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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555-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1555-2009

中文名称: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9-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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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汽车 窗玻璃 除霜 系统 性能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11555-1994;GB 11556-199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1-01-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11555-2009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1555-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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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3.0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15552009
代替GB11555—1994,GB11556—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Motor vehicles-windshield demisting and defrosting system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2009-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01-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前言
GB11555—2009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共同体78/317/EEC(1977年12月21日)0JNO.L81(1978年3月28日)《关于协调成员国有关汽车玻璃表面除霜除雾系统法规的理事会指令》(英文版)。本标准代替GB11555—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11556—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根据78/317/EEC重新起草。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78/317/EEC指令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78/317/EEC指令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78/317/EEC指令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一一删去了78/317/EEC指令中与认证有关内容,即附件1中的第3章、第4章和附件6,其原因是标准体系与指令体系的形式差别所致;删去了78/317/EEC指令附件1中2.3三维坐标系”“2.4基本参照标记”、“2.5座椅靠背角”、“2.6实际座椅靠背角”“设计座椅靠背角”的名词定义和附件2\H点及实际靠背角的确定、R点与H点相对位置验证,以及设计座椅靠背角与实际座椅靠背角之间的关系验证程序”、附件3\车辆基准参照标记与三维坐标记之间的关系”,其原因是此内容在GB11551—2003和GB11562--1994标准中已明确,并一致。
为了便于使用,对于78/317/EEC指令,本标准还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一“本指令”改为“本标准”;一“定义”改为“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与GB11555一1994和GB11556一1994的主要差异:—一增加了“驾驶员前方180°视野范围”(本版的第1章);一增加了“V点”“R点”名词定义(本版的3.8和3.9);一将“除霜装置”改为“除霜系统”(本版的3.1),“除雾装置”改为除雾系统”(本版的3.4);增加了“蒸汽发生器的尺寸与特征”本版的6.2.2.1d)一增加了“在试验开始后的前5min内,可以采用制造商为寒冷气候条件下起动发动机时推荐的程控“快急速”发动机转速”和“除霜系统的接线端上电压不应高于系统额定电压值的20%”(本版的6.1.1.5和6.1.1.9)。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再华、余博英、曲艳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555—1994;
GB11556—1994。
1范围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驾驶员前方180°视野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1555—200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15512003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11562—199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defrostingsystem
除霜系统
用来融化风窗玻璃外表面上的霜或冰,从而恢复视野的系统。3.2
除霜defrosting
通过除霜或风窗玻璃刮水器系统的运行去除玻璃外表面上的霜或冰。3.3
除霜面积defrostedarea
表面干燥以及已完全融化或部分融化(湿)的霜覆盖的风窗面积,覆盖的霜可以从外面用风窗玻璃刮水器清除。除霜面积不包括风窗上被干霜覆盖的面积。3.4
除雾系统
demistingsystem
用来清除风窗玻璃内表面冷凝物,从而恢复视野的系统。3.5
雾mist
在风窗玻璃内表面上的凝结物。3.6
除雾demisting
通过除雾系统的运行除去玻璃内表面上所覆盖的雾。3.7
demistedarea
除雾面积
经除雾后,风窗玻璃内表面上恢复视野的面积。1
GB11555—2009
Vpoints
V点是表征驾驶员眼晴位置的点,它们的位暨由通过驾驶员乘坐位置(如果是可调座椅,则应将座椅调至最后位置。)中心线的纵向铅垂平面、R点以及设计座椅靠背角度(见GB11562一1994中3.4.1所述)确定。V点用于检查汽车视野是否符合要求。常用V、V两点表示V点的不同位置(见图1)。3.9
R点Rpoints
“R点”即“乘坐基准点”,其定义按GB115512003中3.7所述。4A、B和A'区域的确定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1A区域是下述从V点(即指V,和V2点,见GB11562—1994中3.5.1所述;V点位置的确定按GB11562一1994中5.1规定)向前延伸的4个平面与风窗玻璃外表面相交的交线所封闭的面积(见图1)。
4.1.1通过V和Vz点且在X轴的左侧与X轴成13°角的铅垂平面。4.1.2通过V,点,与X轴成3°仰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4.1.3通过V点,与X轴成1俯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通过V,和V.点,向X轴的右侧与X轴成20°角的铅垂平面。4. 1.4
(1)——车辆纵向中间平面的轨迹线;(2)一一通过R点的纵向铅垂平面轨迹线(3)一通过V,和V,点的纵向铅垂平面轨迹线。图1A区域
4.2B区域是指由下述4个平面所围成的风窗外表面的面积,且距风窗玻璃透明部分面积边缘向内至少25mm,以较小面积为准(见图2)。4.2.1通过V,点,与X轴成7°仰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4.2.2通过V点,与X轴成5°俯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4.2.3通过V,和V,点,在X轴的左侧与X轴成17°角的铅垂平面;4.2.4以汽车纵向中心平面为基准面,且与4.2.3所述平面对称的平面。2
4.3A区域是以汽车纵向中心平面为基准面,与A区域相对称的区域≥25
车辆纵向中间平面的轨迹线:
通过R点的纵向铅垂平面轨迹线,(3)——通过V,和V,点的纵向铅垂平面轨迹线。图2B区域
5要求
5.1风窗玻璃除霜要求
GB11555—2009
5.1.1每辆汽车应装备除霜系统,能够确保在寒冷天气条件下恢复风窗玻璃的能见度,5.1.2应符合以下要求:
5.1.2.1试验开始后20min,A区域有80%已完成除霜;5.1.2.2试验开始后25min,A区域有80%已完成除霜;5.1.2.3试验开始后40min,B区域有95%已完成除霜。5.2风窗玻璃除雾要求
5.2.1每辆汽车应装备除雾系统,能够确保在潮湿天气条件下恢复风窗玻璃的能见度。5.2.2应符合以下要求:
5.2.2.1试验开始后10min,A区域有90%已完成除雾;5.2.2.2试验开始后10min,B区域有80%已完成除雾。6试验方法
6.1风窗玻璃除霜试验方法
6.1.1试验条件
6.1.1.1试验在一18℃士3℃温度下进行,其测量点见图3所示。3
GB11555—2009
注:“0”点位置在风窗玻璃最下端前方300mm的汽车纵向中间平面上图3试验温度和风速测量点的位置(“0”为测量点)6.1.1.2试验应在足以容纳被试车辆的低温室内进行,室内应配有制冷空气循环装置,并使冷空气循环,试验汽车在进入低温室前,室温应维持在6.1.1.1规定范围内至少24h。6.1.1.3试验前,对风窗玻璃的内、外表面用含甲醇的酒精或类似去污剂彻底清除油污,干燥后,用3%~10%氨水擦拭,待干后再用干棉布擦拭。6.1.1.4在试验过程中,除霜系统的热源由发动机冷却液、润滑剂或其他热源提供。6.1.1.5变速器空挡时的发动机转速不超过最大功率转速的50%(在试验开始后的前5min内,可以采用制造商为寒冷气候条件下起动发动机时推荐的程控“快急速”发动机转速)。6.1.1.6低温室空气流速水平分量应低于2.2m/s,其测量点如图3所示。6.1.1.7汽车蓄电池应处于充满状态。6.1.1.8整个试验期间,除霜系统的温度控制器和风量开关应设定到“最大”位置,送风控制器应设定到“全除霜”位置,循环风控制器按汽车制造商推荐的要求设定。6.1.1.9除霜系统的接线端上电压不应高于系统额定电压值的20%。6.1.1.10试验期间,若风窗刮水器不需人工辅助而能自行工作,则可随时便用刮水器。6.1.1.11试验期间,除了加热和通风系统的进、出口外,发动机罩、车门和其他通风口等均应关闭。如果车辆制造商有要求时,在除雾试验一开始可以开启1扇或2扇车窗,总开启间隙不应超过25mm:6.1.2试验仪器,设备及其要求
6.1.2.1喷枪应符合如下要求:
a)喷嘴孔直径1.7mm;
工作压力350kPa士20kPa;
c)液流速率0.395L/min;
距喷嘴200mm处形成的喷射锥直径为300mm士50mm。d)
温度计或其他测温仪器。
6.1.2.3发动机转速表。
6.1.2.4秒表或其他计时仪器。
6.1.2.5风速计或其他测速仪器。6.1.2.6电压表。
6.1.2.7特种铅笔、记录纸和照像机。6.1.3试验程序
6.1.3.1试验车进人低温室后熄火,在试验温度下至少停放10h;如果发动机冷却液、润滑剂等温度确知已稳定在试验温度时,停放时间可以缩短。4
GB11555—2009
6.1.3.2试验车完成6.1.3.1规定后,用6.1.2.1规定的喷枪,将0.044g/cm乘以风窗玻璃面积值的水量均匀地喷射到玻璃外表面上,生成均匀的冰层。喷射时,喷嘴应垂直于玻璃表面,相距200mm~250mm。
6.1.3.3风窗上形成冰层后,汽车应在低温室停放30min~40min,然后由1名或2名试验人员进人车内,起动发动机(必要时可用某种外部设备起动发动机)。发动机开始运转,同时开启除霜系统,即认为试验开始。
6.1.4试验开始后,试验人员每隔5min在风窗玻璃内表面上描出除霜面积轮廓图,并标上辨别驾驶员所在位置一侧的标记。
6.2风窗玻璃除雾试验方法
6.2.1试验条件
6.2.1.1试验应在足以容纳被试车辆,且能维持试验温度为一3C士1℃的低温试验室内进行。6.2.1.2试验前,应使用含甲醇的酒精或类似的去污剂彻底清除玻璃内表面上的油污,然后用3%~10%氨水擦拭,待干后再用棉布擦干净。6.2.1.3及时测量试验室的温度和冷空气流速,其测量位置见图3。6.2.1.4试验室冷空气流速的水平分量应低于2.2m/s。6.2.1.5变速器空挡时发动机的转速,应接近但不超过其最大功率相应转速的50%6.2.1.6试验期间,除了加热及通风系统的进气口和排气口外,发动机罩、车门和其他通风口均应关闭。如果车辆制造商有要求时,在除雾试验开始前,可开启1扇或2扇车窗,但总开启距离不得超过25mm(垂直距离)。
6.2.1.7除雾系统的接线端电压不应高于系统额定电压值的20%。6.2.1.8蓄电池应处于充满状态。6.2.2试验仪器、设备及其要求
6.2.2.1试验用蒸汽发生器(见图4)应满足如下要求:空气
空气和蒸汽
离心式风机
扩散室
绝热储水箱
加热元件
图4蒸汽发生器装置示意图
a)容器的盛水量不少于2.25L;b)在一3℃士1℃的环境温度下,沸点的热损失应不超过75W;5
GB11555—2009
鼓风机在50Pa的静压时,应有4.2m/h~6.0m*/h排量;c
在蒸汽发生器的顶部须有6个直径为6.3mm的出气孔;d)
发生器输出的蒸汽量,在一3℃土1℃的条件下为n×(70g/h士5g/h);e
注:n为汽车制造厂所规定的汽车座位数。f)
蒸汽发生器的尺寸与材料见表1。表1蒸汽发生器的尺寸与材料
扩散室
长100mm
内径15mm
长115mm
直径75mm
壁厚0.4mm的黄铜管
在扩散室下端周围均勾设置(相隔25mm)六个直径为6.3mm的蒸汽排放孔
直流可调稳压电源。
6.2.2.3发动机转速表或其他测量仪器。6.2.2.4风速计或其他测量仪器。6.2.2.5温度计或其他测温仪器。6.2.3试验程序
6.2.3.1按第4章规定确定试验车风窗玻璃的A区域和B区域。6.2.3.2蒸汽发生器应放在紧换车辆前排座椅靠背后面的地方,其出气口应在驾驶员座椅的R点上方580mm土80mm处座椅对称垂直中心平面上:若座椅靠背是可调的则应调至规定角度;若座椅靠背后安放不下,则可将蒸汽发生器放在座椅靠背前最接近上述要求的合适位置。6.2.3.3将试验车开进试验室,停妥后熄火,降低室温直至发动机冷却液、润滑剂和车内温度都稳定在一3℃±1℃时为止。
6.2.3.4将装有至少1.7L水的蒸汽发生器加热至沸点,待稳定后,将其尽快放入车内,关好车门。6.2.3.5蒸汽发生器在车内工作5min后,1~2名试验人员进人车辆内前部。蒸汽发生器输出的蒸汽量应按每个进人车内的试验人员减少70g/h土5g/h。6.2.3.6试验人员进人车内1min后,按制造商的规定起动发动机。按6.2.1.5规定运行,并将除雾系统的温度控温器按汽车制造商的要求设定到试验温度相对应的值,此刻即为试验开始时间。6.2.3.7除雾试验开始10min时,应对试验情况进行记录,并描绘或拍照除雾面积轮廓图,并标上辨别驾驶员所在位置一侧的标记。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78/317/EEC章条编号对照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78/317/EEC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表A.1本标准章条编号与78/317/EEC章条编号对照本标准章条编号
6.2.1.6.2.3
附录A
附件1
附件4
附件1
附件5
附件2
附件3
GB11555-2009
78/317/EEC章条编号
4. 1~4. 7
6.2.1~6.2.7
a)~e)及表1
77/649/EEC指令附件3
1~6及图1~图3
GB11555-2009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1555—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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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9年12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6千字
2009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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