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2423.25-19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T 2423.25-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23.25-1992

中文名称: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 procedures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Test Z/AM: Low temperature/low pressure comprehensive tes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07-01

实施日期:1993-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957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2423.25-1981; 被GB/T 2423.25-2008代替

采标情况:IEC 68-2-40-1976,REF

出版信息

页数: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1-08-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航空航天部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的综合试验通常只有在试验样品进行单一环境试验不能揭示综合环境影响时使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只适用于在试验期间能够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一次只能试验一个散热试验样品,散热试验样品一般应按GB 2423.1的规定在无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箱中进行。本标准仅适用于气压大于1kPa的压力试验。有关高度、压力和温度的关系见GBl920。GB 2423.1中有关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和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应用对比的指导也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25-19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T2423.25-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for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Test Z/AM: combined cold/low air pressure testsGB/T2423.25-92
代替GB 2423.25--81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68-2-40(1976),《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二部分试验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及其1983年的修改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散热和非散热试验样品低温(温度渐变和突变)和低气压综合试验的试验目的、试验设备、严酷度等级和试验程序。1.2适用范围
1.2.1本标准规定的综合试验通常只有在试验样品进行单一环境试验不能揭示综合环境影响时使用。1.2.2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只适用于在试验期间能够达到温度稳定的试验样品。1.2.3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一次只能试验一个散热试验样品,散热试验样品一般应按GB2423.1的规定在无强追空气循环的试验箱中进行。1.2.4本标准仅适用于气压大于1kPa的压力试验。1.2.5有关高度、压力和温度的关系见GB1920。1.2.6GB2423.1中有关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和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应用对比的指导也适用于本标准。注:非散热试验样品的定义按GB2422中的规定,不应在低气压下测量其最热点的温度。2引用标准
GB1920《标准大气(30公里以下)》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242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GB2423.2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GB2424.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高温低温试验导则GB2424.1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导则3试验目的和一般说明
3.1试验目的
本试验的目的是确定元件、设备和其他产品对其使用和(或)贮存中到的低温-低气压综合环境的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7-01批准1993-03-01实施
适应性。
GB/T2423.25—92
3.2一般说明
3.2.1本试验是GB2423.1试验Ab或Ad和GB2423.21试验M的综合。3.2.2试验中,试验样品首先应经受有关标准中规定的严酷度等级的低温试验。如果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要工作,则要对其进行检测,以保证试验样品能够正常工作。而后在温度保持在规定值的情况下,将试验箱压力降到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压力。将此温度、压力条件保持规定的时间。图1和图2表明了这一程序的剖面。
条款或分条款
试验室温度
规定的试验温度
试验室气乐
规定的试验气压
3.试验样品通电
4.功能检测和
(或)外观粒查
初始检测,
·中间检测
8. 2.5,8.2.618.2.7
条件试验
试验样品温度
试验箱温度
试验箱压力
暴露时间
试验样品可以断电
图1非散热试验样品的试验剖面图18.2.8免费标准bzxz.net
殿终检测
条款或分条款
.温度
试验室温度
规定的试验温度
试验室气压
规定的试验气压
3.试验样品通电
[4.功能检测和
(或)外观检查
4试验设备
4.1试验箱
初始检测
*中间检测
GB/T2423.25-92
X.2.5, 8.2.6, 8.2.7
条件试验
试验样品温度
试验箱温度
试验箱压力
黎鳍时间
有关标准可以要求试验样品断电A
图2散热试验样品的试验面图
最终检测
4.1.1试验箱应能产生和保持GB2423.1试验Ab或试验Ad和GB2423.21试验M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但在温度和压力变化期间,对箱壁的温度要求不适用。4.1.2恢复压力时,应避免试验箱的辅助设备、装置和引入的空气对试验箱内的空气产生污染。4.2安装
散热试验样品进行试验时,其安装应符合GB2423.1试验Ad中规定的要求。5严酷等级
5.1般要求
5.1.1严酷度用温度、气压和暴露持续时间表示,有关标准中应规定试验选用的严酷度等级。5.1.2温度、低气压值及其容差和持续时间--般应符合GB2423.1试验Ab或试验Ad和GB2423.21试验 M 中的规定。
注,当空气压力低于10kPa时,难以达到试验A中规定的温度容差要求。此时,有关标准可规定更大的容差。5.1.3暴露持续时间应从试验样品在低气压条件下达到温度稳定时算起(见图1和图2)。5.2温度、气压和持续时间的优先等级。应优先从下表中选取一组温度,气压和持续时间值。273
6预处理
GB/T 2423.25-92
对应高度
有关标准可要求进行预处理,并规定预处理大气条件和时间。7初始检测
试验样品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8条件试验
8.1—般规定
8.1.1散热试验样品
持续时间
应按GB2423.1试验Ad规定优先在无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箱中进行试验。如果用于试验的试验箱体积足够大,能够满足GB2423.1试验Ad规定的条件,则可使用GB2423.1试验Ad的方法A进行试验。
8.1.2非散热试验样品
可以在有或无强迫空气循环的试验箱中进行试验。8.2无人工冷却的散热试验样品和非散热试验样品的试验程序8.2.1将处于不包装、不通电和准备使用状态的试验样品按其正常工作位暨,或按有关标准规定装入试验箱。此时试验样品和试验箱的温度均为试验室环境温度。8.2.2以不超过1℃ /min的速率(不大于5min的平均值)将试验箱内温度调到规定的试验温度,并使试验样品在此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试验温度应按GB2422的2.7条规定进行测量。注:1C/min这一殿大变化速率不适用于能经受热冲击的试验样品,例如通常能经受GB2423.22中的试验Na或试验 Nc规定的快速变的试验样品。8.2.3本条仅适用于试验过程中要求工作的试验样品。试验样品通电并对其进行检测,看其能否按有关标准要求工作。而后断电并使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
有关标准可以规定低温常压下进行的其他检测程序。8.2.4以不超过10kPa/min速率将试验箱内压力降到规定的试验值。8.2.5本条仅适用于试验过程中要求工作的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通电或施加电负载,看其是否能按有关标准要求工作,而后,按有关标准规定,使试验样品保持工作状态或者断开电源。如果有关标准有要求,可按本标准第9条进行中间检测。8.2.6保持此温度和压力条件到规定的时间,8.2.7本条仅适用于试验过程中要求工作的试验样品。271
GB/T 2423.25-92
在低气压时间的最后1h期间,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中间检测,而后切断电源或卸去负载。8.2.8使试验箱内压力以不超过10kPa/min的速率恢复到正常压力,同时试验箱温度以不超过1C/min的速率(不大于5min的平均值)慢慢上升到试验室标准大气条件的温度范围。注:1 C /min这一最大变化速率不适用于能经受热冲击的试验样品,例如,通常能经受试验 Na或 Nc规定的快速温变的试验样品。
8.2.9试验样品在试验箱内,或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恢复。8.3带人工冷却的试验样品进行试验时的注意事项。见GB2423.1试验Ad9.7.2条。
9中间检测
见GB2423.1试验Ab和Ad。
10恢复
见GB2423.1试验Ab和Ad。
11最终检测
按有关标准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12有关标准中应给定的资料
有关标准应用本试验方法时,应给出下列适用的细节:a.
预处理;
初始检测;
安装架或支撑件详细要求(适用于散热试验样品),试验样品状态(包括冷却系统),严酷度等级(温度、压力和暴露持续时间),温度变化是突变还是渐变;降压前低温下应进行的检测项目,低温/低气压条件试验期间检查,测量和加载要求;恢复期间载荷状况;
最终检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三○一研究所和六○一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夏越美、祝耀昌、张乐山。27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