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257.1-200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30机械工程和建筑制图、图表、设计图、地图和相关的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9地图制印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0页
标准价格:76.0 元
计划单号:20064579-T-466
出版日期:2007-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7-06-10
起草人:马晓萍、肖国雄、兀伟、肖学年、段怡红、张坤、陈倬、王丹、黄坚、孙乐兵、吕玉霞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469-230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GB/T 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自然和人工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和注记的等级、规格和颜色标准、图幅整饰规格,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 GB/T 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 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自然和人工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和注记的等级、规格和颜色标准、图幅整饰规格,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
GB/T202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现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第3部分: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 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
本部分为GB/T20257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本部分与GB/T792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地形图颜色除单色外,也可用四色(CMYK),按规定色值进行分色;
---地图要素分类中将居民地和栅栏与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合并为居民地及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调整为地貌、植被与土质;
---GPS控制点、卫生所、轻便轨道等名称分别更名为卫星定位等级点、医疗点、简易轨道等;
---导线点符号与图根点符号互换;
---公路等级按行政等级区分符号,并加注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和行政等级代码及编号;
---增加了地热井、船闸、扬水站、有地下室的房屋、突出房屋、邮局、电信局、宾馆饭店、超市、剧院、电影院、电视台、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地震台、天文台、科学试验站、放空火炬、海上平台、垃圾场、古迹、遗址、文物碑石、磁浮铁轨、轻轨线路、地铁、匝道、快速路、高架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公路零公里标志、长途汽车站(场)、水运港客运站、特别行政区界线、开发区、保税区界线、比高点及注记、其他经济林、特殊树等符号;
---对危险岸、加固岸、棚房、窑洞、山洞、油气井、盐井、温室、贮水池、传送带、学校、彩门、牌坊、塑像、钟楼、鼓楼、电视发射塔、高速公路、高架路、铁索桥、铁路平交道口、缆车道、输水渡槽、浮码头、收费站、变电室、特殊地区界线、陡石山、果园、成林等符号进行了修改,并对一些符号的尺寸进行了调整;
---删除挡土墙、立体交叉路等符号;
---附录中的地图分幅与编号增加了按经纬度分幅的规定;
---符号简要说明中增加了符号的解释性定义。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北京测绘设计研究院、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晓萍、肖国雄、兀伟、肖学年、段怡红、张坤、陈倬、王丹、黄坚、孙乐兵、吕玉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29-1987、GB/T7929-1995。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1
2 符号使用的一般规定1
2.1 符号的分类1
2.2 符号的尺寸1
2.3 定位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
2.4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1
2.5 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2
3 地形图分幅和颜色2
3.1 地形图分幅与编号2
3.2 地形图图廓整饰3
3.3 地形图颜色3
4 符号与注记4
4.1 测量控制点4
4.2 水系6
4.3 居民地及设施20
4.4 交通44
4.5 管线60
4.6 境界64
4.7 地貌66
4.8 植被与土质72
4.9 注记8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说明注记简注表8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示例9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地形图分幅和编号97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图廓整饰样式插页
符号索引99
标准内容
ICS 01.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257.1—2007
代替GB/T7929—1995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Cartographic symbols for national fundamental scale mapsPart1:Specificationsfor cartographic symbols1:5001:1000 &1:2000 topographicmaps2007-08-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12-01实施
1范围
2符号使用的一般规定
符号的分类
符号的尺寸
定位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2.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
3地形图分幅和颜色
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地形图图廓整饰
地形图颜色
符号与注记
测量控制点
居民地及设施
交通·
管线·
植被与土质,
注记·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符号索引
说明注记简注表
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图廓整饰样式
GB/T20257.1—2007
GB/T202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现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第4部分:1:2500001:5000001:100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本部分为GB/T20257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GB/T7929一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本部分与GB/T792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地形图颜色除单色外,也可用四色(CMYK),按规定色值进行分色:地图要素分类中将“居民地和栅栏”与“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合并为“居民地及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调整为“地貌”、“植被与土质”,-GPS控制点、卫生所、轻便轨道等名称分别更名为卫星定位等级点、医疗点、简易轨道等;一导线点符号与图根点符号互换;公路等级按行政等级区分符号,并加注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和行政等级代码及编号;增加了地热井、船闸、扬水站、有地下室的房屋、突出房屋、邮局、电信局、宾馆饭店、超市、剧院电影院、电视台、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地震台、天文台、科学试验站、放空火炬、海上平台、垃圾场、古迹、遗址、文物碑石、磁浮铁轨、轻轨线路、地铁、匝道、快速路、高架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公路零公里标志、长途汽车站(场)、水运港客运站、特别行政区界线、开发区、保税区界线、比高点及注记、其他经济林、特殊树等符号;对危险岸、加固岸、棚房、窑洞、山洞、油气井、盐井、温室、贮水池、传送带、学校、彩门、牌坊、塑像、钟楼、鼓楼、电视发射塔、高速公路、高架路、铁索桥、铁路平交道口、缆车道、输水渡槽、浮码头、收费站、变电室、特殊地区界线、陡石山、果园、成林等符号进行了修改,并对一些符号的尺寸进行了调整;
一删除挡土墙、立体交叉路等符号;附录中的地图分幅与编号增加了按经纬度分幅的规定;符号简要说明中增加了符号的解释性定义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北京测绘设计研究院、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晓萍、肖国雄、元伟、肖学年、段怡红、张坤、陈倬、王丹、黄坚、孙乐兵、昌玉霞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929—1987GB/T7929—1995。日
GB/T20257.1—2007
地形图图式国家标准或测绘行业标准GB/T7929《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5791《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12342《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GB15944《1:2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GB14512《1:10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CH/T4011《1:5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已实施多年,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测绘生产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满足数字测绘生产的需要,方便使用者使用,有必要调整地形图图式标准结构。调整后的结构如前言所述。本部分是GB/T7929调整后修订完成的。V
1范围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bzxz.net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GB/T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5001:1000、1:2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自然和人工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和注记的等级、规格和颜色标准、图幅整饰规格,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1:500、1:1000、1:2000地形图的测绘,也是各部门使用地形图进行规划、设计、科学研究的基本依据。编制其他图种的地理底图或测绘相应比例尺的地图可参照使用。2符号使用的一般规定
2.1符号的分类
2.1.1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2.1.2半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能依比例尺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在本部分中符号旁只标注宽度尺寸值。2.1.3不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在本部分中符号旁标注符号长、宽尺寸值。
2.2符号的尺寸
2.2.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均以毫米(mm)为单位。2.2.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值并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符号上需要特别标注的尺寸值,则用点线引示
2.2.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0.15mm,点的直径为0.3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5mm,非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或60°
2.3定位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
2.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2.3.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2.3.3宽底符号(蒙古包、烟窗、水塔等)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2.3.4底部为直角的符号(风车、路标、独立树等)定位点在其直角的项点2.3.5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敖包、教堂、气象站等)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2.3.6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连线的中心点。2.3.7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他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岩溶漏斗等)定位点在其符号的中心点。2.3.8线状符号(道路、河流等)定位线在其符号的中轴线;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轴线。2.4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2.4.1符号除简要说明中规定按真实方向表示者外,均垂直于南图廓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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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土质和植被符号,根据其排列的形式可分成三种情况:a)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经济林等;b)
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小草丘地、灌木林、石块地等:c
相应式:按实地的疏密或位置表示符号,如疏林、零星树木等。表示符号时应注意显示其分布特征。
整列式排列一般按图式表示的间隔配置符号,面积较大时,符号间隔可放大13倍。在能表示清楚的原则下,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还可将图中最多的一种不表示符号,图外加附注说明,但一幅图或一批图应统一。
注:配置是指所使用的符号为说明性符号,不具有定位意义。在地物分布范围内散列或整列式布列符号,用于表示面状地物的类别。
2.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
2.5.1图式中除特殊标注外,一般实线表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轮廓与地面的交线(除桥梁、坝、水闸、架空管线外),虚线表示地下部分或架空部分在地面上的投影,点线表示地类范围线、地物分界线。2.5.2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分以下表现形式:a)
地物轮廊依比例尺表示,在其轮廓内加面色,如河流、湖泊等:或在其轮廓内适中位置配置不依比例尺符号和说明注记(或说明注记简注)作为说明,如水井、收费站等。说明注记简注见附录A。
b)面状分布的同一性质地物,在其范围内按整列式、散列式或相应式配置说明性符号和注记,如果界线明显的用地类界表示其范围(如经济林地等),界线不明显的不表示界线(如疏林地、盐碱地等)。
c)相同地物毗连成群分布,其范围用地类界表示,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不依比例尺符号,如露天设备等。
2.5.3两地物相重叠或立体交叉时,按投影原则下层被上层遮盖的部分断开,上层保持完整2.5.4各种符号尺寸是按地形图内容为中等密度的图幅规定的。为了使地形图清晰易读.除充许符号交叉和结合表示者外,各符号之间的间隔(包括轮廓线与所配置的不依比例尺符号之间的间隔)一般不应小于0.3mm。如果某些地区地物的密度过大,图上不能容纳时·充许将符号的尺寸略为缩小(缩小率不大于0.8)或移动次要地物符号。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其符号相距很近时,可采用共线表示。2.5.5实地上有些建筑物、构筑物,图式中未规定符号又不便归类表示者,可表示该物体的轮廓图形或范围,并加注说明。地物轮廓图形线用0.15mm实线表示,地物分布范围线、地类界线用地类界符号表示。
2.5.6本图式中土质和植被符号栏中,以点线框者,指示应以地类界符号表示实地范围线;以实线框者,指示不表示范围线,只在范围内配置符号。2.5.7符号旁的宽度、深度、比高等数字注记,一般标注至0.1m。各种数字说明,除特别说明外,凡为“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如大于3m,含3m),“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各种符号等级说明中的“以上”和“以下”,其含意与上述相同2.5.8符号表示与配合的示例见附录B。3地形图分幅和颜色
3.1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地形图分幅与编号按附录C规定执行。2
地形图图廓整饰
图廓整饰见附录D。
3.3地形图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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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1000、1:2000地形图视用图需要可采用多色或单色,多色图采用青、品红、黄、黑(CMYK)四色,按规定色值进行分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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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与注记
符号名称
测量控制点
三角点
址十一的
张湾岭,黄十岗一
203,623商程
5.0——比高
小三角点
上!的
榉人岭、张庄
234.91、155.71
0比高
导线点
“十堆!的
115、123-
一等级
84.46.54.40
2.4-——比高
埋石图根点
a.十璀上的
12、1c——点号
273.46.175.64
2.5——比高
不理石图根点
水准点
I—等级
京石5点名点号
332,505商程
卫呈定位等级点
H—等缀
11——点号
符号式样
1:1000
张湾岭
黄土岗
摩天岭
2:0日
晾石5
1*2000
符号细部阁
: :0:5
多色图色俏
4.1测量控制点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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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上各测员控制点符号的儿何中心,表示地面上测员控制点标志的中心位置:符号旁的高程注记,表示实地标志顶面或术桩顶面的高程,标志完整的测吊控制点,图上除表示控制点符号外,还应注出控制点的点名(或点号)和高程。点名和高程以分数形式表示,分为点名(或点号),分为高程:点名和高程一股注在符号右方(有比高时,比高洋在符孕的左方),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的三角点,小三角点,其高程一般注牟0.001Ⅱ1,用一角高程测定的高程一般注至0.01m用烟图、水塔等独立地物作测量控制点时,当地物依比例尺用轮廓图形表示时,H在轮廓图形内能容纳控制点符号时,川在图形内真实位置上绘出控制点符号,不表示相应的地物符号,但需注山控制点点名(或点)以及地物名称,如③院图建院(烟图),当地物不能依比例尺表示时,图1除表示相应的地物衍号、注出测量控制点的点名和高程外,还应注出测量控制点的类别,如【院(_角声。位于房屋上的测量控制点,应在房屋符号的真实位置1表示控制点符号,并注出点名,156.71
4.1.1利用一角测量方法或精密导线测量方法测定的国家等级的一角点和精密导线点。设在土堆上的且土堆不能依比例尺表尔的用欲号表尔。4.1.2测角精度为5\或10\小角点利同等精度的其他控制点设在上堆上的Ⅱ上堆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用符号a表示。4.1.3利用导线测量方法测定的控制点:、二,三级导线点均用此符号表尔:设在土堆上的且土堆不能依比例尺表尔的用符号a表示4.1.4逆石的或天然岩石「凿有标志的.粘度低于小三角点的图根点:设在十堆1的H十堆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用符马a表示,4.1.5不埋石的图根点根据用图需要衣示,4.1.6利用水准测员方法测定的国家等级的高程控制点,4.1.7利用卫星定位技术测定的国家等级控制点,包括A~E缴GB/T 20257. 1—2007
衍号名称
独立犬文点
2.51——高程
地面河流
bh.高求倍岸线
清江汇
河流名称
地下河段出人几
.不明踏的
6.明资路的
消尖河段
吋令河
不固定水链线
有水月份
干河床(干洞河)
运河.沟架
b1.荣片
1:1000
照壁山
1:2000
衍号细部图
多色图色伯
山色10
M4UYI80K38
山色(10
面色10
面色c10
M49rlsnK30
面色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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