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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317-2006

中文名称: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12-14

实施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5497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29.280电力牵引设备

中标分类号:铁路>>机车>>S41电力机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3317-1982

采标情况:参照IEC 61133-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3页数:13, 字数:21千字

标准价格:16.0 元

计划单号:19990093-T-347

出版日期:2007-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2-12-24

起草人:陈开运、言武、张一兵、翟建平

起草单位: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铁道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的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标志与质量保证等。 GB/T 3317-2006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3317-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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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29. 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7-—2006
代替GB/T33171982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locomotive2006-12-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制造商
制造商工厂
3.4,供货商
供货商工厂
其他定义
4技术要求
使用环境条件
基木要求
一般规定
司机室
机械部分
电气部分
安全设施
试验方法与试验规则
标志与质量保证
附录A(规范性附录)规范性引用文件自
GB/T3317—2006
GB/T 3317—2006
本标准参照了IEC61133:1992《电力牵引机车车辆电力机车车辆和电传动热力机车车辆制成后投人使用前的试验方法有关电力机车的内容。本标推代替B/T3317-一1982电方机车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 3317→198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明确了机车车辆标谁与各类部件标谁之间的引用关系(本标第2章,原版无)。海拔改为1400m[本版4.1a),原版为1200m(1982版].l.1)。环温改为一40℃~~40℃[本版 4.1 b)1,原版为—25℃~40℃(1982版1. 1.2)。—受电弓滑板工作长度 1150 mm~1 250 mm本版4.2.7),原版为1 250 mm(1982版2.9)。—规定了在不同速度下的制停距离(本版4.2.11),原版无明确规定值(1982版2.17))。规定了电气屏柜的防护等级和车内防尘要求(本版4.3.5.4.3.7源版无)。司机室照明要求由原来4[x.71x提高到30[x,601x本版4.4.4,1982版4.4)规定了机车与牵引变电所的保护配合要求,电气部分的电磁兼容要求,对外部人侵的浪涌过电压保护措施要求等机车专用技术要求(本版4.6.4、4.6.5、4.6.7~4.6.9、4.6. 12~4. 6.15,原版完)。
-增迦了安装监控装置的安全保障措施(本版4,7.1.原版无)。增加了电气绝缘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应采用少烟、低混浊度、低毒的阻燃材料或防火材料等环保要求(本版47.6,原版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本标雅由铁道部标雅计量研究所担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开运、言武,张一兵、翟建平。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
1范固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雅规定电力机车的题用技术条件,验收规观,标志与质量保证等GB/T 3317—2006wwW.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轨龄:1435 mm、单相交流50Hz,25kV的于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与本标准类似的由旋转电动机提供动力的机车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见附录 A。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制造商manufacturer
对供应的机车负有技术责任的机构。当机车合同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分时,制造商可能不止一个。
制造商工厂
manufacturer'g works
完成机车组装的场地,一般在那里进行静置试验3.3
用户user
负责直接与制造商谈判订购机车的机构,3.4
供货商supplier
供应各种设备的个别项目或成套设备的机构。3.5
supplier's works
供货商工厂
生产设备的个别项目或成套设备的场地。3.6
合同 contract
制造商与用户双方商订的全套技术文件,包括用户的技术条件,制造商的技术责任、会议纪要,询问与答复。这些内容通常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之前和设计阶段过程中进行讨论并确定。3.7其他定义
采用GB/T2900.36及引用文件涉及的定义。4技术要求
4.1使用环境条件
机车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按持续功率正常工作。a)海拔不超过[400 m;
b)周围空气温度在一40℃~+40℃之间;1
GB/T 3317—2006
c)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十25七);d)机车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当机车使用于海拔1400m以上地区时,应考患该地区的周用空气温度和海拔的影响。4.2基本要求
4.2.1机车在受电弓降下时,其外限尺寸应符合 GB 146. 1有关规定。4.2.2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应为880mm二10mm。4.2.3机车动轮滚动圆直径一般为 1250 mm,同轴左右轮径之差不超过 0.5tmm,同一机车各轮径之差不大于1mm,轮对内侧距为1353二lmm。4.2.4机车在全整备状态下:
a)机车重的允差为%;
同一机车每个动轴的实际轴重与该机车乎均轴重之差不超过实际平均轴重的土2%c)最大轴重与线路允许值之差不应超过线路允许值的1%,d)每个车轮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超过该轴两轮平均轮重的士4%。4. 2. 5机车应能以 5 km/h 速度安全通过半径 125 m 的曲线,并应能在半径 250 m 的曲线上进行正常摘挂作业。
4.2.6机车应能在GB 1402规定的供电电压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4.2.7机车受电弓工作高度应由用户按接触网要求米规定。若无特殊要求时应在距轨面高度5200mm~650lmm之间能正常受流,受电弓滑板工作长度为1150mm~1250mm。4.2.8机车控制与照明电路标准电压应符合TB1126要求。4.2.9机车在持续制工况下的率引力、功率、功率因数、速度、总效率、牵引电动机负荷分配的偏差、原边电流的请波成分、等效干扰电流和最大电制动功率等应符合设计任务或合同的规定,4.2.10机车在各种工况下的牵引特性、电气制动特性应满足产品设计任务书或合同要求。4.2.11机车以最高速度运行于平直道上时单纯施行空气紧急制动,应在如下规定的距离内停车:a)
运行速度120km/h时为800m;
120km/h<≤140km/h时为1100m;b)
140km/h160km/h时为1400m;
d)160km/h≤0≤200km/h时为2000me)
轴重大于231的机车制停距离魔符合合同娶求。4.2.12机车的动力学性能,应符合TB/T2360要求。:4.3-般规定
机车上各种专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零部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机4.3.1
车应选用型式试验合格的电气、机械设备装车。在机车上实际使用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若超过该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时,应对该产品提出专用的技术要求,经验证合格后才能装车。若采用非机车专用的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在机车上时,该产品应按机车上的特殊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进行验证,合格后才能装车。
4.3.2机车上各种设备的配置应有良好的可接近性,便于检修和成组吊装。各设备之间不应存在影响正常工作的不利因素。
4.3.3机车应设有架车支座,车体吊装装置、车体和转向架之间的连接装置,以便于救援起吊。4.3.4机车各机器间或工作区走廊应设置照明灯。为了便于检查设备状态,在车内和车下适当位置应设置照明电源插座,
4.3.5一般情况下,机车内各电气室(柜、屏)应具有GB4208中规定的IP54等级的防护性能,车底架下安装的电气设备箱应具有IP61等级的防溅密封性能。4.3.6机车的进出风口应有滤清(滤去灰尘及水份)设施或防扩装置。2
GB/T 3317—2006
4.3.7机车内部机器间或电气室中,砂粒(包括磨料)应少于0.1g/m灰尘沉积物应少于3mg/(m2·h)。4.3.8压缩空气源应有空气净化装置。4.3.9机车应设有轮缘自动润滑装置或轨道润滑装置。4.3.10机车应有无动力向送设施。4.3.11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
4.3.12机车两侧应有牵引电动机电路、辅助电路、控制和照明电路的外接电源插座。插座应有防护罩保护,防止积灰、漏雨。
4.3.13机车上应设置乘务员用衣柜(或架)、工具柜(或箱)、加热食物等设施。4.3.14机车车型及车号编制.标记应符合TB/T1736、TB/T1737规定:4.3.15机车所有电气装置应有清晰牢固的中文名称或代号标志,并符合TB/T1398的要求。4.3.16机车上安装的各种设备应能承受TB/T3058的试验要求。4.3.17制造商应向新用户提供与检修有关的检修手册,图样资料。4.3.18机车交付时,制造商除向使用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外,并应提供规定的随车工具和随车配件。4.4司机室
4.4.1司机室应视野广阔,保证能清楚方便地望到前方信号、线路和接触网。不应因窗户或友射光(从窗玻璃或从其他反射面反射来的H光或人造光?而迫使司机采取不正常的位置和引起过度紧张或使眼睛过分疲劳,应符合GB5914.1有关规定。4.4.2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GB5914.2规定。前窗应有刮雨器及除霜、遮阳设施。4.4.3机车司机室入口侧门不应向外开启,门窗关闭时要严密。司机室内布置应符合GB/T6769规定。
4.4.4司机室人工照明在地板中央照度应不小于301x,可机室操纵台上方应不小于601x。指示灯和人工照明不应引起司机对信号产生错觉。4.4.5司机室各种操纵装置应便于司机操作。4.4.6司机座椅应为可以转动,上下、前后可以调节的固定软座。座位舒适,应有良好减振性能,4.4.7在机车所有辅助机组全部运转情况下,当门窗关闭时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室室内所有稳态噪声允许值应符合GB/T 3450要求。
4.4.8司机室应设置电扇和/或空调装置。空调装置性能应符合TB/T2866规定。4.4.9司机室应设置取暖装置,并符合TB/T2866要求。4.4.10仪表和显示屏在日光下和晚上关闭照明灯时,应能在500mm处清楚看见显示值。4.4.11司机案特殊安全要求应符合GB6770规定。4.4.12司机室人体振动应符合TB/T1828的规定。4.4.13司机室上车扶手的下端距轨面高度不低于1300mm。4.5机械部分
4.5.1机车在额定载荷状态下,在平直道上缓解制动时,以钢轨面为基准,其车体底架和转向架构架的高度(前后,左右)和高度之差,以及车体与转向架的间距(前后、左右、对角)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4.5.2车体(含门、窗、顶盖)以及安装在车体外部的各种设备外壳的开孔、门、盖板,电源插座盖应能防止雨、雪侵入,能耐受6mm/min的雨水喷射而不产生漏水现象。4.5.3在车体底架上承受相当于结构载荷状态时的负荷和设备重量下,沿车钩中心水平位置施加G招6770规定的纵向静压力与期窗下部施加B6770规定的均布纵向静压力时车体应均应不超过设计值,并无压缩、翘曲等残余变形。车体和转向架设计同时需满足,TB/ 1997及相关标准的要求。车体设计时应考虑从一端吊装时的强度要求。4.5.4机车总风缸压力、空气压缩机和辅助空气压缩机的性能、压缩空气生产量及风缸容积应满足设计要求。空气压力调节器的开断电路压力值为900kPa二20kPa,闭合电路压力值为750kPa士20kPa。GB/T 3317—2006
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为950 kP土20kPa。空气压力调节器与安全阀的动作应推确可靠。空气系统气密性应达到设计要求。
4.5.5机车用制动机的性能应符合TB/T2056、TB/T2058规定。4.5.6机车基础制动装置应装有闸瓦间隙调整器,对于独立杠杆传动装置其闸瓦压力不应超过产品设计值的士5%,对于组合式杠杆传动装置不应超过产品设计值的土10%。4.5.7空气管路在安装前要作除锈、防锈处理,保证清沾、无锈蚀。4.5.8每个司机室内应设有紧急制动及制停制动操纵装置。每台机车应设暨停放制动装置。4.5.9停放制动装置应保证能在25%坡道上或由用户指定的坡道上停放机车。4.5.10机车的撒砂装置应能在总风缸的空气压力范围内作用良好,保证砂子能均勾落在轨面。撤破量应能在 0. 7 L/min~1. 5.L/min(即 1 kg/min~~2,5 kg/tmin)范围内,砂箱容积应满足使用要求:4.5. 11
机车的车轴齿轮箱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5.12机车应设高度可以调整的排障器,排障器中央底部应能承受相当于静压力为140kN的纵向冲击力,排障器形状应利于排除轨道障碍物,应可加装排雪装置。4.5.13牵引电动机应可以从转向架上方起吊,也可以连同轮对一起从落轮坑落下。4.5.34半悬挂牵引电动机传动的机车应有可以使主,从齿轮分离、脱开啮合的结构措施,以便切除故障。
4.5.15各机械、电气设备安装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在设备安装处不应产生趋过设备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振动限值。
4.5.16机车在涂装前表面处理及防护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TB/T2879.3、TB/T2879.5规定。4.5.17机车车钩应符合TB/T1595要求。4.5.18机车走地板应平整,防滑,走廊两侧应无妨碍通行的设施。4.6电气部分
4.6.1机车电气屏柜的设备布置与布线等应符合 TB/T 1508规定。设备布置与布线应尽量减少产生电气干扰的可能性。
4.6.2机车在布线与设备安装完成后,各电路应分别进行工频耐电压试验。试验电压为该电路电气设备的最低的工频耐受试验电压值的85%。在试验之前应先检查电路的绝缘电阻值。4.6.3主、辅、控电路电气设备在规定的操作程序下应能正确动作,符合设计要求。4.6.4机车的主、辅、控电路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有故障显示和切除装置,以维持机车故障运行的可能性。各种保护的整定值、作用时间、动作程序应正确无误,符设计要求。机车与牵引变电所的保护配合时间要求应符合TB/T2808规定。4.6.5机车电路及电气设备应具有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应保证其辐射与抗扰度性能能满足TB/T3034的要求。
机车应对静电感应有要善的放电、接地保护措施当输入电源谐波分量较大时,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解决。4.6.6机车各电路在操作过程中会出现操作浪通过电压,各电路中应设置浪涌过电压抑制装置,确保电路不会产生有害电气设备安全的浪涌过电压。4.6.7机车应对外部人侵的浪涌过电压有保护措施。4.6.8机车如果采用脉流电动机,则其脉流系数应符合设计任务书或合同要求,其值计算如下,Tmax - Irin
Imar +Iml
式中,
Ima和 Imin分别代表电流波形的最大和最小瞬时值。计算得的额定工况下各牵引电动机脉流系数最大值不超过规定值。4
+++++++( 1)
GB/T 3317--2006
4.6.9机车各动轴牵引电动机在额定工况下电流分配的不均匀系数应符合设计任务书或合同要求。其计算公式为:
Id mex - la nin
武中:
Idim—-最小的台牵引电动机的电流(交流牵引则为最小的一台牵引电动机的基波电流有效值);
fa mux
最大的一台牵引电动机的电流(交流牵引则为最大的一台牵引电动机的基波电流有效值)。
一般情况下机车在额定工况时的电流分配不均勾系数小于0.06。4.6.10机车上各种测量指示装置及各种仪表的准确度应不大于2.5级。各种仪表应符介TB/T1334要求。
4.6.11机车上所用的各种电机、电器、变流器等电气设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应符合TB/T1333.1~1333.2,TB/T 1393,TB/T 1451.TB/T 1680、TB/T 2436.TB/T 2437、TB/T 3021.TR/T 3035.TB/T 3075,TB/T 3077的要求,
4.6.12机车总效率计算公式如下:>, =机车轮周输出功率(不包括烈车偿电功率)机车交流侧输人有功功率
机车的总效率应不低于0.82。
-*f 3)
4.6.13机车各电路电流回线应独立连接到回流排上,回流排应与车体任何裸露导电部件绝缘。电流回线不应危及过电流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装置的动作。4.6.14机车电路的电气设备保护性接地要可靠,接地线要有足够的截面积。各车轴上接地刷应保护车轴轴承不受接地电流的影响。各电璐接地螺栓的大小或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机车主电路原达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05Q(自牵引变压器接地端子至最前蹦的轮轨接触处)。4.6.15对子机车电路中各种电气设备(特别是主电路电气设备),虚具有当电路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例如牵引电动机环火或匝间短路时,其他设备不会因此而受损伤的安全要求。4.6.16机车蓄电池容冠不应小于设计任务书规定,蓄电池充电设备应满足蓄电池充放电的技术要求。4.6.17受电弓应符合TB/T 1456的要求。4.7安全设施
4.7.1机车投人运行前应装上通用制式自动信号装置、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及列车无线调度电台。其性能应符合1B/T2765及其有关规是。4.7.2机车高压电气设备,车顶的门以及外部供电插座应设有防止接触高电压的联锁装置,其作用可靠,操作简便。当高电压设备带有接地装置时,应有适当的联锁来确保安全操作与运行,并符合TB/T3076的要求。
4.7.3机车应设置安全接地棒装置,必要时可使接触网接地。4.7.4机车应设置高低音喇叭,其音量、频率应符合有关规定。4.7.5机车应配置一定数量适用手电气装置和油类灭火的消防设备,并符合U1C642一2001有关规定。
4.7.6机车各种电气设备及非金属材料应采用少烟、低混浊度、低毒的阻燃材料或防火材料。4.7.7机车应设置可调焦距的头灯,灯管应能在车内方便更换。前照灯照度要求应符合TB/T2325规定。
机车应有各种警告标志,如最高运行速度值、紧急制动装置、带高电压的电气设备、电容器装置、4.7.8
消防器材等,25k商电压裸线应涂以红色。5
GB/T 3317—2006
4.7.9吊装于车底架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防止螺栓松脱、吊攀断裂而造成脱落的安全措施。4.7.10机车应安装机车轴承温度检测报警装置,并符合 TB/T 3057 的要求。4.8布线
4.8.1机车应使用多股铜芯电缆,并符合TB/T1484.1~~1484.3的规定。机车使用光缆布线应符合该产品便用说明书要求。
4.8.2机车应采用预布线方式,主、辅、控电路的电线电缆应纳人电线管槽内,分开走线,不应交叉。当无法避免交叉时,对高电压电缆在交叉处应包以绝缘层。机车布线规则应符合TB/T1507规定。4,8.3电线管槽安装应牢固,电线要用线卡、扎线带(或采用保护套管)等适当间孺固定,防止振动造成损伤或断线故障。
4,8.4每根电线、电缆的两端应有清晰、举固的线号标记,铜母线要打钢印号码。4.8.5接线端子应采用压接,两接线端子间电线不允许有接头:4.8.6线管、线槽的设置应防止油、水或其他污染物侵人。5试验方法与试验规则
5.1机车组装后试验要求
机车组装后应按GB/T3318规定的试验方法及机车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特殊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2试验分类
机车试验分类如下:
a)调整试验,
b)验收试验,包括:
一一型式试验:对机车基本参数、结构、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所进行的全面考核试验。原则上对指定设计的单台机车进行试验。例行试验:对机车基本参数、性能等是否与型式试验结果相符而做的试验。对同一设计的每台机车都要进行试验。
线路运用考核试验:对新设计试制机车或有重大改进设计的机车在正式批量生产以前进行的e)
试验。
d)研究性试验,
5.3调整试验
机车进行验收之前,制造商可以要求进行不能在制造商的工厂内进行的调整试验项自,包括在用产线路上进行负载或空裁试验。对新设计机车,制造商可在调整试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试验最大试运里程由用户和制造商双方商定。当合同中缺少规定时,对要进行型式试验的机车的最大试运行里程应不超过5000km。5.4验收试验
5.4.1型式试验
试验项目见GB/T3318及机车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规定。任何必须增加的型式试验项目需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试验期限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以制造商作好验收试验准备时算起。机车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新设计制造的机车;
b)批量生产的机车经重大技术改造,其性能、构造、材料有较大变动时;c)转厂后生产的机车:
d)机车停产3年以上又重新生产时;批量生产的机车,在生产一定数量以后有必要重新认定其性能时应独样进行型式试验。6
5.4.2例行城验
GB/T3317—2006
试验项目见GB/T 3318 及机车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规定。任何需要增加的例行试验项目需用户与制造商商定。例行试验结果应与型式试验相符。5.4.3随车资料
正式提交验收的机车应有机车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机车履历薄及例行试验记录等。进行型式试验后的机车应向用户提供型式试验报告。5.5线路运用考核试验
根据用户与制造商的协议,可以进行线路运用考核试验。)试验至少在一台机车上进行,作为交付运用考核的机车在试验期间只能进行正常的保养与维修。运用考核试验的实际里程(或时间)应符合合同的规定。b)运行考核试验的其他要求可在合同中规定。)运用考核试验结束后,应按合同要求将机车解体进行全面的检查。5.6研究性试验
研究性试验是为了获得补充资料而进行的一项选择性质的试验,仅当合同规定时才能进行。试验中用户与制造商对这些试验的方法,程序可以进行商。通常研究性试验结果不能作为拒绝接收机车的理虫。
5.7其他规定
在下列情况通过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可以简化或省略上述试验内容:a)当机车采用以前制造机车的相同部件时;h)者有试验报告证明某代表性条件已完成了等效性试验。6标志与质量保证
6.1机车应按有关标准涂装各项标记、铭牌、车号牌、标志灯等:6.2制造商应明确给出机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具体条款应在合同中规定。GB/T 3317—200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谁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GB146.1标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02铁道干线电力牵引交流电压GB/T 2900. 36电工术语电力牵引GB/T 3318电力机车制成后投人使用前的试验方法GB/T3450铁道机车和动车组司机室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5914. 1 ±
机车司机室曦望条件
GB5914,2机车司机室前窗、侧窗及其他窗的配置GB/T6769机车司机室布置规则
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
GB6770
TB1126
机车控制与照明电路标雁电压
TB/T 1333. 1
(idt IEC 60077-1)
TB/T 1333, 2
TB/T 1334
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铁路成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正器件通用规则(idt[EC60077-2)直接作用模拟指示机车电测量仪表技术条件TB/T1393: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开启式功率电阻器规则(idtIEC60322)TB/T1398机军电气设备文字符号TB/T1451机车、动车组电加温玻璃技术条件TB/T1456铁路应用机车车辆干线机车车辆受电弓特性和试验(idtIEC60494-1)TB/I1484.1铁路机车车辆电缆订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电缆TB/T 1484. 2
TB/T 1484. 3
TB/T 1507
TB/T 1508
TB/T 1595
TB/T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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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1828
TB/T 1997
TB/T 2056
TB/T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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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3021
TB/T 3034
TB/T3035
TB/T 3057
TB/T3058
TB/T 3075
TB/T 3076
TB/T 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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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C642—2001国际联运机车、动车及控制拖车的防火消防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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