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5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550-2009
中文名称: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商业行业标准(S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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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大豆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260食品工业厂房和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9其他食品加工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2010-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商务部
标准简介
SB/T 10550-2009 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 SB/T10550-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260
备案号:2708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550—2009
代替SB235--1985
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wet soybean grinder2009-12-25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0-07-01实施
SB/T10550--2009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SB/T10550—2009
本标准是对SB235--1985《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SB235--1985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增加了“额定产量”的定义;对第4章所列条款重新进行了编排,并作了相应的增加和删减;第5章“试验方法”与第4章“技术要求”相对应重新进行了编排;修改了第6章“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旭、王玉波、刘文忠、陈广杰、刘红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B235--1985。
1范围
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
SB/T10550—2009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磨浆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砂轮为磨片的大豆磨浆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砂轮磨浆机,对一机多用的“多用”部分不作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2008,IEC60034-1:2004,IDT)GB/T2485
固结磨具技术条件
GB/T3768声学声压级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GB/T3768-1996,cqvISO3746:1995)GB4706.38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GB4706.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2008,IEC60335-2-64:2002,IDT)GB16798
SB/T225
SB/T226
SB/T227
SB/T22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件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焊接、铆接件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电气装置基本技术要求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表面涂漆-2007
SB/T229
SB/T231
SB/T236
3术语和定义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2007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的标志、运输与贮存大豆磨浆机砂轮基本参数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大豆磨浆机
wet soybean grinder
将经水浸泡的膨润大豆与水混合磨成豆糊的机器。3.2
立式vertical
砂轮主轴轴线垂直于水平面的大豆磨浆机。3.3
卧式horizontal
砂轮主轴轴线平行于水平面的大豆磨浆机。3.4
豆糊leguminousmass
大豆经水浸膨润,并经磨制得到的糊状物。SB/T10550--2009
soybeanmilk
豆糊经分离后取得的浆汁。
irrotationalgrindingwheel
固定在大豆磨浆机(以下简称为磨浆机)中不做旋转运动的砂轮片。3.7
rotarygrindingwheel
在磨浆机中由电机驱动而旋转的砂轮片。3.8Www.bzxZ.net
额定产量ratedoutput
制造厂明示或标称的产量。
4技术要求
4.1般技术要求
4.1.1磨浆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设计的总体布局应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造型美观,易拆易装,便于清洗。4.1.3所用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明,必要时经检验部门施行进厂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装配。
4.1.4铸件应符含SB/T225的规定。4.1.5薄板冷作构件和焊接、铆接的零、部件应符合SB/T226的规定。4.1.6砂轮安装设计应合理可靠,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2主要零部件质量要求
4.2.1材料表面和涂料
在预定使用条件下,材料表面和涂料应耐用、可清洗,必要时可消毒,无裂纹、抗开裂、抗碎裂、抗剥落、耐磨损以及阻止污物渗人。4.2.2砂轮要求
磨浆机的砂轮应符合SB/T236的规定。4.2.2.1
砂轮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T2485的规定。4.2.2.2
4.2.2.3选用的砂轮化学稳定性应良好,无毒,在长时间接触豆糊条件下不变形。4.2.3
电机要求
磨浆机选用的电机应符合GB755有关规定。4.2.3.1
电机的选配应符合表1规定。
砂轮直径/mm
生产能力/(kg/h))
电机功率/kW
注:提高生产能力,相应增加电机功率可不受砂轮直径的限制。4.3装配技术要求
≥200
≥250
≥300
≥400
4.3.1磨浆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图样和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装配4.3.2动片、定片装配后应进行磨合,使两砂轮片的精加工工作面接触均匀,接触面不应少于95%,其间隙调节应有“粗”、“细”字样或相应的标志。2
4.3.3用手驱动动片时应灵活,不应有阻滞和碰撞现象SB/T10550—2009
4.3.4磨浆机磨制豆糊的粒度不应大于30目。4.3.5壳体与主轴交贯处应采取可靠的防漏措施,工作时出浆口的豆糊应畅通无阻,其余部位不应有浆液外溢和渗漏。
4.4外观要求
4.4.1大豆磨浆机表面不应有划伤、磕伤、油污、凹凸不平的现象。4.4.2电镀件镀层应均匀、牢固,表面光滑,无划痕、锈斑、脱落和漏镀等缺陷。4.4.3涂漆应符合SB/T228--2007的规定。4.5性能要求
4.5.1空载
工作时运转应平稳、启动灵活、动作可靠,紧固件不应松动。4.5.2生产能力
实际产量应不低于额定产量。工作时运转应平稳、动作可靠、出浆均匀,不应有抖动。4.5.3轴承温升
轴承温升在正常运转时不应超过35℃,且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4.6安全卫生要求
4.6.1电气安全
应符合SB/T227的规定。
4.6.2卫生要求
4.6.2.1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16798的规定。4.6.2.2在正常工作时,润滑油不应因泄漏而造成物料污染。4.6.3噪声
磨浆机空载运转噪声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砂轮直径/mm
噪声(声功率级)/dB(A)
4.6.4警示标志
≤200
>200且≤400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部位应有明显、清晰和耐久的警示标志。5试验方法
5.1装配要求
5.1.1目测两砂轮片的磨合程度,应符合4.3.2的规定。>400
5.1.2检漏方法:在正常负载下工作10min,再停止10min,目测,应符合4.3.5的规定。5.1.3豆糊的检测:将豆糊盛在30目的标准筛中用水冲洗应全部通过网孔。5.2性能试验
5.2.1空载
加足润滑油空载连续运行10min,在运行过程中观察,其结果应符合4.5.1的规定。5.2.2生产能力
按生产厂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4.5.2的规定。5.2.3温升
在正常负载下工作至少30min,用精度0.5℃温度测量仪测量轴承的温升,以最高温度为测量结果。其结果应符合4.5.3的规定。3
SB/T10550--2009
5.3涂漆
按SB/T228-2007中5.2规定的方法检查。5.4安全卫生试验
5.4.1电气安全
按SB/T227规定的方法进行。
5.4.2卫生要求
按GB16798规定的方法进行。
5.4.3噪声
按GB/T3768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为:a)电气安全(可仅做电气强度和接地电阻);b)
空载;
外观检查。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台。凡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后,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影响到产品性能时;a)
产品长期停产,再次恢复生产时;新、老产品转厂,进行试制定型鉴定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检验时。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
表3型式检验项目
一般要求
主要零部件质量要求
砂轮要求
电机要求
装配要求
试验方法
手动试验
不合格分类
装配要求
外观要求
生产能力
轴承温升
电气安全
卫生要求
6.4判定
4.6.4、7.1.1
表3(续)
试验方法
缺陷分类:A类为严重缺陷,B类为一般缺陷,C类为轻缺陷。SB/T10550—2009
不合格分类
有项A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有一项B类和一项C类不合格或三项C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对B、C类不合格项允许进行修复,修复后再对不合格项复检,复检后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标牌应符合图样规定,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a)
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和型号;
GB4706.38规定的标志;
主要技术参数(如额定产量,但已在说明书内注明者除外);出厂编号和/或制造日期;
其他强制性标准,如有。
包装标志应符合SB/T231-2007中3.2的要求。7.1.2
7.2包装
包装箱材料与结构应按SB/T2292007第4章、第5章的规定执行。大豆磨浆机应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上,附件、备件、工具应固定在箱内空隙处。包装前对大豆磨浆机易腐蚀外露部分应做防锈处理。一机一箱,箱内不应混杂物,箱内壁应置防雨层。7.2.5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放入箱内,在箱外相应部位上注明“随机文件在此”字样。随机文件包括:
装箱单;
SB/T10550-2009
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书等。
3运输
运输应符合SB/T231-2007的相关规定。7.4贮存
通风、干燥、地面不存积水,不应与腐蚀性物品、有毒物品放在一起。6
SB/T10550-2009
打印H期:2010年5月5HF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
行业标准
大豆磨浆机技术条件
SB/T10550—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10年4月第一版
印张0.75
5字数13千字
2010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0757
定价16.00元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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