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T 35001-198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ZB T 35001-1987
中文名称: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专业标准(Z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91-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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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汽车
电气设备
技术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5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ZB T 35001-1987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ZBT35001-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ZBB35001—88炒青绿茶鲜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Automotiveelectricalequipmentbasictechnical requiremn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ZBT35001-87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电气设备。根据使用要求,产品可制成普通型或湿热型。对产品的其它要求应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2引用标准
GB755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GB2423.16
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2423.17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JB8产品标牌
JB2743点火电器高压塑料件技术条件JB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JB4159热带电工产品通用技术条件3技术要求
3.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及各分类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设计文件制造。
3.2本下述条件下,产品应保证具有额定数值温度相对湿度气压
18~28℃45%~75%86
6~106kPa
3.3按安装部位及使用条件划分,产品的工作环境温度档次如表1所示:表1
最低工作
环境退度
-40,18
装在发动机上的产品
75,#5+ 5
3.4产品应按GB2423.4做湿热试验。3.5产品应按GB2423.17做盐雾试验。高
装在发动机革下成
受日光点射的产品
装在其它部位,的产品
3.6根据产品的安装部位,产品应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的定频振动试验和上下方向的扫
频振动试验;其它方向还须要做扫频振动试验的,应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3.6.1振动试验条件和分类分别如表2、表3所示。3.6.2产品经振动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试验后按出厂试验项目检查应
合格。
广品安独部位
发机上Www.bzxZ.net
其它部位
颊率Hz
产品安装部位
发动机上
其它部位
80~200
80~200
加癌度 / s1
3.7产品的防护等级、标志方法及其相应的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GB4942.2的规定。本标准推荐产
品优先采用的防护等级如表4所示。产品的防护等级应在产品标准中予以注明。表示防护等级的代号
由表征字母\IP\和附加在其后的两个表征数字组成,例如IP55,系指外壳不能防止法埃进入壳内
但进尘量不足以影响产品的正常运行,并能防喷水。表4
防异物和人体触及内部
防护等级
内客简透
无防护
防止克径人于12见回的周体异物弱止声径大干2,5包的体异物
防止水进入内部
防护等级
内容简述
无防护
防喷水
防水影响
扫频次数(次))
3.8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运行的持续时间,产品的定额分为连续定额和短时定额两类,定额类别以及
短时定额的时限应在产品标准中注明。3.8.1连续定额:连续定额是制造厂对产品所规定的可以作长期运行的负载和条件。
3.8.2短时定额:短时定额是制造厂对产品所规定的可以作短时运行的负载、时间和条件,短时定
额的时限优先采用0.05,0.2,0.5,1,3,5,10min。3.9产品的标称电压规定为三种:6,12,24V。在电压范围分别为5.5~7.5V,11~15V,22~30V时
产品应能工作。
3.10产品的基本参数及性能应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3.11产品可作成单线制,也可作成双线制。作成单线制时,应使其负极搭铁。3.12产品轴旋转方向应采用顺时针方向,产品旋转方向的确定方法是:a.带轴伸的电机一从驱动端视;b.分电器一从发火头端视;
C.两端带轴伸的电机和上述以外的其它产品一由制造厂规定。特殊情况时允许做成逆时针方向
的电机和分电器。
3.13凡要防止产品对无线电装置产生干扰时,则产品应有防干扰措施,其防干扰程度应在该类产
品标准中规定。
3.14对产品的噪声限度有要求时,应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3.15各互不连接的导电雾部件之间及导电雾部件对机壳之间应能耐50HZ、实际正弦波形的550V电
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绝缘下被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用电压660V,历时1s的试验
代替。
3.15.1产品中装有半导体器件(二极管、三极管、集成电路块等)时,应将这些器件断开或者在装
配器件前进行耐电压试验。
3.15.2装机使用过与做过耐久性试验的产品,不再做耐压试验3.15.3点火电器高压塑料件的耐压值按JB2743的规定。3.16产品或其部件有超速试验要求时,其试验条件、方法由该类产品标准规定。3.17电机换向器上的火花等级按GB755规定如下:a.连续定额电机应不超过11/2级;b.短时定额电机允许3级。
3.18产品有关部位的温升限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3.18.1产品内装有的半导体器件的温升限值应符合半导体器件有关标准的规定。
3.18.2温度计可用半导体温度计、非埋置式的热电偶或电阻温度计。3.18.3其它产品或上述产品其它部位的温升限值,必要时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
产品名称及部位
发准机和电动机的疑组
换向器和情环
各种继电器和调节器的线围
不同耐热分绝缘材料的温升限值E
3.19普通型各类产品的黑色金属零部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
3.20产品配合部位、对导电导磁有影响的零部件结合部位、经磨制及摩擦的零件表面及触点铆钉
处允许无覆盖层。对零件的工艺损伤处应加防护物。3.21产品外部油漆层应均匀,无气泡、无空白、无堆积和无流溢现象,并应与被覆盖物的表面牢
固结合,还应能经受工作环境的温度变化,而无皱缩或起层现象。3.22批量生产的、同型号产品的可拆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可拆零部件的项目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3.23产品的储存期为一年(从制造)入库日期算起)。在储存期满一年时,产品仍应符合有关标准
的规定。
3.24产品的耐久性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25湿热型(TH)产品经湿热试验后,还应满足下列要求:3.25.1按3.15条的规定,检查产品的耐电压。3.25.2电镀件和化学处理件的外观不得低于JB4159第2.4.1条电镀件和化学处理件外观质量分级
方法的二级要求。
3.25.3金属板或型材油漆件的外观不得低于JB4159第2.4.2.1条外观质量检查方法的二级要求,
铸铁油漆件的外观不得低于三级要求。3.25.4油漆的附着力不得低于JB4159第2.4.2.2条附着力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分级中的二级要求
3.25.5塑料零件的外观不得低于JB4159第2.4.3条塑料零件外观质量分级方法的二级要求。
3.26湿热型产品应有一定的防霉性能,其外露于空气中的绝缘零件经28d长霉试验后,零件表面的
长霉面积不得超过表面积的50%。4试验方法
4.1试验时所用电压表应不低于0.5级,其它电气测量仪表应不低于1.0级。对试验设备及工具有特
殊要求时,应在该类产品标准中规定。4.2低温试验
将产品放放从室温开始的低温箱中,达到规定的低温并保持2h后,在低温箱中测试产品性能。
如果条件不具备、需要取出产品进行测试的,应立即阱行,最长在2min内完成。低温数值从表1中选
取,低温偏差为3℃。试验后的测试项目及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4.3温度变化试验
通过产品在低温箱和高温箱内的交替暴露,使其经受温度的迅速变化。试验时,将产品直接放
入温度已降至-40℃的低温箱中,放置2h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不少于2min、不多于3min的时间如
果用自动两箱试验设备,可以少于30s,而且不必在室温下放置);然后将产品放入已升到表1规定数
值的高温箱中,放置2h,再取出在室温下放置不少于2min、不多于3min的时间。上述过程构成一个
循环。产品试验循环为5个。
要求试验箱在放入产品后的12min之内能够恢复到产品放入前已调整的温度。低温偏差为±3℃
,高温偏差为±2℃。
试验结束,产品在试验室环境条件下恢复到温度稳定之后,还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4高温试验
将产品放入符合表1规定的并从室温开始的高温箱中,温度的偏差为±2℃,达到规定的温度后
再保持2h。
高温箱应有足够的容积和空气调节设备。对连续定额产品,其绕组电阻或接点发热而产生附加
热量,则在额定负载和该类产品温升试验时规定的转速下进行试验;对于产品本身散热而不会产生
附加热量或短时定额时限不超过3min的产品,可在不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在高温箱中不工作的产品,应自高温箱中取出后2min内完成产品性能测试。试验后的测试项目及其要求由各产品标准规定。4.5湿热试验
按GB2423.4的规定进行,普通型立品试验周期为2d,湿热型产品试验周期为6d。
4.5.1试验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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