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056-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056-2004
中文名称:金属直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Metal rul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2-10
实施日期:2004-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3846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长度和角度测量>>17.040.30测量仪器仪表
中标分类号:机械>>工艺装备>>J42量具与量仪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21014
页数:16开, 页数:6,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4-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杨东顺
起草单位:靖江量具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直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分度值为1mm,标称长度不应大于2000mm的金属直尺。 GB/T 9056-2004 金属直尺 GB/T9056-200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17. 040.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056--2004
代替GB/T9056—1988
金属直尺
Metal ruler
2004-02-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8-01实施
GB/T9056--2004
本标准是对GB/T9056一1988《钢直尺》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90561988《钢直尺》。
本标准与GB/T9056—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钢直尺为金属直尺;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2);给出了“允许误差”的定义(本版的3.2);修改了端边、侧边为端面、侧面的术语名称(1988年版的2、3和附录A;本版的4至6);-修改了型式图中标称长度、宽、厚的尺寸和标注(1988年版的2;本版的4):修改了侧面相对于端面的垂直度公差值(1988年版的3.9;本版的5.5.1);修改了侧面的直线度公差值(1988年版的3.10;本版的5.5.2);修改了允许误差的规定值(1988年版的3.11;本版的5.6);-检验方法不再作为附录(1988年版的附录A;本版的6);删除了端面与侧面的垂直度检验方法中的附图(1988年版的附录A5;本版的6.2);删除了宽度差(两侧面的平行度)检验方法中的附图(1988年版的附录A4;本版的6.5)。本标推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靖江量具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东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9056—1988。
1范围
金属直尺
GB/T 9056—2004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直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分度值为1mm,标称长度不应大于2000mm的金属直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7163—1997几何量测量器具术语基本术语3术语和定义
GB/T17163一199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金属直尺metalruler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具有一组或多组有序的标尺标记及标尺数码所构成的金属制板状的测量器具。3.2
允许误差maximun permissible error由技术规范、规则等对金属直尺规定的误差极限值。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金属直尺的型式见图1所示,图示仅供图解说明。端面
刻度面
aFAr G ANrAr AErE TnGaECO
4.2金属直尺的基本参数宜见表1的规定。悬挂孔
尾端圆弧
GB/T 9056—2004
标称长度1
5要求
5.1外观
全长L
厚度B
宽度H
15或20
金属直尺上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碰伤、划痕、断线和漆层脱落等缺陷。5.2材料
金属直尺应选择1Cr18Ni9、1Cr13或其他类似性能的材料制造。5.3硬度和表面粗糙度
5.3.1金属直尺的硬度不应小于342HV。偏差
单位为毫米
孔径虫
±0.3或±0.4
5.3.2金属直尺的刻度面和背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大于0.8μm;侧面和端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大于1.6μm。
5.4标尺
5.4.1金属直尺上每10mm应有1个标尺标数,其标尺间隔为1mm。5.4.2金属直尺上的标尺标记应清晰,标尺标记的宽度应在0.10mm至0.25mm之间,标尺标记间的最大宽度差不应大于0.04mm。5.4.3金属直尺上的0.5mm、1mm、5mm和10mm的标尺标记应分别用能够区分的短、长、较长和最长的四种长度刻线来标记。
5.4.4标称长度为150mm的金属直尺,宜在0mm至50mm的长度上标有0.5mm的标尺标记。5.5主要技术指标
5.5.1金属直尺的端面相对于侧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5.5.2金属直尺的侧面和端面的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5.5.3将金属直尺弯曲为半径250mm并放开的情况下,其刻度面的平面度误差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5.5.4金属直尺的两侧面间的平行度误差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5.6允许误差
金属直尺的允许误差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2
标称长度1
垂直度
标称长度!
直线度
注:允许误差值按士(0.10+0.05×1/500)计算,1的单位为毫米6检验方法
6.1标尺
平面度
允许误差
GB/T 9056—2004
单位为毫米
平行度
单位为毫米
采用工具显微镜或放大倍数为20倍的读数显微镜(分辨力为0.01mm),对标尺标记的宽度和标尺标记间的最大宽度差进行检测。6.2垂直度误差
将金属直尺置于平板(2级)上,用直角尺与金属直尺的侧面或端面贴合,然后用标称尺寸等于垂直度公差值(见表2)的塞尺(2级)进行检测。6.3直线度误差
将金属直尺的侧面(端面)放置在平板(2级)上,采用标称尺寸等于直线度公差值(见表2)的塞尺(2级)进行检测。
6.4平面度误差
将金属直尺弯曲为半径250mm并放开,然后将刻度面与平板(2级)贴合,采用标称尺寸等于平面度公差值(见表2)的塞尺(2级)进行检测。6.5宽度差
用读数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在金属直尺全长范围内进行检测。6.6允许误差
6.6.1在专用检定台上,将标称长度小于或等于1000mm的金属直尺和标准尺(3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两刻度侧面平接安置,采用读数显微镜(分辨力为0.01mm)读出金属直尺与标准尺之间的差值见图2所示,即为金属直尺的示值误差。GB/T9056—2004
6.6.2标称长度为1500mm的金属直尺采用上述方法在0mm至500mm、500mm至1500mm分段进行检测,其两段差值的代数和即为该金属直尺的示值误差。6.6.3标称长度为2000mm的金属直尺采用上述方法在0mm至1000mm、1000mm至2000mm分段进行检测,其两段差值的代数和即为该金属直尺的示值误差。丝杆
7标志与包装
7.1金属直尺上至少应标有:
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分度值;
c)标称长度。
7.2金属直尺包装盒上至少应标有: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c)标称长度。
读数显微镜
标准尺
检定台
金属直尺
7.3金属直尺在包装前应经过防锈处理并妥善包装,不得因包装不善而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7.4金属直尺经检定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有本标准的标准号、产品序号和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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