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3.45-199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29.020 电气工程综合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EC 68-2-61:199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817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5, 字数:22千字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4-04-0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7-03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确定试验样品在承受依次由温度、湿热和低气压(必要时)等环境应力组成的环境条件时的环境适应性提供一种标准的组合试验方法。 GB/T 2423.4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ABDM:气候顺序 GB/T2423.45-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T2423.45—1997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61(1991年6月第1版)《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BDM:气候顺序》。本标准是为适应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件质量评审体系(IECQ)的要求和需要而制定的。为了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我国电工电子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与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密切有关的国家标准主要有: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T242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术语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系列标准GB/T242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导则系列标准本标准是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系列标准之一。在本标准中提到的与IEC68-1和IEC68-2-1、IEC68-2-2、IEC68-2-30及IEC68-2-13等国际标准对应的国家标准有:GB2421一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规程总则(等效采用IEC68-1:1985)GB/T2423.1--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等效采用IEC68-2-1)
GB/T 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等效采用IEC68-2-2)
GB/T2423.4-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等效采用IEC68-2-30)
GB/T2423.21-9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等效采用IEC68-2-13)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推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建华。
GB/T2423.45-1997
IEC前言
1)IEC关于技术事项的正式决定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有特殊兴趣的所有国家委员会派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它尽可能确切地表达国际对所讨论问题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定或协议以推荐形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土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统-,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国情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推荐标准的正文作为国家标准。IEC标准与对应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之处,要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明确的指出。本国际标准IEC68-2-61.由IEC第50技术委员会(环境试验)制订。本标准的正文以下列文件为基础:六个月法
50(C0)204
投票报告
50(CO)
有关批准本标准的全部投票资料可在上表的投票报告中找到。附录A和附录B仅供参考。
GB/T2423.45---1997
气候试验顺序,尤其是元件的气候试验顺序,其意义已在IEC68~1中由“气候顺序”的内容所表明(见第7章和附录B的导则)。
由于IEC电子元件质量评审体系(IECQ)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因而有必要制订-种比IEC68-1第7的规定更精确的试验顺序,以保证良好的试验再现性。本标准以IEC68-1的第7章为基础,详尽地规定了产品类试验样品,主要是元件的气候顺序组合试验方法。本标准还包含有供规范编写人员和试验人员用的两项导则(提示的附录)。注:试验Z/ABDM是IEC68-1所定义的一种组合试验”,而不是IEC68-1所定义的“题序”。由于在IEC68-1第7章中“顺序”一词的使用已获得充分认可,因此决定在本组合试验所涉及的各种操作中继续使用“瞬序”一词。32
1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bzxZ.net
试验Z/ABDM:气候顺序
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2: Test methods
Test Z/ABDM:Climatic sequenceGB/T 2423.45--1997
idt IEC 68-2-61: 1991
为确定试验样品在承受依次由温度、湿热和低气压(必要时)等环境应力组成的环境条件时的坏境适应性提供一种标准的组合试验方法。施加应力的次序与试验步骤转换时的环境条件已经选定,以便加速并强化与自然气候条件相同的劣化机理。
注:自然界环境条件的分类分级见IEC721-2和IEC721-3。当劣化机理相同且满足规定的试验要求时,本标准也可作为编写类似试验方法的基础。在本试验中,试验样品按标准顺序接受环境试验,并按IEC68-1附录A规定的代号分类,只是第3组数字用于表示第5步:交变湿热试验Db的周期数(见IEC68-2-30第6章)。在本标准中,-/-/56、40/-/-等气候类型中的短划线可用55/100/56、25/085/56、40/085/21等组合中适合于该位置的任何标准值代替,如需要改变,有关规范应为所选试验方法的每个步骤提供必须的资料(见第8章)。本试验常被安排在涉及机械应力有关的其它试验如端子强度试验、可焊性试验和振动试验之后进行,以作为确定试验样品的密封性是否损坏的方法。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EC和ISO的所有成员均保存有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目录。IEC68-1:1988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IEC68-2-1:1990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试验A:低温IEC68-2-2:1974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试验B:高温IEC68-2-2A:1976第1次补充
IEC68-2-13:198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一试验M:低气压IEC68-2-28:1980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一湿热试验导则IEC68-2-30:1980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试验Db及导则:交变湿热(12h+12h周期)IEC68-3-1:1974环境试验·第3部分:背景材料,第-~节低温和高温试验IEC68-3-1A:1978第1次补充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7-03批准1998-05-01实施
GB/T2423.45—1997
IEC721-2环境条件的分类分级第2部分:自然界的环境条件IEC721-3环境条件的分类分级第3部分:环境参数组的分类及其严酷程度3定义
所用术语的定义-般见GB/T2422。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就是进行每种单项试验所需要的(包括试验方法和试验方式)、具有该顺序所要求的严酷等级的设备
在使用能逐步建立该顺序中不同试验步骤所规定的试验条件的专用试验箱时,须要特别注意(见附录B的B3)。
一-般来说,可以认为使用使试验样品在不同工作空间之间自动转换的专用试验箱与使用分立试验箱的效果是样的。但具有自动转换装置的试验箱,则要保证满足每试验步骤结束时(特别是方法1的试验步骤2结束时)的恢复条件(见8.2.2)。5严酷等级
严酷等缀主要由高溢试验温度(IEC68-2-2的4.1)、低温试验温度(IEC68-2-1的4.1)、气压和试验持续时间决定,如要求选用低气压试验(IEC68-2-13第4章),严酷等级最后-项则是本标准8.2.5的湿热试验周期数。
6预处理
除非相关规范另有规定,般均要求预处理。预处理应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持续时间至少1h。7初始检测
试验样品应接受相关规范规定的目视检查、尺寸检查和功能检查。8试验
8.1概述
有三种标准化的试验方法。其中方法1最佳,应·直使用,除非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在方法1中,先将试验样品暴露于高温,然后在湿热条件下暴露1周期,之后立即进行低温试验,使进入样品内或进人样品密封表面裂纹中的水汽,引起样品进一步损坏。然后,在低气压试验(供选用)之后再暴露于交变混热条件下(气候类型-/-/04和-/-/10除外)以完成对试验样品密封的检查。方法2是种更严酷的试验,这种试验在最后5个湿热周期的各周期之间插进·次低温试验(仅适用于气候类型-/-/56)。
方法3为批量验收试验提供了一种较短的气候顺序,当相关规范有规定时,可适用于验收已评审质量的电子元件。
当规定有恢复阶段时,应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除非相关规范另有规定8.2方法1
本方法包含五个试验步骤,其中-一个步骤(8.2.4的步骤4)是非强制性的。8.2.1步骤1:高温
a)将试验样品暴露于1EC68-2-2第7章高温试验Ba的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6h+0.5h试验温度成出相关规范规定,最好是气候类型规定的温度有关规范可以规定在IEC:68-2-2第8章的高温试验结束时进行中间检测,所花的时间不计人暴露持续时间。
GB/T2423.45.-1997
b)将试验样品移出试验箱恢复时间至少1h,结束步骤1。步骤1的总持续时间为24h士0.5h。c)进行步骤2之前的时间间隔不允许长于72h(3d),在此期间的条件就是恢复条件,即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
8.2.2步骤2:湿热
a)按IEC68-2-30第6章的规定将试验样品在交变湿热条件下暴露1周期。如相关规范无特别规定,一般应使用交变方式1。除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者外,高温温度应为55C。b)然后,按IEC68-2-30第8章进行恢复。c)在恢复之后,应立即使试验样品接受步骤3的试验。8.2.3步骤3低温
a)按IEC68-2~1第7章的规定,将试验样品暴露于试验Aa的条件下,试验温度由相关规范规定,最好为气候类型指定的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为120min士5min。相关规范可以规定在IEC68-2-1第8章的低温试验结束时进行中间检测,所花的时间不计人暴露持续时间。
b)然后,应将试验样品从试验箱内移出,按IEC68-2-1第9章的要求进行恢复。c)进行步骤5之前的时间间隔不允许长于72h,这段时间的条件是恢复条件。但是,当相关规范选用步骤4时,则应在该间隔期内予以实施。8.2.4步骤4(供选用):低气压a)当相关规范规定有低气压试验时,应将气候类型为40/-/~、55/-/-和65/-/-的试验样品暴露于符合IEC68-2-13试验M的条件下,严酷等级应是相关规范规定的严酷等级。试验应在15C~35C的温度下进行,试验持续时间为60min士5min,相关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当有相关规范规定有电气强度试验时,应在暴露的最后5min按规定的试验电压和程序进行。b)恢复阶段应在1h至2h之间。
8.2.5步骤5:湿热
a)试验条件与8.2.2a)相同,试验周期数如相关规范无另外规定,应按以下气候类型确定:气候类型:-/-/40和-/-/10不适用-/-/21
-7-/56
1周期
5周期
b)在相关规范有规定时,在完成规定的周期数后应立即从试验箱中取出按8.2.5a)试验的样品,抖去水滴,然后应在样品离开试验箱后的15min内,对其进行相关规范规定的目视检查、尺寸检测和功能检测。
c)在恢复1.5h至2h之后,试验样品应接受有关规范规定的目视检查、尺寸检测和功能检测。d)当相关规范规定有延长的恢复阶段时应允许对试验样品再恢复24h士0.5h,然后接受相关规范规定的目视检查、尺寸检测和功能检测。8.3方法2
相关规范在采用方法2时,要注意本方法仅适用于气候类型为-/-/56的试验样品。8.3.1应按8.2.1~~8.2.4含8.2.1和8.2.4)对试验样品进行试验(见图2)。8.3.2然后,对试验样品进行-周期Db交变湿热试验,接着按8.2.2b)恢复。8.3.3恢复之后,应立即按8.2.3对试验样品进行Aa低温试验。8.3.4再重复三次8.3.2和8.3.3所列举的试验,即总共进行4个试验周期,最后按8.3.2再进行…周期交变湿热试验,接着进行恢复。允许有一次不超过72h(3d)的时间间隔,而且只应安排在低温试验和随后的湿热周期之间。8.3.5然后,应使试验样品接受8.2.5b)、8.2.5c)和8.2.5d)中由相关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435
8.4方法3
GB/T 2423.45--1997
该方法仅在相关规范有此规定时才可应用(见图1)。8.4.1按8.2.1~~8.2.3(含8.2.1和8.2.3)对试验样品进行试验。8.4.2当相关规范有规定时,试验样品应接受本标准8.2.4所指出的IEC68-2-13试验M所规定的低压试验。
8.4.3对于气候类型为-/-/21和-/-/56的试验样品,应按8.2.2,接受一周期的湿热试验。8.4.4然后,使试验样品接受8.2.5b).8.2.5c)和8.2.5d)中由相关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9恢
第8章中三种试验方法的恢复条件和要求如8.1所述。10最后检测
试验样品应按第8章的要求接受有关规范规定的目视检查,尺寸检测和功能检测。有关规范应提供接收或拒收该样品的判据。
11相关规范应给出的资料
相关规范在采用本试验后,应按其适用性给出下述细目,特别注意,标有(*)号的项目是必须给出的资料。
章、条号
a)不要求预处理时
b)初始检测(*)
c)试验方法(不是方法1时需给出)d)恢复
e)高温试验温度(*)
f)中间检测
多)湿热试验的要求,交变方式和交变温度h)低温试验温度(*)
i)不要求低气压试验时
i)低气压试验的严酷等级
k)要求电气强度试验时,试验条件e)湿热试验周期数
m)最后检测(×)
n)延长恢复时间
8.2. 1 a)
8.2. 1 a)
8.2. 3 a)
8. 2. 5 b)
8. 2.2 a)
8.2. 3 c)
8. 2. 5 d)
A1中间检测
GB/T2423.45-1997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规范编写人员导则
规范编写人员要注意在方法1的步骤1和步骤3的木尾规定中间检测(见8.2)的后果。由中间检测所花的时间必须与暴露持续时间相加,因而就会增加考虑正常工作时间的实际困难,并增加试验费用。
上述中间检测对实现本试验的目的即在一系列气候应力下的效应来说并无帮助,一-般说来,它们只是替代了可用另外的试验样品不与本气候顺序试验同时进行的几种单独试验。因此,在规定中间检测前要仔细考虑。
A2恢复
试验样品达到平衡状态的时间取决于它的热惯性,即取决于试验样品的形状、质量和结构。对木标准来说,恢复时间选定为1h,适用于最小的试验样品;对于其它试验样品,尤其是设备类试验样品,相关规范应规定一个适度的恢复时间。附录B
(提示的附录)
试验实施导则
B1操作进度表
特别提请进行该试验的人员注意,需要编制一份准确的操作进度表,以便能正确的执行本顺序,并尽可能地配合正常工作时间。图3给出了方法1的举例。各试验步骤的总时间不是固定的,而取决于在步骤1和步骤3结束时要求中间测量所花的时间和步骤3结束后的解冻时间。此外还需计人恢复时间多于1h时的多余部分。B2必须将IEC 68-2-1和68-2-1A.68-2-2和68-2-2A、68-2-13和68-2-30 与IEC 68-2-28 和68-3-1等导则一起考虑。
B3专用试验箱的使用
专用试验箱是指能在一台试验箱中连续满足不同试验步骤所规定的各种条件的试验箱,在使用这种试验箱时需要特别小心。这类试验箱由于在施加前--项环境应力之后存在有热惯性或冷凝水,因而往往难以满足要求的恢复条件。
湿热试验步骤与低温试验步骤之间的转换只有在试验箱内部条件在改变的同时从试验箱中取出试验样品才是正确的。事实上,在湿热试验之后的恢复期间出现的干燥仅仅是部分的,且与下述过程中的干燥不相等:
将试验样品放进已降温的低温试验箱,试验样品含有的水份会迅速冻结时;将内有试验样品的试验箱降温,在冻结之前的降温过程中发生干燥,试验样品含有的水可能有部分被除去。
步骤1
步骤2
步骤3
步骤4
(非强制)
步骤5
GB/T 2423.45 ---1997
气候类型40//~
气候类型55/—/—,
气候类型65/~
气候类型—/21
气候类型/56
5周期(方法1)
1周期(方法3)
15min内进行目视、尺寸和功能检测(有规定时)-—
8.2.5h)
恢复— 8.2. 5c)
目视、尺寸和功能检测
延长恢复(有规定时),目视、尺寸和功能检测—
气候类型+5/
气候类型05/
气候类型10/
气候类型25///
气候类型/—/04
气候类型10
Aa、Ba、Db和M 是指IEC 68-2的试验方法。章条序号是本标准的章1
条序号。
2*”号表示在该阶段间隔时间不允许长于72h。图1方法1和方法3
步骤1
步骤2
步骤3
步骤4
(非强制)
步骤5
GB/T 2423.45
5:1997
初始检測
15min内的目视、尺寸和功能检测(有规定时)-
8.2.5b)
【恢复—8.2.5c)
自视、尺寸和功能检测
延长恢复(有规定时),目视、尺寸和功能检测
★在这些点
Aa、Ba、Dh和M是IEC68-2的试验方法,章条号则是本标准的编号。
*装示在该阶段间隔时间不允许长于72h。2
图2方法2(仪适用于气候类型-/-/56)进度表
GB/T 2423.45-1997
操作持续时间(小时)
人工操作
工作日
08:00-
自动操作
装样品
温度稳定
卸样品
装试样
温度稳定
湿度稳定
第1周期
卸下试样
装试样
温度稳定
卸下样品
10:24 -
除去水滴
装试样
低气压
试验:测量
卸下试样
12:30-
装样品
温度稳定
湿度稳定
第2周期
第3至第6周期
御下试样
1恢复
1前四列斜体字是具体举例。
章、条
IEC标准
68 - 2-2
第一节
68 -2 -30:
68 2 -1
第一节
68 2— 13
6.368-2-30
2在本举例中,气候顺序的最后一项在星期四开始。3图4给出了一份气候顺序和图形表示图。本标准
试验步骤名称
步骤1
步骤2
交变湿热
步骤3
步骤4
低气压
(非强制)
步骤5
5周期湿热
图3确定方法1的进度表的推荐格式及其应用举例(见B1)+ 1
分条款
步骤1
GB/T 2423.45
1h302h
步骤2
步骤3
步骤4
低气压
气候顺序试验进度示意图
24h或t20h
步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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