含以上这些情况的修正件在考虑之中)。2非散热试验样品与散热试验样品试验方法应用对比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在白由空气条件(即没有强迫空气循环)下测量时,试验样品表面最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02批准2002-06-01实施
GB/T 2423.2—2001
温度高于周围大气温度5℃以上的,则认为试验样品是散热的(见GB/T 2421—1999中 4.6)初关规范要求作些存试验或试验期间不作特别说明加负载的试验样品,则采用高温试验方法I3a和Bb。
3非散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试验和温度渐变试验应用对比温度突变试验IBa:将室温的试验样品放人规定试验温度的试验箱(室)内,这是:种简便的节约时间的方法,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已知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不产生损伤时的情况。温度渐变试验Bb:先将其有室温的试验样品放人亦为罕温的试验箱(军)内,然后将试验箱(室)温度函渐开高,这样不会因温度变化对试验样品产生损伤作用。4散热试验样品有或无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散热试验样品较好的试验方法是在无强迫空气循环下进行的、但是若难以达到这要求,当散热试验样品在有强迫空气循环时可采用试验Bc和Bd这两种方法。有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有两种力法:方法A和方法B。方法A用于试验箱(室)足够大而不需用强迫空气循坏也能满足试验要求,但不用强追签气循环就不能保持规定的高温环境情况。方法B用于试验箱(室)太小,不用强迫空气循环就不能符合试验要求的情况。5图解
为了便于试验方法的选择,各种方法分类方框图如图1所示。各种试验方法图解程序
试验B=离祝
非敏热试验样品
Ba:温度澳变
无人工净却试
验样品(29.1)
无巅追
空气箱
环试奖
单·个样
品试验
529. t. 1. 1)
有遍道
空气箱
环试验
多个样
品战验
(29. 1. 1. 2)
,温度渐变
存人1冷却试
验样品【29.2】
冷知系烧
与试酸箱
(29. 2. t)
单个样
品试整
(29. 1.2. 1)
降却察统
不与试验
(29. 2. 2)
多个样
(29.1.2.2)
BcC:温度窦变
散热试验样品
Bl:温度渐变
无人工净却试
验样品(40.1)
无强迫
环试验
单个样
品试验
(4.1.1.1)
有强道
空气循
环试验
多个样
品试验
(40.1.1. 23
高温试验方法分类的方框图
有人工净却试
验样品(40.2)
存却系统
与试验莉
单个样
品试验
<40.1.2.13
为方使使用,本标准给出了对于每一种试验方法,交义引用关系的究整内容。净却案统
不与试验
箱分开
多个样
品试验
(40.1.2.2)
试验方法 Ba,Bb、LBe 和 Bd 中有些条款是相同的, 试验 Ba、Bb, Bc 和 Bd 相同不同条款如图 2 所示。
一般说明
试验设备的说明
严酯等级
预处理
初始检
条性试验
中间检测
最后检测
相关划范应绘出的信息
GB/T 2423.2—2001
试验 试验试验 试验
图2试验B:高温试验的方框图
第一篇试验Ba:非散热试验样品温度突变的高温试验提供一种标准的试验程序、用以确定经受温度突变而不致产生损伤作用的非散热的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高温条件下使用和(或)贮存的适应性。本试验用于经受长时问高温,足以使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本试验中、试验持续时间通常从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时开始计算,不能满足这条件时则参见引言第1章。
2一般税明
GB/T2423.22001
本试验是将室温的试验样品放人温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严醋等级的试验箱(室)内。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在该条件下暴露规定的持续时间。试验样品在试验时通常处于不工作状态,本试验通常采用强迫空气循环。3试验设备的说明
3.1试验箱(室)工作空间内,为能保持本标准4.1所规定的温度条件及容差值,可以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温度均匀。
3.2为了限制辐射影响,试验箱(室)内壁温度达到稳定后,内壁各部分温度与规定试验坏境温度之差不应超过规定试验坏境温度的3%(按开尔文温度计算)。这个要求适用于试验箱壁所有部分,且试验样品不应受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加热与冷却元件的直接辐射,3.3绝对湿度不应超过20g/m水气(相当于35℃时50%的相对湿度),当试验温度低于35C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
4严酷等级
相关规范应规定由试验温度和试验持续时问表示的严酷等级,其数值优先从4.1和4.2所给数值中选取。
4.1温度
+200℃±2℃
+175C±2℃
+155℃±2℃
+125 C 12 C
+100℃±2℃
+85C±2℃
+70℃±2℃
+55℃±2℃
+40℃12℃
30 ℃±2℃
1不考虑其他因案时,对于温度在200°C:~1000C时,温度应从以下数值选择,250c.315,400o.500c.630c.800c.1000c。容差值为以上温度值(按计算)的土2%;2如果由于试验箱室)的尺寸而不能保证这·容差值,则可放宽一些,在100以下用士3C,在100℃~200C时用土5C:.此时应在有关试验报告中笃明窄差值。4.2持续时间
2 h,16 h,72 h,96 h.
当本标准用于与耐久性或可靠性相联系的有关试验时,则其试验所需的持续时间由相关规范规定。5预处理
相关规范可以要求预处理,
6初始检测
GB/T 2423.2---2007
接相关规范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利机械性能的检测。7条件试验
7.1试验箱(室)应处于规定严酷等级所要求的溢度。将处于室温下的试验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谁备使用”状态,按正常位置或其他规定的位置放人试验箱(室)内:
若试验样品是利某种特定的安装架一起使用时,则试验中应使用这些装置。试验环境温度测量按GB/T2421—1999中4.4的规定进行。7.2保证有足够时间将试验箱(室)恢复到规定的环境条件并使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温度稳定的定义参见GB/T 2421-.-{999中1.6)7.3功能性试验
按相关规范规定给试验样品通电或电气负载.并检查确定其能否达到规定功能,若相关规范有所要求,试验样品应按其规定的工作循环和负裁条件(荠可行时)处于运行状态,或者不予通电。
注;尽管试验样品处于运行或在负载条件下,只要表面温度不超过周围大气温度5Y,均认为起非散热的。7.4试验样品在高温条件下暴露的持续时间,应出相关规范规定。持续时问从试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时算起。注:对于些小试验样品·没有必要通过测垫来检查其是否达到温度稳定,见GB/T2421—1999中4.R的注2。7.5若关规范要求进行中间检测.可按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进行。7.6在条件试验束时,试验样品进入恢复程序,对于通电运行或加负载的试验样品,应在进人恢复程序前停止通电或卸去负载。
8中间检测
相关规范可规定在条件试验期间或结束时.试验样品仍在试验箱(室)内时加负载和(或)测量,若需要时应规定测量的项目和持续时间。测量时,试验样品不应从试验箱(室)巾取出,注:在条件试验期间,不充许将试验样品从试验销(室)内取出进行恢复前的测量后义重新放入试验箱(室)内:如果在持续时间结束前需婴了解试验样品在特定时间的性能,则对每个特定的时间应另外增灿一批试验样品进行恢复和最后的测董而月应对每一批试验样品分别进行。9恢复
9.1试验样品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足够时间,使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恢复时问最少为1h。当几个试验样品同时进行试验,而1h的恢复时间又足够时,则最长恢复时间为2h所有测量必须在这一时间结束前完成。
9.2若相关规范有要求,可在恢复期间对试验样品通电或加负载,并连续地进行测量。9.3当以上所给的标准条件对试验样品不适宜时,相关规范可规定其他恢复条件。10最后检
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和机械性能的检测。11相关规范应给出的信息
当相关规范包含高温试验时,应给出下列项日尽可能适用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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