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5-1990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工程>>P66公路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页数:1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199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敦义、林仕如、周世才、王立柱等
起草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为保证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质量,加速钢渣的合理利用,统一标准,特制定本规范。钢渣石灰混合料适用于修筑各种道路的基层;底基层。 CJJ 35-1990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5-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
及验收规范
35—9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
及验收规范
35—90
主编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0年10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kANiKAca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渣石灰
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通知
(90)建标字第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由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的《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35一90,自一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第二章
原材料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三章
粉煤灰·
混合料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章
配合比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抗压强度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五章
附录-
附录二
附录三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附录四
附录五
准备工作
加水或去水
摊铺和碾压
早期养护
雨季施工措施
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
设计厚度及结构组合
c00000000.000.00005000
原材料及混合料的一些性质
e电oc心#6#心cc066中
几种计算公式
几种试验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KAONTKAca-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为保证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质量,加速钢渣的合理利用,统一标准,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适用于修筑各种道路的基层、底基层。
本规范中的钢渣系指平炉和转炉法炼钢产生的熔渣,在自然分解或加工分解后,达到稳定的块、粒、粉状的混合钢渣。高炉矿渣亦可参照使用。
第1.0.3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道路基层的施工,应尽量选择有利的季节。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宜施工。在冰冻地区须在结冻前15~30d施工完毕。
第1.0.4条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章原材料
第一节钢
第2.1.1条钢渣必须分解稳定,粒径符合规格要求,具有规定的强度。其游离氧化钙含量应小于3%;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压碎值应小于30%。前期渣不得单独使用。应采用堆存一年以上的陈渣。
第2.1.2条钢渣质量密度较碎石为大,计算用量时要加以注意。各地使用时,应以实际测试为准。附录二为钢渣的物理力学性能,可供参考。
第二节石灰
第2.2.1条石灰宜用低镁石灰,应充分消解,不得含有未消解的颗粒,且不含有杂质。熟石灰中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宜大于50%;生石灰中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宜大于60%。不能消解的颗粒含量大于20%时,应相应增加石灰剂量。当石灰中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在30~50%之间时,应通过试验适当增加石灰剂量。当石灰中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小于30%时,不得采用。
第2.2.2条石灰类工业废料(如电石渣等)和石灰下脚料,其适用范围可按第2.2.1条执行。对化工类石灰下脚料应检验其是否含有害物质,以免危害人畜和污染环境,具体处理方法可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节粉煤灰
第2.3.1条从煤粉炉排出的烟气中收集到的细颗粒粉未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TKAONTKAca-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称为粉煤灰。按排放方式粉煤灰分为干排灰和湿排灰。它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见附录二。
第2.3.2条粉煤灰的二氧化硅与三氧化铝的含量之和宜大于70%,在700℃时的烧失量应小于10%。过湿的粉煤灰应堆高滤于,过干的粉煤灰应酒洒水以防飞扬。粉煤灰的干密度应根据当地材料实测,可为500~800kg/m。第2.3.3条属于粉煤灰类的工业废渣,经过试验,数据符合JGJ28—8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中表2.1.1的规定后,亦可使用。
第四节土
第2.4.1条掺入钢渣石灰类混合料中的土,其塑性指数以7~17为宜。土内有机物质含量宜小于8%;总可溶盐含量不得超过5%,其中硫酸盐含量应小于0.8%。第五节水
第2.5.1条
不含油质和pH值大于6的水,均可用于消解石灰、拌制混合料和养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混合料
第一节配合 比
第3.1.1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分两种:以原材料占混合料总干重的百分数计,称为质量比:以原材料松体积的份数计,称为体积比。试验室应采用质量比。施工时就地拌合可采用体积比控制:厂拌采用质量比控制。第3.1.2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在生产实践中,须根据原材料性质和设备情况、加固效果、应用的层位和水文条件等,选用经济实用的配合比,表3.1.2所列配合比可供试配时参考选用。
钢渣石灰类混合料常用配比
混合料种类
钢渣石灰粉煤灰
钢渣石灰土
钢渣石灰
第3.1.3条各类钢渣混合料,其配合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结合料的压实体积应大于钢渣的孔隙体积,以保证压实紧密表面密实。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第二节
第3.2.1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压实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可按附录四试验方法,用重锤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TKAONT KAca-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法或压力机成型法(12MPa),通过试验确定。表3.2.1所列范围可供选用。
混合料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混合料种类
钢渣石灰粉煤灰
钢渣石灰土
钢渣石灰
质量比
60~70,10~7,30~23
50~60;10~8;40~32
90~95;10~5
最大干密度
(kg/m2)
1600~2000
1800~2200
1900~2215
最佳含水量
第3.2.2条钢渣石灰粉煤灰(土)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由试验确定。亦可用公式计算。(见附录三)。第三节抗压强度
强度要求应以当地交通情况及层位强度要求第3.3.1条
为原则。无地区特定指标的,可参照下述规定和表3.3.1。混合料强度等级及适用范围
20d20℃湿治后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MPa)
标准轴次/d
250~625
60~250
主干路基层抗压强度应大于2.OMPa,主干路底基层或次干路基层,其抗压强度采用1.5~2.0MPa;次干路底基层或一般道路基层,其抗压强度采用1.0~1.5MPa。以上均为28d20℃湿治饱水强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四章施
第一节准备工作
第4.1.1条新建道路的路床质量应符合现行《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等有关标准,不符之处应予处理。旧路加铺时,旧路上的泥土杂物和松散粒料等,应先清扫干净。干燥地区需用水湿润。局部坑槽应先修补夯实。第4.1.2条钢渣应提前做好品质和规格检验,待路基检验合格后直接运至路床摊铺,亦可提前运至沿线堆放。第4.1.3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中的各种原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和所需数量预先准备好,并取样试验,其规格与品质应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
可采用路床备料或路外集中备料两种方法,前者用于能封锁交通的道路;后者用于施工场地狭小的路段。第4.1.4条湿排的粉煤灰应在使用前几天运到现场,以便滤水,并要防止雨淋或灰粉飞扬。干排的粉煤灰应在装运前适量加水运送或用封闭车运输,以免扬灰。第4.1.5条石灰应在使用前5~7d消解完毕。严禁随消解随使用。消解石灰要注意掌握用水量,使石灰能充分消解,并保持一定含水量(可为20~35%),以免过干飞扬或过湿成团(参考用水量:消解每吨生石灰用水可为600~800kg)。对消解石灰人员,应备有劳动安全防护设备。第二节配
第4.2.1条配料方法可分三种:
a.质量法一一根据一次拌合的混合料总干质量和各种材料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KAONTKAca-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含水量,算出各种材料的湿重,然后按各种湿重称料掺配成混合料。
b.体积法一一根据混合料的质量比换算成体积比,用容器量测各种材料所占体积掺配成混合料。c.层铺法一根据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各种材料疏松密度和含水量,以及混合料的压实厚度等数据,计算各种材料的松铺厚度,以此控制摊铺厚度。层铺法适合机械路拌。三种配料方法的各种材料用量计算公式,见附录三。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应随时调整材料用量。第三节加水或去水
第4.3.1条施工中的加水量和加水次数,视施工时当地气温和材料的含水量而定。应使加水后的混合料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
第4.3.2条人工路拌或机械厂拌宜用压力喷头,机械路拌可用洒水车或其他洒水工具将水均匀喷洒,可随拌随加水,也可一次加水闷料8~12h后再进行拌和。第4.3.3条如混合料中水分过多,须晾晒风干。加(或去)水量的计算公式见附录三。第四节拌和
第4.4.1条人工路拌宜用条拌法,即将各种材料分层铺成条形后,边翻拌边前进,翻拌2~3遍后,按接近混合料最佳含水量所需的加水量,顺条均匀地洒入混合料中,然后拌合至混合料均匀为止。
第4.4.2条机械路拌应按钢渣、其他材料、石灰由下至上顺序摊铺。宜用拖拉机带多铧型和拖拉机带旋型或圆盘粑,两台机具配合交叉翻拌。如有局部拌和不均匀或拌不到之处,应由人工补拌。
第4.4.3条机械厂拌是采用适当的拌和机、粉碎机、皮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带运输机和铲车等设备进行。操作时,先将石灰和粉煤灰(土)按一定比例由皮带运输机送入粉碎机,使之粉碎并拌匀后,再与一定比例的钢渣由皮带运输机分别同时送进拌和机中进行拌和。干燥地区或干热天气,拌合时含水量略大于最佳含水量的情况下拌和均匀,然后将拌合均匀的混合料卸至储料场(或仓)待运。在装运混合料时,如发现粗、细料有离析现象,应用铲车翻拌均匀后方能运至工地摊铺。混合料宜随拌和随运送、随摊铺、随碾压。为防止混合料硬结,要求从生产到碾压的时间,不宜超过7d。
第4.4.4条拌和均匀的钢渣石灰粉煤灰(土)混合料中,不应有大于25mm的土、石灰及粉煤灰团粒。第五节摊铺和碾压
第4.5.1条混合料在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充许误差为士2%。
第4.5.2条将拌和好的混合料按设计断面和松铺厚度,均匀摊铺于路床内,其松铺厚度为压实厚度乘以压实系数。压实系数值宜按试铺决定,亦可参照如下范围:人工拌和、人工摊铺为1.4~1.6;机械拌和、机械摊铺为1.2~1.5。第4.5.3条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压实后立即摊铺上层混合料。在摊铺上层混合料前,宜将下层表面酒水湿润。第4.5.4条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压实厚度,应视压路机械的压实功能决定。最大为20cm,最小为10cm,其最上层至少为15cm。
a。机械拌和、机械摊铺的混合料,可直接用1215t三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压实。b.人工拌和、人工摊铺的混合料,应先用6~8t(或8~10t)两轮压路机,自两侧向路中,稳压两遍,然后用1215t三轮压路机压实。两轮压路机每次重叠1/3轮宽,三轮压路机每次重叠后轮宽的1/2。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KANT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