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标准(DB) > DB52/ 523-2007 面筋制品
DB52/ 52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 523-2007

中文名称:面筋制品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9-30

实施日期:2007-09-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161546

相关标签: 面筋 制品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07-09-3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52/ 523-2007 面筋制品 DB52/523-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67.060
备案号:
面筋制品
2007-08-10发布
方标准
DB52/523—2007
2007-9-30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523-2007
本标准的4.1、4.2、4.4、4.5、4.6、4.7和8.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寻思颖、田志强、罗薇、杨黎、黄卫红、孟望霓、杨国先、肖洋、周筑平、张建、董剑。
1范围
面筋制品
DB52/523-2007
本标准规定了面筋制品的述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面筋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面筋制品。如油面筋、烤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55
GB2716
GB2760
GB/T4789.2
GB/T 4789.3
GB/T 4789.4
GB/T4789.5
GB/T4789.10
GB/T5009.3
GB/T5009.5
GB/T5009.11
GB/T5009.12
GB/T5009.56
小麦粉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的测定
志贺氏菌的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82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GB/T5517
GB5749
GB7718
GB14881
JJF1070
粮食、油料检验粮食酸度测定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5月颁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油面筋
鲜面筋经油炸制成的产品。
鲜面筋经发酵、蒸煮等工艺制成的产品。2
其他面筋制品
小麦面粉经水洗去除淀粉后的面筋,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其他面筋制品。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2小麦粉
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4.1.3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4.1.4鲜面筋
有光泽,有小麦固有香气,有较强弹性,无异物。4.1.5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4.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气味、滋味
组织形态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
蛋白质/(%)
酸度[(0.1mo1/LNaH)mL/10g]
4.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铝(干样品,以A1计)/(mg/kg)““仅适用于含油面筋制品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形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油面筋
其他类
企业自定
企业自定
表3卫生指标
≤100
DB52/523-2007
4.5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表4微生物指标
即食类
≤75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4.6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7净含量
非即食类
≤100000
≤150
不得检出
定量包装面筋制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感官
DB52/523-2007
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视法、鼻嗅法、口尝法(需要时熟化)检查。5.2水分
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蛋白质
按GB/T5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4酸度
按GB/T551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5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5009.5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6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7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8铝
按GB/T5009.18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9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规定方法进行检验。5.10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方法进行检验。5.11沙门氏菌
按GB/T4789.4规定方法进行检验。5.12志贺氏菌
按GB/T4789.5规定方法进行检验。5.13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10规定方法进行检验。5.14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检验规则
6.1组批
DB52/523-2007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
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kg(独立包装不少于6个产品),将所抽样品分成2份,一份作检验用,一份留样作备查。
6.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型式检验
6.4.1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一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有改变时:一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2型式检验项目为4.2至4.7的全部要求。6.5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充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复检结果还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对可直接食用的产品,应在其标签上标注“即食”字样。8.1.2食品名称可以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应同时标明“面筋制品”字样。
8.1.3散装产品的盛装物上均应附有标识,且应标明:食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8.2包装
8.2.1产品包装物应密封、牢固。所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
8.2.2散装产品应使用洁净、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的容器,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有污染的容器盛装产品。
8.3运输
8.3.1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具有防雨、防尘设施的交通工具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8.3.2散装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或密闭式的交通工具运输产品,注意防尘、防蝇、避免日晒、雨淋,防止二次污染。
8.3.3搬运产品时,应轻搬轻放。卸货时,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8.4购存
8.4.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存。
8.4.2产品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并应有防鼠、防尘设施。8.4.3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20cm。5
8.5保质期www.bzxz.net
DB52/5232007
产品可根据不同季节、产品的不同类别及工艺,在产品包装或其他标识上作出具体的规定,6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