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651-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651-2003
中文名称: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10-09
实施日期:200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974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玻璃和陶瓷工业>>陶瓷>>81.060.20陶瓷制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塑料制品>>Y24日用陶瓷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20419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6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6-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12-2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轻工部陶瓷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量。本标准适用于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炻器,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但不包括食品制造工业、包装和享调用陶瓷器。 GB 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GB12651-200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81.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651-2003
代替GB12651-1990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
溶出量允许极限
Standard permissible limits of lead and cadmiumrelease from ceramic ware in contact with food(ISO6486-2:1999,NEQ)
2003-10-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4-06-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12651—2003
本标准是对GB12651--1990《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钢溶出量允许极限》的修订。本标准与ISO6486-2:1999《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玻璃陶瓷制品和玻璃餐具铅、锅溶出量允许极限》、《美国FDA关于日用陶瓷器血铅、镉溶液出量的新决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对GB12651—1990的技术内容作如下修改:第3章增加了杯类(3.3)、罐(3.4)特殊装饰产品(3.5)、非特殊装饰产品(3.6)的术语和定义,-对第4章进行了重新编写,并对允许极限指标进行了加严。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GB12651一1990《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钢溶出量允许极限》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陶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华陶瓷业有限公司、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刚、孙述兰、姚继烈、徐尚升、易缘。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本标准于1987年6月首次发布。
1范围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本标准规定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铝溶出量允许值。GB12651—2003
本标准适用于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炳器,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但不包括食品制造工业、包装和烹调用陶瓷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534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扁苹制品flatware
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内部最低平面的深度小于等于25mm的陶瓷制品。3.2
空心制品hollowware
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内部最低平面的深度大于25mm的陶瓷制品。空心制品的大小,根据它的容量,规定如下:3.2.1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大空心制品largehollowware
容量大于1.1L。
smallhollowware
小空心制品
容量小于1. 1 L。
杯类cup
系小空心制品,常用于室温下盛放饮料。3.4
罐pitchers
系空心制品,常用于室温下或低于室温条件下存放或调制水果汁、蔬菜汁或其他酸性饮料,通常有把和嘴,没有盖(可理解为啤酒杯类)。3.5
特殊装饰产品special ware
采用粉彩、古彩、青花斗彩、粤彩等传统彩绘方法来装饰的日用陶瓷制品。3.6
非特殊装饰产品otherware
GB12651—2003
不采用粉彩、古彩、青花斗彩、粤彩等传统彩绘方法来装饰的其他日用陶瓷制品。4允许极限
当采用GB/T3534所规定的方法测定时,任何单一制品铅、镉溶出量的允许极限值不超过表1给定值。
扇平制品
除杯类以外的小空心制品
除罐以外的大空心制品
非特殊装饰产品
铅/(mg/L)
锅/(mg/L)
特殊装饰产品
铅/(mg/L)
锰/(mg/L)
GB12651-2003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
溶出量允许极限
GB12651-200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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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
字数6千字
2004年3月第一版2004年3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1-20419
网址bzc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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