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694.1-199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数据存储设备>>35.220.99其他数据存储装置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8数据信息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2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8-3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电子部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国际交换中使用的识别卡发卡者标识的编识体系。 GB/T 15694.1-1995 识别卡 发卡者标识 第1部分:编号体系 GB/T15694.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T15694.1--1995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7812-1:1993《识别卡发卡者标识第1部分:编号体系》。本标准与ISO/IEC7812-1的主要区别如下:1)正文和附录中引用标推时,用我国的标准编号代替相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其对应关系是:GB2659--81代替ISO3166:1988;
GB/T14916--94代替ISO7810:1985;GB/T15120.3--94代替ISO7811-3:1985;GB/T15150--94代替ISO8583:1987。2)目前的ISO/IEC7812为第三次编辑修订的国际标准,它将取消并替代1987年第二次编辑的ISO7812的国际标准内容。我国没有等同采用1987年版ISO7812标准的国家标准。本国家标准为第一次制定。
GB/T15694在总标题《识别卡发卡者标识》下,包括下述部分:一第1部分:编号体系
—第2部分:申请和注册程序
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推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韵琴、张一平、仲安妮、王云生、刘钟。51
GB/T 15694.1-1995
ISO/IEC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建立了世界范围标准化的专用系统。ISO或IEC的国家成员团体通过由各自的组织建立的技术委员会所涉及的专门领域的技术活动,来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ISO和IEC技术委员会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合作。其他与ISO和IEC有联系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各国际组织也参与此项工作。在信息技术领域,ISO和IEC建立了一个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由联合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国际标准草案须分发给各成员团体进行表决。作为国际标准批准发行至少需要75%的成员团体投票赞成。
国际标准ISO/IEC7812-1是由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的信息技术,SC17分技术委员会,即“识别卡和相关设备”制定。第三次编辑的标准将取消并替代已作技术更改的第二次编辑的标准(ISO7812:1987)。ISO/IEC7812在总标题《识别卡发卡者标识》下,包括下述部分:第1部分:编号体系
一第2部分:申请和注册程序
附录B构成ISO/IEC7812标准整体的一部分。附录A仅作为参考信息附上,52
GB/T15694.1--1995
本标准是描述识别卡的参数和这种卡在国际交换中使用的一系列标准之一。5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识别卡发卡者标识
第1部分:编号体系
Identification cards--Identificationof issuers-Part 1:Numbering system本标准规定了在国际交换中使用的识别卡发卡者标识的编号体系。2引用标准
GB/T 15694.1--1995
idtISO/IEC7812-1:1993
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659-81世界各国和地区代码(idtISO3166:1988)GB/T14916--1994识别卡物理特性(idtISO7810:1985)GB/T15120.3-1994识别卡记录技术第3部分:ID-1卡上凸印字符的位置(idtIS0)7811-3:1985)
GB/T15150-1994产生报文的银行卡交换报文规范金融交易内容(idtISO8583:1987)ISO4909:1987银行卡磁条第三磁道的数据内容ISO/IEC7812-2:1993识别卡发卡者标识申请和注册程序CCITTE.118建议国际电信收费卡3定义
GB/T14916中给出的“识别卡”定义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发卡者 card issuer
将识别卡发给持卡人的机构(或其代理)。3.2持卡人cardholder
与标识号码相关的客户。
3.3标识号码identification number标识持卡人和发卡者的号码。
注:等同ISO4909中定义的主帐号(PAN)。3.4个人帐户标识individual account identification为识别个人帐户,由发卡机构分配的号码。3.5 交换 interchange
两个或多个不同实体或机构之间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卡所产生的或激活的)交易数据的互换。3.6发卡者标识号码issueridentificationnumber(IN)标识主要行业和发卡者的号码,构成标识号码的第一部分。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8-30批准5.1
1996-04-01实施
3.7发卡者标识符issuer identifierGB/T 15694. 1--1995
与主要行业标识符一起标识发卡机构的号码。3.8主要行业标识符major industryidentifier(MI)IIN的第-一位数字,用来标识发卡者的主要行业。3.g注册管理机构registrationauthority注册管理机构是由ISO理事会任命的、有资格的国际性责任组织。它的职责是分配发卡者标识号码并维护发卡者标识号码的IS)注册簿。3.10 注册管理工作组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group(RMG)由ISO/IECJTC1/SC17建立的一个工作组,它代表SC17管理发卡者标识号码的注册事务。4编号体系
4.1总则
识别卡上的标识号码(最大长度在GB/T15120.3中已定义)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它们分别为:a)IIN(见4.2条);
b)个人帐户标识(见4.3条)。(号码格式见图1)
本标准主要涉及其中的第一部分,即 IN。发卡者标识号码
(见4.2.1)
发长昔标识符
(固定长度为5位数宇)
个人账户标识
1(可变长度、般大为12位数字,见GB/T【5120.3)标识号码
图1识别卡上标识号码的组成
校验数室
(见4.4)
所有按照本标准分配的发卡者标识号码(IIN)应按照ISO/IFC7812-2的说明进行申请和注册,IIN由两部分组成(见图1):
a) MII(见 4. 2. 1);
b)发卡者标识符(见4.2.6)。满足ISO/IEC7812-2规定的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将被分配--个6位数字的IIN,在按段分配的情况下,被分配一·组6位数字的IIN段。4.2.1 MI
十个位数字的MII分配如下:
0—由ISO/TC68分配并分配给其他未来行业1———航空业
2-航空业和其他未来行业分配
3 --旅游和娱乐业
4--银行业/金融业
5银行业金融业
6—商业和银行业
7——石油业
GB/T 15694.1—1995
分配给电信业和其他未来行业
9——由各国标准团体分配
新的行业分配应由RMG批准
MII不以任何形式影响或限制可用卡的应用。一位数字的MII用于描述申请表上申请者的主要业务范围(见ISO/IEC7812-2的附录A)。4.2.2以00”起始的号码
为适应GB/T15150的要求,1万个以“00\起始的号码已分配给ISO/TC68,用以指定其他发卡机构。
4.2.3以“59”起始的号码www.bzxz.net
以“59”起始的IN由金融机构发布,而不是由本标准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发布。以59\开头的号码与国家金融机构标识体系一起使用并标识国家金融机构标识体系的存在。它们没有固定长度,也不出现在ISO注册的发卡者标识号码中。4.2.4以“89”起始的号码
以“89\起始的IIN用于电信管理部门发行的卡,并按照CCITTE.118建议识别专门的运营部门。这些IIN由国际电信联盟维护。
4.2.5主要行业标识符\9”(MI9)主要行业标识符“9\已分配给各国标准团体,交由国家使用;它应是首位或第一位数字,其后紧跟GB2659中规定的三位数字的数值型国家代码(如GB2659中规定)。注,为了国际一致的利益,建议各国标准团体按照附录A中给出的建议分配号码。4.2.6发卡者标识符
发卡者标识符一般为固定长度的5位数字的号码。注:虽然历史上存在有例外,但现在分配的IN仅有6位数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第2位数字定义IN的长度或指出GB/T15694之外的IN的发布责任者。4.3个人帐户标识
个人帐户标识号码(见图1应由发卡机构分配。它紧随在IIN之后,长度可变且最大长度为12位数字(见GB/T15120.3)。
4.4校验数字
在个人帐户标识(见4.3)之后应跟有一个校验数字。该数字应该根据标识号码前面的所有数字算出(见图1),并按照Luhn模10校验数字公式计算,见附录B。56
A1引言
GB/T 15694.1--1995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识别卡的国家编号体系
主要行业标识符9(MII9),已分配给各国标准团体使用,以便建立识别卡国家编号体系。A2注册管理工作组(RMG)的作用代表ISO技术部门负责本标准工作的RMG(见3.10),根据请求向建立和运用国家编号体系的任何国家标准团体提供有关的咨询和建议。A3与RMG的联系
希望建立识别卡国家编号体系的各国标准团体应该向RMG提供有关的国家注册程序的细则,这些程序包括号码的分配、标识发卡者使用的方法和管理该体系的组织名称。RMG认为这些信息会有助于那些考虑建立国家编号体系的国家。A4国家编号体系的运作
为标识发卡者和每一个持卡人(或帐户),建议各国标准团体在国家编号体系(见4.2.5)中以国家标准形式或其他方法制订一些规则。并建议他们对该系统的管理、发卡者标识符的申请及分配、维护已分配的IIN注册表做好安排[标准或其他体系的副本应免费提供给RMG秘书处(见ISO/IEC7812-2。最后,各国标准团体可能任命一一个责任组织作为其国家内部体系的管理和维护方面的代理。注:在无国家标准团体存在或国家标准团体不能建立国家编号体系的国家中,发卡者可以向负费本标准的ISO技术团体秘书处申请帮助。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计算Luhn模10隔位乘2加”校验数字公式计算步骤如下:
步骤1从右边第1个数字(低序)起始每隔一位乘以2。步骤2:把在步骤1中获得的乘积的各位数字与原号码中未乘2的各位数字相加。步骤3:从邻近较高的一一个以0结尾的数中减去步骤2中得到的总和[这相当于求这个总和的低位数字(个位数)的\10的补数”。如果在步骤2得到的总和是以0结尾的数(30,40等等),则校验数字是0。
无校验数字的帐号4992
4+1+8+9+4+7+6+9+1+6+7+2=64
70- 64=6
第1步
第2步
第3步
带有校验数字的帐号
GB/T 15694. 1--1995
73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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