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82-200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4665
页数:6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杨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杨桃的收购、销售和无公害食品认证。 NY 5182-2002 无公害食品 杨桃 NY5182-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08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5182-2002
无公害食品,
2002-07-25发布
200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5182200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前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信平、彭黎旭、章程辉、汤建彪、刘洪升、贺利民、周永华。298
1范围
无公害食品
NY 5182—2002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杨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鲜杨桃的收购、销售和无公害食品认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
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免费标准bzxz.net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5009.18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7718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14875
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14929.6大米和柑桔中喹硫磷残留量测定方法GB/T 17331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17332食品中有机氟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3要求
3.1感官要求
果实无腐烂,基本无外物污染、病虫害。3.2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无公窖食品杨桃卫生指标
砷(以As计)
铅(以Pb计)
镉(以 Cd计)
汞(以Hg计)
单位为亳克每千克
NY 5182--2002
氟(以F\计)
敌敌畏(dichlorvs)
敌百虫(trichlorfon)
多菌灵(carbendazim)
辛硫磷(phoxin)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喹硫磷(quinalphes)
乐果(dimethoate)
毒死蜱(chlorpyrifos)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氟氯氰菊酯(cyhalothrin)
注:其他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试验方法
4.1感官要求的检验
表1(续)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测腐烂、外物污染、病虫害等。4.2卫生指标的检验
4.2.1碑的测定
按照GB/T5009.11执行。
4.2.2铅的测定
按照GB/T5009.12执行。
4.2.3镉的测定
按照GB/T5009.15执行。
4.2.4汞的测定
按照GB/T5009.17执行。
4.2.5氟的测定
按照GB/T5009.18执行。
4.2.6敌敌畏、敌百虫测定
按照GB5009.20执行。
4.2.7多菌灵的测定
按照GB/T5009.38执行。
4.2.8辛硫磷的测定
按照GB14875规定执行。
4.2.9百蘭清
按照GB14878执行。
4.2.10喹硫磷的测定
按照GB/T14929.6规定执行。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4.2.11乐果、毒死蜱的测定
按照GB/T17331执行。
4. 2. 12澳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氨氰菊酯的测定按照GB/T17332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杨桃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5.3检验分类
5.3.1型式检验
NY 5182—2002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5.3.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包装、标志等要求,卫生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选择,检验合格方可交收。5.4判定规则
5.4.1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感官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果重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5.4.2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一次,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标志
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7包装、贮存、运输
7.1包装
包装容器应符合质量、卫生和透气性的要求,保证杨桃适宜处理、贮存和运输。包装容器和材料要求无毒、无污染、无异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7.2贮存
贮存场地要求:清洁、通风,有防晒防雨设施或制冷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7.3运输
7.3.1运输工具通风良好,卫生条件良好,无毒、无不良气味。7.3.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混运。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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