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7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74-2008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5-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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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用
用途
电器
安全
缝纫机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80地板处理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7缝纫机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6.0 元
计划单号:20065342-Q-607
出版日期:201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4-05-10
起草人:武政、罗虹、叶普昌、裴晓波、葛丰亮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飞跃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代替GB 4706.74-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本部分涉及在家庭及类似场合使用的电动缝纫机,其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电压不超过480V。包缝机和电动组件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本部分与GB 4706.74-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3定义,对于正常工作、电动组件和包缝机的定义进行了代替;——7标志和说明,对说明书的内容增加了一些要求;——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对于包缝机的轮辐、切割机以及传动皮带与手轮增加了相应的要求。 GB 4706.7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 GB4706.7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97.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代替GB4706.74—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ewing machines(IEC60335-2-28:2005,IDT)
2008-12-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1-01实施
IEC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定义…
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条件
标志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电动器具的启动
输人功率和电流·
发热: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
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耐久性
非正常工作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内部布线·
元件·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接地措施·
螺钉和连接,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参考文献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IV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335-2-28:2005(第三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28部分:缝纫机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代替GB4706.74一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缝纫机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74一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一3定义,对于正常工作、电动组件和包缝机的定义进行了代替;——7标志和说明,对说明书的内容增加了一些要求;—~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对于包缝机的轮辐、切割刀片以及传动皮带与手轮增加了相应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飞跃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武政、罗虹、叶普昌、裴晓波、葛丰亮。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74—2004。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IEC的崇旨是促进在与电工和电子领域标准化有关问题上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开使用规范(PAS)和导则(以下通称为IEC出版物)。它们的制定通过委托各技术委员会来完成。IEC的成员各国家委员会,只要对制定的标准感兴趣,均可参加其制定工作。与IEC联络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亦可参加标准制定工作。IEC和世界标准化组织(ISO)遵照双方协议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2)IEC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并尽可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IEC的出版物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IEC以尽可能合理的努力来保证IEC出版物的正确性,但不对用户的使用以及误解负责。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应明确地,最大限度地将IEC出版物转化为国家或地区性标准。IEC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性标准之间如有任何差异应在国家标准或地区性标准中清楚地注明。
5)IEC并未制定任何认可标志的程序,当某一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所有使用者应确保拥有所用标准的最新版本。7)IEC及其主管、雇员、后勤人员、代理机构包括独立的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及各IEC国家委员会,对使用或依靠IEC出版物及任何IEC其他出版物过程中造成的各类直接或间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任何自然消耗、各类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出版增值,都不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8)注意本部分中的参考标准,使用参考标准对本部分的正确使用是必要的。9)本IEC出版物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识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本部分是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本部分组成IEC60335-2-28的第四版并取代了1994年发布的第三版。本部分的正文以下述文件为依据:FDIS
61/2204/FDIS
表决报告
61/2285/RVD
有关本部分表决情况的更进一步的材料可从上表的表决报告中查找。本部分要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一起配合使用。本部分是以IEC60335-1第四版标准(2001)为基础的。
注1:本部分中提及的“第1部分”是指IEC60335-1。为了转化成:“电动缝纫机的安全要求”这一IEC标准。本内容对IEC60335-1的对应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
如果“第一部分”中的某特殊条款在“第二部分”中没有提及,则“第一部分”中的该条款可以合理地使用。如果在本部分中标明“增加”、“修改”或“代替”,则“第一部分”中对应的内容都要做相应的修改。注2:在本部分中采用下列编号方式对第1部分增加的条款、表格、图形从101开始编号;I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一除了在新增条款中的注和第1部分包含的注外,新增的注从101开始编号,包括那些代替的章节或条款;
增加的附录用字母编号AA,BB,等等。注3:在本部分中采用下列印刷体:正文要求:印刷体;
试验规范:斜体,
注释内容:小写印刷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3章中有定义,当IEC60335-1的定义涉及到形容词时,形容词和对应名词也采用黑体字。
在某些国家存在下列差异:
第1章:电动装置不适合安装在非电动家用型缝纫机上(美国)。6.1:电动机控制器不分0类、0I类或I类结构(挪威)。6.1:只充许Ⅱ类器具和Ⅲ类器具在家庭使用(荷兰)。-11.7:规定不同的循环周期(美国)。-19.7:家用缝纫机不进行该试验(美国)。-25.7:允许使用轻型电源线(美国)。技术委员会决定:本出版物将保持不变,直至在IEC网页“http://webstore.iec.ch”说明的修订日期生效时以相关出版物的数据修改。在此日期,本部分将被:a)重新确认;
废止;
由修订版代替,或者
增补。
1范围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
GB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在家庭及类似场合使用的电动缝纫机,其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电压不超过480V。
包缝机和电动组件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不使用于家庭的器具,但用于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场所的器具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例如,在商店及轻工业企业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一幼儿玩要器具的情况。
注1:注意下述情况,
一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一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注2:本部分不涉及: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一一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等)特殊场所的器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增加:
IEC603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通用电器连接器第二部分:缝纫机连接器3定义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3.1.9代替
normal operation
正常工作
缝纫机没有线和织物时,压脚处于起位置,且线轴卷绕装置空载。针脚长度和之字形针脚的宽度调至最大负载处。
注:最大负载通过调节针脚长度和之字形针脚的宽度至最大值时获得。3.101
电动组件electrical set
安装在非电动缝纫机上含有一个电动机和控制器的组件。注:电动组件可配有电灯。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3.102
包缝机overlockmachine
具有一根以上的机针,可以缝料、修边的缝纫机。4一般要求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5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5.101装配在缝纫机上的电动装置要按使用说明书中最不利的情况进行安装。5.102放置在桌子上使用的缝纫机按便携式器具试验。6分类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7标志和说明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7.1增加:
缝纫机应按如下所示在灯座上或附近标出可更换照明灯的最大输入功率:“灯最大W”
“灯”可以用GB/T5465.2—1996中5012标识替代如果灯的额定电压比缝纫机的额定电压低,则应标出灯的额定电压。7.10增加:
该条不适用于灯的控制开关。
7.11增加:
该条不适用于电动机控制器。
7.12增加:
使用说明书应给出每一只灯的最大输入功率,如果灯的额定电压比缝纫机的额定电压低,则也应标出灯的额定电压。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缝纫机无人照看时,应关掉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在维护缝纫机或更换灯前,应拔下电源插头。7.12.1增加:
说明书中应说明电动组件在缝纫机中的功能及正确的安装方法。7.101电动组件应标出如下内容:额定电压(单位:V);
额定电流(单位:A);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型号或规格。
通过视检检查其是否合乎要求。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4706.1—2005的该章不适用。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11.7代替: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电动机的控制器按周期性循环工作,直到器具至稳定状态。每个周期包括:-从启动到全速运行2.5s;
—全速运行5.0s;
间隙7.5S。
11.8增加:
注:电动机控制器的启动部件可认为是一个短时握持的手柄。12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瞬态过电压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5耐潮湿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GB4706.1—2005的该章不适用。19
非正常工作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19.7修改:
锁住转子堵转,持续时间15s。
9不适用。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20.2增加:
包缝机的轮辐、切割刀片以及传动皮带与手轮的切入点都要进行足够的保护。21机械强度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2结构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22.14增加:
注1:应考虑直线针脚和之字型针脚缝纫送料时的危险。压脚尖处向上弯曲至少6mm或增加金属丝防护网,可认为是安全的。
注2:本要求不适用于锁扣眼等特殊操作时的踏板以及附件。本要求也不适用于机针、针杆、线轴卷绕装置和松紧杆等运动部件,这些部件在操作和维修继纫机时是易触及的。22.101
额定电压比缝纫机的额定电压低的灯应由隔离变压器供电。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内部布线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4元件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24.1.3增加:
注:电动机控制器不认为是开关。24.1.5增加:
与电动机控制器连接的耦合器应符合IEC60320-2-1。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25.5增加:
电动机控制器和缝纫机的连接允许采用Z型连接。25.7增加:
可以使用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GB5023.5—1997的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而不必考虑器具的质量。bZxz.net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螺钉和连接
GB4706.1的该章适用。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耐热和耐燃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3该条内容不适用。
31防锈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5
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GB4706.1—2005中的附录内容,均适用。录
参考文
GB4706.1—2005中的参考文献,均适用。GB4706.74—2008/IEC60335-2-2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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