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825-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825-2006
中文名称:柔性版水性油墨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Water based flexo ink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09-14
实施日期:2007-05-01
作废日期:201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1201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80墨水、油墨
中标分类号:综合>>经济、文化>>A17印刷技术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书号:155019·2970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7-05-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黄荣海、张黎明、石晶、陈役
起草单位:机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国家印刷装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油墨标准化技化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版水性油墨的娄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柔性版印刷机上使用的柔性版水性油墨,该水性墨水适用于牛皮纸、瓦愣纸、卡纸、铜版纸及PE合成纸等多种承印物,对已涂布防水纸也具有很好的印刷适性。 QB/T 2825-2006 柔性版水性油墨 QB/T2825-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版水性油墨的娄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柔性版印刷机上使用的柔性版水性油墨,该水性墨水适用于牛皮纸、瓦愣纸、卡纸、铜版纸及PE合成纸等多种承印物,对已涂布防水纸也具有很好的印刷适性。
标准内容
ICS 87.080
分类号:A17
备索号:18961-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25—2006
柔性版水性油墨
Waterbased flexo ink
2006-09-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05-01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QB/T2825—2006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国家印刷装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东洋油望有限公司、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荣海、张黎明、石晶、陈役。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柔性版水性油墨
QB/T2825-2006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版水性油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期书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丁在柔性版印刷机上使用的柔性版水性油墨,该水性墨适用于牛皮纸、瓦楞纸、卡纸、铜版纸及PE合成纸等多种承印物,对已涂布防水纸也具有很好的印刷适性。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3186涂料产品取样方法
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要求
本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表2规定。3.1
表 1 技术指标
颜色类别bzxz.net
锆(Pb)
汞(Hg)
砷(As)
黏度/s
表干性/min
油臀无沾染
表2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铬(Cr)
镭(Cd)
锑(sb)
若色力/(%)
95~105
流动性/(%)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钡(Ba)
硒(Se))
3.2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中附表3的规定。1
QB/T 2825—2006
4试验方法
4.1颜色检验
4. 1.1检验原理
将试样油墨用标准140线柔性版印刷试验仪进行兜!刷,与标样油墨的印刷样本进行对比,在标准光源下,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见GB250)评定颜色级别。4. 1. 2 工具与材料
a)120g牛皮卡纸;
b)橡皮垫;
c)140线柔性版印刷试验仪:
d)D6s.标准光源;
e)评定变色用灰色样(见GB250)。4. 1. 3 检验步骤
将牛皮卡纸置于橡皮垫上,固定上端:将试样油举搅拌均勾,用柔性版印刷试验机进行印刷。4.1.4检验结果
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EGiB250)在标准为源(Da4)下,评定额色级别:4.2黏度检验
4.2.1检验原理
-定量的油墨,在一定温度下,从规定直径的孔所流出的时间,为该油墨黏度。4. 2. 2工真与材料
a)察恩4#黏度杯:
b)水银温度计:温度范围0℃~50℃,分度值为0.1℃:c)秒表:分度值为0.2s:
d)玻璃棒:直径7mm,长度250mm4. 2. 3检验步骤
a)将黏度杯体内壁及漏嘴漂拭干净,水平托住黏度杯,用手指堵漏嘴孔,将搅拌均勾约20次,且调温至(25±I)℃C的试样倒入黏度杯内直至与黏度杯边缘齐平为止,用玻璃棒将气泡刮去:b)松开手指同时开动秒表,当试样流丝中断并呈现第一滴时,停止计时。此时,秒表所指示的时间即该墨的黏度。
4.2. 4检验结果
检验应平行进行二次,其测定值偏差应不超过3s,并取其平均值。4. 3PH 检验
4.3.1检验原理
使用 pH计对油进行测鼠,
4.3.2工真与材料
a)pH计(最小分辩率0.02);
b)标准缓冲溶液;
o)蒸馏水;
d)滤纸。
4.3.3检验步骤
用标准缓冲溶液校准pH计,蒸馏水清洗电极头部,滤纸吸干,然后测量试样的pH,进行两份试样平行试验。
4.3.4检验结果
QB/T 2825-2006
如果两份平行武样测定pH的差值大0.30单位,则应重新测定,计算两份平均测定值。4.4表干性检验
4.4.1检验原理
在-定时间使油墨在皮纸上的刮样与80g胶版纸在·定压力下摩擦,检视胶版纸因摩擦而染色的程度。
4.4.2工具与材料
a)50g五等础码一-只:
b)牛皮纸和80g胶版纸:
c)调墨刀和6#丝棒:
d)秒表。
4. 4. 3 捡验步骤
a)将油墨搅拌均勾,用调器刀取一定量油墨滴在承印咋=皮纸上,用6#丝棒样、记时;b)同时,将刮样平放于光滑的玻璃板上(墨样向上)。上面覆以80g胶版纸,然后在纸条上近刮样的一端处压上码:
c)在2min内抓住空自胶版纸条的另一端沿刮样横向移动,使胶版纸在磁码的压力卜与刮样摩擦。4.4.4检验结果
检视纸条上是否染色,不染色即为合格。4.5着色力检验
4.5.1检验原理
定量标准白墨将试样和标样分别冲淡,对比冲淡后油墨刮样的着色力,,以百分数表示。4.5.2工具与材料
a)刮样纸:(80~100)g双胶纸、印有2cm宽的黑色横道:b)标准自墨和标准黑墨;
c)称量瓶:容量50ml
d)天平:感量0.01g;
e)刮刀。
4.5.3检验条件
检验应在Ds标准照明体下进行。4.5.4检验步骤
a)在天平上,用称量瓶称取试样油墨1g:标准白墨10g。用同样方法,相同比例,称取标准样油墨和标准白,将其充分调勾;
b)将冲淡调勾的油墨,取标准样少量,置于刮样纸左上方,取试样少量,置于刮样纸右上方,两者相邻而不相连,用刮刀自上而下刮至长80mm~100mm,减少刮片内角角度,使油墨涂成较厚的墨层:
c)观察试样与标样的面色、色是否-致,若不-致,则改变试样的白墨用量,至冲淡样与标准样达到一致,按公式(1)计算,得湛试样着色力的百分数。4.5.5检验结果
着色力的计算按公式(1)进行: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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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中:
S~—着色力百分比(以标准样为100%):C冲淡标样白用量,g
D-—冲淡试样白墨用量,。
注:测试白墨若色力时,则以标样和试样分别代替以上所用的白,但改白墨为10g,标准黑墨为1g称量,操作方法阅上述,计算公式也同式(1),但C为试样所用白翌量,D为标样所用白录。4.6流动性检验
4.6.1检验原理
由定量油墨从指定容器底部漏嘴孔流出量与油邀总景的百分比来相对比较油墨的流动性。4.6.2工具与材料
a)察恩4#黏度杯:
b)100mL量杯。
4. 6. 3检验步骤
a)将黏度杯体内壁及漏嘴擦拭干净,水平托住黏度杯,用手指堵住漏嘴孔,将搅拌均勾约20次且调温至(25±1)℃的试样倒入黏度杯内,直至与黏度杯边缘齐平为止,用玻璃样将气泡刮去:b)将手指移开,使试样流入一个100mL的洁净干燥的量杯内,当试样流丝中断并出现第--滴时移开4#黏度杯,读出量杯内油墨的体积数(mL),其与4#黏度杯容量的比值:以%计即为流动性。4.6.4检验结果
流动性不小于95%为合格。
4.6.5注意事项
油墨测试前应充分搅拌均匀。
4.7可迁移元素含量按GB6675中附录C检验。4.8检验条件
检验应在温度(25±1)℃、湿度(65±5)%条件下进行。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颜色、黏度、pH。5.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动时;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抽查时:
d)正常生产过程中,型式检验周期为六个月。5.3单机或机组一次投入完成的单位产品为一批,产品每批随机取样按GB3186进行。5.4收货单位有权按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确实无法使用,收货单位有权货。5.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的包装及数最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漏损,数量不符等现象: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6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QB/T2825-2006
6.1包装外应贴商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型号、净重量、批号、生产日期、采用标准编号、捡验含格。
6.2当用户有要求时,还应附上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安全使用说明(MSDS)。7
包装、运输、贮存
7.1本产品用带有塑料内胆的铁桶或塑料桶包装。7.2产品在符合7.1的包装要求下,可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运输。7.3运输及搬运中,不应抛、摔、碰撞,以防包装破损。7.4产品不应露天存放,可在-5℃~40℃的库房存放。7.3产品在符合7.4存放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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