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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49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492-2009

中文名称:培根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4-27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675611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元

计划单号:20071129-T-469

出版日期:2009-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4-27

起草人:邓立育、李铁柱、康庆贺、孙瑶、张洪祥、栾凤侠、高勇、杨林伟、邹同品

起草单位: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大众肉联制品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商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培根的定义、分类、卫生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召回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加工、检验和销售。 GB/T 23492-2009 培根 GB/T23492-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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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7.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492—2009
2009-04-27发布
2009-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全品伙伴网
本标准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GB/T23492—2009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大众肉联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立育、李铁柱、康庆贺、孙瑶、张洪祥、栾凤侠、高勇、杨林伟、邹同品。http://foodmate.net培
GB/T23492—200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培根的定义、分类、卫生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召回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加工、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金大肠菌群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4789.3
GB/T4789.4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0
GB/T5009.11
GB/T5009.12
GB/T5009.15
GB/T5009.17
GB/T5009.27
GB/T5009.3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食品中苯并(a)芪的测定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4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9695.8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GB/T9695.1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的测定GB/T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GB9959.1鲜、冻片猪肉
GB/T9959.2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17238鲜、冻分割牛肉
GB19303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98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102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http://foodmate.netGB/T23492—2009
培根bacon
将畜肉或禽肉去骨(或不去骨)、注射(或不注射)、制、滚揉(或不滚揉)、成型(或不成型)、干燥、烟熏(或不烟熏)、烘烤等工艺制成的肉制品4分类
4.1按原料肉分
4.1.1猪肉培根。
4.1.2牛肉培根。
4.1.3禽肉培根。
4.2按生熟分
4. 2.1 生制培根。
4.2.2熟制培根。
技术要求
原辅料
GB959.1.GB
5.1.1猪肉应符合
T9959.2的规定。
5.1.2牛肉应符合
5.1.3禽肉应符合
上17238的规定。
行业标准的规定
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规定。
辅料应符合山
国家标准或
5.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
生制培根
成厚薄均勾片状,瑟密不松散无组织状态
5.3净含量
粘液及
公面肉呈均匀的淡蕾兼红色
表面色
防为白色
或原料肉固有
,气味,无魔味,无酸败味
应具有本品固有
无可见杂质
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4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熟制培根
内容物密
韧结合,整实而有弹力,无粘液及液
表面色泽均匀切面肉是均匀的蔷薇红色或原料肉固有色泽、脂肪为自色
表2理化指标
水分/(g/100g)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http:
生制培根
nwwfoodmate.ne
熟制培根
亚硝酸盐(以NaNO,计)/(mg/kg)铅(Pb)/(mg/kg)
无机碑/(mg/kg)
镭(Cd)/(mg/kg)
总乘(以Hg计)/(mg/kg)
苯并(a)芪/(μg/kg)
仅限于烟熏产品。
5.5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茵落总数/(CFU/g)
大肠茵群/(MPN/1
致病菌(沙门氏菌
b仅限于熟售
白葡萄球菌、志贺氏南
表2续)
微生物指标
食品添加#
食品添加
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6.1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检验方法
感官指标
按GB/T5009.
6.2净含量指标
6.3理化指标
6.3.1水分:按GB/T9695.1规定的方法轨行氯化物:按GB/T9695.8规定的方法执行。6.3.2
亚硝酸盐:按GB/T5009.33规定的方法执行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6.3.4
6.3.5无机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镉: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执行。6.3.6
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执行。6.3.7
6.3.8苯并(&)茂:按GB/T5009.27规定的方法执行。6.4微生物指标
6.4.1菌落总数: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执行。6.4.2大肠菌群: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执行。http:
ww.foodmate.ne
生制培根
GB/T23492—2009
熟制培根
按GB2726规定执行
按GB2726规定执行
GB/T23492—2009
6.4.3沙门氏菌:按GB/T4789.4规定的方法执行。6.4.4志贺氏菌:按GB/T4789.5规定的方法执行。6.4.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执行7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8检验规则
8.1批次与抽样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连续生产的同种产品为一批。按GB/T9695.19规定随机取样。8.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经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生制培根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熟制培根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其他项目做不定期抽检。
8.3型式检验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8.3.1
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b)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d)
8.3.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4判定规则
8.4.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感官要求检验中如有异味、污染、霉变、外来杂质或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并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4.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日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超过两项或微生物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标识和包装
预包装培根制品的标识要求按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9.1
9.2产品的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贮存及运输
10.1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如需要冷藏应低温贮存。
10.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如需要冷藏应低温运输。不得与有毒、有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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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销售
生熟分开,在低温条件下销售
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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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49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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