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72.1-200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67.080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08-05-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白坡、程晓建、龚洁强、陈天霞
起草单位:浙江林学院、浙江省林学会,台州市黄岩区林业特产局
归口单位:浙江省林业厅
提出单位:浙江省林业厅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33/T 372.1-2008 无公害杨梅 第1部分:产地环境 DB33/T372.1-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杨梅产地环境要求、检测方法、采样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杨梅产地的选择。
DB33/ 372-2008《无公害杨梅》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
——第1 部分:产地环境;
——第2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3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372-2008 的第1 部分。
本部分代替DB33/ 372.1-2002《无公害杨梅 产地环境要求》,与DB33/ 372.1-2002 相比主要变
化如下:
——本部分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3.1 产地生态环境要求中,不受污染源影响改为远离污染源影响;
——3.3 土壤质量指标项目中,增加总铜和pH 值6.5~7.5 土壤相关指标;
——6.1 检验规则中,删去检测项目可根据产地的实际污染情况,有选择地酌情增减。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林学院、浙江省林学会,台州市黄岩区林业特产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白坡、程晓建、龚洁强、陈天霞。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920 水质 pH 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189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6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4550 土壤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内容
ICS67.080
备案号:
浙江省地
方标准
DB33/T372.1—2008
代替DB33/372.1-2002
无公害杨梅
第1部分:产地环境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waxberryPartl:Environmentofproduction area2008-02-25发布
2008-03-25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372-2008《无公害杨梅》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372-2008的第1部分。DB33/T372.1—2008
本部分代替DB33/372.1-2002《无公害杨梅产地环境要求》,与DB33/372.1-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本部分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3.1产地生态环境要求中,不受污染源影响改为远离污染源影响:3.3土壤质量指标项目中,增加总铜和pH值6.5~7.5土壤相关指标;6.1检验规则中,删去检测项目可根据产地的实际污染情况,有选择地情增减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林学院、浙江省林学会,台州市黄岩区林业特产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白坡、程晓建、龚洁强、陈天霞。I
1范围
无公害杨梅
第1部分:产地环境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杨梅产地环境要求、检测方法、采样方法、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杨梅产地的选择。2规范性引用文件
DB33/T372.1—200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6920
GB/T7467
GB/T7468
GB/T7475
GB/T7484
GB/T7485
GB/T7486
GB/T8170
GB/T11896
GB/T15262
GB/T15264
GB/T15432
GB/T15433
GB/T15436
GB/T16488
GB/T17134
GB/T17136
GB/T17137
GB/T17138
GB/T17141
GB/T14550
NY/T395
NY/T396
NY/T397
3产地环境要求
pH 的测定
六价铬的测定
总汞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铜、锌、铅、镉的测定
氟化物的测定
总砷的测定
氰化物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
氯化物的测定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离子选择电极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第二部分:鼠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二氧化硫的测定
铅的测定
甲醛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氟化物的测定
二氧化氮的测定
重量法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Saltzman法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总汞的测定
总铬的测定
铜、锌的测定
铅、镉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酸银分光光度法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六六六和滴滴沸的测定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3.1产地生态环境
气相色谱法
无公害杨梅产地,应选择生态环境良好,远离污染源影响或污染物限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杨梅生产区域。1
灌溉水质量
灌溉水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项
氯化物,mg/L
氰化物,mg/L
氟化物,mg/L
总汞,
总砷,
总铅,
总镉,
铬(六价),mg/L
石油类,mg/L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总汞,
总砷,
总铅,
总镐,
总铬,免费标准bzxz.net
总铜,
六六六,mg/kg
滴滴沸,mg/kg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
勿(TSP)(标准状态),mg/m
总悬浮颗粒物
二氧化硫(S0)(标准状态),mg/m氧化氮(NO,)(标准状态),mg/m氟化物(标准状态),g/(dm.d)Hg /m
铅(标准状态),
检测方法
μg /m
灌溉水质量指标检测
氯化物的测定
灌溉水质量指标
2土壤质量指标
pH<6.5指标
DB33/T372.1—2008
pH6.5~pH7.5指标
空气质量指标
日平均
1.8(月标准)
7(日标准)
季平均1.5
1小时平均
按GB/T11896规定执行。
氰化物的测定
按GB/T7486规定执行。
4.1.3氟化物的测定
按GB/T7484规定执行。
总汞的测定
按GB/T7468规定执行。
总砷的测定
按GB/T7485规定执行。
总铅、总镉的测定
按GB/T7475规定执行。
4.1.7六价铬的测定
按GB/T7467规定执行。
石油类的测定
按GB/T16488规定执行。
PH的测定
按GB/T6920规定执行。
2土壤质量指标检测
4.2.1总汞的测定
按GB/T17136规定执行。
总砷的测定
按GB/T17134规定执行。
总铅、总镐的测定
按GB/T17141规定执行。
总铬的测定
按GB/T17137规定执行。
总铜的测定
按GB/T17138规定执行。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DB33/T372.1—2008
按GB/T14550规定执行。
4.3空气质量指标检测
4.3.1总悬浮颗粒的测定
按GB/T15432规定执行。
二氧化硫的测定
按GB/T15262规定执行。
4.3.3氮氧化物的测定
按GB/T15436规定执行。
4.3.4氟化物的测定
按GB/T15433规定执行。
铅的测定
按GB/T15264规定执行。
采样方法
5.1灌溉水质的采样方法
按NY/T396规定执行。
2土壤质量的采样方法
按NY/T395规定执行。
5.3环境空气质量的采样方法
按NY/T397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DB33/T372.1—2008
6.1申请确认无公害杨梅产地和无公害杨梅产品标志使用时,应提供经有检验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凡检测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则不能作为无公害杨梅生产地。6.2无公害杨梅产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标明范围及防污警示。6.3检验结果数值修约,按GB/T8170规定执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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