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507-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507-2009
中文名称: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0-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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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浸渍
层压板
饰面
多层
实木
复合地板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24507-2009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GB/T24507-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9.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507-—2009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Decorative sheets based on thermosettingresinslaminatedparquet
2009-10-30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GB/T 24507—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9年12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7千字
2009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9270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B/T24507—2009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常州市格林思宝木业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生活家木业制品(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盈然木业有限公司、江苏玉兰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力丰地板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六方木业有限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罗伦特地板制品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扬子木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常州市质量管理与检验协会、金华市固德地板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和根、彭立民、吴边、刘书渊、付跃进、黄晓峰、张莺红、彭志忠、刘硕真、余学彬、李腊平、缪根岳、苗景有、徐六峰、向中华、邵旭强、孙朝坤、雷响、张永泽、李隆平、杨晓农、吴瀚、潘海丽、刘红、宋志浩。
1范围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GB/T24507—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浸渍纸层压板为饰面层,以胶合板为基材,经压合并加工制成的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ISO2859-1:1999,IDT)
GB/T15102
GB/T17657
GB/T18102
GB/T18103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LY/T1738
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laminated parquet
decorativesheetsbasedonthermosettingresins以浸渍纸层压板为饰面层,以胶合板为基材,经压合并加工制成的企口地板。3.2
龟裂cracks
由于树脂在热压过程中固化过度或表面层与基材膨胀收缩不同而造成产品表面不规则的裂纹。3.3
鼓泡blisters
产品表面内含气体引起的异常凸起。3.4
鼓包inclusions
产品表面内含固体实物引起的异常凸起。3.5
分层delaminating
基材自身、胶膜纸自身或胶膜纸与基材之间的分离现象。1
GB/T24507—2009
耐光色牢度lightfastness
产品表面的颜色对日光或人造光照射作用的抵抗力。4分类
4.1按表面的模压形状分
浮雕面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a)
b)平面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4.2按甲醛释放量分
E。级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a)
E:级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b)
5要求
5.1分等
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5.2基材
基材应不低于LY/T1738中合格品要求5.3
外观质量
各等级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外观质量要求见表1表1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各等级外观质量要求缺陷名称
干、湿花
表面划痕
表面压痕
光泽不均
颜色不匹配
纸张撕裂
局部缺纸
表面龟裂
样舌及边角缺损
5.4规格尺寸及偏差
优等品
不允许
明显的不允许
合格品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3%,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3%,允许
明显的不允许
不允许
<10mm,允许1个/块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但是不影响装饰效果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5%,允许
不允许露出基材
≤10mm2,允许1个/块
≤10mm,允许1个/块
≤10mm,允许1个/块
≤20mm2,允许1个/块
不贴纸
应不低于LY/T1738
中合格品对背板的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幅面尺寸为:(450~2430)mm×(60~600)mm。5.4.1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厚度为:7mm~20mm。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样舌宽度应大于等于3mm。GB/T24507—2009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生产其他规格的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
2浸溃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尺寸偏差目
厚度偏差
面层净长偏差
面层净宽偏差
直角度
边缘不直度
翘曲度
拼装离缝
拼装高度差
理化性能
公称厚度t.与平均厚度t,之差绝对值小于等于0.5mm厚度最大值tmx与最小值tain之差小于等于0.5mm公称长度1.≤1500时,l。与每个测量值l之差绝对值小于等于1.0mm公称长度l.>1500时,l,与每个测量值之差绝对值小于等于2.0mm公称宽度w,与平均宽度w之差绝对值小于等于0.1mm宽度最大值wmx与最小值wi之差小于等于0.2mmm0.2mm
Smx0.3mm/m
宽度方向凸翘曲度f≤0.20%;宽度方向凹翘曲度f≤0.15%长度方向凸翘曲度f≤1.00%;长度方向凹翘曲度于≤0.50%拼装离缝平均值o,≤0.15mm
拼装离缝最大值0m≤0.20mm
拼装高度差平均值h,≤0.10mm
拼装高度差最大值hm≤0.15mm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表3
漫渍剥离
静曲强度
弹性模量
含水率
表面耐冷热循环
表面耐划痕
尺寸稳定性
表面耐磨
表面耐香烟灼烧
表面耐干热
表面耐污染腐蚀
表面耐龟裂
甲醛释放量
耐光色牢度
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理化性能要求
每一边的任一胶层开胶的累计长度不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3mm以下的不计)≥30(背面开槽不测静曲强度)>3500
无龟裂、无鼓泡
≥2.0N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
>2 000
无黑斑、裂纹和鼓泡
无龟裂、无鼓泡
无污染、无腐蚀
用6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纹
≥灰度卡4级
GB/T24507-—2009
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6.1.1检验条件
按GB/T15102的规定进行。
6.1.2检验方法
检验时受检板的板长方向与灯管长度方向平行,检验人员在板长的两端逐块目视检验,检验时检验人员至板的视距为0.5m~1.5m,视角为30°~90°,并可通过视角、视距及受检板的侧倾观察板的表面缺陷。
规格尺寸及偏差
按GB/T18103的规定进行。
6.3理化性能
6.3.1试样制取和尺寸
6.3.1.1样本应在生产后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并以其制作试样。6.3.1.2在产品试板上裁取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时,避开影响测试准确性的材质缺陷和加工缺陷。即如截取的试样中若目视发现其截面上有可能影响测试准确性的材质缺陷和加工缺陷时,可在同一块地板上另行取样。
在样本中随机抽取3块地板作为理化性能最少试样并在其上裁取试件。试件制取位置及尺6.3.1.3
寸、规格、数量按图1和表4规定。具体抽样方案需按批量确定,见7.4.4.1。②
检验项目
浸渍剥离
静曲强度
弹性模量
含水率
表面耐冷热循环
表面耐划痕
尺寸稳定性
部分试件制取示意图
表4浸渍纸饰面实木复合地板理化性能试件试样尺寸/mm
75.0×75.0
250.0×50.0
250.0×50.0
75.0×75.0
100.0×100.0
100.0×100.0
180.0×20.0
试件数量/块
每块试样取一件,其中任意
一个试样取两件
每一块取任意一件
每一块取任意一件
检验项目
表面耐磨
表面耐香烟灼烧
表面耐干热
表面耐污染腐蚀
表面耐龟裂
耐光色牢度
甲醛释放量
试样尺寸/mm
100.0×100.0
100.0×100.0
180.0×180.0
180.0×180.0
随设备而定
表4(续)
试件数量/块
按GB18580规定取样
GB/T24507—2009
任意一块取一件
任意一块取一件
任意一块取一件
任意一块取样
任意一块取一件
制取理化性能试样的6块地板中每2块为一组以供制取编号8的试样之用。在制取的1号~4号试样中如有6.3.1.2所述缺陷,可在地板的其他部位另行制取试样。2号及3号试样制取时应去除舌及样槽部位。
6.3.1.5试样的尺寸偏差应符合各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的相应规定。6.3.2浸渍剥离
按GB/T18103的规定进行。
6.3.3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
按GB/T18103和GB/T17657的规定进行。试验中应注意避免6.3.1.2所述缺陷,计算试样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的算术平均值。6.3.4含水率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以4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取值精确到0.1%,应符合表3要求。
6.3.5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所有试件应符合表3要求。6.3.6表面耐划痕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加载以试件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为合格。6.3.7尺寸稳定性
按GB/T17657长度变化率的规定进行。6.3.8表面耐磨
按GB/T18102的规定进行。
6.3.9表面耐香烟灼烧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
6.3.10表面耐干热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
6.3.11表面耐污染腐蚀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
6.3.12表面耐龟裂
按GB/T17657的规定进行。
6.3.13甲醛释放量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
6.3.14耐光色牢度
按GB/T15102的规定进行。
GB/T24507—2009
检验规则
7.1总则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出厂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7.2
组批规则
同一班次以批号、品种相同的基材和饰面材料生产的规格相同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7.3检验分类和项目
7.3.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规格尺寸;
理化性能中的甲醛释放量、含水率、浸渍剥离和表面耐磨。c)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中的全部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一次;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e)
7.4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4.1产品质量抽样
地板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在同批产品中按规定(如7.3.1)随机抽取试样,并对所抽取试样逐一检验,试样均按块计数。
7.4.2规格尺寸检验
7.4.2.1厚度偏差、面层净长偏差、面层净宽偏差、直角度、边缘不直度和翘曲度采取GB/T2828.1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为4.0进行抽样和判定,详见表5。表5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
拒收数
批量范围
3201~10000
10001~35000
表5(续)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
GB/T24507—2009
拒收数
拼装离缝检验的样本数为10块,该10块样本从检验规格尺寸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采取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7.4.3外观质量检验
7.4.3.1采取GB/T2828.1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4.0,详见表6。
批量范围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
7.4.3.2在一块地板上,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按影响产品等级最大的缺陷来判别。7.4.4理化性能检验
拒收数
7.4.4.1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7,初检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检验批的成品板数量
≤1000
≥1 001
初检抽样数/块
在初检和复检试样中,任意三块地板组成一组。检验结果的判断
复检抽样数/块
GB/T24507—2009
7.4.4.3.1地板试样的含水率、甲醛释放量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含水率、甲醛释放量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7.4.4.3.2地板试样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7.4.4.3.3地板任一试样的浸渍剥离符合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浸渍剥离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4.4.3.4地板试样的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划痕、尺寸稳定性、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均达到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上述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4.4.3.5当地板试样所需进行的各项理论性能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Www.bzxZ.net
7.5综合判断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技术要求,否则应降类、降等或判为不合格产品。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记
产品入库前,应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标记产品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厂检合格证、甲醛释放量、表面耐磨转数等。
8.1.2包装标记
包装上应有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商标、规格型号、类别、等级、甲醛释放量标志、表面耐磨转数、数量及防潮、防晒等。8.2包装
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包装。企业应根据自已产品的特点提供详细的中文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要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包装要求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8.3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码放,防止污损,防止受潮、雨淋和曝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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