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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24-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824-2001

中文名称: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最方法和限值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ism) radio frequency equipmen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1-11-05

实施日期:2002-11-05

作废日期:2005-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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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科学 医疗 射频 电磁 特性 方法 限值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4824-1996;被GB 4824-2004代替

采标情况:idt CISPR 11:199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157

页数:28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2004-04-03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第2章定义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和电火花腐蚀设备的电磁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9kHz~400GHz频率范围的限值和电磁骚扰的测量方法。本标准亦适用于工作在工科音频段2.45GHz和5.8GHz的工科医(ISM)照明设备。其他类型照明设备的要求见GB17743的规定。 GB 4824-2001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最方法和限值 GB4824-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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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 4824--2001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CISPR11:1997《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及其第一修正案Amendment1:1999。本标推与GB4824—1996主要差异如下1.适用范围扩大:频率范围由9kHz~18GHz扩大到9kHz400GHz。2.增加了两个提示附录E和附录F。3.定义中增加了“喀声”定义,还对有关设备的略声规定了限值。4.增加了图5。
5.对感应炊具制定了9kHz~150kHz范围内的限值。6.增加了对\家用和商用”具在9kHz~30MHz频率范围内的限值。7..对工作在(1~18)GHz频率范围内的设备规定了限值。8.对设备增加了9kHz~30MHz磁场感应电流的要求。9.删去了原标准中的附录D和附录F。10.增加了对\小规模生产的设备”的合格评定。本标准的附录C为标准的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 9kHz~400GHz。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4824--1996《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疆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所、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沈阳东大阿尔派数字医疗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京林、杨自佑、邹东屹、葛筱森、杨春荣、王祖立、田艳芳、梅伟铭。295
GB 4824--2001
IEC 前言
1)鉴于(ISPR的各个国家委员会和其他成员组织在一些技术问题上都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因此、由分会拟定的关于这些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表达了国际上协商一致的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这个意义上为CISPR的各个国家委员会和其他成员组织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CISPR希望所有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许可的情况下,均应采用CISPR推荐的标准作为他们的国家标准。CISPR推荐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均应尽可能地在后者中清楚地说明。
本标准由CISPRB分会(关于工科医射频设备的于扰)制定。修正案1(1999)由CISPRB分会(关于工科医射频设备的干扰)制定。本标准为第三版,它将替代1990年出版的第二版及其修正案1(1996)和修正案2(1996)。根据IEC导则107,本标准具有产品类标准的地位。本标准内容以下列文件为基础:FDIS
CISPR/B(CO)23
CISPR /B(CO)28
CISPR/B(CO)31
CISPR /B(CO)35
CISPR/B/147/FDIS
CISPR/B/148/FDIS
CISPR/B/189/FDIS
CISPR/B/222/FDIS
Reports on voting
CISPR/B(CO)25
CISPR/B(CO)25A
CISPR/B(CO)30
CISPR/B(CO)32A
CISPR/B/132/RVD
CISPR/B/158/RVD
CISPR/B/159/RVD
CISPR/B/200/RVD
CISPR/B/228/RVD
表决通过本标准的全部资料,都可以从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获得。附录C为本标准整体的-部分。
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仅供参考。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以下述CISPR推荐出版物No.39/2为基础:CISPR推荐出版物No.39/2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CISPR 考虑到:
a)射频设备是.-个重要的骚扰源;b)这种骚扰的测量方法在CISPR出版物中已有规定;c)由国际电信联盟(ITU)分配用于工科医设备的某些频率的辐射不受限制。建议:
CTSPR11的最新版本应用于工科医设备的限值和测量方法。296
1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ISM)radio-frequency eguipment
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1.1适用范围
GB 4824—2001
idt CISPR 11: 1997
代替GB482-1·1996
本标准规定了第2章定义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以下简称工科医设备)和电火花腐蚀设备的电磁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注:本标推中的值是在考患可能出现干挑的概率基础上制定的。如乐发生干扰,测需采取谢加摊制措施。本标准规定了9kHz~400GHz频率范围的限值和电磁乐扰的测量方法。本标准亦适用于工作在工科医频段2.45GHz和5.8GHz的工科医(ISM)照明设备。其他类型照明设备的要求见GB17743的规定。1.2引用标摊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推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基本参数和尺寸(idt60083:1975)GB/T4365-1995 电磁兼容术语(idt1EC60050-161:1990)GB/T6113.1-1995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eqVCISPR16-1:1993)GB/T6113.2--199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eqvCISPR16-2:1996)GB/T9383-1999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eqVCISPR20:1998)
GB/T16607--1996微波炉在1GHz以上的辐射干扰测量方法(enVCISPR19:1983)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idtCSPR15:1996)IEC60705:1999家用微波炉性能测量方法IEC61689:1996频率范围为0.5MHz5MHz的超声波-理疗系统的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2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GB/T4365规定的定义外,还采用下列定义:2.1 工科医设备 ISM equipment, ISM appliance为工业、科学、医疗,家用或类似目的产生和(或)使用射频能量的设备或器具,但不包括应用于电信,信息技术和其他国家标准涉及的设备。2.2电磁辐射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GB/T 4365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05批准2002-11-05实施
GB 4824--2001
a)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b)能量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注:“电磁辑射”词的含义,有时也可包括感应现象。2.3 受试设备的边界 boundary of the equipment under test指包含受试设备简单几何外形的假想直线界限,所有互连电缆都应包括在此界限内。2.4喀嗮声click
幅值超过连续骚扰限值,持续时间不超过200ms并与下一个骚扰至少间隔200ms的骚扰。两种时间间隔都与连续骚扰限值的电平有关。个喀嗮声可能包含一串脉冲,此时,相关时间是从第一个脉冲的起始到最后个脉冲的结束。3工科医设备使用的频率
我国指配给工科医设备作为基波频率使用的频率详见表1。注:在个别国家工科医设备可能指配便用不同的或另外的频率。表1工科医设备使用的基波频率1),13中心频率
24 125
122500
245000
频率范围
6.7656.795
13. 553~13. 567
26.957-27.283
40.66-40.70
2 400-2 500
5 725 ~5875
24 00024250
61 000~61500
122 000 --123 000
244 000 ~~ 246 000
1)表1采用ITU无线电规赠第63号决议。最大辑射限值?》
考虑中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考虑中
考虑中
对ITU无线电规则的指配
频事表作出的脚注端号
2)使用这些频段.须与可能受到影响的无线电通信业务部门取得协调致并经国家无线电行政管理部门的专批准。
3)“不受限制”适用于指配懒段内的基波和所有其他频率分最,但满足抗扰度要求(如GB/T9383)的其他设备,放置在靠近工科医设备使用时,可能还需要采取专门的措施才能达到兼容。工科医设备的分组与分类
制造广应在其生产的工科医设备上作出标记,标明设备的组别和类别。注:工科医设备分组分类实例参考附录A。4. 1分组
1组工科医设备(以下简称1组设备)为发挥其自身功能的需婴而有意产生和(或)使用传寻耦合射频能量的所有工科医设备。采用说明:
13原CISPR11:1997表1中的433.920MHz和915.000MIHIz在我国不采用,故来人表1中。298
2组工科医设备(以下简称2组设备)GB 4824—2001
为材料处理、电火花腐蚀等功能的需要而有意产生和(或)使用电磁辐射射频能量的所有工科医设不构成独立的工科医功能的元件和组件不在本标准的试验要求和限值范围之内。4.2分类
A类设备
非家用和不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设备。A类设备应满足A类限值。
1不满足A类限值,但对无线电业务并不造成难以接受的降级的A类设备,须以个案申请并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2虽然A类限值是用于工业和商业,但凡是有了必要的附加抑制措施,有关当局可以允许在家用设施或直接连接家用供电网的设施上安装和使用A类设备。B类设备
家用和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设备。B类设备应满足B类限值。
5电磁骚扰限值
A类工科医设备可由制造厂提出在试验场或现场测量。注:由于受试设备本身的大小,结构复杂程度和操作条件等因素,某些工科医设备只能现场测量来判定它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辐射骚扰限值。
B类工科医设备应在试验场进行测量。下列设备的骚扰限值在考虑中:射频引弧焊接设备;
放射设备;
———外科用射频透热设备。
表2至表6中的限值适用于表1中未包括的所有频率上的各种电磁骚扰。在过渡频率上应采用较小的限值。工作在工科医频段2.45GHz和5.8GHz的工科医照明设备采用2组B类工科医设备的限值。5.1端子疆扰电压限值
受试设备应:
1)同时满足用平均值检波接收机测量时所规定的平均值限值和用准峰值检波接收机测量时所规定的准峰值限值(见6.2);或者
2)用准峰值检波接收机测量时满足平均值限值(见6.2)。信号线的骚扰电压限值在考虑中。5.1.19 kHz~150 kHz 频段
在9kHz~150kHz频段,除感应炊具外,设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还在考虑中。在现场测量的2组A类工科医设备没有规定限值,除非本标准中另有规定。5.1.2150kHz~30 MHz 频段
5.T.2.1连续骚扰
设备在试验场测量时使用GB/T6113.1规定的50Q/50μH人工电源网络或电压探头(见6.2.3和图4)。150kHz~~30MHz频段内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规定在表2a和表2b中,但表1指配给工科医设备使用的频段内电源端子疆扰电压限值还在考虑中。299
GB 4824—2001
在现场测量的2组A类工科医设备没有规定限值,除非本标中另有规定表2a在试验场测量时,A类设备电源端骚扰电压限值A类设备限值
0. 15 ~ 0, 5
准峰值
平鹅值
电源电流大手100A/相.使用电压探头测量。注:应注意满足瀚电流的要求。表2b
0.15~0.50
注:应注意满足漏电流的要求。5.1.2.2断续骚扰
准峰值
平均值
随频率对数
线性减小
随干率对数
线性减小
雄峰值
在试验场测量时,B类设备电源端扰电压限值B类设备限镇
1组和2组
准蜂值
随频率的对数线性减小
平构值
56~--46
平均值
随频率的对数线性减小
对于诊断X射线发生装置,因以间款方式工作,其喀听声限值为表2a或表26中的连续扰准峰值限值加20dB。
5.1.3家用或商用感应炊具
对手家用或商用感应欢具(2组B美设备),其限值菜用表2c表2c
感应炊具电源端子扰电压限值
0.009-0.050
0.050-~0.1485
0.1485-0.50
准峰值
感应欢具限值,dBuy
平均值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注:对于额定电压为100V/110V系统的电源端子疆扰电压限值在考虑中。5.1.430MHz以上频段
30MHz以上不规定端子骚扰电压限值。300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5.2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GB 4824 --2001
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按第6、7、8章规定。采用带准峰值检波器的测量仪器时,受试设备应满足本限值。
低于30MHz颖段的限值是指电磁辐射扰的磁场分量。30MHz-1GHz频段的限值是指电磁辐射骚扰的电场分量。1GHz以上的限值是指电磁辑射疆扰的功率。5.2.19kH2-150k1z频段
9k11z~150kHz频段内的辐射疆扰限值正在考患,但感应炊具除外5.2.2150kH21GHz频段
除表1所列的指配频率范倒外,150kHz~1GHz频段内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规定如下1组A类和3类设备规定在表3,2组1类设备规定在表4。2组A类设备规定在表5。对属于2组B类的感应炊具·其限值规定在表3a和表3b保护特殊安全业务的专门条款和限值分别规定在5.3和表6中。在某些情况下(见7.1.3),2组A类设备可在试验场10m和30m之间的距离.上测量,1组或2组B3类设备可在3m和10m之间的距离上测量。在有争议的情况下,2组A类设备应在30m距离测量,1组或2组B类设备(以及1组A类设备)应在10m距离测量。表31组设备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0. 15 ~~ 30
30-230
230-1000
1组A类设备
测量距离10m
dB(pV/m)
在考虑中
在试验场
1组H类设备
测量距离10m
dB(μV/m)
在考虑中
在使用现场
1组A类设备測量距离30mWww.bzxZ.net
(指离设备所在建筑物外墙的距离)aB(μV/m)
在考中
注:准备永久安装在X射线屏蔽场所的1组A类和B类设备、在试验场进行测量,其电磁辐射疆扰限值允许增加12dB。
不满足表3限值的设备应标明\A类+12”或“B类+12\等记号,其安装说明书中应有下列警:“警示:本设备仅可案装在对30MHz~1GHz频率蔽围的无线电骚扰至少提供12dB囊减的防X射线室内。”表3a环绕受试设备的2m环天线内的滋场感应电流的限值频段
0. 009- 0. 070
0.070--0.1485
0.1485~30
水平分量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准峰值限值,dBμA
垂直分量
106~76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注,表3的限值适用于对角线尺寸小于1.6m的家用感应欢具,接GB/T6113.2中2.6.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表3b磁场强度限值
0. 009 ~~ 0., 070
0. 070--0. 1-185
准蜂谊限值,潮意距离3m
dB(μA/m)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0.1485~~4.0
GB 4824—2001
表3b(完)
推峰值限值,测量距离3m
dB(μA/m)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注:表3b的限值适用于商用感应炊具和对角线尺寸大于1.6m的家用感应炊具,按GB/T6113.1中14.2.1规定的0.6m环天线在3m距离测量。天线应垂直安装,环天线的底部高出地面1m。表4在试验场测试时,2组B类设备电磁辐射骚扰限值频段
30~80.872
80. 872--81. 848
81. 848~134. 786
134. 786-136. 414
136.414-230
2301000
0.15~0.49
0.49~1.705
1.705~2.194
2. 194- 3. 95
20~30
47~~53.91
53.91~ 54. 56
80.872~81.848
81.848~87
87134.786
134. 786~136. 414
136.411~156
电场强度,测量距离10m
推峰值dB(μV/m)
2组A类设备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磁场强度,测量距离3m
推峰值dB(μA/m)
随频率对数线性减小
限值,测量距高为 D
D指与所在建筑物外墙的距离
dB(μV/m)
30(40)\)
在试验场.距受试设备的距离D=10 mdB(μV/m)
50(60)
156174
174 -188.7
188. 7-100. 979
190.979~~230
230-400
400470
470-1000
GB 4824--2001
表5()
限体,测量距离为D
D指与所在建筑物外墙的距离
dB(μV/m)
在试验场,距受试设备的避离D=10mdB(μV/m)
1)根据我国的情况,53.91~54.56MHz频段内的限值分别采用30dB和50dB对于现场诚的受试设备,只要测量距离D在辖区的周界以内,测量距离从安装受试设备的建筑物外墙算起,D=(30+α/α)m或D100m,两者取小者。当计算的距离D超过辖区的周界时,则Dr或30m,两者取大者。
在计算上述数值中:
r是安装受试设备的建筑物墙和用户辖区周界之间在每个测量方向上的最近距离;8-2.5(频率低于1MHz)
a4.5(频率等于或高于1MHz)
为了保护特定区域内的专用航空业务,国家有关当局可能婴求满足.30m距离时确定的限值。5.2.31GHz~18GHz频段
1组工科医(ISM)设备
其限值在考邀中。
注:在1GHz以上,1组工科医(ISM)设备的辐射骚扰限值拟与正在考虑的信息技术设备(ITE)的限值相同。2组工科医(TSM)设备
A类设备
其限值在考虑中。
B类设备
a)工作在400MHz以下的工科医(ISM)设备其限值在考愿中。
注:这些限值与下述规定的试验条件起引人。如果在400MHz~1GHz频段内,所有的发射值都我于限截。E源内部产生的5次谐波的最高频率低于1GHz(即源的最高工作频率<200MHz),则1GHz以上就不需要进行试验。
b)工作在400MHz以上的工科医(1SM)设备1GHz至18GHz频段内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规定在表6-表8;工科医设备应满足表6或表7及表8的限值(见图5)
保护特种安全业务的专门条款规定在5.3和表9中。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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