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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355-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355-2006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9-01

实施日期:2007-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53767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10355-198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64556-Q-469

出版日期:2007-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2-22

起草人:魏月琴、钟炼军、徐静芳、杜世祥、徐易

起草单位:上海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由食用香料、乳化剂、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等原料组成,经乳化均质制得的水包油乳化香精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GB 10355-2006 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 GB10355-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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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355-2006
代替GB10355—1989
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
Food additive-Emulsion flavoring2006-09-01发布
数码防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4-01实施
本标准中4.6、4.7、4.8、4.9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GB10355—2006
本标准是对GB10355--1989《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的修订,主要是增加千倍稀释液稳定性试验——离心试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0355—1989。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雁由上海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冠利达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和上海香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月琴、钟炼军、徐静芳、杜世祥、徐易。本标准于1989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范围
乳化香精
食品添加剂
GB10355—2006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由食用香料、乳化剂、蒸馅水或去离子水等原料组成,经乳化均质制得的水包油乳化香精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5009.74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5009.76食品添加剂中碑的测定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3术语和定义
试样test sample
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用的样品。3.2
标准样品reference sample
经过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4要求”
4.1香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4.2香味: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4.3粒度:≤2μm并均匀分布。
4.4原液稳定性:不分层。
4.5千倍稀释液稳定性:无浮油、无沉淀。4.6碑含量:<3mg/kg。
4.7重金属含量[以铅(Pb)计]:≤10mg/kg。4.8细菌总数:≤100CFU/g或100CFU/mL4.9大肠菌群:≤30CFU/100g或30CFU/100mL。1)乳化香精使用的各种食用香料、乳化剂、抗氧化剂,增稠剂等均应符合GB2760的规定。GB10355—2006
5试验方法
5.1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规定执行。
5.2香味的评定
5.2.1试液
分别称取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别加入糖水溶液(由8g~12g蔗糖,0.10g~0.16g柠檬酸,加蒸馏水至100mL配成),制成0.1%香精糖水溶液,搅拌均勾即为试液。5.2.2方法
分别小口品尝试液,辩其香味特征、强度,口感有无差异。每次品尝前,均应漱口。5.3粒度的测定
5.3.1仪器
大于600倍的生物显微镜。
5.3.2测定方法
取少量经搅拌均勾的试样放在载玻片上,滴人适量的水,用盖玻片轻压试样使成薄层。用显微镜观察。
5.4原液稳定性的测定
5.4.1仪器
高心沉淀器。
5.4.2测定方法
将经搅拌均匀的试样装于三支离心试管中至同刻度处,一支留作对照,两支放人离心沉淀器中,以2500r/min~3000r/min转速离心15min,取出。与对照管比较,应不分层。5.5千倍稀释液稳定性的测定
5.5.172h试验
5.5.1.1仪器
a)1000mL容量瓶。
b)汽水瓶。
c)封盖机。
d)天平,精度0.01g。
5.5.1.2测定方法
称取经搅拌均勾的试样1.0g.白砂糖80g~120g,柠檬酸1.0g~1.6g.蒸馅水100mL,加热使之全部溶解。冷却后移人容量瓶中,再用蒸增水稀释至刻度,即为千倍稀释液。取约300mL的干倍稀释液于玻璃汽水瓶中,封盖。在室温下横放静置72h,观察溶液表面应无浮油,底部无沉淀。
5.5.2离心试验
5.5.2.1仪器
离心沉淀器。
5.5.2.2测定方法
将5.5.1.2中的干倍稀释液装于三支离心试管中至同刻度处,一支留作对照,两支放人离心沉淀器中,以2500r/min~3000r/min转速离心15min,取出。与对照管比较,溶液表面应无浮油,底部无沉淀。
5.6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5009.76规定执行。
5.7重金属含量[以铅(Pb)计的测定按GB/T5009.74规定执行。
5.8细菌总数的测定
按GB/T4789.2规定执行。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9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T4789.3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GB10355—2006
6.1乳化香精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香气、香味、粒度、原液稳定性、千倍稀释液稳定性(离心试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为出厂检验项目,而千倍稀释液稳定性(72h试验),碑含量,重金属含量[以铅(Pb)计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半年检验一次。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取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勾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人两个清洁干燥具塞的玻璃瓶中,瓶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能验收。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及本标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乳化香精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食品级塑料桶或玻璃瓶内,或按顾客要求包装。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冷冻、高温和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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