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489-2009
GB/T 10489-2009轻型燃气轮机 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9-04-1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6.86 MB
相关标签:
通用
轻型
燃气轮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40燃气和蒸汽轮机、蒸汽机
中标分类号:电工>>发电用动力设备>>K56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27.0 元
计划单号:20062357-T-604
出版日期:201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3-22
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厂等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供需双方洽谈采购轻型燃气轮机及辅助设备提供性能、环境、安全、燃料及其他方面的技术资料。 GB/T 10489-2009 轻型燃气轮机 通用技术要求 GB/T10489-2009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6.86 M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内容
ICS2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489-—2009
代替GB/T10489-1989
轻型燃气轮机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ero-derivative gas turbines2009-04-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标准参考条件
试验用燃料·
运行方式
额定性能
控制和保护
环境·
询价或招标时需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报价或投标时供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安全措施·
关于燃料的补充资料·
维护,
GB/T10489—2009
GB/T10489—2009
本标准是对GB/T10489—1989《轻型燃气轮机通用技术要求》的修订。与GB/T10489--1989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标准的前言;
补充了术语和定义内容;
一重新规定了轻型燃气轮机压气机进气条件和排气条件;一删除了部分条款中与轻型燃气轮机无关的内容;一重新确认了引用标准的有效性;对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0489—1989。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厂、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南京燃气轮机研究所、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孝堂、沈邱农、范邦筷、王伟生、崔耀欣、赵世全、张华、涂庆国、沈国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0489—1989。
1范围
轻型燃气轮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0489—2009
本标准为供需双方洽谈采购轻型燃气轮机及辅助设备提供性能、环境、安全、燃料及其他方面的技术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机械驱动用的开式循环的轻型燃气轮机,是供需双方进行技术协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轻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噪声值及测量方法GB/T10491
轻型燃气轮机烟气污染物测量
GB/T11369
GB/T14100
GB/T15135
3术语和定义
燃气轮机验收试验
燃气轮机词汇(GB/T15135—2002,ISO11086:1996,MOD)GB/T15135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aero-derivativegasturbines
轻型燃气轮机
航空派生(衍生)型燃气轮机
以航空涡轮发动机为基础改型、发展派生而成的非航空用途的燃气轮机。3.2
轻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
aero-derivativegasturbinesturnkeyinstallation包括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负载和确保其正带运行的设备,以及其他完善其使用效能、控制其对环境影响所需的各种设备。
慢车转速
idlespeed
给定的轻型燃气轮机可以稳定运行并由它开始加速和停机的转速。4标准参考条件
4.1压气机进气条件
压气机进口法兰处(或压气机进气喇叭口处):总压101.3kPa;
总温15℃;
相对湿度60%,除采用中间冷却或喷水冷却外,湿度的影响一般可以忽略。4.2排气条件
动力涡轮排气部件出口法兰处(如采用回热循环,则在回热器出口处)的静压为101.3kPa4.3冷却水条件
当采用水冷却工质时,则人口处水温取为15。1
GB/T10489—2009
4.4工质加热器或冷却器的空气条件当工质加热器或冷却器的周围介质是空气时,其标准参考条件为:总压101.3kPa;
总温15℃。
注:本标准涉及的功率、热效率、热耗率是根据本章节条件确定的。5试验用燃料
如果轻型燃气轮机试验用的燃料与供需双方协议规定的甘常运行所用的燃料[见11.7a)]不同时,须经供带双方协商。
6运行方式
6.1一般要求
除由供需双方专门商定的特殊应用情况外,发电用轻型燃气轮机的运行方式应根据6.2中规定的某一种工作类型和6.3中规定的某一种年平均起动次数等级组合起来共同规定(其他用途的轻型燃气轮机的运行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例如,BIⅡI(B类、旺级)是指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2000h和每年的起动次数不超过500次。供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运行方式和运行要求,提出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的种类,次数和等级(见12.1.3)。
6.2工作类型
A类:在备用尖蜂负荷额定功率下,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500h;B类:在尖蜂负荷额定功率下,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2000h;C类:在半基本负荷额定功率下,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6000h;D类:在基本负荷额定功率下,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8760h。6.3起动次数等级
I级:平均每年起动超过500次;Ⅱ级:平均每年起动不超过500次;且级:平均每年起动不超过100次;IV级:平均每年起动不超过25次;V级:在规定的时间内连续运行,没有为检查和/或维修而进行计划停机。7额定性能
7.1总则
采用标准参考条件是为了统一评定轻型燃气轮机硅能。轻型燃气轮机的输出功率在给定的涡轮进口温度下,一般与大气压力成正比,并与进气温度有关。同样,在给定的进气温度和天气压力下,输出功率与涡轮进口温度有关。
由于轻型燃气轮机的运行方式不同,以及在设计主要部件时采用的准则也不一定相同,因此有不同额定性能的规定方式。标准额定性能不计及进口和出口的总压损失,而现场额定性能必须考虑这些压力损失。
轻型燃气轮机额定性能可按下列所用的燃料低热值加以确定:a)液体燃料42000kJ/kg;
b)气体燃料(100%甲烷)50000kJ/kg。无论是气体或液体燃料,其低热值均在压力为101.3kPa、温度为15C条件下确定的。2
7.2标准额定性能
GB/T10489—2009
7.2.1供方应提供第6章中规定的尖蜂负荷(B类、IⅡ级)和基本负荷(D类、IV级)的额定功率,并提供相应的检查和维修的工作内容。7.2.2当运行时的大气条件偏离标准参考条件时,轻型燃气轮机的额定功率按供方提供的规定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7.2.3轻型燃气轮机(燃气发生器)在大修间隔期内的后期,由于进、排气阻力增加和各有关部件效率的降低,性能允许下降,但不得超过合同规定值。7.3现场额定性能
轻型燃气轮机的现场额定性能规定如下a)发电装置:在发电机输出端测出的电功率并按GB/T14100规定的辅机功率进行修正后的净电功率。
b)机械驱动装置:对于不是直接由轻型燃气轮机驱动的所有辅机功率进行修正后的净机械功率,应符合GB/T14100的规定。
现场额定功率都应根据指定的现场条件(大气压力、温度、进气损失、排气损失等)及准备投人使用的运行方式而定,低温条件下的额定功率不应超过极限功率,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如增加余热回收装置,其性能和参数的变化范围应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单独提供燃气发生器时,供方应提供实测的气体功率参数或相应的性能参数。7.4起动可靠性
用连续起动的成功次数来判断。根据不同的用途,起动次数可由合同双方具体商定。8控制和保护
8.1起动
8.1.1手动起动
要求操作者手动起动辅助设备并逐步完成起动控制程序(带转、清吹、点火、供给燃料等)达到车转速。
8.1.2半自动起动
可以手动起动辅助设备,并且操作者只用一个动作就使轻型燃气轮机自动完成全套的起动控制程序,达到假车转速。
8.1.3自动起动
操作者只用一个动作就使轻型燃气轮机自动完成辅助设备起动和全套控制程序,达到慢车转速。8.2加负荷
可以用手动、半自动或自动的方式逐渐地加负荷,使轻型燃气轮机达到规定的功率值。自动加负荷可以直接跟在起动程序之后进行,无须附加其他动作。在任何一种加负荷方式下,为了暇机的需要,在给定负荷下应有停留时间。如果发电机组在加负荷前需同步并网,也可用手动或自动方式完成。8.3清吹
当轻型燃气轮机使用气体燃料时,起动控制系统应保证在点火前有一个能充分进行自动清吹的阶段(不管是手动起动、还是自动起动),使轻型燃气轮机排出的气体至少三倍于整个排气系统的容积。8.4停机
8.4.1正常停机
8.4.1.1发电用轻型燃气轮机
停机可以用手动、半自动或自动方式完成。其操作程序如下:a)在同步转速下,有控制地卸负荷到零输出;3
GB/T10489—2009
断开发电机断路器、磁场断路器;适当冷机,降到侵车转速:
切断燃料供给:
停掉与盘车无关的辅助设备;
如需要,进行盘车;
停掉其余的辅助设备,如滑油泵;h)
恢复到准备起动状态。
8.4.1.2机械驱动用轻型燃气轮机停机可以用手动、半自动或自动方式完成。其操作程序如下:a)
有控制地卸负荷到最小负荷状态:b)
将被驱动的装置与所连接的系统分隔开;e)
适当冷机,降到侵车转速;
切断燃料供给:
停掉与盘车无关的辅助设备;
如需要,进行盘车;
停掉其余的辅助设备,如滑油泵;g)
恢复到准备起动状态。
8.4.2紧急停车
紧急停车必须能手动操作,同时也必须能由保护系统自动控制。两种方式均必须能直接关闭燃料截止阀,切断对轻型燃气轮机的燃料供给。8.4.2.2除另有规定外,在紧急停车时,应自动将被驱动的装置与所连接的系统分隔开,以防止电机逆功率发生或负荷介质倒流。
8.4.2.3停车时如有必要可操纵排空阀以释放储存的能量。8.4.2.4如需要,则应连续进行正常的盘车和停车程序。对装有自动再起动装置的机组,应采取措施防止不经手动复位就自行再起动。8.5燃料控制
燃料供应按照一个可控开环程序进行,它应由涡轮温度或其他保护装置进行越限控制。8.6恒速
对于恒速运行的轻型燃气轮机(特别是必须进行同步调节的轻型燃气轮机)必须安装感受输出轴转速的调速器。调速器在空载时可以改变转速的范围是额定转速的95%~105%。如果方另有要求,可与供方商定。
机组作并列运行时,通过遥控操纵调速器应能使机组在40s内从现场最大额定功率减少到零,具体所需时间应由需方决定,以便与其他并列运行机组的调速器协调一致。8.7变速
对要求在一定转速范围内变速运行的轻型燃气轮机,应提供相应的控制设备。8.8调速器
轻型燃气轮机的调速器在所有稳定负荷工况下,应能把输出转速限制在105%额定转速范围之内,在额定转速下运行时,调速系统应能防止轻型燃气轮机在甩负荷瞬间达到安全切断转速。如果需方另有要求,可与供方协商。
8.9燃料调节阀
在轻型燃气轮机任何停机情况下,燃料调节阀应回到最小位置。8.10切断燃料供应
8.10.1除燃料调节阀外,燃料控制系统应有独立的截止阀,使轻型燃气轮机在任何停机情况下,都能4
切断燃料供应。点火条件全部具备后截止阀方可打开。GB/T104892009
8.10.2对于发电用轻型燃气轮机,当燃料截止阀关闭时,应装有防止发电机逆功率的装置。在用于同步调相时,上述装置应不起作用。8.10.3燃用气体燃料的轻型燃气轮机,应设置排空阀,关闭燃料阀后,排空阀打开,以减少气体燃料漏人轻型燃气轮机内可能引起的危险。8.11超速保护
为了防止在运行中出现超速破坏,在每个独立的轴系上都应配备超速保护装置。8.12超速保护装置的手动检查
应备有使操作者能对超速保护装置进行手动检查的机构。这种手动检查最好是在既不引起切断停机,也不失去保护作用的条件下进行。8.13超速整定
超速保护装置应整定到在任何情况下甩负荷时轴系的飞升转速不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安全极限转速。
8.14飞升转速
在轻型燃气轮机中,特别是在多轴轻型燃气轮机中,某一轴系可能因甩负荷而雷承受很大的加速度。虽然超速保护装置已动作,但转速可能继续升高,其瞬时转速可能比安全切断转速大。此时轻型燃气轮机应不经检查仍能正常工作,同时必须保证所有连接设备和用电气、机械或液压方式相连接的辅机等,均能承受相应的超速。
8.15附加超速保护
对于分轴轻型燃气轮机或带回热器的轻型燃气轮机,可能需要附加超速保护,以防止机内贮存的热量或大量的高压空气(或两者皆有)所造成的超速。8.16失火保护
应考虑设置一个在发生火警时切断燃料供应的装置。8.17熄火保护
应考虑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当燃烧室内火焰熄灭时,应立即动作,切断燃料供应。8.18燃料系统的越限控制
燃料控制系统应包括一个越限控制装置,以防止转速、涡轮进口温度及扭矩超过规定值,:8.19苑区
在额定转速和任何输出功率时,死区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0.1%,8.20调速和燃料控制系统的稳定性8.20.1当轻型燃气轮机在任何输出功率运行时,调速和燃料控制系统应能稳定控制:a)轻型燃气轮机单独运行时的转速;b)轻型燃气轮机并列运行时的燃料供给量在某些情况下,可同时控制a)和b)两项,也要求运行稳定。8.20.2调速和燃料控制系统工作稳定的条件为:a)轻型然气轮机在持续负荷下单独运行时,由调速和燃料控制系统所引起的转速持续波动的幅度不超过额定转速的士0.12%;
b)轻型燃气轮机在额定转速和规定功率下并列运行时,由调速和燃料控制系统所引起的燃料供给量的持续波动使输出功率产生变化的幅度不超过额定功率的士2%。8.21温度控制系统的稳定性
当轻型燃气轮机在环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以温度控制方式运行时,温度和燃料控制系统应能稳定地控制轻型燃气轮机的温度。
由温度和燃料控制系统所引起的轻型燃气轮机燃料供给的持续波动,使输出功率产生的变化不超5
GB/T10489—2009
过额定输出功率的6%,即可认为温度和燃料控制系统的工作是稳定的。8.22总系统的稳定性
当机组发生越限控制时,可不受8.20和8.21中的稳定性规定的限制。8.23滑油系统
具有滑动轴承的轻型燃气轮机至少应配备两台由独立动力源驱动的滑油泵。当一台滑油泵提供的滑油压力低于规定的安全值时,另一台滑油泵应自动投入工作。此外,还应考虑应急情况下的润滑措施。
8.24轴承温度
具有滑动轴承的轻型燃气轮机应装有温度监测器。该温度监测器除可测量轴承温度和回油温度外,还能使报警装置和切断装置分别或同时动作。8.25空气进口的压降和压力波动进气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如进气过滤器堵塞或结冰所造成的压降和因压气机的瞬时喝振造成的非正常工作状况而引起的压力波动。8.26燃料泄漏
对燃料的泄漏应进行监测。
8.27振动监系统
如果需方要求,应提供适用的振动监测系统。8.28其他安全措施
阴录A给出了投标阶段应加以考虑的其他安全措施方面的资料9燃料
9.1概述
轻型燃气轮机可用气体燃料或液体燃料,或两者同时共用,不论燃料切换与否,方都应提供下列资料:
9.1.1所用燃料的规格和化学分析资料,其中包括规定的杂质含量和燃料成分的变化范围。9.1.2建议所用燃料的处理方法及其相应处理后的规范。9.1.3当需要切换燃料时,负荷和转速变换的条件、燃料切换的顺序以及其他有关的操作要求。9.1.4如供方不能接受需方提出的燃料规格,则应将可接受的杂质极限和燃料成分变化范围通知需方。
9.2气体燃料
9.2.1性质
气体燃料中含有液体成分对轻型燃气轮机是有危害的,因此燃料在进人喷嘴之前必须完全是气态。为此,必须安装气液分离器或其他专用设备,如加热器等。供方应将燃料中含固体粒子的充许数量及对燃料所要求的净化程度通知需方。9.2.2腐蚀性介质
在气体燃料中,可能含有腐蚀性介质如:殖化氢、二氧化殖、三氧化硫、硫、碱金属、氧化物、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在进行分析时要特别注意其含量。9.2.3热值
需方应将气体燃料的低热值或可以用来计算其热值的资料提供给供方。预计机组在运行时,其热值可能变化的范围和变化的速率由需方提出,以便供方配备适合轻型燃气轮机调节器所需的专用设备。如果供方不能接受需方提供的燃料热值变化范围,则应将可接受的范围通知需方。有关气体燃料热值的补充资料在附录B的表B.1中给出6
9.2.4供气温度和压力
GB/T10489—2009
需方应把气体燃料温度和压力的波动幅值及变化周期提供给供方。如果供方不能接受这一变化范围,则应将可接受的范围通知需方。附录B中给出了气体然料的补充资料。9.3液体燃料
9.3.1性质
轻型燃气轮机可以使用各种等级的液体燃料,然而,并非所有轻型燃气轮机都能使用多种燃料。而且所用燃料的各种性质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轻型燃气轮机的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因此,供需双方应根据燃料的供应情况与轻型燃气轮机的具体情况,对所用燃料的规格进行商定,供方可对需方提出有关燃料中固体成分、净化程度等方面的有关要求。9.3.2液体燃料选择
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以使用符合地方认可的或其他组织批准的规范,并且适用于轻型燃气轮机的液体燃料。某些轻型燃气轮机对所用的燃料可以提出附加的性质和燃料处理的要求。附录B中给出了液体燃料的补充资料。10环境
10.1概述
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会产生振动和其他环境污染,主要是噪声、大气污染、热影响和场地污染。这些污染对运行人员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会有影响,因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10.2振动
10.2.1振动的测量可在轴、轴承座或机厘上进行,具体位置和振动值在设计资料上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机组在运行过程中振动不超过规定值。10.2.2系统部件的振动特性,对轻型燃气轮机能否达到预计的运行要求将产生严重影响,供方对此应进行分析。事实证明,即使在未连接前旋转机械各部件都能正常(如在工厂试车时)运行,连接以后也可能产生严重的振动。
10.2.3振动超过允许值会使设备和建筑物受到严重损害。振动也是一种噪声源。10.3噪声
10.3.1一般要求
需方应依据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法规提供轻型燃气轮机机房内运行人员经常在场或频繁出入的区域以及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附近可以接受的噪声级。应当注意到,除轻型燃气轮机以外,其他辅助设备如鼓风机、变压器等也可能产生噪声。由于降低噪声等级的消声装置和消声场地的设计将改变动力装置的总体成本,因此,对噪声的要求应当是力求达到不影响运行人员和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以及运行人员之间的对话。
在一般情况下,轻型燃气轮机机组的限制值应符合GB/T10491规定为了满足设计要求,供需双方必须在承认环境因素对总噪声级有影响的前提下,对总噪声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对降低噪声的设计方案进行协调。10.3.2机房内噪声
运行人员在燃气轮机机房内操作,允许用护耳器。运行人员在控制室内操作,应能进行正常谈话。10.3.3机房外噪声
必须限制噪声的传播,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需方应规定所要求的噪声级,并指出诸如为附近可能存在的居住区扩增机组消声设备的可能性。对消声设备的寿命应加以考虑。7
GB/T10489—2009
对噪声级的要求可以明确规定,在一定方位距装置一定距离的测点处不超过某一最大噪声级dB(A)。这些要求也可在不同的状态下进行规定。噪声的测量方法应按GB/T10491的规定或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气象因素对噪声传播的影响应加以考虑。10.4大气污染
10.4.1排放物
排放物的测量方法应按GB/T11369中的规定或按供带双方协议执行。如果需方对排放物有具体要求,则测量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稳态;
b)达到各种给定负荷状态下5min后。10.4.2气态污染物
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法规,确定与光的反射特性无关的、由轻型燃气轮机排气所产生的气态污染物的允许量。
气态污染物主要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未燃烧的碳氢化合物,它们能引起严重的大气污染。
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产生的气态污染物的浓度一般比汽油机和柴油机小,但其排量大,故在漂烟地区,未然烧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氧化硫能引起大范围的大气污染。应该注意到,如果为消烟或防止残渣油腐蚀而使用燃料添加剂,则排气道释放物中还可能含有其他有害物质,应按有关规定加以检查。轻型燃气轮机排气中气态污染物含量的测量方法,按GB/T11369规定。为了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可以喷水或喷水蒸气。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指出耗水率。10.4.3对大气的热影响
无余热回收装置的简单循环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的排气,其温度一般比燃用固体燃料的其他动力装置高,因而具有更大的漂浮力和更快的消散能力。由于燃气与周围空气的迅速混合,使燃气的温度在排气道的附近显著降低。如果在轻型燃气轮机附近有对于空气温度和成分起敏感反应的设施,应该对可能由燃气轮机排气所引起的有害影响进行分析。10.5水染
轻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的用水系统可能产生含有很多固体粒子或被油污染的废水,因此必须对排放这些废水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分析。轻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的用水系统主要包括:a)
控制氮氧化物的喷水系统
空气冷却系统;
油料的水清洗系统;
滑油的冷却系统;
燃气轮机的水洗系统:
)余热回收装置:
g)水处理系统。
10.6对水的热影响
轻型燃气轮机动力装置中的冷却水,大多是用于冷却动力装置的滑油,也有些是用于其他场合,比如冷却密闭循环式发电机的冷却空气。大多数轻型然气轮机动力装置使用很少的冷却水,因此其排放基本上不会使潮水和河水过多受热。如果压气机采用中间冷却器,则冷却水的需要量显著增加。有些机组常用水-空气换热器来消散水的热量。8
10.7场地污染
GB/T10489—2009
场地的建工程设计,应考虑机组运行失常、失火或发生故障时能对场地周围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应按有关标准或规定防止燃料贮存和装卸设备的泄漏。应提供处理废料的方法。废料包括假起动或起动失败漏掉的燃料、被燃油或水污染过的滑油等。场地的选择应考虑季风和排烟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11询价或招标时需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11.1被驱动的设备
发电机、泵、压缩机等。
11.2型式和用途
型式:固定式、移动式:
用途:船用、机车用等。
11.3供应范围
需方应说明供方的职资范图和供应范围,包括各制造厂之间的协调配套问题、设备的供应项目、交货时间、安装、试验和技术要求等。11.4环境
海拔高度(或大气压力)、大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冷却水进口温度的平均值和极限值、最冷和最热季节一天内随时间变化的温度曲线和相对湿度变化范围。有关被尘土、冰雾或盐分以及其他环境条件污染而影响空气纯度的环境特征。例如工业区、b)
乡村、海滨,尘暴区、冰雾区等。影响排气消散和噪声控制的环境特征,例如禁烟区、靠近居民区。轻型燃气轮机应遵守的有关法规、供电标准、噪声级标准、排烟标准等。有关失火危险的各种特殊环境的详细资料。例如机组在炼油厂、煤气厂或火药厂内运行的环d)
境情况和防火、防爆的要求等。11.5场地细则
说明机组安放地点是室内或室外,自备供热还是外部供热,是否要求供方提供厂房、机罩的成a)
套工程设计:
可供机组安装的空间,包括机房尺寸的限制和地基深度;b)
能运输到现场和装卸的零部件的最大尺寸和质量;进人现场的装卸环境性质和今后发展的详细情况,例如水路、铁路或公路,以及从卸货地点到最终位置的距离等;
机组、厂房土建基础设计时所需要的地质情况、土地承载能力以及振动传播等资料;预计的季风、风压(或风级)、降雪量、降雨量,地震带以及移动式、船用和机车用时的过载情况;对控制室和其他指定区域要求的噪声级:g
选用冷却介质的性质和条件。
11.6预期工作状态
a)所要求的现场性能及其环境条件。b)
机组输出最大功率时的环境温度(包括冷却空气的进口温度)。预计每年运行时数、持续运行时间和起动次数,以及平均负荷、尖峰负荷的范围和持续时间。c)
预计机车用、船用的载荷谱。
与运行状态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无电源起动、在正常应急情况下从起动到满负荷所需最短时间和机组在规定的转速范围内的功率等与轻型燃气轮机所驱动的装置并列运行的其他装置的详细资料。e)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