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733-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733-2008
中文名称:地名 标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4-23
实施日期:2008-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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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91876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城乡规划与市政工程>>P50城乡规划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9页
标准价格:32.0 元
计划单号:20020029-Q-314
出版日期:2008-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9-04-19
起草人:戴均良、刘保全、孙秀东、陈德?、宋久成、庞森权、汪太明、王晓伏、陆亚建
起草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民政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标志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地名标志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 GB 17733-2008 地名 标志 GB17733-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01.04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7332008
代替GB17733.1—1999
Geographical names-Signs
2008-04-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版面内容
版面布局
尺寸规格
基本性能wwW.bzxz.Net
耐盐雾腐蚀性能
耐湿热性能
耐高温性能
耐低温性能
耐候性能
辐射性能
抗冲击性能
5.8特殊性能
反光地名标志
5.8.2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
LED(发光二极管)地名标志
金属腐蚀地名标志
碑碣式地名标志
地名标志的支撑装置
地名导向标志
外置照明器材
6试验方法
试样制备
外观检查试验方法
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
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
耐低温性能试验方法
耐候性能试验方法
GB17733—2008
GB17733—2008
辐射性能试验方法
6.9抗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亮度测试方法6.10
6.11LED地名标志的亮度和电气安全性能试验方法6.12试验报告
7检验规则.
8包装·.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地名标志版面示例
..............
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粉的要求
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膜的要求
GB17733—2008
本标准中5.2.1.1、5.2.1.2、5.2.1.3、5.2.1.4、5.7.7、5.8.3.3六项内容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本标准与GB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的名称更改为《地名标志》;一一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删除了地名标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五条术语,增加了地名、地名标志两条术语(本版的第3章:1999版的第3章):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除了代号部分(1999版的第3章);一在分类一章中,删除了型号部分(1999版的第4章);—在分类一章中,GB17733.1-1999只包括居民地地名标志中的街、巷楼、门地名标志,本标准中地名标志的类型增加为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其中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居民地地名标志、行政区域地名标志,专业区地名标志、设施地名标志,以及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海域地名标志、水系地名标志,地形地名标志(本版的第4章;1999版的第4章);一在要求一章中,修改了地名标志的颜色、尺寸规格和外观的要求(本版的5.4、5.5、5.6;1999版的5.2、5.4、5.5);
一在要求一章中,删除了版面、书写的要求(1999版的5.1、5.3);增加了地名标患的设置、版面内容、版面布局的要求(本版的5.1、5.2、5.3);一在要求一章中,修改了地名标志的基本性能要求(本版的5.71999版的5.6.1、5.6.2、5.6.3、5.6.4、5.6.5),修改了反光地名标志和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本版的5.8.1、5.8.2;1999版的5.6.6、5.6.7),删除了电致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1999版的5.6.8),增加了LED地名标志、金属腐蚀地名标志以及碑碣式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本版的5.8.3、5.8.4,5.8.5)
一在要求一章中,增加了地名标志的支撑装置、地名导向标志、外置照明器材的要求(本版的5.9、5.105.11);
在试验方法一章中,修改了外观检查试验方法(本版的6.2;1999版的6.1)、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3,1999版的6.3.4)、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4;1999版的6.3.5)、耐候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7;1999版的6.3.2)、辐射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8;1999版的6.2)、抗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9;1999版的6.4)、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亮度测试方法(本版的6.10;1999版的6.2),增加了试样制备(本版的6.1)、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5)、耐低温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6)、1.ED地名标志的亮度和电气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11)、试验报告(本版的6.12);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见附录A);-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地名标志版面示例”(见附录B);-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粉的要求”(见附录();一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膜的要求”(见附录D)。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1
GB17733-2008
本标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格林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新型陶瓷与精细工艺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衡水立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新兴喷涂技术开发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均良、刘保金、孙秀东、陈德彧、宋久成、庞森权、汪太明、王晓伏、陆亚建。本标准于199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地名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标志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地名标志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7733—200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qvISO780:1997)GB/T191
GB/T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1732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1733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2423.10-—1995.idtIEC60068-2-6.1982)GB2893安全色(GB2893-2001,neqISO3864:1984)GB/T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瓦楞纸箱
GB/T6543
灯具—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2.idlIEC60598-1:1999)GB/T7284
GB/T9174
框架木箱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1185
GB/T12464
漆膜弯曲试验(锥形轴)(GB/T11185--1989,eqv1SO6860:1981)普通木箱(GB/T124642002.neqJISZ1402:1999)GB/T17136
6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
GB/T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693.1—199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GB/T18833—2002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会1976-06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1984-12-25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名geographical names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GB/T17693.1-1999,定义2.1]
GB17733—2008
地名标志signsofgeographicalnames标示地理实体专有名称及相关信息的设施。4分类
4.1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
4.1.1海域地名标志,包括海洋、海湾、海峡、海滩、海岛、群岛、唧角、半岛等的地名标志。4.1.2水系地名标志,包括河流、河源、河口、湖泊、陆地岛屿(包括河岛、湖岛等)、冰川(包括冰斗、冰川谷等)、瀑布、泉等的地名标志。4.1.3地形地名标志,包括平原、盆地、高原、丘陵、山脉、山口、山谷、山峰、火山、草原、森林、沙漠、戈壁、绿洲等的地名标志。
4.2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
4.2.1居民地地名标志,包括街、巷、区片、小区、门、楼、楼单元、楼层和村等的地名标志。4.2.2行政区域地名标志,包括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地名标志、地级(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政公署和盟等)地名标志、县级(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和旗等)地名标志、乡级(乡、镇、民族乡和苏木等)地名标志。
4.2.3专业区地名标志,包括矿区、农业区、林区、牧区、渔区、工业区、边贸区、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等的地名标志。
4.2.4设施地名标志,包括火车站、汽车站、地(城)铁站、海港、河港、渡口、飞机场、桥梁(例如公路桥梁、铁路桥梁、城镇内的立交桥和过街桥等)、隧道(例如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镇内的地下通道等)、环岛等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设施的地名标志,池塘、海塘、水库、蓄洪区、灌溉渠、堤坝、运河等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设施的地名标志,发电站、输变电站等具有地名意义的电力设施的地名标志。4.2.5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包括风景区、公园、人物纪念地(例如陵园,人物纪念馆、纪念堂等)、事件纪念地(例如古战场等)、宗教纪念地(例如寺、庙、教堂等)等的地名标志。5要求
5.1设置
5.1.1安全要求
设置的地名标志不应存在:
a)对人身造成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b)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的潜在危险。5.1.2设置方式
地名标志一般可采用:立柱式(安装在一根或一根以上的立柱上)、悬臂式、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碑碣式,以及其他方式设置。5.1.3设置高度
一般情况下,立柱式,悬臂式和附着式地名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小于2m时,地名标志的边角应为圆弧型。5.1.4设置密度
5.1.4.1应因地制宜地确定地名标志的设置密度,以确保能够充分发挥其指位导向功能。5.1.4.2一般情况下,街、巷的交叉口均应设置街、巷地名标志。当两交叉口间隔大于300m时,可适当增加街、巷地名标志的数量
5.2版面内容
5.2.1文字
5.2.1.1地名标志上的汉字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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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地名标志应标示当地政府规定的一种少数民族文学,其便用的学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1.3汉语拼音拼写方法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执行。5.2.1.4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拼写按照《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5.2.1.5地名标志的文字应使用黑体字。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见附录A。5.2.1.6地名标志的文字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整体位置适中。5.2.2图形符号
5.2.2.1下列地名标志可增加图形符号:a)专业区地名标志;
b)设施地名标志;
c)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
5.2.2.2图形符号及其绘制等应符合GB/T10001中的相关规定。5.2.3指示方向信息
街、巷地名标志可增加标明街、巷走向的指示方向信息。5.2.4邮政编码
大门地名标志可增加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5.3版面布局
5.3.1文字
5.3.1.1海域、水系、地形、行政区域、专业区、设施、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以及街、巷、区片、小区、村等居民地名标志,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版面示例分别见图B.1~图B.15。5.3.1.2楼地名标志左边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中汉字名称标示在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汉语拼音标示在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右边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楼宇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高度不小于350mm。版面示例见图B.16。5.3.1.3门地名标志上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院落、独立门户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版面示例见图B.17。5.3.1.4楼单元地名标志宽度的中部五分之三区域标示楼单元名称。第一单元用\一单元”表示,依次类推。版面示例见图B.18。
5.3.1.5楼层地名标志直径的中部五分之三区域标示楼层编号。地上第一层用“1”表示,依次类推;地下第一层用“B1”表示,依次类推。版面示例见图B.19。5.3.1.6碑碣式地名标志竖置时,上部五分之四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汉字名称竖写,汉语拼音横写。版面示例见图B.20。标示少数民族文字时,少数民族文字标示在汉字名称之下,其中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少数民族文字,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横写。碑碣式地名标志横置时,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横写。版面示例见图B.21。5.3.1.7除竖置的碑碣式地名标志外,一般情况下,标示少数民族文字时,少数民族文字标示在汉字名称之上,原汉学名称书写区域的上部分之一的区域标示少数民族文学,下部兰分之二区域棕示汉学名称,其他部分比例不变。
5.3.2图形符号
设置图形符号时,地名标志左边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图形符号,右边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中汉字名称标示在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汉语拼音标示在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版面示例见图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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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指示方向信息
指示方向信息标示在汉语拼音两侧,并与汉语拼音保持一定间距。指示方向信息的汉字高度与汉语拼音的高度相同。版面示例见图B.23。5.3.4邮政编码
大门地名标志标示邮政编码时,上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院落、独立门户所在街区、村的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该门的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该门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在\邮政编码”四个字后空一格标示编码,编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版面示例见图B.21。5.4颜色
地名标志的颜色要求见表1。表中的白色,采用长余辉蓄光材料制作时可为黄绿色或蓝绿色。除以基板颜色和棕色作为背景颜色外,地名标志应采用GB2893规定的安全色。碑碣式地名标志的背景颜色可采用基板颜色,文字颜色应采用黑色或红色。地名标志上图形符号的颜色应符合GB/T10001中的相关规定,并与标志材质、背景颜色以及标志上文字的颜色保持相互协调。
表1颜色要求
街、巷地名标志
居民地
地名标志
区片、小区、门、楼单元、
楼层.村地名标志
楼地名标志
行政区域、设施地名标志
专业区、海域、水系、地形地名标志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
5.5尺寸规格
背景颜色
蓝色(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向的斜街)、绿色(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向的斜街)蓝色
基板颜色(金属腐蚀地名标志)左边书写名称区域为蓝色、右边书写楼号区域为白色
基板颜色(金属腐蚀地名标志)蓝色
5.5.1地名标志图文书写平面的尺寸规格要求见表2。表2尺寸规格要求
街地名标志
巷地名标志
区片、小区、村地名标志
居民地
地名标志
门地名标志
楼地名标志
楼单元地名标志
楼层地名标志
黑色或红色
文字颜色
左边书写的文字为白色、右边书写的楼号为红色
黑色或红色
单位为毫米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1200~1700
800~1700
300~400
直径:200~400
300~700
300~700
150~200
外沿宽度
行政区域地名标志
专业区地名标志
设施、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海域、水系、地形地名标志
表2(续)
图文书写平面尺寸
2000~7000
1500~3000
1500~3000
1500~5700
900~2500
600~1200
800~1500
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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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外沿宽度
5.5.2碑碣式地名标志竖置时图文书写平面的宽为(300~1000)mm,高为(600~2000)mm;碑碣式地名标志横置时图文书写平面的宽为1000~2000)mm,高为(600~1200)mm。5.6外观1)
5.6.1地名标志的外观应平滑、整齐。5.6.2
按照6.2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地名标志不应存在以下缺陷:a)
明显的毛刺、裂纹;
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c)
面积大于20mm2的气泡;
发光、反光性能明显不均匀。
5.7基本性能
5.7.1基板
5.7.1.1基板可采用下列材料:
a)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
c)高分子材料。
5.7.1.2基板应具有一定的硬度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和抗拉伸性能。5.7.1.3基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5.7.1.4必要时,金属材料应做好表面防锈处理。5.7.2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照6.3规定的方法试验120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变色、起泡和侵蚀等现象。5.7.3耐湿热性能
按照6.4规定的方法试验48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起泡、生锈和脱落等现象。5.7.4耐高温性能
按照6.5规定的方法试验24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离、皱纹、起泡、翘曲和外观不均匀等现象。
5.7.5耐低温性能
按照6.6规定的方法试验72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离、皱纹、起泡、翘曲和外观不均勾等现象。
5.7.6耐候性能
按照6.7规定的方法试验1200h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变色、裂缝、长霉、生锈、凹陷、起泡、侵蚀、剥离、粉化、变形和脱落等现象。1)如无特殊说明,本标准中5.6和5,7所提出的要求,只适用于立柱式、悬臂式、附着式地名标志,不适用于碑码式地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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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辐射性能
按照6.8规定的方法试验,α、β、辐射值不应高于本底读数两倍。5.7.8抗冲击性能
使用漆膜作底面的地名标志,其抗冲击性能应符合5.8.2.3中b)列项的要求;其他地名标志按照6.9规定的方法试验后,试样不应破损。5.8特殊性能
5.8.1反光地名标志
5.8.1.1色度性能按照GB/T18833—2002中7.3规定的方法试验,试样表面的各种额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在GB/T18833一2002中的表1的范围内,各种颜色色品图见GB/T18833-2002中的图3。
5.8.1.2逆反射性能按照GB/T18833一2002中7.4规定的方法试验,试样表面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GB/T18833—2002中规定的四级反光膜的要求。5.8.2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
5.8.2.1按照6.10规定的方法试验,试样初始亮度应高于10000mcd/m,激发结束10h的亮度不应低于3mcd/m。
5.8.2.2使用的长余辉蓄光粉的性能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相应规定。5.8.2.3使用漆膜作底面时,漆膜的性能应符合:a)耐水性能:除试样可接照6.1制备外,按照.GB/T1733规定的方法试验5min后,不应出现失光、变色、起泡、起皱、脱落、生锈等现象;抗冲击性能:除试样可按照6.1制备外,按照GB/T1732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b)
皱纹及剥落等现象;
c)耐弯曲性能:除试样可按照6.1制备外,按照GB/T11185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剥落等现象;
d)附着力性能:除试样可按照6.1制备外,按照GB/T1720规定的方法试验,附着力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
5.8.2.4使用长余辉蓄光膜制作地名标志时,长余辉蓄光膜的性能要求应符合附录D的相应规定。5.8.3LED(发光二极管)地名标志5.8.3.1亮度性能按照6.11.1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发光部分的亮度不应低于15000mcd/m。5.8.3.2耐机械振动性能应符合:标志正常通电情况下,在振动频率1Hz~150Hz的范围内按照GB/T2423.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1Hz~9Hz时接位移控制,位移3.5mm在9Hz~150Hz时按加速度控制,加速度为10m/s。1Hz-9Hz→150Hz-9Hz→1Hz为一个循环,共试验20个循环后,产品功能正常,结构不受影响,零部件无松动。5.8.3.3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
a)保护接地端子:按照6.11.2规定的方法试验,标志应有保护接地端子及其标记绝缘电阻性能:按照6.11.3规定的方法试验,测得标志两个电极与表面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b)
低于20MQ;
c)安全耐压性能:按照6.11.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出现击穿的现象。5.8.3.4使用太阳能电池供电时,太阳能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使用的其他电源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8.4金属腐蚀地名标志
表面、接缝应平整光滑。使用的漆膜应符合5.8.2.3中的要求。5.8.5碑碣式地名标志
其建构筑物应牢固可靠,且具有一定的刚性。6
5.9地名标志的支撑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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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立柱式和悬臂式地名标志,立柱和悬臂应采用耐腐蚀、抗冲击性能好的金属材料和其他新型材料。材料表面光滑,没有污垢、伤痕、裂纹、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立柱管顶端应加柱帽。立柱和悬臂的尺寸,标志与立柱、悬臂的连接方式,立柱的基础大小等,应根据设置地点的风力、标志尺寸规格等因素确定。
必要时,立柱和悬臂等制作完成后,应进行防腐和防锈处理。5.9.2附着式地名标志的固定应牢固可靠,其附着的建构筑物应具有一定的刚性。5.9.3碑碣式地名标志的固定应牢固可靠。5.10地名导向标志
5.10.1地名导向标志标示地名标志所示地理实体周围的平面图、单位指向等指示信息,用于引导人们方便地到达自的地,通常附着在地名标志的支撑装置上。5.10.2区片、小区、街、村、行政区域等地名标志宜附设该区片、小区、街、村、行政区域周围的平面图、单位指向牌等地名导向标志。必要时,其他地名标志可附设地名标志所示地理实体周围的平面图、单位指向牌等地名导向标志。
5.10.3地名导向标志的安装应牢固可靠5.11外置照明器材
外置照明器材应符合GB7000.1中的相关规定6试验方法
6.1试样制备
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之一制备试样:a)以完整的标志产品作为试样;b)从标志产品中划出相应尺寸作为试样;c)从标志产品中截取相应尺寸作为试样。6.2外观检查试验方法
6.2.1裂纹和气泡
在明亮的环境中(光照度不小于1501x),面对反光地名标志和长余辉蓄光膜制作的地名标志的图文书写平面目测,然后在表面滴墨水,3min后将墨水擦掉,检查是否有残留的墨水渗透其中。用四倍放大镜检查气泡.并测量气泡的面积。6.2.2损伤和颜色
在明亮的环境中(光照度不小于1501x).面对地名标志图文书写平面目测,检查是否存在损伤和颜色不均勾等现象。按照GB2893和GB/T3979测量颜色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2.3发光性能
在黑暗环境中,距离标志5m处目测正常发光的LED地名标志和激发后的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图文书写平面,检查是否存在明显发光不均匀现象。6.3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6.3.1试验溶液
试验溶液应按照如下步骤配制:a)将化学纯的氯化钠溶解于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配制成质量分数为5%土0.1%的溶液;采用化学纯的盐酸或氢氧化钠调节溶液的PH值,使其在6.5~7.2之间,但浓度仍须符合本b)
条a)中的规定,pH值的测量采用精度为0.3的精密pH值试纸;c)溶液在使用之前应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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