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320-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320-2001
中文名称:节能产品评价导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1-10
实施日期:2001-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879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标分类号: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12-17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李爱仙、辛定国、李铁男、谢仲华、陶树基、陈津迪、周良才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上海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分类、评价原则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节能产品的评价和认证、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制定。 GB/T 15320-2001 节能产品评价导则 GB/T15320-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_27.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320—2001
节能产品评价导则
Evaluation guides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products2001-01-10发布
2001-07-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节能产品评价导则
GB/T15320—2001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泰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7千字2001年5月第一版2001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1-17605
网址bzcbs.com
科目569-—531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GB/T1532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本标准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基本技术依据。
GB/T15320—1994首次发布于1994年12月,是根据当时我国部分地区开展地方节能产品认证或评定工作的需要及经验制定的。本次修订后的版本与GB/T15320—1994的主要技术差异有:1)修改完善了标准的“范围”,“节能产品”和“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等术语和节能产品的分类;2)增加了节能产品评价的基本原则和附录A(提示的附录);3)取消了用户评价、评分制及评分表的要求等规定;4)补充了对节能产品性能、安全和环保以及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等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320—1994。本标准由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上海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爱仙、辛定国、李铁男、谢仲华、陶树基、陈津迪、周良才。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节能产品评价导则
Evaluation guides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products本标准规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分类、评价原则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节能产品的评价和认证、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制定。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节能产品energyconservation productsGB/T15320—2001
代替GB/T15320—1994
节能产品是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能源使用效率(能效)指标达到相关能效标准的规定,并且具有合理的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
按规定程序通过国家节能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节能标志,节能标志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3分类
3.1直接节能产品:直接消耗能源来实现某种特定功能或完成服务的节能产品。3.2间接节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自身不消耗能源或少消耗能源,但能促使运用该产品的系统或设施降低能耗的节能产品。
3.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产品:在完成相同功能条件下,能替代常规能源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节能产品。
4评价原则与方法
4.1节能产品评价的基本原则
4.1.1节能效果明显,符合资源合理配置、环境保护及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4.1.2节能产品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益,其投入产出比应大于1。4.2节能产品的评价指标
4.2.1产品的能效或能耗指标
4.2.1.1产品的能效或能耗指标是评价产品能源性能的指标,按照用能产品类型和用能过程的理化特性确定。
4.2.1.2节能评价值是评价节能产品能效水平的最低能效限值或能耗水平的最高能耗限值,其确定原则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2.1.3产品的能效或能耗指标和节能评价值,在各产品的能效标准中予以规定。4.2.2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
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是评价节能产品经济性的指标,是指用户用节能经济效益回收购买节能产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2001-07-01实施
GB/T15320—2001
多支付的费用所需的时间,用年表示。其计算公式如式(1):α=K/M
式中:α-
一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年;
一使用节能产品用户增加的投资额,元:K
M一产品的年节能经济效益,元/年。节能经济效益的计算应扣除产品寿命期内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4.2.3其他评价指标
在重点评价用能产品的能效或能耗指标及经济性的同时,应对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性能有较大影响的指标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评价。4.3节能产品的综合评价
4.3.1节能产品的各评价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a)节能产品的能效或能耗指标应达到相关能效标准中对节能评价值的要求。b)节能产品的用户增加投资回收期应小于同类产品的平均使用寿命。C)节能产品的重点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相应规定。4.3.2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A1标志图案
A2图案尺寸免费标准bzxz.net
注:a为大于10mm的整数尺寸
GB/T15320—2001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样式)及说明路
3图案说明
GB/T15320—2001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个字母“e”构成一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烽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n”。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与国际接轨。整体图案为蓝色,象征若人类通过节能活动还天空和海洋于蓝色。该标志在使用中可根据产品尺寸按比例缩小或放大。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17605
科目56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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