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ZB00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G ZB002-2008
中文名称: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1-08
实施日期:2008-04-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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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燃油
燃气
燃烧器
试验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60燃烧器、锅炉
中标分类号:建材>>公用与市政建设器材设备>>Q82供气器材设备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TSG ZB002-2008 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TSGZB00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ZB002-2008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ypeTest Rulefor OilandGasBurne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1月8日
TSGZB002—2008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附件A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附件B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内容和要求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
附件c
附件D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ZB002—2008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燃油(气)燃烧器(以下简称燃烧器)型式试验的内容和项目,以验证燃烧器的安全与技术性能是否能够满足《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同时为燃烧器的技术鉴定提供性能依据。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规定的燃烧器,其他用途的燃烧器的试验可以参照本规则进行。第三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依据以下规范、标准:()(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ZB0012008);(二)GB1327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皱风机噪声测量方法》。第四条型式试验(以下简称试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的试验条件,如试验燃料、试验环境与系统、测试炉、试验点的布置、试验仪器设备、过量空气系数等,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A的要求。
第五条燃烧器的试验,包括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性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性能试验,其主要项目如下:
(一)基本安全要求检查,包括结构与设计检查、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和技术文件与铭牌检查,主要通过目测、技术文件审查等方法来实现;(二)安全性能试验,包括气密性(对燃气燃烧器)、安全时间(点火安全时间和熄火安全时间)、前吹扫时间与风量、点火热功率、火焰稳定性、电压改变、耐热性能、部件表面温度等项目的试验、测试和测量;(三)运行性能试验,包括燃烧器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以及运行状态下的燃烧产物排放、噪声测试,并且应当根据锅炉或者其他使用燃烧器的装置(以下简称供热装置)的不同要求,进行工作曲线的测试。基本安全要求检查、安全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见附件B。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曲线与试验的实测工作曲线的误差应当为±5%。第六条对于分体式燃烧器以及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4500kW的燃烧器,可以在与之匹配的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但必须在试验报告中说明供热装置的型号、参数以及制造单位。
第七条,试验应当由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机构根据本规则对燃烧器进行试验,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做出结论意见。结论意见包括试验合格、试验不合格。试验不合格的燃烧器,应当在试验报告TSG ZB0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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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说明原因。试验合格的燃烧器还应当出具试验合格证书,并且逐台加贴“TS\标志。试验报告、试验合格证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参见附件C、附件D。第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本规则自2008年4月30日起实施。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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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条件和要求A1试验燃料要求
A1.1燃料粘度和氮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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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油燃烧器进行试验时,应该使用在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1.6mm2~6.0mm/s(20℃时)以及氮含量不大于200mg/kg的燃料油;(2)使用其他燃油时,应该测定其粘度和氮含量。A1.2燃料成分及其性能分析
燃烧器试验前应该将燃料取样,由具备化验资格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检测:
(1)气体燃料,分析项目为气体成分、相对密度、低位热值、华白数;(2)液体燃料,分析项目为元素分析、粘度(20℃)、密度、低位热值。A2试验环境与系统要求
(1)燃烧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空间,适宜的室内环境温度为5℃~35℃,在不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其他环境温度也允许:(2)试验过程中,实验室内空气中的CO含量应该小于0.002%,CO,含量应该小于0.2%,同时,试验现场不得有影响燃烧的气流;(3)燃烧器系统连接,要求安全、牢固、密封性能好,严格按照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阅组、管路、电气元件的布线图和连接图等技术文件施工,法兰及相关部件的连接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试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4)实验室应当提供燃烧器所需的稳定额定电压和额定率的电源。A3测试炉的要求
A3.1结构的基本要求
(1)试验台装设的火焰测试炉,其本体的设计应该根据燃烧器的输出热功率、燃烧器火焰直径以及火焰长度来确定其内径和长度;(2)测试炉的燃烧室出口或者烟道内,应该安装可以改变燃烧室压力的调节挡板,通过它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
(3)测试炉除前墙以外,都应该被冷却;(4)测试炉上应该有密封的观察孔,能够观察火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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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测试炉上应当布置一定数量的测压点,能够测量燃烧室内压力;(6)在负压条件下工作的燃烧器的试验,应该在测试炉系统中的下游安装引风机,通过手动调节装置或者自动压力控制系统来调节燃烧室的压力;(7)如果燃烧器为分体式结构或者输出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4500kW,可以在与之匹配的供热装置上进行试验。
A3.2冷却条件要求
燃烧器在进行热态试验过程中(如输出热功率范围测试、工作曲线测试、耐热性测试、电压改变测试、部件表面温度测试等),测试炉冷却介质的温度以40℃~80℃之间为宜,并且系统应当维持热平衡。A4试验测试点布置要求
试验测试点按照图A-1布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烟气温度测量点
烟气压力测量点
烟气分析测量点
烟气流动方向
烟气测量部件简图
图A-1
(1)烟气分析测量点:布置在烟道中,与烟气流动方向垂直,插人深度为烟道直径的1/3处,试验时不能有空气漏人;(2)烟道压力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气分析测点0.15D,距离测试炉后墙的距离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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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处;
(3)烟气温度测量点,布置在距离烟道压力测点0.15D处。燃烧器试验测量仪器精度要求
见表A-1。
表A-1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测量仪器精度要求试验仪器
燃料热值
质量(重量)
燃气压力
压力传感器
测温仪器
流量测量仪器
长度测量仪器
co,含量
Co含量
NO,含量
计时器
烟气黑度仪
声级计
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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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Pa
±1%满量程
±1℃
±0.5%满量程
±1%满量程
±0.1%满量程
±0.1%满量程
±5mg/m2
±5mg/m
燃烧器在试验运行时,其过量空气系数(α)应当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第四十六条的要求。需要测试燃烧器工作曲线时,对应工作曲线上各测点(参见图Bb-1和图Bb-2)的过量空气系数还应当满足A6.1,A6.2要求。A6.1燃油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
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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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类型免费标准bzxz.net
表A-2
单级、多级调节或连续调节
燃油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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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空气系数(α)
注:点1~点6参见图Bb-1和图Bb-2。A6.2
燃气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
见表A-3。
表A-3
燃烧器类型
单级式
多级或连续调节式
燃气燃烧器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负荷调节比例
注:点1~点6参见图Bb-1和图Bb-2。6
过量空气系数(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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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
燃油(气)燃烧器试验内容和要求B1基本安全要求检查
B1.1结构与设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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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是否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项目见表B-1。
表B-1燃油(气)燃烧器结构与设计检查项目序号
检查项目
火焰观测孔
防护装置
空气流量调节装置
燃烧器固定
螺纹与法兰连接
电气设备及电缆固定
部件封装
电器防护等级
过滤装置
火焰观测孔
防护装置
空气流量调节装置
燃气流量调节装置
过滤装置
燃烧器固定
依据《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相关条款第七条第(三)项
第七条第(四)项
第七条第(五)、(六)项
第九条
第十条第(一)项
第十条第(二)项
第十条第(三)项
第十条第(四)项
第十二条
第三十五条(一)项
第七条第(三)项
第七条第(四)项
第七条第(五)、(六)项
第八条第(一)项
第八条第(二)项
第九条
第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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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螺纹与法兰连接
电气设备及电缆固定
部件封装
电器防护等级
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依据《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相关条款第十条第(二)项
第十条第(三)项
第十条第(四)项
第十二条
检查燃烧器的安全与控制装置配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三章的有关要求。
其中,安全连锁保护功能的检查,通过在实验室模拟各种异常情况的试验来实现。具体检查项目见表B-2。
表B-2
检查项目
点火装置
火焰监测装置
安全切断阀布置
前吹扫功能
安全连锁
警示标志
燃油预热
点火装置
火焰监测装置
燃烧器安全与控制装置检查项目依据《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条款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主燃气控制阀系统
前吹扫功能
安全连锁
空气、燃气控制
放散管直径
系统关闭
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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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技术文件与铭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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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出厂技术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铭牌等是否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六章的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项目见表B-3。
燃烧器技术文件与铭牌检查项目表B-3
检查项目
出厂技术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
安全性能试验
B2.1气密性试验
依据《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条款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燃气燃烧器在运行前,应该对燃气管系、阀组进行气密性试验,以保证在试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试验要求和试验结果应当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第十条的要求。
B2.2安全时间测量
B2.2.1点火安全时间测量
测量从燃烧器点火时发出喷油(气)信号到燃烧器因点火失败而发出切断燃油(气)供应信号的时间。
B2.2.2熄火安全时间测量
在燃烧器运行时,测量从火焰检测装置发出火焰熄灭的信号到安全切断装置开始关闭的时间。
上述点火安全时间和熄火安全时间试验次数各不少于3次,每次试验结果均应当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第十九条(对燃油燃烧器)和第二十条(对燃气燃烧器)的要求。
B2.3前吹扫时间与风量测量
B2.3.1前吹扫时间测量
测量燃烧器风机启动到点火燃烧之前,空气吹扫过程持续的时间。B2.3.2前吹扫风量测量
测量燃烧器风机启动到点火燃烧之前,吹扫空气的流量。上述前吹扫时间与吹扫风量测试次数各不少于3次,每次测试结果均应当符合《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中第二十二条(对燃油燃烧器)和第二十三条(对燃气燃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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