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2910.1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 2910.1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10.12-2009

中文名称: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6-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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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纺织品 定量 化学分析 聚丙烯腈 纤维 某些 含氯 弹性 混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GB/T 2910-1997

采标情况:IDT ISO 1833-12:200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1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朱庆芳,沈美华,颜燕屏,李智华,沈文佳

起草单位: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GB/T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二甲基甲酰胺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由以下纤维组成的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中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含量的方法;———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某些弹性纤维;和———动物纤维、棉(原棉、漂白棉、染色棉)、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和玻璃纤维。本方法同样可用于前金属络合染色的动物纤维、羊毛和蚕丝,对于后金属络合染色的则不适用。 GB/T 2910.1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2910.12-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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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0.12—2009/IS01833-12:2006部分代替GB/T2910—199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晴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晴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法)
TextilesQuantitativechemicalanalysis-Part 12 : Mixtures of acrylic,certain modacrylic,certain chlorofibres,certain elastanes and certain other fibres (method using dimethylformamide)(ISO1833-12:2006,IDT)
2009-06-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1-01实施
GB/T2910《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试验通则;
一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GB/T2910.12—2009/ISO1833-12:2006一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一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纤维、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已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已酮法);-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本部分为GB/T2910的第12部分。GB/T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2910.1,GB/T2910.3,GB/T2910.4,GB/T2910.6,GB/T2910.7,GB/T2910.8,GB/T2910.9,GB/T2910.10,GB/T2910.11,GB/T2910.12,GB/T2910.13,GB/T2910.14,GB/T2910.15,GB/T2910.16,GB/T2910.17,GB/T2910.18,GB/T2910.19和GB/T2910.22。免费标准bzxz.net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833-12:200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睛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本部分与ISO1833-12: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GB/T2910.12—2009/IS01833-12:2006-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国标准替代了国际标准;一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2910一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13章。本部分与GB/T2910一1997的第13章相比有如下差异:适用范围增加了某些弹性纤维;由“每克试样加80mL二甲基甲酰胺”改为“每克试样加150mL二甲基甲酰胺”,并且增加\如果纤维中的聚丙烯腈难于溶解,可以多加50mL二甲基甲酰胺”;一改变了部分不溶纤维的修正系数。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庆蒸沉美华,颜燕屏,李智华,沈文佳。GB/T2910的历次版
GB/T2910
GB/T2910
争情况为:
1范围
GB/T2910.12-—2009/IS01833-12:200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睛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2910的本部分规予采用二甲基甲酰胺法测定去除非维物质后的由以下纤维组成的聚丙烯睛纤维、某些改性聚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二组分混合物中聚丙烯腈纤维、某紫改性丙烯睛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含量的方法;某些含氯纤维、某些弹性维;
聚丙烯腈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桌和
动物纸维、棉(原棉、漂白棉、染色棉)、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和玻璃纤绸
本方法同@于前金属络合染色的动物纤维、羊毛和蚕丝,对于后金属绪合染色的则不适用。E
2规范性引用件
下列文件中
的茶款通过GBT291Q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政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刘件,某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910.
2006,IDT)
3原理
家级品定量化学分析
部分:试验通则(GB/T2910
-2009ISO1833-1:
用二甲基甲酰胺把聚丙烯纤维、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答氯纤维某些弹性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戏留物,清洗烘于和称重用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聚丙烯腈纤维、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含氯纤维或弹性纤维的百分含量。4试剂
使用GB/T2910.1和本部分4.1规定的试剂。4.1二甲基甲酰胺,沸点152℃~154℃。警告:该试剂对人体有危害,使用时应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5设备
使用GB/T2910.1和本部分5.1和5.2规定的设备。5.1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少于200mL。5.2加热设备,可以保持温度在90℃~95℃。1
GB/T2910.12—2009/IS01833-12:20066试验步骤
按照GB/T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把准备好的试样放人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人150mL二甲基甲酰胺,塞上玻璃塞,摇动烧瓶将试样充分润湿后,让烧瓶保持90℃~95℃放置1h。如果试样中的聚丙烯腈难于溶解,可以多加50mL二甲基甲酰胺,在此期间用手轻轻摇动5次。用玻璃砂芯璃过滤,残留物留在烧瓶中,另加60mL二甲基甲酰胺,保持90℃95℃放置30min,用手轻轻摇动2次。把残留物过滤到玻璃砂芯埚,真空抽吸排液,并用水将残留物洗至中,真空抽吸排液。
热水加满埚洗涤残留物两次,每次重力排液后再用真空抽吸。如果不溶纤维是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可把玻璃砂芯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如果不溶纤维是动物纤维、棉、粘胶纤维、莫代尔纤维或铜氨纤维,将残留物转移到烧瓶中,加入160mL水,在室温下保持5min,不时地剧烈摇动。将液体过滤到埚排液,重复水洗三次以上,最后一次清洗将残留物过滤到埚中,真空抽吸排液。用水清洗烧瓶中的残留物全部转移到埚中。最后真空抽吸,将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7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2910.1规定。除了下列纤维,其余d值均为1.00。聚酰胺纤维
棉(原棉、漂白棉、染色棉)
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酯纤维
8精密度
对均匀的纺织材料混合物,在95%的置信水平下,本方法测试结果的置信界限不超过土1。2
GB/T2910.12-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2910.12—2009/ISO1833-12:2006事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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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7千字2009年9月第一版
2009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8548定价14.00元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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