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12475-1990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 12475-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475-1990

中文名称: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0-09-10

实施日期:1991-09-01

作废日期:2006-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2564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70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2475-2006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4000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保所

归口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的包装、运输装卸、贮存保管、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理中的安全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贮存、销售和使用等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 GB 12475-1990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12475-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药购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Antitoxic regulations for storage-transpor-tation,marketing and use of pesticide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2475—90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的包装、运输装卸、贮存保管、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理中的安全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贮存、销售和使用等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2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2890过滤式防毒面具
GB3796
农药包装通则
GB6220
长管面具
GB6223
3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3包装
3.1农药出厂包装(分包装)按GB3796规定,毒性标志符合GB190规定。包装明显部位应有品名、产品标准号、农药登记号、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号、生产日期、批号、毒性标志、生产厂名。3.2农药包装(分装)应选用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的成年人担任。3.3农药包装(分装)操作应在有防毒设施的场所进行。要求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净化装置,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装和呼吸护具,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洗。4装卸和运输
4.1装卸要求
4.1.1装卸人员应选用身体健康、能识别农药毒性级别标志的成年人担任。4.1.2农药装卸必须在专人指导下和有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装卸高毒农药时,应有警告标志,不让闲人进入,作业人员要佩戴防毒面具(防微粒口罩)、穿着防护服装。
4.1.3装卸的农药应有完好的包装和标志。4.1.4装卸人员在作业中不准抽烟喝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晴,禁止赤膊。4.1.5每次装卸完毕,作业人员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
4.2运输要求
4.2.1运输农药要使用备有易清洗、耐腐蚀、坚固的,贮器的车辆船只,不得使用运输食品和旅客的运输工具。车辆船只上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药箱,车、船上应标示“小心有毒”“易燃”等标记4.2.2运输车辆、船只的底、帮应采用隔垫和加固措施,防止农药包装挂损和农药溢漏,易发生渗漏的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9-08批准1991-09-01实施
工具不得使用。
GB12475—90
4.2.3装运农药前必须将运输工具清理干净;包装有破损、标志不全的农药不准装运;闪点低于61℃的易燃农药要采用有金属贮器的运输工具装运。4.2.4装运多品种农药时要分类码放,不得混杂,有条件的要采用集装箱,高毒农药要有明显标记。4.2.5交,运方要认真清点农药品种、数量,并在运单上签名,而后封闭车门,加盖防雨布等。4.2.6运输人员必须携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证应注有:运输公司地址和电话、运输物品名称、特性、危险性以及应急防御措施。4.2.7运输要正确选择路线,时速不宜过快,力求平稳行驶。运输途中禁止在居民集中点停留休息,必须停留时,应离居民区200m以远。4.2.8驾驶员、押运员应熟悉运输农药的安全要求。运输过程中不抽烟喝酒,进食前应脱去工作服、洗净手、脸并漱口。
4.2.9农药卸车、船后应在专门场地进行清洗。装运有机磷、氯农药的车、船厢一般可用漂白粉(或熟石灰)液清洗,而后用水冲净金属材料容器可采用少许溶剂擦洗。废液应倒入专用坑中,不得随意泼酒。4.3事故应急处理
4.3.1农药装运中一旦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对水、土、物的污染,操作人员要使用防护器具。
4.3.2包装有破损的农药货物要及时修补或重新包装,如一时不能解决,应将其转移到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安全地方存放。
4.3.3散落在车、船厢上或地面上的农药应及时清除,废渣土应埋在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地方。4.3.4运送农药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服装、皮肤如被污染,应及时洗净。5贮存和保管
5.1人员要求
5.1.1保管人员应选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经验的成年人担任。5.1.2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农药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5.2库房要求
5.2.1专用库房应与居民区、水源分开,四周应有围墙并留有消防通道。库房应具备地面平滑、不渗漏、结构完整、干燥、明亮、通风良好等条件,地面、天花板要采用耐化学腐蚀材料,易清洗,禁止用窑洞、地下室、燃料库作为农药库房使用。5.2.2专用库房应附设隔离生活用房。5.2.3农药库房内应设置隔离工作间、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水桶、锹、叉等)和急救药箱(内装常用解毒药、特效解毒药、高锰酸钾、脱脂棉、红汞水、碘酒、双氧水、绷带等物)。5.2.4库房内不设暖气,当需升温满足贮存条件时,应采用间接加热空气送入的方法。5.2.5临时库房原则上应符合5.2.15.2.4各条要求,贮存高毒农药时应有安全的隔离措施。5.3存放要求
5.3.1存放的农药应有完整无损的包装和标志,包装破损或无标志的农药应及时处理。5.3.2库房内农药堆放要合理,离开电源,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垛码稳固,并留出运送工具所必须的过道。
5.3.3不同种类的农药应分开存放。高毒农药应存放在彼此隔离的有出入口、能锁封的单间(或专箱)内,应保持通风;闪点低于61℃的易燃农药应与其他农药分开,并有难燃材料分隔。5.3.4不同包装农药应分类存放,垛码不宜过高,应有防渗防潮垫。5.3.5库房中禁止存放对农药品质有影响、对食物有污染、对防火有碍的物质,如硫酸、盐酸、硝酸等。5.4库房管理要求
GB12475—90
5.4.1严格执行农药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农药入库时要检查包装和标志,记录品种、数量,出库的农药质量要可靠,包装标志要完整,必须有使用说明书。5.4.2定期检查存放的农药是否符合5.3条规定定期维护库房内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和防护用具,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4.3定期清扫农药库房,保持整洁。5.4.4存放新的农药品种前应将库房清扫干净。存放过有机磷、二硝基酚化合物等的库房可用石灰液或少量碱液处理后用水冲洗。
5.4.5进入高毒农药存放间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穿用防护服装,同时要保证通风照明良好。6销售
6.1市场上销售的农药必须是按我国《农药登记规定》要求获取登记的产品。6.2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农药基本知识,并且有责任配合用药部门做好安全有效使用农药的宣传工作。6.3销售部门经销的农药必须有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6.3.1售出的农药必须有完整包装、标志和使用说明书。6.3.2应提供适于使用者需要的各种重量、含量和适宜的包装。6.3.3对已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定,获准销售的方可售出。
6.4原装农药在销售环节中一般不允许改装,在需要分装时,其操作必须在具有防毒设施的场所进行,重新包装的农药应有标签和说明书。6.5在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应戴用防护器具;发生农药渗漏、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
7使用
7.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7.2人员要求
7.2.1使用农药人员必须选派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的成年人担任。7.2.2农药配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掌握必要技术和熟悉所用农药性能。7.2.3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得参与配药、施药作业。7.3农药配制
7.3.1配药必须按照说明书(或特定要求)开启包装、选用配制方法和器具,按规定或推荐的药量和稀释倍数定量配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应采用工具搅拌。7.3.2农药称量、配制应根据药品性质和用量进行,防止药剂溅洒、散落。7.3.3配制农药应在离住宝区、性备栏和水源远的场地进行:药剂应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装后余下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到其他包装中。7.3.4配药器械一般要求专用,每次用后要洗净,不得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7.4施药的一般规定
7.4.1施药前的要求
7.4.1.1当防治对象可用几种农药时,首先应选用毒性最低的农药品种;在农药毒性相当的情况下,应选用残留低的农药品种。
7.4.1.2根据农药剂型和防治对象情况确定安全有效的施用方法。7.4.1.3根据农药毒性及施用方法、特点配备防护器具。7.4.1.4施药器械应完好,施药场所应备有足够的水,清洗剂、急救药品及必要修理工具等。3
7.4.2施药时的要求
GB12475—90
7.4.2.1施药人员应配戴相应的防毒面具(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和手套等。7.4.2.2施药中作业人员不准喝酒、抽烟、饮水、进食,不得用手擦抹眼、面和嘴,避免过累、过热。7.4.2.3田间喷洒农药,作业人员要始终处于上风向位置,不许进入已喷过药的区域。雨天、大风、高温季节(30℃C以上)中午均不得施喷农药。7.4.2.4飞机喷洒农药要作好组织工作,施药区域边缘要设明显警告标志,有信号指挥,不能进入已喷区,飞机盛药容器应尽可能密封,盛装药应尽量采用机械方法,有专人指导。7.4.2.5库房熏蒸应设置“禁止入内”“有毒”等标志,熏蒸库房内温度应低于35℃,熏蒸作业必须由2人以上组成轮流进行,并设专人监护。7.4.2.6农药拌种应在远离住宅区、水源、食品库、畜舍并且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不得用手接触操作。7.4.2.7施用高毒农药,必须有两名以上操作人员,施药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h,连续施药一般不超过5天。
7.4.2.8施药时不允许非操作人员在施药区停留,凡施过高毒农药的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7.4.2.9临时在田间放置的农药、浸药种子及施药器械,必须有人看管。7.4.2.10施药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离开现场急救治疗。7.4.3施药后的要求
7.4.3.1剩余或不用的农药应分类贴上标签送回库房已配制的余量药剂,在允许范围内应在次日施用。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7.4.3.2盛药器械应消除余药、洗净后存放,一时不能处理的应保存在农药库房中待统一处理。7.4.3.3应做好施药记录,内容包括:农药名称、防治对象,用量、范围、时间及重返施药区的最短间隔时间。属高毒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在施用后的规定期内,非专业人员不得进入施药区。7.4.3.4施药人员用的防护器具及时脱下清洗,施药人员应及时洗除污染。8废弃物处理
8.1被国家指定技术部门确认的变质、失效农药及淘汰农药应予销毁。8.1.1高毒农药一般应先经化学处理,而后在具有防渗结构的沟槽中掩埋,要远离住宅区和水源,设立“有毒”标志。
8.1.2低毒、中毒农药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8.1.3焚烧销毁的农药应在专门的炉中进行。8.2在非施用场所溢散的农药要及时妥善处理。8.2.1液态农药用锯木、干土或粒状吸附剂吸收清理,如属高毒且量大时应参照8.1.1条处理或施用。8.2.2固态农药及时清扫放于安全地方或施用。8.3农药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去放,要要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高毒农药的破损包装物参照8.1.1条处理。8.4大量废弃农药的处理方法、处理场地应征得劳动、环保部门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8.5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必须戴用防护器具等。9个人防护
9.1呼吸器官护具选用原则
9.1.1接触、使用高毒(含国际卫生组织WHO规定的剧毒、高毒)农药以及在闭式场所(如温室、仓库:畜既等)中把中毒、低毒农药作为气雾剂或烟熏剂使用时,均应根据农药特性选用符合GB2890或GB6220的防毒面具(如药剂对眼面部有刺激损伤,须戴用全面罩防毒面具)。9.1.2接触、使用中、低毒不挥发农药粉剂、烟雾时,应选用符合GB6223的防微粒口罩。4
GB12475—90
接触、使用中、低毒挥发性农药时,应选用适宜的防毒口罩;如施药量大、蒸气浓度高时,应选用9.1.3
符合GB2890的防毒面具。
9.1.4在接触、使用农药中,当有毒蒸气和烟雾同时存在时,应采用带滤烟层的滤毒罐与之配用。2皮肤防护用具选用原则
皮肤防护用具应根据作业类别和性质参照附录A。9.3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存
9.3.1必须使用符合标准或国家委托技术部门检验认可的防护用品,严格遵照说明书穿用。防护用品用毕,应及时清洗、维护,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室内。9.3.2
作业项目
1喷酒农药
GB12475—90
附录A
接触、使用农药人员皮肤防护用品一览表(补充件)
表A1接触、使用农药人员皮肤防护用品一览表必
a.打开容器、稀释和混合从
容器注入另一容器洗刷设备(包括飞机)
b.田间或温室作物喷药飞机
喷药时地面人员
c.攀缘植物、乔灌木施药
2施撒颗粒或粉剂
a.打开容器
b.手撒或手工药械施撤
c.拖拉机配套药械施撒
d.飞机喷药时地面人员
3地面喷药和土中施药
美大量浸种
熏蒸库房
6农药装卸、废弃物处理
7农药称量配制
透气性工作服1)和橡胶围裙(或橡胶、聚氯乙烯膜防护服)、胶鞋、胶皮手套、防护眼镜
透气性工作服、防护帽
透气性工作服、橡胶防护服、防护幅透气性防尘服2、橡胶(或塑料)围裙、胶皮手套、胶鞋透气性防尘服(或胶布防护服)、橡胶长手套、胶鞋透气性防尘工作服(或胶布防护服)、手套透气性防尘服(或胶布防护服)、防护帽透气性工作服、橡胶围裙、橡胶手套、胶鞋透气性工作服、橡胶(或塑料)围裙、橡胶手套、胶鞋透气性工作服、橡胶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鞋、防护帽透气性工作服、橡胶围裙、橡胶手套、防护手套、防护鞋透气性工作服、防护手套(或橡胶手套)注:1)透气性工作服系指有一定防药液渗透性能的工作服,可采用防水、防油树脂整理的棉织物或混纺织物等加工制做。
2)透气性防尘服系指具有防尘粒透过性能的工作服,可采用防尘效率高、面料平滑的织物等加工制做。6
B1高毒农药
GB12475—90
附录B
我国农药毒性分级
(参考件)
甲拌磷(3911)、苏化203、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1059、杀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吡霜、杀虫、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五氯粉、二溴氯丙烷、401、氯化苦等。B2中等毒农药
杀蟆松、乐果、稻丰散、乙硫磷、亚胺硫磷、皮绳磷、六六六、高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丹、滴滴涕、西维因、害扑威、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402、福美砷、稻脚青、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滴、燕麦敌、毒草胺等。B3低毒农药
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多菌灵、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菱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草醚、敌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杀草丹、二甲四氯、绿麦隆、敌草隆、氟乐灵、苯达松、茅草枯、草甘麟等。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兴仁、滕成德、卢建玲、张子明。7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