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260电击防护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0000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7-03-2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广播部无线电台管理局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架空电力线路对频率范围为526.5kHz~26.1MHz调幅广播收音台的无线电干扰与其它影响的防护。 GB 7495-1987 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的防护间距 GB7495-1987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的防护间距
The Protecting Distance Between Overhead Power Line and Receiving Station of AM Broadcasting
UDC 621.815.17 :621.396.669
GB 7495-87
本标准适用于架空电力线路对频率范围为526.5 kHz~26.1 MHz的调幅广播收音台的无线电干扰及其他影响的防护。
1 术语说明
1.1 防护间距
为了使调幅广播收音台免受架空电力线路的影响,保证正常工作和收音质量,规定的二者之间的距离。防护间距是指架空电力线路靠近调幅广播收音台一侧边导线到天线的距离。对于110 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还应包括到机房天线馈线入口处的距离。
1.2 调幅广播收音台
接收调幅信号,并将信号传送至当地转播发射台或有线广播网作信号源使用的专用调幅广播收音台。根据行政隶属和业务性质,调幅广播收音台共分三级:
1.2.1 一级调幅广播收音台:为广播电影电视部设在北京以外的转播发射台收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或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节目的收音台,以及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转播发射台收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的收音台。
1.2.2 二级调幅广播收音台:为省、自治区、地区、省辖市直属转播发射台收转省、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的收音台。
1.2.3 三级调幅广播收音台:为市、县级转播发射台收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省、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的收音台,以及县级有线广播网的调幅广播收音台。
1.3 监测台(站)
用于监听、监测和分析广播播出质量及各种技术数据。监测台根据监测范围、项目、精度、工作时间及技术设备不同要求,共分三级:
1.3.1 一级监测台:广播电视部所属,监测国内外广播质量、技术参数、广播频谱负荷,测定广播电台方位,并进行电波传播研究等。
1.3.2 二级监测台: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监测部分广播质量、技术参数及测定电台方位等。
1.3.3 三级监测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监测区域性广播质量及技术参数的监测台。
2 单位与符号
2.1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额定电压以有效值(r.m.s.)表示(kV)。
2.2 场强值以dB表示(1 μV/m为0 dB),距离值以米(m)表示。
2.3 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间的防护间距应根据电压等级和收音台等级符合表1。
表1 防护间距(m)
收音台等级 | 电压等级(kV) | 防护间距(m)
一级台 | 35 | 600
| 63~110 | 800
| 220~330 | 1000
二级台 | 35 | 300
| 63~110 | 500
| 220~330 | 700
三级台 | 35 | 100
| 63~110 | 300
| 220~330 | 400
不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各级监测台(站)的防护间距应符合表2。
表2 防护间距(m)
监测台等级 | 电压等级(kV) | 防护间距(m)
一级监测台 | 35 | 1000
二级监测台 | 63~110 | 600
三级监测台 | 220~330 | 100
当满足表1的防护间距确有困难时,可通过计算、测量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并根据结果协商确定小于表1的间距。
附录A 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间无线电干扰防护措施(参考)
当满足标准表1所规定的防护间距确有困难时,可采取下列防护措施,并根据技术经济因素通过协商合理选取:
A.1 电力部门可选措施:
A.1.1 通过合理设计,控制并降低架空电力线路的无线电干扰电平。
A.1.2 采取良好施工方法,保护导线、金具和绝缘子不受损伤,并加强运行维护,以控制并降低无线电干扰电平。
A.1.3 改变架空电力线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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