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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15-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3215-2007

中文名称:盐渍海参

标准类别: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4-17

实施日期:200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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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30鱼和水产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7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盐渍刺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SC/T 3215-2007 盐渍海参 SC/T3215-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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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3215-2007
盐渍海参
Salted SeaCucumber
2007-04-17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SC/T3215—-2007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长海县海水养殖研究所、辽宁省长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茂、张吉素、张云屹、王青、王霞、纪卫东。1范围
盐渍海参
本标准规定了盐渍刺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SC/T3215—2007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清洗、预煮、盐渍、沥干等工艺制成的盐溃刺参产品。其他海参原料加工的产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GB/T5009.90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14769
SC/T3011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水产品抽样方法
SC/T3016
3要求
3.1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的规定见表1。
表1产品规格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的规定见表2。
气味与滋味
3.3理化指标
黑色或褐灰色
肉质组织紧密,富有弹性
表2感官要求
体形完整,肉质肥满,刺挺真,切口较整齐具有本品固有滋气味,无异味
无混杂物,休内无盐结晶
单位为克每个
SC/T3215-2007
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3。
水分,%
盐分(以NaCI计),%
净含量负偏差,%
3.4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见表4。
汞(以Hg计),mg/kg
无机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铁(以Fe计),mg/kg
镉(以Ca计),mg/kg
4试验方法
4.1产品规格
表3理化指标
4.5,(≤200g)
≤3.0,(201g~1000g)
≤1.5,(≥1001g)
表4安全指标
将样品置于感量不大于0.1g的天平中逐个称重。4.2感官
将样品平摊于白瓷盘内,按3.1条的要求逐项检验,应瓣开海参检查体内。4.3水分
按GB/T14769的规定执行。
4.4盐分
按SC/T3011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4.6无机砷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90中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4.10净含量负偏差
检验所用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低于被称样品重量的5倍,净含量负偏差按公式(1)计算。2
式中:
m1-mo×100
-净含量偏差,单位为百分率(%);每件试样的净含量,单位为克(g);mo——产品标示净含量,单位为克(g)。5检验规则
5.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组批规则
以相同生产条件下,每天生产的同规格的产品的总产量为一批,按批号抽样。5.1.2抽样方法
5.1.2.1感官抽样数量及感官抽样方法感官抽样数量及感觉检验规则按SC/T3016的规定执行。5.1.2.2理化指标和安全指标检验抽样方法净含量负偏差的检验抽样方法见表5。表5净含量负偏差检验抽样方案表批量(N)
11~250
≥251Www.bzxZ.net
样本量(n)
SC/T3215—2007
允许超出规定计量负偏差件数(A)0
除净含量负偏差指标外,其他理化指标和安全指标检验抽样方法:每批产品随机抽取至少10只样品用于检验水分、盐分和安全指标,样品量不少于500g。5.2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正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项目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规格、感官、水分、盐分等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人库或出厂。5.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放前;
主要工艺有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d)国家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e).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5.3判定规则
5.3.1感官检验结果中不合格样本数应小于或等于SC/T3016规定的可接受数,若不合格样本数大于可接受数,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3.2理化指标
SC/T3215—2007
a)全部被测样本的净含量负偏差应当大于或者等于零,并且单件定量包装商品超出计量负偏差件数应当符合表5的规定,否则为不合格批。除净含量负偏差指标外。其他理化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检验结果中)
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检一次,按复检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5.3.3安全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标签
6.1.1销售包装的标签必须符合GB7718的规定。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含量、产品标准、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1.2运输包装外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商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贮存要求等。
6.1.3产品包装中应附有食用说明书,食用说明包括产品简介、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6.1.4外包装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等级、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6.2包装
本品采用纸箱包装或钙塑箱包装,内衬食品包装用塑料袋,销售包装采用食用塑料袋(或其他防潮的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必须牢固、严密。6.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中不得靠近或接触潮湿、有腐蚀性和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防日晒雨淋。
贮存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和其他损害。底层仓库内堆放成品时,应用木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不能接近油性物质。0℃以下,保质期18个月。4
SC/T321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产行业标准
盐渍海参
SC/T3215—2007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ccap.com.cn)
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mm×1230mm1/16
2007年6月第1版
印张0.75
字数7千字
2007年6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6109·1120
印数:1~5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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