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022-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绝缘流体>>29.040.20绝缘气体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5电工绝缘材料及其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4-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04-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桂林电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绝缘无溶剂可聚合树脂复合物(以下简称复合物)的代号、定义和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一种或几种化学活性成份组成都的树脂或弹性体复合物。通常必于这类复合物的有浇铸树脂、浸渍树脂、灌注胶、埋封胶、包封胶、胶泥和涂敷粉末。它们可在不施加压力下,通过加热或不加热固化成产品,固化时无惰性挥发物逸出。 GB/T 15022-1994 电气绝缘无溶剂可聚合树脂复合物定义和一般要求 GB/T15022-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绝缘无溶剂可聚合树脂复合物定义和一般要求
Definitions and generat requlrements for sulventless polymcrisableresinous compounds used for electrical insulationGB/T 15022-94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T委员会(1EC)H出版物455-1(第-版1974)《电气绝缘无溶剂可聚合树脂复合物规范第一部分:定义和一般要求》。1主题内客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绝缘无溶剂可聚合树脂复合物(以下简称复合物的代号、定义和-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一种或儿种化学活性成份组成的树脂或弹性体复合物。通常属于这类复合物的有浇铸树胎、浸渍树脂、灌注胶、埋封胶,包封胶胶泥和涂敷粉末。它们可在不施加压力下,通过加热或不加热固化成产品,固化时无情性挥发物逸出。2引用标准
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844—80(1989年确认)塑料及树脂缔写代号GB2035—80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GB2900.5—83电工名词术语电气绝缘材料3代号
复合物代号是根据组成它的基础聚合物确定的。代号按(GI31844规定。必要时代号可以联用。4定义
4.1复合物基础可聚合化合物的定义按GB2035规定。Www.bzxZ.net
4.2不同用途的复合物定义
4. 2. 1 浇铸树脂 casting resin见GB2900.5—83中1.3.4条。
4.2.2包封胶或埋封胶eneapsulatingconpoundorembeddingcutnpnund见 GB 2900. 5—83 中 1. 3. 5 条。4.2.3浸渍树脂impregnating resin见GB2900.583甲1.3.6条。
4.2.4滴没树脂trickleresin
见 GB 2900. 5~-83 中 1. 3. 7 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4-12批准1994-12-01实施
4.2.5满注胶pottingcompound
见GB2900.5—83中1.3.8条。
4.2.6 胶泥 plastting conpoundGB/T15022—94
用于粘贴在电气部件表面的一种具有绝缘性能的可聚合树脂复合物。它具有较强的粘附力和粘结能力,通常可于室温或较高温度下固化。如电机转子平衡用胶泥。4.2.7涂粉末coatingpowder
见GB2900.5—83中1.3.9条。
5一般要求
5.1每批复合物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摊规定的要求。5.2检验规则
5.2.1按相同的原材料,工艺和设备系统生产的经一次混合后的复合物规定为一批,每批应进行出】检验。出厂试验的项目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2.2型式检验项目为产品标准中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每三个月至少进行次。当原材料、工艺和设备系统改变时亦须进行型式试验。5.2.3试样应由一批产品中不少于包装件总数的5%包装件中抽取混合面成,若批量小时,亦不得少丁3件。将包装内物料充分搅拌均匀,各取适当数最,仔细混合均匀,作为试样。试样应在室温下保持少 4h方可进行试验。
5.2.4若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则应出该批产品中尚未按5.2.3条取样的包装件中双倍取样。重复该项检验,若仍有一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则此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3包装、标志
5.3.1复合物(包括分组份包装)应装在洁净、干燥的铁桶或其它合适的容器中,严格密村。容器的优选容积是2,5,6.3,20,30,200L。
5.3.2包装桶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和名称、制造日期(或批号)、毛质量、净质量以及“小心轻放字样或图示标志,若为危险品也需要标明其字样或图示标志。有关规定按GB190和GB191。5.3.3每批产品均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如使用单位有要求时,制造厂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5.4贮存、运输
5.4.1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为一20~30℃不受日光直射的库房或遮棚中,不得靠近热源和火源。
5.4.2若产品在原包装的密封容器中贮存,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贮存时间,使用时应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者仍可使用。5.4.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日光直射和雨淋,也不得靠近热源和火源附加说明:
本标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机电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机电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资起草。..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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