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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421-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421-1994

中文名称:国际贸易方式代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des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mod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1-02

实施日期:1995-08-01

作废日期:2008-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4分类编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5421-2008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1995-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12-2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方式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国际贸易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 GB/T 15421-1994 国际贸易方式代码 GB/T15421-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方式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国际贸易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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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际贸易方式代码
Codes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mode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方式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国际贸易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编制原则
本标准原则上遵守国际贸易惯例和我国已颁布的各项贸易法规。3代码结构
本标准采用等长两位数字代码。4
代码表www.bzxz.net
国际贸易方式名称
般贸易
ordinary trade
易货贸易
barter trade
补偿贸易
compensation trade
协定贸易
agreement trade
进料加工
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s来料加工
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8批准说
GB/T15421—94
国家之间不通过货币媒介直接交换货物
利用外资进口国外技术或设备,用产品偿还
根据各国政府间签订的贸易协定和清算协定进行的贸易
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成品后再出口
由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由国内厂商按外商要求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加工方收取工缴费1995-08-01实施
GB/T 15421--94
国际贸易方式名称
出料加工
outward processing
寄售贸易
consignment trade
国际租赁
international lease
边境贸易
frontier trade
转口贸易
entrepot trade
许可贸易
license trade
期货贸易
forward trade
承包工程
contract project
国际招标
international bid
国际展览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国际拍卖
international auction
国际贷款进口
international loan
归还贷款出口
reimburse loan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
imports by foreign-invested
enter-
prises
由国内厂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国外厂商按要求加工装配,成品返销,加工方收取工缴费
寄售人把货物运到国外,委托代销人销售
根据国际租赁契约,出租人将设备租赁给他国承租人使用
边境城镇与接壤国家边境城镇之间及边民互市贸易
经过转口国进行的进出口贸易
商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许可协议形式进行的贸易
通过国际期货市场进行远期商品买卖
承包国外工程技术项目或劳务项目的进出口设备和货物
通过国际招标形式进行的一种进出口贸易
通过国际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等形式进出口货物
通过国际拍卖进行的一种贸易
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提供贷款项目的进口
国家批准的国际贷款项目通过出口产品来归还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
GB/T15421-94
国际贸易方式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
exports by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国际援助
international aid
donation
present
其它贸易
other trade
注:说明中的国家均指国家和地区。附加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
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提供无偿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台港澳同胞、华侨、民间团体和个人捐赠给我国的物资
外国组织或个人赠送给我国组织或个人的物资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上述贸易方式之外的贸易方式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共同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涵景、孟朱明、邓洁、张荣静、钟小林、李延、程女范、严卫东。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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