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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948-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8948-1994

中文名称:聚氯乙烯人造革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Polyvinyl chloride artificial leathe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11-16

实施日期:1995-04-01

作废日期:2009-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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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4075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皮革技术>>59.140.30皮革和裘皮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塑料制品>>Y28日用塑料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8948-1988;被GB/T 8948-2008代替

采标情况:≈JIS K6772-76(8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9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5-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3-0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田景岩

起草单位:北京塑料三厂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总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除针织布外各种布基聚氯乙烯人造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压延或涂覆等方法而制成的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 8948-1994 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8948-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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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聚氯乙烯人造革
Polyvinyl chloride artificial leathe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8948--94
代替GB894888
本标准规定了除针织布外各种布基聚氯乙烯人造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压延或涂覆等方法而制成的聚氯乙烯人造革(以下简称人造革)。2引用标准
GB 25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纸板耐破度的测定法
GB 1539
GB 2828
GB291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3920纺织品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GB4689.9皮革耐折牢度的测定
GB 7565
GB 880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棉和粘纤标准贴衬织物规格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GB13022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试验
HG2--162塑料低温冲击压缩试验方法3产品分类
产品按布基编织方法分类见表1。表1
4技术要求
4.1规格
各种市布
帆布、斜纹布、双面布等
4.1.1宽度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1-16批准布基品种
1995-04-01实施
GB/T 8948—94
优等品
厚度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表3
发泡革
不发泡革
发泡革
不发泡革
4.1.3每卷长度的极限负偏差为0.1m4.1.4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应符合表4规定每卷长度
20m/卷
30m/卷
40m/卷
优等品
注:每多-段应加0.1m。
4.2外观应符合表5的规定。
花纹及色差
每卷段数,段
一等品
优等品
花纹清晰、深浅
致、无色差
不允许
极限偏差
一等品
0.70~1.60
0.35~~0.65
0.80~1.40
0.70~0.90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花纹清晰、深浅一致、无色差
每边宽度≤1 cm,长度≤40 cm。20m一卷不多于1处,30m-
卷不多于2处,40m卷不多于
合格品
极限偏差
最小段长,m
一等品
合格品
合格品
花纹清晰、深浅程度略逊于一等品,色差不明显
每边宽度≤2cm,长度≤40cm。
20m一卷不多于1处,30m
卷不多于2处,40m一卷不多于
料块、焦疤、杂质
油溃、污溃和色溃
布基透油
底基破裂
优等品
不充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
不允许
注:以上缺陷,每出现一处,应放尺0.1m。4.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项
拉伸负荷,N
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N
剥离负荷,N
表面颜色牢度,级
不粘着
耐寒性
老化性
耐折牢度
优等品
≥250
≥200
GB/T 8948—94
续表5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长度<50cm,20m一卷不多于
1处,30m一卷不多于2处,
40m一卷不多于3处
合格品
≤1cm2.20m一卷不多于1处,
30m一卷不多于2处,40m-
卷不多于3处
不明显
长度≤50cm,20m卷不多于
2处,30m卷不多于3处,
40m-卷不多于4处
2.5cm2以下,20m卷不多于
2.5cm2以下,20 m一卷不多于
2处,30m一卷不多于3处,
40m-卷不多于4处
不允许有
不允许
不允许
一等品
合格品
≥150
≥100
表面无异状
表面不裂
表面不裂
3处,30m卷不多于4处,
40m一卷不多于5处
允许长度≤4 cm的活折存在
不允许明显存在
允许轻微存在
优等品
3万次表面不裂
一等品
≥400
≥300
合格品
≥350
注:上表中耐折牢度为鞋面用人造革必测项目,其他用途的人造革不作考核。鞋面用人造革物理机械性能除耐折牢度外,还有耐揉搓性、耐顶破性和低温耐折牢度等3项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指标及试验方法见附录A(参考件)、附录B(参考件)和附录C(参考件)。353
5试验方法
5.1试样制备
GB/T 8948—94
从产品上沿经向裁取1m以上作为样品。样品纬向两端各除去宽50mm后进行试样制备,试样的裁取数量及尺寸按表7和下图规定进行表7
试样名称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
剥离负荷
表面颜色牢度
不粘着试验
耐寒性试验
老化性试验
耐揉搓试验
耐折牢度及低温耐折牢度
耐顶破性试验
试样大小
(长×宽),mm
200×30
200×30
150×30
150×30
150×30
220×60
90×60
60×20
200×50
120×30
120×30
70×45
100×100
GB/T8948—94
Ar、A—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试样;B、Bz撕裂负荷试样C剥离负荷试样;D—表面颜色牢度试样;E一不粘着试验试样;F一耐寒性试样;G老化性试样;Hi、H2—耐揉搓试验试样;I、I2—耐折牢度及低温耐折牢度试样;L耐顶破性试样5.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按GB2918中的标准环境与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3宽度
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仪表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结果取最大值或最小值,精确至1mm。5.4厚度
5.4.1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
测力:0.8~1.5N;
测头直径:7~10mm;
分度值:0.01mm;
量限:0~10mm。
5.4.2试验步骤: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左、中、右三点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 0.01 mm。
5.5长度
用精度为1mm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cm。355
5.6外观
GB/T8948—94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和用相应的量具测量。5.7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按GB13022的规定进行。试样标线间距为100mm,试验速度为200mm/min。5.8撕裂负荷
在试样宽度的中心线处沿平行于长度的方向切开75mm,将切开的两端成相反方向夹在符合5.7条规定的拉伸试验机夹具上,以200mm/min拉伸速度进行试验,记录试样最大撕裂负荷,试验结果以经、纬各三块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N。5.9剥离负荷
按GB8808的规定进行。
5.10表面颜色牢度
按GB3920的规定进行,其中摩擦用标准贴衬织物应符合GB7565的规定。5.11不粘着性
5.11.1仪器
带鼓风装置的恒温干燥箱。
5.11.2试验步骤
将二块试样的聚氯乙烯涂层面相互贴合在一起,用二块长、宽各约60mm的平滑玻璃板使之与试样的宽度对齐,然后把试样夹在二块玻璃板之间。再用底面长、宽各60mm,质量为3kg的码压在玻璃板上,一同放置在70士2℃的恒温干燥箱内,24h后取出,除去码,在室温下冷却1h。然后慢慢地将两块试样剥开,观察膜面有无损伤等异状产生。5.12耐寒性
按HG2-162规定进行,试验温度应符合表8规定。试验结果中,三块试样中若有一块破裂,则耐寒性为不合格。
5.13老化性
5.13.1仪器
热老化试验箱:带转动鼓风装置。5.13.2试验步骤
将试样悬挂在温度为100土2℃的热老化试验箱中,在转动鼓风条件下保持24h后取出,在室温下冷却0.5h以上,然后从每个试样上裁取长60mm,宽20mm的试样一块,按5.12条的方法,在表8规定的低温液中保持5min进行耐寒性试验,结果判断同5.12条的规定。表8
试验温度
耐寒性
老化性
5.14耐折牢度
按GB4689.9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型式检验
优等品
20±1℃
—10±1℃
一等品
-10±1℃
—5±1℃
合格品
-5±1℃
-5±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GB/T8948-94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三个月以上时;www.bzxz.net
因故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除不粘着性及老化性之外的全部项目。6.2出厂检验
6.2.1组批与抽样
6.2.1.1组批
人造革应按批验收,同一布基、同一颜色、同一花纹、同一规格、同一班次的产品为-批,每一批数量不超过15000m。
6.2.1.2抽样
规格及外观的检验采用GB2828中规定的一般检查水平I,二次抽样方案,AQL为6.5,见表9。物理机械性能为每交付批随机抽取一卷进行检验,表9
26~5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6.2.2判定规则
6.2.2.1合格项的判定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GB/T8948--94
规格、外观样本单位的判定,分别按4.1条和4.2条的规定进行。样本单位的检验结果若符合表9规定,则判规格、外观合格。
物理机械性能检验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中重新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全部合格,则判物理机械性能合格。6.2.2.2合格批的判定
检验结果若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3型式检验
6.3.1抽样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一卷用于外观及规格的检验,取1m用于物理机械性能检验6.3.2判定规则
外观、规格按4.1和4.2条规定进行。若不合格,应在原产品中重新任取三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外观、规格合格。物理机械性能检验结果中若有任一项不合格,应在原产品中重新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物理机械性能合格。检验结果全部项目合格,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卷产品应附有合格证,并具有以下标志:a.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厚度、宽度、长度、颜色、花纹等);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注册商标;
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检验员代号。
7.2包装
产品应涂层向内,用卷芯卷成整齐圆卷,用塑料薄膜或牛皮纸包装。7.3运输
产品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不能重压、切勿日晒雨淋,保持包装完整。7.4贮存
产品应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贮存,不得靠近热源。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一年。358
A1试验仪器
揉搓试验机(斯科特型揉搓试验机)。A2试验步骤
GB/T8948—94
附录A
耐揉搓性
(参考件)
将同-一方向的二块试样布面相互重合,然后装入夹具间隔为30mm的揉搓试验机夹具中。逐步缩小夹具的距离,使二块试样的布面轻轻接触后施加载荷,间距缩小到载荷为1kg为止。在频率为120次/min,行程为50mm的条件下,往复1000次,观察人造革表面有无裂纹、损伤或布基与涂层分离等现象。如果有一块试样有上述现象,则判该试样的耐揉搓性不合格。附录B
耐顶破性
(参考件)
B1试验仪器
缪伦式破裂强度试验机,应符合GB1539的规定。B2试验步骤
将试样涂层面朝下,用环形夹具夹紧,均匀加压至试样被顶破为止。耐顶破性用试样被顶破时的压力表示,应符合表B1规定。试验结果取三块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MPa。表B1
C1 试验仪器
大于1.0MPa
大于1.2MPa
附录C
低温耐折牢度
(参考件)
低温耐折牢度试验机,应符合GB4689.9规定。C2试验步骤
以试样长度的中心线为准,涂层向内对折,将对折试样的一端放入仪器的上夹内,使顶端与螺丝接359
GB/T8948—94
触,折线与夹的底边平齐。再将试样另一端布基向内对折,并插入下夹内。然后调整箱内温度为一10土2℃,当记数器达到3万次时,停止试验。观察受折部分的变化情况,如有一块试样表面出现破裂时,则该试样低温耐折牢度不合格。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塑料三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景岩。
本标准主要参照日本工业标准JISK6772--1976(84)《聚氯乙烯人造革》。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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