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91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912-2008
中文名称: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7-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14441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67工厂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0页
标准价格:28.0 元
计划单号:20063040-Q-450
出版日期:2009-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7-07
起草人:曾慕成、马大方、刘凌燕、蔡令放、王苏林等
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
提出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简介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储存、输配和使用中应遵守的安全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 GB 16912-2008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1691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1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912—2008
代替GB16912-1997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oxygen and relative gasesproduced with cryogenic nethod2008-1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9-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和定义
基本要求
生产运行和设备的--般要求,
氧气生产和设备·
相关气体生产和设备
氧气管道·
检修维修·
氧气使用
职业防护
GB16912—2008
GB16912—2008
本标准4.2.2、4.2.3、4.3.1、4.3.2、4.3.3a)、4.3.3b)、4.6.6、4.6.12、4.6.13.4.6.17、4.6.18、4. 6. 19、4. 6. 20,4.6. 21、4. 6. 22、4. 6. 23、4. 6. 24、4. 6. 25、4. 6. 28、4. 6, 29、4. 6. 30、4. 7、1、4、7. 2、4.7. 3、4. 7. 4、4. 8. 6、4、11. 2、4. 11. 3、6. 2. 1、6. 2. 2、6. 2. 5,6. 2、10、6. 5. 2、6. 5. 3、6. 5. 4、6. 5. 12、6. 6. 3、6. 6. 4、6. 7. 4、6. 9. 4、6. 12. 1、7. 1. 1、7. 2. 2、7. 3. 3、7. 3. 14、7. 3. 16、7. 3. 20、7. 3. 23、7. 3. 24、8. 1. 1,8. 1. 4.8. 1. 12e)、8.2、8. 4. 4,8. 5,1a)、8. 6. 2a)、8. 6. 4、8. 7, 5、8. 7. 7、9, 1. 2.9. 2. 2.9. 2.14.9.2.15、9.3. 2、9.3.7、9. 4. 6、9.6、1、9.6.2、9.7.1、9.7. 4、9,7.6.10. 3. 2、10.3.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推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6912—1997&氛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本标准与GB16912--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区别如下:本标谁的名称改为《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一第1章主要增加了“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
第2章引用了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增加了相关标准。第3章增加了3.22、3、23、3.24、3.25、3.26、3.27。第4章增加了4.9.5;主要修订了4.2.1、4.2.2、4.3.1、4.3.2、4.3.3、4.6.12.4.6.24.4.6.28、4.6.29,4.6.31,4.8.5.4.10.1.1,11.2,1.11.3.4.12.1.—第5章增加了5.10,主要修订了5.1、5.11、5.19。第6章增加了6.2.4、6.7.8、6.7.9、6.7.11、6.10.1e)主要修订了6.1.1、6.1.2、6.1.3.6.2.8、6.3.2、6.4.3,6.5.2、6.5.3、6.5.7.6,7.2、6.7.3、6.7.5、6.7.7.第7章增加了7.3.15、7.3.24.7.3.25;主要修订了7.3.3。第8章主要修订了 8.1. 2、8,1. 3,8.1. 6、8. 1. 9、8. 1. 10、8. 1. 14d)、8.2.8. 3、8. 4. 1,8. 4. 2、8. 4.1.8. 6.
第9章增加了9.1.5,9.4.4,9.4.6;主要修订了9.1.2.9.2.5、9.2.10、9.2.14、9.2.15。—第10章增加了10.2.3j);主要修订了10.1.4、10.1.5,10.1.7d)、10.2.2b)、10.2.3a)、10.3.5。
第11章增加了11.3.6;主要修订了11.2.2、11.3.1、11.3.4。本标准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本标谁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中心、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贵任公司、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长沙贝尔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江阴市瀚宇机械有限公司冷却器研究发展中心、启东市海鹰冶金机械厂,浙江迎月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本标雅主要起草人:曾蒸成、马大方、刘凌燕、蔡令放、王苏林、徐华样、万建余、吴用明、程玉芝、周浩、彭联、马跃、刘向林、田国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7年7月首次发布GB16912一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本次修订为首次修订。日
1范围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储存,输配和使用中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GB/T1527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323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像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 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962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10877氧气瓶阀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12135
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1300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4194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50011
建筑抗度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16912—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GB50052
GB50057
GB50058
GB50140
GB50177
GB5019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和水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氢气站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袭设计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22010kV及以下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HG20202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6898低温液体储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SY/T 5037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YS/T662铜及铜合金挤制管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推。3.1
氧气厂air separation plant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不同情况至少组合有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或压氮站房、室外工艺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统称。3.2
制氧站房air separation station以布置制取氧气及其他空分产品工艺设备为主的,包括有关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3.3
灌氧站房 oxygen Filling station以布置压缩、充灌并储存输送氧气及其他空分产品工艺设备为主的,包括有关土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
奥气压缩站itrogencompressursation以布置压缩、输送氮气的工艺设备为主的,包括有关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3.5
气化站房gasification station以布置储存、输送氧,鐵、氣等气体给用户的低温液体系统设施为主的,包括有美毛要及辅生产间的建筑物。
稀有气体间rare gas roorm
以布置稀有气体静化、提纯工艺设备为主的,包括有关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2
氩气站hydrogen station
GB16912—2008
氧气(站,车间)内为氩气生产所需氢气而配套的,以布置水电解制氢设备为主的,包括有关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
汇流排间manifold room
以布置输送氧、氮、氩等气体给用户的汇流排或气瓶集装格或集装车为主的,其中也可存放适当数量气瓶的建筑物。
主要生产间principalproductionshop制氧间、制氮间、储气囊间、储罐间(区)、低温液体储罐间(区)、净化间、压缩机间、灌氧站房、汇流排问、气化器间、阀门操作间、空分装置、主控室、稀有气体间、氢气站、氮压站等。3.10
辅助生产间auxiliaryproductionshop维修间、加工闷、化验间、变配电间、气瓶检验间、水泵房、水处理设施、仓库、车库等。3.11
空分装置air separation umit
集精馏塔、换热器、吸附器、低温液体泵等设备于一冷箱中,包括各类阀门、仪表等的总称。3.12
自清除self-cleaning
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水分被陈结在切换式换热器(蓄冷器)通道表面,下一周期里由返流气体把被冻结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反吹带出设备的过程。它包括冻结和清除两个阶段。3.13
空气净化装置airpurifyingequipment去除空气中机械杂质、水分、二氟化碳和乙炔、机械油等碳氢化合物的各类过滤器、吸附器、洗涤塔、可逆式换热器等装置。
1valve group for oxygen regulating氧气调节阀组
根据工艺需要,调节氛气压力或流量,包括气动或电动调节阀,及其前、后、旁通阀和仪控系统的阀门组合。
氧(氯、氩氢等)气充装台oxygen(nitrogcn、argonete)fillingbench充装氧(氮、氩等)气体,包括充装接头(卡具)、卡具吊装器、气水分离器、充装管道、阀门、气瓶防倒链、压力表、安全阀等整套设施,3.16
氧气压缩机氮气灭火系统nitrogen fire extingoishing system foroxygen compressor为透平氧压机配套的,包括可熔探针或温度探头、各级吸排气温度监测,减压阀、压力监测、压力氮气管道、快开阀等,在事故状态下,自动向透平氧压机内部充氮灭火的系统。3.17
集散控制系统collectinganddistributingcontrolsystem通过微机实现的,集中管理显示,集中、分散(就地)均能控制的系统。3
GB16912—2008
相关气体relative gases
与氧气生产相关联的氮气、氩气、稀有气体和氢气等。3.19
氧气使用applicationof uxygen钢瓶装氧气、管道氧气和液氧气化等方式为气源的使用。3.20
低温液体cryogenic liquid
液态氧、腋态氮、液态氩.液态空气等。3.21
空投试验imitativestart
主机启动前,断开动力电源,按正常启动程序模拟启动,检验启动条件和保护装置的试验。3.22
空气预冷统airprecoolingsystem原料空气进入空分装置分子筛吸附器前,预先冷却以降低温度和含水量,包括空气冷却塔、氮水冷却塔、冷冻机组、水泵,阀门,自动调节等的系统。3.23
有氢制氢/无氢制氢argonpurificationwithhydrogen/argonpurificationwithouthydrogen粗氩含氧通过加氢燃烧去除的制氟方法称有氢制氩。氩馏份含氧通过全精馏分离去除的制氩方法,因不用加氢除氧,称无氢制(亦称全精馏提)。3.24
外压缩流程(氧气)/内压缩流程(氧气)external compressionprocess(oxygen)/internalcompression prncess(oxygen)
出空分装置冷箱的低压氧气经氧压机加压到用户所需压力,然后送到氧气管网和用户的空分流程,该过程是在空分装置冷箱外完成的,故称外压缩流程(氧气)。将主冷的液氧用液氧泵加压到用户所需要的正力,然后在主换热器中被气化和复热,出空分装置冷箱后直接送往氧气管网和用广的流程,该过程是在空分装置冷箱内完成的,故称内压缩流程(氧气)。
浸浴式主冷/降膜式主冷bath soaked main condenser/down-flow rilm main condenser换热单元浸浴在液氧中工作,内存大量液氧,有液氧面高度的主冷称浸浴式主冷。液氧自主冷顶部的分配器溢流,靠重力向下流动,在氧通道形成液氧膜,内部不积存液氧,没有液氧面商度的主冷称降膜式主冷,亦称溢流武玉冷。3.26
在线监测/离线监测omline monitor/ofiline monitor通过装在生产线和设备上的各类检测仪表,对生产及设备状况进行连续自动检测称在线监测。通过生产线和设备以外的各类检测仪表,对生产及设备状况进行必要的人工抽查检测称离线监测。
变频启动frequency converting startup降低供电频率,降低启动电压,减小装置启动时的功率,实现平滑启动的大电机启动方式。4
4基本要求
4.1总原则
GB16912—2008
4.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氧气生产、储运、使用中的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促进氧气行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4.1.2氧气设备专业制造厂应持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并应对其出厂氧气设备、零部件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出具安全、质量证书和产品合格证,并出具安装、操作、维修等完整的技术文件。4.1.3氧气设施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4.1.4施工、安装、检修单位应履行氧气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资格的认可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施工、安装、检修完毕,应做好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交接。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遇有变更,应由设计、施工安装及生产单位三方商定,由设计单位书面认可或出具变更文件后实施。重要变更,应报上级批准。4.1.5新建、扩建、改建氧气厂(站、车间)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规定,其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4.1.6气生产单位,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4.2总图布置
4.2.1氧气生产场所建设地点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与工业区总体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与安全评估,择优选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好且安全可靠的厂址。a)氧气生产场所应选择在环境消洁地区,并布置在有害气体及固体尘埃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应考虑周围企业扩建时可能对本厂安全带来的影响。b)氧气生产场所宜靠近主要用广,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c)氟气生产和储存场所距国家铁路不应小于200m。d氧气生产场所距居民区的距离要考虑噪声影响,应符合GB12348,GB3096的有关规定。e)氛气生产场所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氧气生产场所不宜选择在发断层及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4g(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9度)的地区。4.2.2空分装置的吸风口与散发碳氢化合物(尤其是乙炔)等有害气体发生源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吸风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允许极限含量应通过实际检测,符合表1的要求。表1吸风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充许极限含量杂质名称及分子式
艺炔 CHz
甲烧CH4
总烃CH.
二氧化碳CO
氧化亚氨N.0
5×10~
8×10-5
400×10-
0.35×10-
充许极限含母
注:当吸风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含量超标且无法避免时,应在空分装置前采取针对性有效的分子筛吸附净化措施。4.2.3空分装置吸风口处空气中的含尘量,应不大于30mg/m。4.3设施类别及防火间距
各车间建、构筑物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及建、构筑物与其他工业、民用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GB16912--2008
4.3.1生产车间建、构筑物的生产类别和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各车间设施生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名称
制氧、压氧厂房
主厂房
腋氧系统设施
氧气调节阀组的阀门室
氧气充瓶间(滏氧站房)、汇流排间氮气压缩机间、充瓶间、汇流排间叛氨系统设施
氩气压缩机间、充瓶间、汇施排间、液氩系统设施氩气净化间(加氢除氧工艺)
生产,储存氢气的建,构筑物
水泵房、冷却塔及水处理设施
锅炉房
气厂专用的变配电站
油没变压器室
生产类别
注1:液氧(液氮、液氩)系统设施包括:液体储髓、液体泵,气化器和阅门室等。注2:制氧、制氢、压氧、压氢、氧瓶、氢版等所使用的建筑物不宜吊项。最低附火等级
注3:当主厂房的氧压机部分的面积大于本层或防火分区面积的5%和氧压机设有防护墙(罩)时,其面积大于本层或防火分区面积的20%时,则主」房应按艺类火灾危险类别进行设防。4. 3. 2 各建,构筑物及设施与特定地点的防火闲距应不小于表 3 的规定。4.3.3下述地点有关设施的防火间距如下:a)氧气(包括液氧)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髓中较大髓的半径:与氢气储宜分开设置,必须相邻时,其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较大髓的直径。氧气与氮气、氛气储縫的间距及氨气、氩气储罐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和维修要求,耳不宜小于2。
液氧储罐与液氮、液氢储罐的问距及液氮、液氢储罐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和维修要求,且不宜小于2m。
氢气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缝中较大罐半径;固定容积氢气储罐间的防火间距,b)
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直径的2/3;固定容积氢气储罐与湿式、干式氢气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半径。氧气调节阀组宜设置独立阀门室或防护墙(氧气厂、站的氧气调节阀组应设在主厂房外),其防c
火间距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但与氧气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n。气缓冲器、氧气储气与制氧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工艺配管和操作条件确定。d)
一般防护设施
4.4.1厂区四周应设围墙或围栏。2各种气体及低温液体储罐周围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单独防撞围栏或围增。储罐本体应有4.4.2
色标。
表3氧气厂内建、构筑物及设施与特定地点的最小防火间距厂为甲
特定地点名称
企业外一般机车铁路(中心线)企业外电气机车铁路(中心线)企业内一股机车铁路(中心线)企业内电气机车铁路(中心线)
企业外道路(路边)
企业内主要道路(路边)
企业内次要道路(路边)
架空电力线
室外变配电站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民用建筑
重要的公用建筑
构筑物
总容积/
30≤V≤50
50V≤200
200500bzxZ.net
500≤V$1 000
10002500
500M5000
V>5000
、二级
单曜容积/
V≤400
Vs1000
V>1 000
类生产
≥1.5倍
电杆高
氧气设施的建、构筑物
耐火等级
1.5倍电杆高
GB 16912—2008
单位为米
氧气或液氧)储总容积/
氧气储罐
总容积/
1 0001 001~50 00050 0001 00025
21.5倍电杆商
注1: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外墙、外壁、外缘的最近距离计算。25
≥1.5倍
电杆高
注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0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狗口面积之和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狗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问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注3:企业外铁路指非国家铁路。氧气厂(站、车间)专用的厂内铁路装卸线不受本表限制。注4:励定容积储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和设计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来计算。注5:液氧储罐以1m液氧折合800m标准状态气氧计算,按本表氧气储罐相应储量的规定执行。注6:氧气储瞄、情性气体储、室外布置的工艺设备与其制氧」房的间距,按工也布置要求确定。7
GB16912—2008
特定地点名称
厂内甲
类生产
袁3(续)
氧气设施的建.构筑物
耐火等缀
氧气(或液氧>储总容积/
单位为米
图气储端
总客积/
≤10001001~50000≥50 000≤1000注7:室外变配电站,感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立在10000kVA以上的室外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中变压器总油量超过5t的室外总降压变电站。注8:奔积小于或等于50m的载储避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问距不限,注9,容积小于或等于20 m°的氢气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注10:液氧储周阻5血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沥背路面。注11:氧气厂(站、车间)案外布置的空分装置或惰性气体储随,应按一、二级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究分装暨)或一、二级时火等级的戊类生产建筑(情性气体储罐)确定其与其他各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注12:氧气厂(站、车间)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其他甲类生产建筑物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对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之间规定的间距增加2 m。注 13:液化石油气储继防火间距,按表中总容积或单容积较大者确定。注14:乙类生产车间与液化石油气储靠的最小防火间距同甲类生产车间。15,本表中的氧气设施的建构筑物不含氧气管道的支架和管廊。a指氧气厂内主要许产车间及设施4.4.3制氢间和氢气储罐区宜设高度不小于2.5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与四周隔断,并设安全警戒标志。
4.4.4厂区通行道路及露天工作场所和巡逻检查运转设备的路线,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符合GB50034有关规定。
4. 4.5厂区高空管道阀门.应设操作平台、围栏和直梯,其规格应符合 GB 4053. 1、GB 1053.2、GB4053.3、GB4053.4的规定。
4.5消防设施
4.5.1内应按GB50016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给水设施。寒冷地区的消防给水设施应有防冻措施。还应根据GB50110的要求,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相应灭火器材。4.5.2润滑油库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16GB50140的有关规定。4.5.3透平氧压机防护墙内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5.4计算机室、主控制室、配电室、电缆案(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场所应设火灾自动报替系统。分析室宜设火灾自动报系统和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白动检测报替装置。4.6防火、防爆
4.6.1制氧站房、鲨氧站房或压氧站房、液氧气化站房,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但可与不低于其耐火等级的除火灾危险性属“甲”“乙\类的生产车间,以及铸造车间、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等明火车间外的其他车间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润的防护墙。4.6.2输氧显不超过60m2/h氧气汇流排间,可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的用厂房内靠外墙处,并应采用商度为2.5m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墙和丙级防火门,与厂房的其他部分隔开。4.6.3输氧量超过60m/h氧气汇流排间,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当与其他用户厂房毗连建造时,其毗连的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无门,窗、洞的墙,与该厂房隔开。
4.6.4氧气汇流排间可与同一用途的气态乙快站或乙炔汇流排间,毗连建造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建筑物中,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护墙相互隔开。8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