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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27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270-2009

中文名称:警用服饰 帽徽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7-06

实施日期:200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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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警用 服饰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服装工业>>61.040帽子、服饰品、衣扣

中标分类号: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A 270-200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9-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莉莉、高军、柯杰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浙江星源服饰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管部门: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帽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锌合金经压铸成型、电镀等工艺制造的警用服饰帽徽。 GA 270-2009 警用服饰 帽徽 GA270-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61.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70—2009
代替GA270—2001
警用服饰
Accessories for police uniform-Cap insignia2009-07-06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9-09-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270一2001《警用服饰媚徽》。
本标准与GA270—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帽徽图案中的“JINGCHA”改为“POLICE”(2001版的4.3,本版的3.2);一增加了引用标准GB15093一2008(本版的3.2);GA270—2009
修改了螺纹引用标准,重新绘制了帽徽图及螺钉螺母图,调整了个别尺寸(2001版的4.2,本版的3.3);
将定位针数量改为2个,位置改为下边沿,高度改为2mm,根部直径改为1mm(本版的图1);一锌合金材料引用标准由GB/T8738更改为GB/T13818一1992(2001版的4.5,本版的3.5);修改了检验规则(2001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5章);一增加了每枚帽徽装人小塑料袋的要求(本版的6.2.1)。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浙江星源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莉莉、高军、柯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270—2001。
1范围
警用服饰帽徽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帽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锌合金经压铸成型、电镀等工艺制造的警用服饰帽微。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270—200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6—2003普通螺纹基本尺寸(ISO724:1993,MOD)GB/T4423一2007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6462—2005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ISO1463:2003,IDT)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13818-1992压铸锌合金
GB15093—2008
GB/T21652-20084
铜及铜合金线材
GJB3840—1999
包装用塑料基压敏胶粘带
QB/T2461—1999
QB/T3811-1999
QB/T3826—1999
3要求
3.1结构
包装用降解聚乙烯薄膜
塑料打包带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帽徽由徽体、螺钉和螺母三部分组成,螺钉和徽体之间采用铆合固定。徽体为镂空结构,在徽体背面下方边沿,铸有2个定位针。帽徽结构见图1。3.2图案
帽徽正面图案由国徽、长城、盾牌、松枝叶及带有“警察”和“POLICE”字样的飘带组成。国徽图案应符合GB15093一2008的规定,“警察”字体为扁楷体,“POLICE”字体为黑体。图案式样见图1。3.3规格尺寸
3.3.1帽徽按尺寸不同分为大帽徽和小帽徽两个规格。3.3.2帽徽徽体主要部位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螺钉和螺母主要尺寸应符合图2和表1的规定;螺纹应符合GB/T196—2003的规定。表1帽徽主要尺寸
大帽微
小帽微
181525
单位为毫米
GA270—2009
9'0F月
1-微体;
2——螺钉。
定位针
定位针
单位为旁米
承制方名称
公安部监
注:图中未注公差:10mm以下为±0.2mm;10mm~25mm为±0.3mm;25mm以上为±0.4mm。图1帽微结构和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0.5×45°
a)螺钉
0.5×45°
直纹渡花1.0
注:图中未注公差:10mm以下为土0.2mm;10mm~25mm为±0.3mm。图2螺钉和螺母主要尺寸
3.4颜色
帽微颜色为银白色(铬色),批产品与标样的色差应一致。3.5材料
材料规格及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2
b)频母
材料名称
锌合金
黄铜线
铅黄铜棒
3.6外观质量
ZZnALY
HPb59-1
表2材料规格
质量要求
GB/T13818—1992
GB/T21652—2008
GB/T4423—2007
GA270—2009
3.6.1产品的结构、图案花纹、色相等外观特性及外观质量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3.6.2图案花纹应完整、清晰、饱满,外边缘和镂空内边缘规整、无毛刺。3.6.3成品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痕、变形、起泡、露底、花色及脏污等缺陷。3.6.4螺钉与徽体铆合后应经镀铜、镀镍、镀装饰铬处理。镀层应完整,外观色相应一致、光亮,不应有明显的电镀缺陷。
3.6.5螺钉铆合后不应有明显的偏歪、松动,螺母装配后不应过紧或脱扣。3.7理化性能
帽徽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帽徽理化性能
镍镀层厚度
耐盐雾
螺钉铆合抗拉强力
4试验方法
4.1外观检验
4.1.1检验条件
大帽微
小辑微
>5 μm
48h,主要表面无腐蚀物
≥100N
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的照度不应低于3001x(相当于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的光照度)。
4.1.2检验方法
对帽徽的结构、图案、颜色和外观质量的检验,以目视观感(500mm处)和手感检验,并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
4.2尺寸检验
帽徽成品尺寸的检验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检验。4.3材料检验
承制方应提供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对帽徽用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4.4理化性能试验
4.4.1镀层厚度试验按GB/T6462—2005的规定执行。4.4.2镀层耐盐雾试验按QB/T3826—1999的规定执行。4.4.3螺钉铆合抗拉强度试验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表3规定。4.5标志与包装检验
标志与包装质量的检验,以目视观感检验。对包装材料的检验,承制方应提供省级以上检验机构按6.2要求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GA270-2009
5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帽徽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5.2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当材质、工艺和承制方变化时;产品首次生产、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的检验时;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主管部门提出检验时。
5.3交收检验
交收产品时,依据抽样方案,对交收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的样本进行检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规定。表4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
规格尺寸
外观质量
镶镀层厚度
理化性能
耐盐雾
钾合抗拉强力
产品标志
纸盒、纸箱标志
包装要求,包装材料
6.1.2、6.1.3
注:“”为必检项目,“o”为选检项目,“”为不检项目。5.5组批和抽样
组批规则
试验方法
以一次交验的帽微为一检验批,以每枚媚微徽为一个单位产品。5.5.2捆样方案
5.5.2.1型式检验的数量为10放,按表4规定项目及试验方法检验。4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方案应符合表5规定。表5交收检验抽样方案
组批数盘/枚
检验项目
规格尺寸
外观质
镍铵层厚度
螺钉钢合抗拉
产品标志
包装标志,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
50/0,1
50/5,6
50/1,2
13/1,2
13/0,1
50/5,6
50/1,2
50/5,6
50/1,2
13/1,2
13/0,1
13/0,1
an为样本盘,Ac为接收数,Re为拒收数。b材料应符合3.5要求,否则为批不合格。501~
80/7,8
80/2,3
13/1,2
13/0,1
80/7,8
80/2,3
13/1,2
13/0,1
13/0,1
80/0,1
判定方案(n/Ac,Re)。
125/0,1
125/10,11
125/3,4
13/1,2
13/0,1
125/10,11
125/3,4
125/10,11
125/3,4
13/1,2
13/0,1
13/0,1
125/0,1
200/0,1
200/14,15
200/5,6
13/1,2
13/0,1
200/14,15
200/5,6
200/14,15
200/5,6
13/1,2
13/0,1
13/0,1
200/0,1
GA270—2009
10001~
315/0,1
315/21,22
315/7,8
20/2,3
20/0,1
315/21,22
315/7,8
315/21,22
315/7,8
20/2,3
20/0,1
20/0,1
315/0,1
35001~
150000
500/0,1
500/30,31
500/10,11
32/3,4
32/1,2
500/30,31
500/10,11
500/30,31
500/10,11
32/3,4
32/1,2
32/1,2
500/0,1
C纸盒、纸箱标志、包装要求和包装材料按抽样产品包装物为样本,应符合6.1、6.2要求,否则为批不合格。缺陷分类
每枚帽徽存在的缺陷,按对使用性能、外观影响程度分为轻缺陷和重缺陷两类,缺陷判定应符合表6规定。
表6缺陷分类
检验项目
结构、规格尺寸
图案和颜色
主要尺寸超差不大于0.2mm
结构不符或主要尺寸超差大于0.2mm图案和颜色与标样对比,有不明显差异图案和颜色与标样对比,有明显差异材料不符合要求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轻缺陷
重缺陷
GA270--2009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理化性能
产品标志
纸箱、纸盒标志
包装要求及包装材料
表6(续)
质量缺陷
主要表面镀层露底、起泡、花色非主要表面镀层露底、起泡、花色花纹模糊不清晰
飘带明显变形
轻微毛刺、不明显凹痕
螺母装配后偏紧
螺钉松动、螺纹脱扣
镍镀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耐盐雾不符合要求
螺钉铆合抗拉强力不符合要求
产品标志不符合要求
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
包装要求及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注1:本表未包括的缺陷,可参照上述相似缺陷的情定性。注2:出现与本标准要求严重不符的缺陷,视为重缺陷。5.7合格判定
轻缺陷
重缺陷
5.7.1型式检验时,全部样品的各项性能检验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5.7.2交收检验时,每个检验项目均达到表5规定的接收质量限的送检批,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标志
在每枚帽徽背面压铸:承制方名称和“公安部监制”字样,标志位置、字体及标志尺寸参照图1规定。6.1.2纸盒标志
纸盒正面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承制方名称及生产日期等内容。6.1.3纸箱标志
纸箱外两侧面均应标注如下内容:产品名称(警用服饰
帽徽);
产品标准号;
规格;
数量;
质量;
体积(长×宽×高);
生产日期;
承制方名称。
在两端面标注“警用品”、“注意防潮”字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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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外包装标志的颜色为黑色。产品名称和承制方名称为黑体字,其余为宋体字。印刷布局应合理,字的大小适宜。字迹应清晰、工整。见图3。警用服饰帽徽
GA270—2009
数量:1000枚
规格:
质量:
体积:
生产日期:
6.2包装
承制方名称
图3纸箱标志
警用品
注意防潮
6.2.1装配螺母后包装。每枚帽微装人一个塑料袋内并封口,每50枚装人一个纸盒,每20盒(共1000枚)装人一个纸箱。
6.2.2塑料袋质量应符合QB/T2461-1999的规定。6.2.3纸箱质量应符合GB/T6543一2008中不低于2类双瓦楞纸箱的规定。6.2.4每个纸箱内应附产品合格证,注明产品名称、数量、承制方名称、包装日期、检验人员等内容。6.2.5若用对口纸箱,在纸箱上下各垫放一张瓦楞纸垫。纸箱上下口盖对接处应使用宽55mm~60mm的胶粘带封牢,粘贴后胶粘带折下纸箱棱边应不低于50mm。胶粘带质量应符合GJB3840-1999的规定。
6.2.6捆扎纸箱使用PP12008J塑料打包带,捆成“#”字型,捆扎应严紧牢固。打包带质量应符合QB/T3811-1999的规定。
6.3运输与贮存
6.3.1运输、贮存中不应露天存放。注意防潮,不应日晒雨淋。搬运、装卸过程中不应抛摔。6.3.2贮存包装件的仓库应通风干燥,库内相对湿度不应超过80%。GA2702009
A.1试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螺钉铆合抗拉强度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数量为3枚交收检验数量按表5规定。A.1.1
供检测的试样应外观检验合格。A.1.2
A.2试验设备
夹紧。
强力试验机应具有调速或无级变速装置并符合相关标准。强力试验机以1%精度测定,使用时负荷应在满标15%~85%的范围以内。夹持器。上夹持器应能夹住螺钉;下夹持器应能固定试样主体,保证在平行的位置上均衡地A.3
试验步骤
将试样固定在夹持器上,使试样的轴向与延伸方向平行。启动强力试验机,使其以(100士10)mm/min的速度均匀运行,至试样拉脱为止。A.3.3
记录拉脱时的最大拉力。
试验报告
结果取整数,单位为牛(N)。
2试验报告应填写每枚测量值。
GB/T2828.1-2003
参考文献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A270—2009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GB/T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抽样方案,
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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