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28-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528-2009
中文名称:纳豆
标准类别:商业行业标准(S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4-02
实施日期:2009-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18659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60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0食品发酵、酿造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9-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月芳、谢宏、汪生建、蒋立文、王彦、孙晓峰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国家副食品检测中心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纳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签、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3.1所指纳豆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SB/T 10528-2009 纳豆 SB/T10528-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060
备案号:26093--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528—2009
2009-04-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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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
行业标准
SB/T 10528—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 号
邮政编码:100045
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推出版社案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 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9千字
2009 年8月第一次印扇
2009年8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19801
定价14.00元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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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SB/T10528—2009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国家副食品检测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大学、天津市百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寿纳豆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罹主要起草人吴月芳、谢宏、汪生建、蒋立文、王彦、琳晓峰,http://foodmatee.net
1范围
SB/T 10528—2009
本标准规定了纳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签、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本标推适用于 3,1 所指纳豆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谁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谁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52大豆
GB2712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难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 10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 11
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 22
食品中黄曲霉索的测定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 39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纳豆atto
以大豆为原料,经蒸煮后接种纯种纳豆芽孢杆菌(纳豆菌)发醇酵而成的产品。4要求
4.1主要原料及辅料
4.1.1大豆
应符合GB1352的规定。
4.1.2纳豆芽孢杆菌(纳豆菌)
生产纳豆的纳豆芽孢杆菌(纳豆菌)应是安全、无害和无其他杂菌的一种枯草芽孢杆菌纯培养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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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3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4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添加剂质量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4. 1.5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推和有关规定。4.2产品要求
4. 2. 1 感宜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感宫要求
维织形态
4.2.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 的规定。
水分/((g/100g)
氨基酸态氮(以氨计)/(g/100g)4.2.3卫生要求
4. 2.3. 1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总碑(以As计)/(mg/kg)
铅(Pb)/(mg/kg)
黄曲霉毒素 B/(μg/kg)
食品添加剂
大肠菌群/(MPN/100的)
淡黄色到茶色
其有纳豆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具有纳豆特有的滋味,无异味
黏性强,拉丝状态好,豆粒软适当,无异物表2理化指标
装3卫生指标
按GB2712的规定执行
按GB2712的规定执行
按 GB 2712 的规定执行
按 GB 2760 的规定执行
按GB2712的规定执行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萄葡球菌)4.2.3.2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2.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按GB2712的规定执行
5检验方法
5. 1 感官检验
采用耳测、口尝、噪觉等方法检验。5.2理化检验
5.2.1水分
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 2.2氨基酸态氮
按 GB/T 5009,3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4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检验
5.3.1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2沙门氏菌
按 GB/T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志贺氏菌
按 GB/T 4789. 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
6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科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推和有关规定,必须整洁、卫生。7标签
应符台GB7718的有关规定。
8检验规则
8.1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天生产且包装好的产品为一批。8.2 出厂捡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宫要求、大肠菌群、净含量。8.3定期检验
水分和氨基酸态氮应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检验。8.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含品伙伴网httn
SB/T 10528—2009
SB/T 10S28—2009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产定型鉴定:
b)产品原料来源和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进行抽检时。8.5抽样
每批产品应来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中随机抽取检测样品,样品最低不得少于6个包装单位,并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甘期。均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8.6判定原则
8.6,1出厂检验中,检验项目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再从检验批中抽取二借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推判定该产品合格与否。8.6.之型式检验中,徽生物指标检验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他检验项耳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再从检验批中抽取二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推判定该产品合格与否。9运输
运输设备娶净卫生,运输产品时应使用冷藏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的物品混合运输。
10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5℃的冷曦环境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版权专有慢权必究
书号:155066·2-1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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