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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63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634-2008

中文名称:单轴试验机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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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单轴 试验机 检验 测力 校准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9.060;77.040.10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试验机与无损探伤仪器>>N74力与变形测试仪器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634-2000

采标情况:IDT ISO 376:200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20.0 元

计划单号:20064492-T-604

出版日期:2009-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2-08-29

起草人:郭永祥、邵春平、马孝修

起草单位:长春试验机研究所、长春中联试验仪器有限公司、长春孝修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13634—2000《试验机检验用测力仪的校准》。 本标准规定了单轴试验机[例如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静态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并给出标准测力仪的分级方法。本标准一般适用于由测量受力体的弹性变形或与之成正比的量来确定其所受力的标准测力仪。 本标准代替GB/T13634—2000《试验机检验用测力仪的校准》。本标准与GB/T1363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名称;———增加了引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2000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本版的第3章);———修改了某些符号的含义(2000版的表1;本版的表1);———将“负荷”一词改为“力”(2000版的6.1.1和6.4.1等;本版的7.4.1等);———修改了施加每组校准力以前调整零点的要求(2000年版的6.5.3;本版的7.5.3);———修改了校准证书要求(2000年版的7.3;本版的8.3);———修改了逐点施加力的时间间隔要求(2000版的6.4.3;本版的7.4.3)。 GB/T 13634-2008 单轴试验机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 GB/T1363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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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9.060;77.040.10
GB T1900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634—2008/ISO376:2004
代替GB/T13634—2000
单轴试验机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Calibration of force-proving instrumentsused for the verification of uniaxial testing machines(ISO 376:2004,Metallic materials—Calibration of force-provinginstruments used for the verification of uniaxial testing machines,IDT)2008-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及其含义
标准测力仪的特性
标准测力仪的校准
标准测力仪的分级
已校准标准测力仪的使用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力传感器及其加力用附件尺寸示例附加内容
GB/T13634-—2008/ISO376:200413
GB/T13634—2008/IS0376:2004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等同采用IS0376:2004《金属材料单轴试验机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英文第三版)。本标准对ISO376:2004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修改了名称;
一删除ISO376:2004的前言;
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直接引用与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对应的我国国家标准。本标准代替GB/T13634一2000《试验机检验用测力仪的校准》。本标准与GB/T1363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修改了名称;
-增加了引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2000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本版的第3章);修改了某些符号的含义(2000版的表1;本版的表1);将“负荷”词改为“力”(2000版的6.1.1和6.4.1等;本版的7.4.1等);修改了施加每组校准力以前调整零点的要求(2000年版的6.5.3;本版的7.5.3);修改了校准证书要求(2000年版的7.3;本版的8.3);修改了逐点施加力的时间间隔要求(2000版的6.4.3;本版的7.4.3)。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2)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长春试验机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长春中联试验仪器有限公司、长春孝修计量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永祥、邵春平、马孝修。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3634—1992、GB/T13634—2000。GB/T13634—2008/IS0376:2004引言
本标准没有规定标准测力仪或其指示装置测量不确定度方面的内容。国际标准化组织“金属力学试验”技术委员会的\单轴试验”分委员会(ISO/TC164/SC1)的工作组正在拟定标准测力仪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本标准将跟踪国际标准并及时予以修订。在规定这方面的内容之前,有关标准测力仪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可参见本标准“参考文献”列在前面的两个文件。1范围
GB/T13634—2008/ISO376:2004
单轴试验机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本标准规定了单轴试验机[例如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静态检验用标准测力仪的校准,并给出标准测力仪的分级方法。
本标准一般适用于由测量受力体的弹性变形或与之成正比的量来确定其所受力的标准测力仪。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一2008,ISO/IEC17025:2005,GB/T27025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force-provinginstrument
标准测力仪
从力传感器直到包括指示装置在内的整个组合。4符号及其含义
表1中的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表1符号及其含义
转位后的复现性相对误差
不转位时的重复性相对误差
传感器的最大容量
最大校准力
插值相对误差
零点相对误差
卸力后指示装置的读数
加力前指示装置的读数
指示装置的分辨力
标准测力仪的进回程相对误差
递增试验力时的变形
变形的计算值
递减试验力时的变形
GB/T13634—2008/IS0376:2004
a与变形对应的读数值
5原则
表1(续)
第1、3、5次测量中的最大变形
第1、3、5次测量中的最小变形
与最大校准力对应的变形
转位后变形的平均值
不转位时变形的平均值
校准的要点是对力传感器施加准确已知的力并记录指示装置指示的数据,指示装置被认为是标准测力仪的组成部分。
采用电测方式时,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更换指示装置而不必重新校准标准测力仪。a)原指示装置和替换指示装置均具有可源到国家基准且以电的基本单位(伏特、安培)给出校准结果的校准证书。替换指示装置的校准范围不应小于组合成标准测力仪以后的使用范围,其分辨力不应低于组合成标准测力仪以后的使用分辨力。替换指示装置的量值单位(例如5V、10V)和激励源的类型(例如AC或DC载频)应分别与原b)
指示装置相同。
每个指示装置(原指示装置和替换指示装置)的不确定度不应对标准测力仪整个组合的不确定c)4
度有较大的影响。推荐替换指示装置的不确定度不大于整个组合系统不确定度的1/3。6标准测力仪的特性
6.1标准测力仪的标识
标准测力仪的所有部件(包括电缆)均应分别给出唯一标识,例如制造者名称、型号和编号。力传感器应标明最大工作力。
6.2力的施加
力传感器及其加力附件的设计应保证沿轴向施加拉力或者压力。附录A给出了加力用附件的示例。6.3变形的测量
力传感器受力体变形的测量可采用机械的、电的、光的或其他具有足够准确度和稳定度的方法进行。
标准测力仪是仅以规定的校准力分级还是以插值分级(见第7章)取决于变形测量系统的类型和性能。
通常,采用标度盘式指示装置测量变形的标准测力仪仅限于使用测力仪已被校准的力。标度盘式指示装置如果在长行程范围内使用,可能含有很大的局部周期性误差,该误差产生的不确定度太大以致不允许在校准力之间插值。如果标度盘式指示装置的周期性误差对标准测力仪插值误差的影响甚小,则可使用插值。
7标准测力仪的校准
7.1总则
7.1.1预备试验
应保证标准测力仪满足校准前的要求。例如,可通过下述预备性试验进行检验。2
7.1.2过负荷试验
此项任选试验参见第B.1章。
7.1.3有关施加力的检验
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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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力试验时,标准测力仪辅带的连接装置能够沿轴向施加力;一一压力试验时,力传感器与其在标准机上的承压垫之间无相互干扰。可以采用第B.2章给出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注:也可采用其他试验方法,例如,使用带有球形上支承面的平底传感器进行试验。7.1.4电压变化试验
是否进行此项试验由校准部门决定。对于需要提供电源的标准测力仪,当线电压变化士10%时,应对其无明显影响。此项检验可借助于力传感器模拟器或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7.2指示装置的分辨力
7.2.1模拟式标度
标度盘上的刻线应均匀一致,指针宽度应近似等于刻线宽度。指示装置的分辨力r应为指针宽度与两相邻刻线中心距(刻度间隔)的比值,推荐比值为1:2、1:5或1:10,要估读到标度盘分度值的十分之一,要求刻度间隔不小于1.25mm。可以使用尺度与模拟式标度相当的游标尺直接读取比标准测力仪标度盘分度值更小的值。7.2.2数字式标度
数字式指示装置的分辨力被认为是其末位有效数字的一个增量。7.2.3读数变动
如果读数变动大于上述定义的分辨力值(标准测力仪未受力时),则分辨力应视为变动范围的一半。7.2.4单位
应将分辨力「转换成力的单位
7.3最小力
为了在标准测力仪校准时或以后用以检验试验机时准确地读取变形量,施加到标准测力仪上的最小力应满足下列两项要求:
a)最小力不应小于:
00级:4000×m免费标准bzxz.net
0.5级:2000×r
—1级:1000×r
——2级:500×r
b)最小力不应小于0.02Ft。
7.4校准方法
7.4.1预加力
施加校准力之前,应对标准测力仪以给定方式(拉或压)施加三次最大力。每次最大力的保持时间应为1min~1.5min。
7.4.2方法
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仅以递增力对标准测力仪施加两组校准力进行校准。然后,将标准测力仪绕其轴线依次旋转到360°范围内至少两个对称均匀分布的位置(即0°、120°、240°)。如果不能旋转到这些位置,允许旋转到0°、180°和360°的位置。在每个位置先以递增力再以递减力施加一组校准力(见图1)。3
GB/T13634-2008/IS0376:2004
X,X2
图1标准测力仪的位置
Xs, Xg
为了给出插值曲线,校准力的个数不应少于8个,并且这些力应尽可能在校准范围内均匀分布。注1:如怀疑有周期性误差,建议避开与该误差周期相对应的力值范围。注2:该方法测出的滞后值是标准测力仪与标准机的综合滞后,标准测力仪的滞后可在静重式标准机上精确测定。使用其他类型标准机时,宜把标准机的滞后考虑进去。应对标准测力仪在将要施加校准力的方向预加三次最大力。施加校准力的方向改变时,应在新的方向施加三次最大力。
力被完全卸除以后,应至少等待30s,再记录零力时的读数。注3:每组测量结束后,宜至少等待3min再进行下一组测量。对于部件可拆卸的标准测力仪,在校准期间,应将其至少分解一次至包装运输状态。这种分解一般应在第二组和第三组测量之间进行。重新组装施加下一组校准力之前,应对标准测力仪至少施加三次最大力。
开始校准电子式标准测力仪之前,可记录零点信号(见第B.3章)。7.4.3施加力的要求
应尽量使逐点施加力的时间间隔相同,从力开始变化至可读数的时间应在30s以内。应在18℃~28℃范围内选择校准温度,在校准过程中,温度变化应在士1℃范围内,并应记录校准时的温度。应有足够的时间使标准测力仪达到稳定的温度。注:当已知标准测力仪未进行温度补偿时,宜确保温度变化不影响校准。应变式传感器校准前的通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7.4.4变形的测量
变形被定义为受力时的读数与未受力时的读数之差。注:该变形定义不仅适用于以长度单位输出的读数,也适用于以电单位输出的读数。7.5标准测力仪的评定
7.5.1复现性相对误差b和重复性相对误差b对每一校准力,分两种情况计算误差,即标准测力仪转位时的误差(6)和不转位时的误差(6\),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式中X,=X+X+X
Xmar-Xmin
(2)
式中=X+X
7.5.2插值相对误差。
GB/T13634—2008/IS0376:2004
该误差由作为校准力函数的变形给出的一次、二次或三次方程式来确定。所用方程式应在校准报告中给出。插值相对误差应按公式(3)计算:区, -x、
7.5.3零点相对误差f。
·(3)
施加每组校准力以前和以后均应记录零点。零点读数应在力完全卸除以后,再经过大约30s的时间读取。
零点相对误差按公式(4)计算:
宜给出最大零点相对误差。
7.5.4进回程相对误差v
让×100
应先以递增力再以递减力对标准测力仪施加校准力来测定进回程相对误差。(4)
利用递减力时和递增力时测得的差值,按公式(5)和公式(6)算出两组校准力的进回程相对误差:U
U是U1和U2的平均值,按公式(7)计算:8标准测力仪的分级
8.1分级方法
(5)
·(6)
通过从最大到最小依次考核每一校准力来确定标准测力仪测量范围的级别,测量范围的下限应为满足该级要求的最小力。
标准测力仪可按规定的力分级或按插值分级。8.2分级指标
8.2.1标准测力仪分级的范围应至少覆盖F%的50%~100%的范围。仅以规定的力分级的标准测力仪,应考核的指标是:8.2.2
复现性相对误差和重复性相对误差;零点相对误差;
进回程相对误差。
8.2.3以插值分级的标准测力仪,应考核下列指标:复现性相对误差和重复性相对误差;插值相对误差;
零点相对误差;
一进回程相对误差。
表2按照标准测力仪的级别和校准力的不确定度给出了这些误差的最大允许值。5
GB/T13634-—2008/IS0376:2004级别
复现性
8.3校准证书及其有效期
表2测力仪特性
测力仪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重复性
进回程
施加校准力的
不确定度
如果标准测力仪在校准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按照GB/T15481的规定,校准机构应签发至少8.3.1
包括下列内容的校准证书:
标准测力仪及其加力附件各单元的标识和标准机的标识;加力的方式[拉和(或)压];
标准测力仪满足预备试验要求的情况;级别和有效的范围(或力));
校准日期和校准结果,需要时给出插值方程式;校准时的温度。
2本标准规定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应超过26个月。8.3.2
如果标准测力仪受到了大于超负荷试验(见第B.1章)规定的过大力或修理后,则应重新校准。9已校准标准测力仪的使用
应在校准时的状态下对标准测力仪加力。应采取措施防止其承受的力超过最大校准力。仅以规定的力分级的标准测力仪应只使用这些规定的力。以插值分级的标准测力仪可使用插值范围内的任何力。如果标准测力仪不在校准温度下使用,必要时应按温度变化对标准测力仪的变形量作相应的修正(见第B.4章)。
注:如果卸除了力的力传感器零点发生变化,则说明由于超负荷而使力传感器产生了塑性变形。长时永久漂移则表明应变片基底受潮或应变片有粘贴缺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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