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315-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315-2008
中文名称:航海通告编写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410832
相关标签:
编写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40水路运输
中标分类号:公路、水路运输>>航道与航标>>R61航道管理与养护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0页
标准价格:28.0 元
计划单号:19990019-T-307
出版日期:200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12-22
起草人:贾建军、李春菊、韩范畴、成俊、元建胜、吴珠宏、唐梦尧、李纪东、王焕
起草单位:海军出版社
归口单位:hj 海军
提出单位:海军司令部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15315—1994《航海通告编写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发布航海通告的区域、内容、体例、要求,以及航海通告的资料征集、编辑准备、编写细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航海通告的编写。 本标准与GB/T15315—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GB/T1.1—2000对编排结构、层次划分等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发行、排版顺序和版式规定三个部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12317 海图图式”改为“GB12319—1998 中国海图图式”,将“GB12318航海图编绘规范”改为“GB12320—1998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增加了航海通告发布形式(见第4章);———细化和完善了航海通告发布内容(1994年版的3.4,本版的4.4);———修改了坐标系采用的有关规定(1994年版的3.6,本版的4.5.1);———删除了有关数字注记的规定(1994年版的3.9),增加了计量单位与精确度内容(见第4章);———修改了航海通告的内容编排,增加了航海信息、图书消息内容(1994年版的3.8.2.1,本版的4.8);———增加了地名采用原则(见第4章);———细化了编写细则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通告项标题中项号、地名提示等各内容的编写方法和要求,修改了通告改正内容的说明形式(1994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删除了贴图改正的有关内容(1994年版的6.5.7);———修改了说明样式的附录(1994年版的附录C,本版的附录E);———增加了资料性附录“航海信息编写样式”(附录F);———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海图改正编写样式”(附录J)。 GB/T 15315-2008 航海通告编写规范 GB/T15315-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03.2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315—2008
代替GB/T15315—1994
航海通告编写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notices to mariners2008-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资料征集
编辑准备
编写细则
质量控制
排版顺序和版式规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资料性附录)
附录J(资料性附录)
附录K(资料性附录)
附录L(资料性附录)
附录M(资料性附录)
附录N(资料性附录)
附录O(资料性附录)
附录P(资料性附录)
附录Q(资料性附录)
航海通告关系海图范围示意图
航行警告第X海区位置范围示意图航海通告封面样式
航海通告版权页样式
说明样式
航海信息编写样式
图书消息编写样式
地理区域索引编写样式.
关系海图索引编写样式
海图改正编写样式·
临时通告编写样式
有效临时通告索引编写样式
航行警告编写样式
航路指南、港口指南等资料类书改正编写样式航标表改正编写样式
海区情况报告表样式
封底样式
GB/T15315—2008
本标准代替GB/T15315—1994《航海通告编写规范》。本标准与GB/T15315一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GB/T15315—2008
根据GB/T1.1一2000对编排结构、层次划分等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发行、排版顺序和版式规定三个部分;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12317海图图式”改为“GB12319一1998中国海图图式”,将“GB12318航海图编绘规范”改为“GB12320—1998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一增加了航海通告发布形式(见第4章);细化和完善了航海通告发布内容(1994年版的3.4,本版的4.4);修改了坐标系采用的有关规定(1994年版的3.6,本版的4.5.1);删除了有关数字注记的规定(1994年版的3.9),增加了计量单位与精确度内容(见第4章):修改了航海通告的内容编排,增加了航海信息、图书消息内容(1994年版的3.8.2.1,本版的4.8);
增加了地名采用原则(见第4章);一细化了编写细则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通告项标题中项号、地名提示等各内容的编写方法和要求,修改了通告改正内容的说明形式(1994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删除了贴图改正的有关内容(1994年版的6.5.7);修改了说明样式的附录(1994年版的附录C,本版的附录E);增加了资料性附录“航海信息编写样式”(附录F);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海图改正编写样式”(附录J)。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Q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海军司令部提出。
本标准由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归口。本标准由海军出版社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建军、李春菊、韩范畴、成俊、元建胜、吴珠宏、唐梦尧、李纪东、王焕。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315—1994。
1范围
航海通告编写规范
GB/T 15315—2008
本标准规定了发布航海通告的区域、内容、体例、要求,以及航海通告的资料征集、编辑准备、编写细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航海通告的编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319—1998中国海图图式
GB12320—1998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航海通告notices tomariners
刊载有关航行安全事项和航海图书改正内容的定期出版物。3.2
海图改正项chartcorrections
时效性较长、需要据其对相关航海图书进行改正的通告项目。3.3
临时通告temporarynotices
时效性较短、不需要据其对相关航海图书进行改正的有关航行安全事项的通告项目。3.4
Fnavigationalwarnings
航行警告
航海通告中转载海岸电台播发的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紧迫信息的通告项目。4总则
4.1航海通告的作用
向使用者通报与航行有关的海区重要要素变化情况,用以改正航海图书,提高航海图书的现势性。4.2航海通告发布形式
4.2.1航海通告以期刊形式发布,刊发周期一般为每周一期。必要时可对其中部分内容刊发汇编,4.2.2航海通告印刷品采用国家标准A系列16开本,即A4幅面尺寸。4.2.3航海通告印刷品一般通过邮寄、递送等方式发送给用户。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版航海通告,内容应与同期印刷品一致
4.3发布航海通告的海区范围
发布航海通告的海区范围应覆盖中国海区及邻近海区,不应小于在版的最小比例尺航行图所覆盖的海区范围。转发航行警告的海区范围为国际海事组织划分的播发航行警告区划中的第X海区。参见1
GB/T15315—2008
附录A、附录B。
4.4航海通告发布内容bZxz.net
航海通告发布具体内容包括:
a)助航标志的增设、撤除、移位、重建、故障、更换等变化情况;沉船、礁石、海底不明物体等航行障碍物的发现、清除、变更等情况;b)
码头、防波堤等重要港口设施的变化情况;c)
港池、重要航道的疏浚、淤积等水深变化情况;d)
海底管道、电缆等管线的敷设、撤除、路由变更等情况;e)
跨越航道的桥梁、架空管道、电缆、通信线、电力线、索道等的架设、撤除、净空高度变化、路由变f)
更等情况;
锚地、航道、海上养殖场、施工作业区、航泊限制区等各种区域的设置、废除、界线变更等情况;g)
h)海上交通管制、通信联络、救助、航行规章制度、航法的实施、废除与变更等;i)航海图书出版预告、出版、改版、作废消息;j)其他航海信息。
4.5数学基础与计量单位
4.5.1坐标系
采用WGS一84世界大地坐标系。如资料采用的是其他坐标系,应进行坐标系改算;资料坐标系不明时可不改算,但应在相应通告项后予以说明。4.5.2高程基准
中国大陆地区一般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远离大陆的岛、礁,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有困难时,可采用当地平均海面作为高程基准。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采用原资料的高程基准。4.5.3深度基准
中国沿海采用理论最低潮面。港、澳、台及外国海域采用原资料的深度基准。4.5.4计量单位与精确度
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常用的有:度(°)、分(\)、秒(\)、海里(M)、千米(km)、米(m)。一般最高精确度为:
a)位置坐标精确到o\.1
b)方位精确到1\;
c)长度、距离、高度10m以内精确到0.1m,10m以上(含10m)精确到1m;d)水深浅于31m的精确到0.1m,深于31m(含31m)的精确到1m4.6点位和方位
点位是指制图要素在图上的位置。采用经纬度或方位距离法表示。方位应为真方位,但导航线和灯标光弧的方位应为海上视航标的真方位。4.7地名采用原则
航海通告应采用最新版海图上的地名。同一地理实体在不同海图上或其他资料中出现多个名称时,可按主、副名称的形式处理:a)不同时期出版的海图地名不一致时,用后出版的海图地名作为主名,先出版的海图地名作为副名;
b)海图地名与政府地名管理机构新公布的地名不一致时,用政府地名管理机构新公布的地名作为主名,海图地名作为副名;
资料中的地名与海图不一致时,采用海图上的地名,必要时以资料中的地名作为副名;c)
d)主副名表示形式为主名在前,副名用小括号“()”括起并附在主名后面。2
4.8航海通告的内容编排
航海通告的内容编排分为四个单元,分别为:说明、航海信息、图书消息;
b)索引、海图改正、临时通告;c)航行警告;
d)航海书表改正。
5资料征集
5.1资料来源
GB/T15315—2008
5.1.1外交、交通、测绘、渔业、海事、邮电、水电、海运、航运、石油、地质勘查等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军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
5.1.2航海等有关人员个人向航海通告编发部门提供的最新海区变化情况。5.1.3外国官方机构发布的航海通告等。5.2海区变化情况报告方式
报告海区变化情况应采用迅速可靠的通讯方式。可根据缓急程度采用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填写海区情况报告表等方式,5.3海区情况报告内容
海区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者单位名称、本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报告题目、地理区域、位置或范围、关系海图、内容详述、有关建议和要求、报告时间。书面报告时应填写海区情况报告表,由报告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编辑准备
6.1基础准备
基础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熟悉本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b)备考航海图、书并改正到最新;c)
建立资料汇集、编辑流程、问题处理登记薄(或卡):d)建立临时通告撤项记录簿、
6.2资料准备
6.2.1资料汇集与登记
依照每期航海通告截稿时间,按时将各方提供的原始资料汇集、编号、登记。6.2.2资料分析
通告编辑应对资料进行分析、核实,并按照航海通告中海图改正、临时通告、航行警告、航海信息等专题将资料归类,以便按专题实施编辑工作。7编写细则
7.1基本要求
航海通告的格式应相对固定,语言严谨、简练、规范、统一,要素及符号表示符合GB12319一1998、GB12320—1998规定。
7.2各部分编辑要求
7.2.1封面
封面应标明通告名称、期数、项数、出版日期、目录、出版机关名称和徽志等内容。参见附录C。3
GB/T15315—2008
7.2.2版权页
版权页应标明通告名称、期数,编制、出版、发行者的名称和地址,印次、开本、印数、书号等必要的版权说明。其空白处可配置声明、相关说明等。参见附录D。7.2.3说明
每期通告均应附有通告使用说明。参见附录E。7.2.4航海信息
主要刊发航海图书上未表示、但与船舶航行安全有关的信息。如海上交通管制、通信联络、海难救助、卫星导航系统、地面导航系统等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参见附录F。7.2.5图书消息
主要发布航海图书出版、改版、作废以及出版预告消息。参见附录G。7.2.6地理区域索引
7.2.6.1地理区域索引内容主要包括国名、海区名、具体地名和通告项号。地理区域索引编写样式参见附录H。
7.2.6.2地理区域索引按照先中国海区、后外国海区,从北到南,由近至远的顺序编排:a)中国海区编排顺序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台湾岛、南海、北部湾;外国海区编排顺序依次为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越南等;b)
c)“海图更正”和“新图补改”通告项的项标题及项号列在索引末尾。7.2.7关系海图索引
关系海图索引包括涉及海图改正的所有海图图号及相关改正项数,按关系海图图号数字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项号排在关系图号右边(右栏)。当关系海图种类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须按中国海区航海图、渔业图、外国海区航海图的顺序排列。关系海图索引编写样式参见附录1。7.3航海通告项编写细则
7.3.1航海通告项标题
航海通告(包括海图改正和临时通告)的项标题由项号、地名提示和要素动态提示三部分组成。格式如:
*101东海厦门港
地名提示
7.3.2项号
设置灯浮标
要素动态提示
项号由序号和计算机检索符号组成。其中序号从每年第1期第1项开始,用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至年底最后一期止。计算机检索符号分为两种,“*\代表海图改正通告项;“”代表临时通告项。如*102、*105、T104等。
7.3.3地名提示
地名提示以便于使用者尽快找到通告相关地点为原则,尽可能直接、简练,一般由两级地名组成,在复杂海区亦可由三级或四级地名组成。各级地名之间以空格分开,分级标准和示例如下:a)第一级地名,中国海区为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台湾岛、南海、北部湾,外国海区为国名。b)第二级地名,为较著名的港口、海湾、人海口、海峡、群岛、岛和角等的名称。第三级地名,须小于第二级地名,并且在第二级地名提示的区域内。以此类推,第四级地名须c)
小于第三级地名,并且在第三级地名提示的区域内d)在具体地名后面还可附加“××方”、“附近”等词,以便进一步提示要素所处位置。示例1:黄海成山角东方
示例2:东海长江口南港水道
示例3:南海深圳港盐田港区
示例4: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东岸附近7.3.4要素动态提示
7.3.4.1要素动态提示,应由要素名称和动态词组成,如:灯桩移位、设置灯浮标、划定通航分隔带、存在沉船等。临时通告项还应在要素动态提示后注“(临)”。如:挖泥施工(临)。7.3.4.2助航标志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见表1。助航标志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表1
主体要素名称
灯桩、引导灯桩、灯塔、立标、灯船、灯浮、水中灯桩、浮标、警示标牌、雾笛、雾钟、雷达应答器(雷康)、无线电指向标(指向)、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视听觉标志和无线电标识类7.3.4.3
动态词与组词格式
设置×
撤除×
××变更
XX移位
××倒塌
××漂失
××熄灭
XX试发光
XX暂停发光
XX恢复发光
××关闭
××暂停工作
XX恢复工作
碍航物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见表2。GB/T15315—2008
a)在一项通告中出现“变更”和“移位”两种动态时,选择“变更”b)冬春季节性换标动态提示为“冬季换标”、“春季换标”两固定词组表2碍航物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主体要素名称
沉船、暗礁、浅水深、爆炸物、井口、海底管线、架空管线、鱼礁、网箱、海带养殖区、禁航区、安全区、航泊限制区等碍航物和碍航区类
存在××
撤除××
XX移位
X×变更
动态词与组词格式
XX漂流/移
敷设××(海底管线)
架设××(架空管线)
划定××
锚地、航道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见表3。表3锚地、航道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主体要素名称
锚位、锚地、航道线、航道分隔带等7.3.4.5
动态词与组词格式
划定××
××变更
撤除××
地质、水文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见表4。备
在一项通告中出现“变更”和“移位”两种动态时,选择“变更”备
移位或范围变化均选择“变更”表4主
地质、水文类要素动态提示组词形式主体要素名称
底质、地震、火山、地磁、变色海水、潮流、海流、浪花、瑞流、旋涡等7.3.4.6
疏浚施工
挖泥施工
取沙施工
吹填施工
填筑施工
抛泥施工
抛石施工
围海施工
筑坝施工
筑堤施工
发现××
××消失
动态词与组词格式
××变化
施工、作业类动态提示组词形式见表5表5
施工、作业类动态提示组词形式施工
护岸施工
打桩施工
沉箱施工
沉桩施工
建码头施工
建桥施工
安装施工
吊装施工
敷设海底电缆施工
架设电力线施工
备注:a)
清障作业
清淤作业
清污作业
打捞作业
潜水作业
炸礁作业
不明性质的海上施工或作业,统称“海上作业”作业类
爆破作业
钻探作业
勘探作业
地震测量作业
海道测量作业
拆船作业
科学考察、仪器或武器试验、军事训练活动等,可采用各自的专用动态提示词。备
GB/T15315—2008
7.3.5“海图更正”和“新图补改”通告项的项标题“海图更正”和“新图补改”通告项的项标题无地名提示和要素动态提示,直接采用“海图更正”或“新图补改”作为项标题。“海图更正”项,适用于更正或修正现行海图内容。“新图补改”项,适用于补充改正新出版海图出版发行之日前未进行改正的通告内容7.4海图改正项正文编写细则
7.4.1海图改正项正文栏目划分
海图改正项正文内容一般分为6个栏目。每个栏目的名称及标题词如下:a)
改正行为栏,标题词为“加绘”、“删除”、“移位”、“变更”等;b)关系海图栏,标题词为“海图”;关系航标表栏,标题词为“航标表”;c)
备注栏,标题词为“备注”;
撤项栏,标题词为“撤项”;
f)资料来源栏,标题词为“资料来源”。海图改正编写样式参见附录J。
7.4.2改正行为栏
改正行为栏内容由标题词、要素符号及注记(或要素描述词)、要素位置三部分组成。编写格式如:示例1:
示例2:
示例3:
示例4:
红闪(2)红6 s
水管一→→一及注记,连接:
A闪(2)红6s
由:闪(2)红6 s
至:闪(2)绿 6 s
7.4.2.1标题词的选择原则
a)选择标题词须符合资料本意,31°06\25\.0N、122°1639\.0E(1)38°38'.2N、117°47'.4E
(2)38°37\.8N、117°49\.2E(1)31°06'25\.0N、122°16'39\.0E(2)3106\25\.2N122°1639\.8E(1)31°06\25\.0N122°1639\.0E(2)同上述(1)
在一项通告中,一个(类)要素改正内容尽量用一个或两个标题词引导表述完整。如某灯浮移位,一般用“移位”一个标题词引导表述完整;如某锚地移位,则一般采用“删除”和“加绘”两个标题词,前后呼应引导表述完整。当某一个(类)要素改正内容在一项通告中用两个标题词未能引导表述完毕时,可拆项分述c)
要素符号及注记的表示
要素符号及注记的表示应按GB12319一1998执行;b)当不便用符号及注记表示时,可采用词组、短语对符号进行描述,但要求文字简明,贴切。7.4.2.3
要素位置表示应遵循的原则
要素位置一律用经纬度表示;
GB/T 15315—2008
b)含加绘、移位、变更行为的要素位置精度一律为“秒”后保留一位小数(0\.1);c)含删除行为的要素位置精度可为“分”后保留一位小数或“秒”后保留一位小数(0\.1或0\.1),但位置点不得偏离海图上标注的相应要素主体符号边缘;d)当资料提供的删除要素位置点偏离图上相应要素主体符号边缘时,须从图上直接量取位置作为位置编写依据。
7.4.3关系海图栏
在标题词“海图”后,依次列出本项通告涉及改正的海图的图号、各图在本项通告中须改正的小项号以及各图前次改正通告的年份和项号。编写格式如:示例:海图
16642[2005-19】15770(1)[2006-319】a)海图图号,包括本项通告涉及的各种不同比例尺海图的图号,按其比例尺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b)小项号,用于提示该海图仅改正本项通告中某一小项或几小项内容,小项号以小括号“()”括注于图号之后;
c)前次改正通告的年份和项号,用于记录该海图上一次改正通告的年份和项号,以中括号“【”括注于海图图号或小项号之后,
7.4.4关系航标表栏
为非固定栏目,凡涉及助航标志类且须改正航标表的通告项均须设置本栏,用以提示相关航标表的书号、出版时间及航标编号,航标编号用中括号“{”括起。编写格式如:示例:航标表
7.4.5备注栏
G101/2005[1232J[1233]
为非固定栏目,用于补充说明不能在海图上表示的内容或说明要素表示方法。编写格式如:示例1:备注为钢质渔船,300总吨。示例2:备注引导线虚线长200m,实线长950m。7.4.6撤项栏
为非固定栏目,仅在本项通告内容覆盖或纠正前项通告内容时使用。撤项栏用于记录被撤除的前项通告的年份和项号。编写格式如:示例:撤项2005年924项
7.4.7资料来源栏
用于记录本项通告所采用的原始资料,表示内容包括资料提供单位简称、资料文件号、通告编发单位内部资料编号。编写格式如:示例:资料来源甬海事航(2005)89号7.5临时通告编写规定
(1523/2005)
7.5.1临时通告项适用于发布时效性较短或有明确时限的施工、作业、季节性换标等情况。有关航行障碍物(漂浮物除外)的发现、清除、变更等情况不得作为临时通告发布。7.5.2临时通告编排在海图改正后面。每月最后一期通告列出有效临时通告索引。每年年底出版临时通告汇编
7.5.3临时通告不改正航海图、书,所列海图图号仅供使用该项通告时参考。7.6临时通告项正文内容编写细则7.6.1临时通告项正文栏目划分
临时通告项正文内容一般分为6个栏目。每个栏目的名称及标题词如下:a)时间栏,标题词为“时间”;b)要素动态栏,标题词为“设置”、“存在”、“划定”、“撤除”、“移位”、“变更”、“范围”、“路由”、“位置”等;
备注栏,标题词为“备注”;
d)参考海图栏,标题词为“海图”;7
GB/T15315—2008
撤项栏,标题词为“撤项”;
f)资料来源栏,标题词为“资料来源”临时通告编写样式参见附录K。
7.6.2时间栏
为非固定栏目,根据资料情况而定。编写格式如:示例1:
示例2:
示例3:
示例4:
2006年3月1日一8月1日,每日0080一18002006年3月1日一2007年1月30日
自2006年3月1日起
7.6.3要素动态栏
要素动态栏内容由标题词、要素符号及注记(或要素描述词)、要素位置三部分组成。标题词选择、要素符号及注记的表示分别参照上述7.4.2.1、7.4.2.2执行。要素位置一般采用经纬度表示,但根据资料情况也可采用方位距离法表示。编写格式如:示例1:
示例2:
示例3:
示例4:
示例5:
示例6:
红闪(2)红6 s
连接:
闪(2)红6s
闪(2)绿6s
32号油田专用锚地,连接:
原32号油田专用锚地,连接:
闪(2)红6s由:
34°01'59\.0N、121°52'54\.0E30°19'12\.0N.121°41'27\.0E(1)37°32'31\.0N、122°12'58\.0E(2)37°31'03\.0N.122°11'37\.0E(3)37°29'42\.0N、122°13'40\0E(4)37°31'03\.0N.122°15'54\.0E(5)同上述(1)
(1)31°26'32\.0N.121°48'04\.0E(2)同上述(1)
(1)39°00'43\.0N.119°15'45\.0E(2)39°02'43\.0N.119°15'40\.0E(3)39°02'45\.0N、119°18'58\.0E(4)38°59'45\.0N.119°18'30\.0E(5)同上述(1)
(6)39°00'43\.2N、119°15'45\.3E(7)39°02'43\.2N.119°15'40\.3E(8)39°02'45\.2N.119°18'58\.3E(9)38°59'45\.2N、119°18'30.3E(10)同上述(6)
(1)31°26'32\.2N、121°48'04\.3E(2)31°26'32\.0N、121°48\04\.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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