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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877-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8877-2008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装、使用、维修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3-0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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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用 用途 电器 安装 使用 维修 安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20家政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0家用电器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8877-198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2013-Q-607

出版日期:201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3-02

起草人:马德军、季晓健、高益宏、朱焰、吴蒙、迟九虹、张桃、郭赤兵、闵静、韩华胜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海尔集团顾客服务经营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安装、使用、维修时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887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装、使用、维修安全要求 GB8877-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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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877--2008
代替GB8877-198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装、使用、维修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tallation,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householdand 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2008-12-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器具的分类
器具的安装、使用条件
器具的安装
器具的使用
器具的维修
GB8877—2008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代替GB8877—1988《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本标准与GB8877—1988的主要差异如下:第1章范围。按照GB/T1.1一2000的书写规范书写;第2章
第3章
一第5章
第6章
GB8877-2008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与家用电器安装、使用、维修相关的着干标准:术语和定义。删除与引用文件中相同的术语,增加“安装”“维修”两个术语;由于本部分不属于本标准范围,将该章删除;由于本部分不属于本标准范围,将该章删除:第8章
对电源和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的要求。改为“器具的安装、使用条件”,并放在第4章之后;
第7章、第9章、第10章的大部分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内部最新情况进行修改。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海尔集团顾客服务经营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季晓健、高益宏、朱焰、吴蒙、迟九虹、张桃、郭赤兵、闵静、韩华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GB8877—1988。
1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装、使用、维修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安装、便用、维修时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对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8877—200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02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一2008,IEC60884-1:2006MOD)
GB/T3187可靠性、维修性术语(GB/T3187—1994,IEC60050-191:1991,IDT)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2001,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安装installation
结合用户的具体环境情况,将器具固定到位并进行正确的组合、连接、调试,以实现其预定使用功能的完整活动。
维修maintenance
为保持或恢复产品处于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所进行的所有技术和管理,包括监督的活动。3.3
带电部分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保护中性导体(PEN导体)。
注:此术语不一定意味着触电危险。3.4
外露导电部分exposedlivepart
器具能被触及的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时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注:在故障情况下,通过外露导电部分才能带电的器具的导电部分不被认为是外露导电部分。3.5
外部导电部分
externallivepartbZxz.net
易引人电位(通常是地电位)的导电部分。1
GB8877—2008
中性导体
neutral conductor
与系统中性点连接用来传输电能的导体。注:在某些场合,中性导体和保护接地的作用在规定条件下可以合并,使用同一导体。3.7
保护接地
protectivegrounding
某些防触电保护措施所要求的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外露导电部分;
外部导电部分;
主接线端子;
接地极;
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注:保护接地以符号或PE表示,并用规定的颜色加以区别。3.8
没有间接触电危险的场所placewithouthazard of indirectelectricshock在该场所中的人,本身不可能同时触及某一电器的外露导电部分和任一外部导电部分(包括地面和墙体),也不可能同时触及两个电器的外露导电部分。在该场所中严禁有保护接地。3.9
专业人员,qualifiedperson
受过专业规范培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识别出其所安装和维修的器具可能出现危险的人员;或具有职业资质的人员。
4器具的分类
4.1按防触电的保护方式分类
0类器具
0I类器具
I类器具
Ⅱ类器具
Ⅲ类器具
4.2按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各等级的具体要求见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推荐采用如下等级:
IP20-IP24
IP30-IP34
IP41-IP44
5器具的安装、使用条件
5.1额定电压为220V/50Hz和380V/50Hz的器具的电源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士10%,额定电压为42V及以下的器具的电源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士10%。5.2使用0I类、I类器具场所的电气线路必须设置专用保护接地。且保护接地以及保护装置(熔断器、低压断路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等)必须满足电气工程设计标准中的相应规定。5.3室内应设置符合配置供电线路负荷容量、满足使用数量要求的电源插座。6器具的安装
6.1使用说明中要求专业人员安装的器具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或拆装。6.20类器具只能安装在没有间接触电危险的场所。GB8877-2008
6.3I类器具的接地系统必须可靠连接至建筑物中固定设置的保护接地上。导线连接处如为不同金属时,应采取防止电化腐蚀的措施,6.4工作时产生高温的器具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6.5高处作业,安装人员必须系牢安全带,并应遵照相应的作业规程进行操作。6.6器具安装前应检查安装部位的强度,确保器具可靠固定。6.7器具安装过程中应确保不会因安装工具和安装部件坠落而发生意外。6.8安装时,首先应对用户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项目有:电源插座火线和零线正确,可靠连接,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开关、电表容量、供电线路负荷及线路材料规格选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用户提出,并建议用户尽快采取解决措施。如需改装电源,应征得用户同意并由具备电工作业资质的人员实施,6.9器具需要对墙壁进行钻孔的,安装前要充分检查和了解安装墙体的水管、电线走向,打孔位置避开墙体的水管、电线位置,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6.10器具安装过程中,不应在安装现场进行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6.11器具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的器具及电源进行电气安装检查。7器具的使用
7.1器具的使用者应详细阅读和了解使用说明,并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器具。7.2器具的电源插头应完全插入固定的电源插座中,且保证电源插头与电源插座接触良好。7.3当需要使用电源插座接线板时,应使用符合GB2099.1要求的电源插座接线板,所接器具的总额定电流值,不应超过原固定插座或线路的额定电流值。7.4不应从带插座的灯头上引接电源供给器具。7.5对无自动控制的器具,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将电源切断。7.6工作时产生高温的器具不应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或类似环境中使用。7.7
器具出现异常噪声、气味、温度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开关,切断电源。7.8
使用者不应拆卸器具,不应变更内部接线、部件和保护装置。7.9从插座上拨下插头时,应直接用手握持插头,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禁止以普通导电体或超出规定电流容量的熔断体替换器具和电源的熔断体。7.10
使用者不应自行改变低压断路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整定值。8器具的维修
8.1从事器具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从事器具维修的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维修设备,维修用仪器仪表的精度应符合标准要求。8.2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作业规程和维修作业规程,维修后的器具,应符合器具安全标准的要求。8.3应建立规范的维修记录,应保证维修者和用户各存一份。维修记录主要内容有:
a)维修日期;
维修器具的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或产品编号;c)维修内容;
维修者姓名及签学:
GB8877—2008
保修期限。
8.4制造商应按规定向维修者提供维修所需的合格零部件及维修指南(至少应包括电气线路图、拆装方法、可替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等)。维修者应及时向制造商或销售商反馈产品质量信息。8.5器具在安全使用年限内进行维修时,维修者未经制造商同意不得改变原设计性能和参数、结构,也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器具维修,应保持原有的防触电保护类型和外壳防护等级。8.6维修者应按安全作业规程和维修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维修后要对器具进行相关检查。8.7维修器具时,如发现绝缘损坏,软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开关等部件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告知消费者,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修复,以消除不安全隐患。8.8器具在维修后,应进行绝缘电阻的检查,必要时应做电气强度试验。4
GB8877-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装、使用、维修安全要求
GB8877--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素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9年4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0于字
2009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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